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離院是院童在兒童福利機構中生活的最後階段,也是兒童福利機構對兒童的最終服務內容,是兒童福利工作重要內容。截止2019年,兒童離院工作中存在著行業主管部門、兒童福利機構、社會福利機構職能不清,職權交叉、重複提交材料、重複審查等現象。鑒於此,制定了地方標準《兒童福利機構—兒童離院規範》(DB63/T 1892-2021)。
編制進程
為了提高青海省兒童福利機構服務質量和水平,西寧市兒童福利院提出《兒童福利機構—兒童離院辦法》地方標準立項申請,並成功立項。《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2019年青海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畫的通知》(青市監函〔2019〕148號),將《兒童福利機構—兒童離院辦法》(項目編號:2019-ZD-15)納入2019年度青海省地方標準制定計畫。
2019年6月,成立標準起草工作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推進和起草標準。擬定工作計畫和方案,根據工作內容落實工作任務,責任到人。
2019年7月,廣泛收集兒童福利機構服務相關法律法規、上級標準、規範及學術文獻,總結兒童福利機構的實踐經驗,調研青海省兒童福利機構及有關行業部門,總結兒童福利機構服務的現狀、服務能力、服務水平及管理經驗,並加以梳理和提煉。確定標準的範圍和對象,制定起草標準的主要工作內容,擬定地方標準工作計畫,逐步跟進。安排實驗驗證。對於草案中涉及的技術內容或者指標,在實際服務中不斷加以套用,以確保相關的服務程式和規範科學合理、符合兒童福利機構的實際情況。
2019年8月,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適應青海省兒童福利機構服務現狀與發展需求,結合行業相關要求,研究確定地方標準的範圍、對象及結構框架。並對頂層設計方案,反覆徵求相關意見。進而提出內容和要求,修改完善標準草案。
2019年12月,完成標準內部討論稿,並適時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對草案進行逐條論證與討論、修改。
2020年2月,修改完成標準徵求意見稿。
標準起草組,提請青海省民政廳組織青海省各福利機構代表對標準徵求意見稿廣泛徵求意見。將標準徵求意見稿通過省民政廳官網在青海省範圍內開展意見徵求,同時委託青海省各市、自治州民政部門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的兒童福利機構、寄養家庭、社會相關人士對標準草案進行徵求意見。並對意見統一整理、分析、處置。修改後形成標準送審稿,報送至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0日,地方標準《兒童福利機構—兒童離院規範》(DB63/T 1892-2021)由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5月10日,地方標準《兒童福利機構—兒童離院規範》(DB63/T 1892-2021)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馬麗雅、竇強、高波、王莉、丁洪、焦玉芳、馬嚴坤、劉墉、吳華、李華。
標準目次
前言 | |
---|
1 範圍 | |
---|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
---|
3 術語和定義 | |
---|
4 離院程式和要求 | |
---|
5 結案 | |
---|
6 跟蹤服務 | |
---|
附錄A(規範性)兒童離院確認書 | |
---|
附錄B(規範性)兒童離院審批表 | |
---|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兒童福利機構—兒童離院規範》(DB63/T 1892-2021)規定了青海省兒童福利機構兒童離院的術語定義、程式和要求、結案和跟蹤服務。該標準適用於青海省兒童福利機構的兒童離院管理。
實施建議
建議在標準實施過程中,由青海省民政廳牽頭組織《兒童福利機構—兒童離院規範》的推廣和套用工作,由西寧市兒童福利院負責標準的技術宣貫和解釋工作,強化各界人士對標準內容的了解和理解,促進青海省內兒童福利機構對本標準的廣泛實施和使用,提升整體工作水平。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兒童福利機構—兒童離院規範》(DB63/T 1892-2021)的實施,明確了院童成年後離開兒童福利機構的步驟和所需要資料,有助於進一步規範和最佳化工作流程,提高了青海省兒童福利機構離院的效率。同時標準中提出了院童離院後生活情況進行跟蹤的要求,完善了兒童離院全過程的管理模式,明確了兒童福利院同社會福利院之間銜接的要求,對於青海省社會各類福利機構之間開展服務對象轉移和交送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