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標準化、規範化服務,是兒童福利機構示範民間服務機構的核心內容。民政部陸續頒布、修訂了兒童福利機構設施設備配置標準、兒童福利機構撫育綱要、兒童福利機構基本規範等,對機構建設、設備配置、工作規範等方面做出科學、具體的規定。隨著庭寄養工作的發展,家庭寄養服務標準的研究與制定必將引起人們的越來越多的關注,鑒於此,制定了地方標準《兒童福利機構—寄養兒童服務規範》(DB63/T 1894-2021)。
編制進程
為了提高青海省兒童福利機構服務質量和水平,西寧市兒童福利院提出《兒童福利機構—兒童離院管理辦法》地方標準立項申請,並成功立項。《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2019年青海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畫的通知》(青市監函〔2019〕148號),將《兒童福利機構—寄養兒童服務規範》(項目計畫編號2019-ZD-17)納入2019年度青海省地方標準制定計畫。
2019年6月,成立標準起草工作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推進和起草標準。擬定工作計畫和方案,根據工作內容落實工作任務,責任到人。
2019年7月,廣泛收集兒童福利機構服務相關法律法規、上級標準、規範及學術文獻,總結兒童福利機構的實踐經驗,調研青海省兒童福利機構及有關行業部門,總結兒童福利機構服務的現狀、服務能力、服務水平及管理經驗,並加以梳理和提煉。確定標準的範圍和對象,制定起草標準的主要工作內容,擬定地方標準工作計畫,逐步跟進。安排實驗驗證。對於草案中涉及的技術內容或者指標,在實際服務中不斷加以套用,以確保相關的服務程式和規範科學合理、符合兒童福利機構的實際情況。
2019年8月,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適應青海省兒童福利機構服務現狀與發展需求,結合行業相關要求,研究確定地方標準的範圍、對象及結構框架。並對頂層設計方案,反覆徵求相關意見。進而提出內容和要求,修改完善標準草案。
2019年12月,完成標準內部討論稿,並適時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對草案進行逐條論證與討論、修改。
2020年2月,修改完成標準徵求意見稿。
標準起草組,提請青海省民政廳組織青海省各福利機構代表對標準徵求意見稿廣泛徵求意見。將標準徵求意見稿通過青海省民政廳官網在青海省範圍內開展意見徵求,同時委託各市、自治州民政部門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的兒童福利機構、寄養家庭、社會相關人士對標準草案進行徵求意見。並對意見統一整理、分析、處置。修改後形成標準送審稿,報送至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0日,地方標準《兒童福利機構—寄養兒童服務規範》(DB63/T 1894-2021)由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5月10日,地方標準《兒童福利機構—寄養兒童服務規範》(DB63/T 1894-2021)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馬麗雅、竇強、高波、王莉、丁洪、焦玉芳、馬嚴坤、劉墉、吳華、李華。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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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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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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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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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人員配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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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服務程式及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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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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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兒童福利機構—寄養兒童服務規範》(DB63/T 1894-2021)規定了兒童福利機構和寄養家庭為寄養兒童提供服務的人員配置、服務程式和要求。該標準適用於青海省寄養兒童服務的指導和評價。
引用檔案
MZ/T 010-2013 兒童福利機構—基本規範 DB63/T 004-2020 兒童福利機構—寄養家庭管理規範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建議在標準實施過程中,由青海省民政局負責《兒童福利機構 寄養兒童服務規範》的推廣和套用工作,由西寧市兒童福利院負責標準的技術支持工作,強化宣貫意識、加大宣貫力度,促進青海省內兒童福利機構對本標準的廣泛實施和使用,提升整體工作水平。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兒童福利機構—寄養兒童服務規範》(DB63/T 1894-2021)的實施,提高了青海省寄養家庭對寄養兒童的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也為其他省規範兒童福利機構寄養兒童服務管理提供參考,對寄養行業發展具有積極和長遠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