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溮河區構築社會消防安全防火牆工程實施意見的通知
溮政〔2010〕26號
各鄉、鎮、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
現將《溮河區構築社會消防安全“防火牆”工程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詳細內容
溮河區構築社會消防安全“防火牆”工程
實施意見
為認真貫徹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全面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進一步提高社會火災防控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區火災形勢穩定,根據公安部、省政府、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區政府決定從2010年至2012年,在全區範圍內實施構築社會消防安全“
防火牆”工程,現就推進“防火牆”工程三年規劃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增強人民民眾滿意度和安全感為標準,強力推進依法防控、重點防控、基礎防控“三大防控”體系建設,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加強城鄉消防工作,不斷提升社會防控火災的能力,有效預防和減少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為全區經濟和社會健康和諧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力爭通過三年努力,到2012年,消防工作實現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消防安全責任網路進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基礎不斷夯實,覆蓋城鄉的多元化消防力量體系基本形成,公民消防安全素質普遍提升,全社會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改善,抗禦火災的整體能力顯著提高,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嚴格落實政府消防工作責任,快速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進程
(三)嚴格落實組織領導責任。各鄉(鎮)、辦事處要全面負責本轄區內的消防工作,將其作為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內容,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落實區政府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中規定的各項消防工作任務,保障與經濟和社會建設同步推進、同步發展;明確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的消防工作職責,定期召開辦公會、消防聯席會,研究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突出問題;適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完善聯合執法、政府掛牌督辦、搬遷改造等措施,確保如期消除隱患;在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以及火災多發季節,有針對性地安排部署本轄區內的消防工作。
(四)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本行業系統管理內容。建立完善消防工作信息溝通和執法互動機制,安監、文化、工商、衛生、房管等部門在核發相關證照時,將消防行政許可作為前置審批條件。教育、民政、衛生、文化等部門,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擬開辦的學校、幼稚園、託兒所、養老院、福利院、醫療機構等公共場所,不予批准開辦。強化聯合整治,各職能部門積極參與政府組織開展的消防安全集中治理,質監、工商、消防等部門依法強化生產、流通、使用領域消防產品的質量監督,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違法行為。強化中介管理,公安、消防、工商、建設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社會消防中介組織的管理。
(五)嚴格落實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責任。要將消防規劃納入城鄉建設總體規劃,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維護管理,確保公共消防設施與城鄉水、電、路等基礎建設、維護等同步實施,凡消防規劃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要及時修訂完善;凡公共消防設施不能滿足防火和滅火應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時增建、改建、配置或進行技術改造。
(六)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追究機制。要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文明城市(鄉鎮、村屯、社區)、政府目標責任、領導幹部政績等管理體系總體目標和政務督查內容,突出位置,做到同計畫、同部署、同實施、同考評、同獎懲。每年年初,區政府要與各鄉(鎮)、辦事處簽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保證書,確定年度工作目標。每年年底,區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成立考評領導小組,對各鄉(鎮)、辦事處和有關行業系統的年度消防工作進行考評,並落實獎懲制度。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責任追究機制,對在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等方面失職瀆職的,依法實行責任追究;凡發生亡人火災的鄉(鎮)、辦事處,取消消防評先資格。凡發生較大以上大火災或亡人火災累計兩起以上的鄉(鎮)、辦事處,消防工作實行一票否決。
三、深入開展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有效提高社會單位科學管理水平
(七)深入推進社會單位“三會三化”建設。以提升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為重點,在全區社會單位廣泛開展以會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管理標準化、標識明細化、宣傳常態化為主要內容的“三會三化”建設,按照省政府出台的“三會三化”建設和考評驗收標準,全員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人員,分類打造樣板,逐級強力推進。2010年,全區二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全部達標;2011年,屬於人員密集場所的一般單位50%達標;2012年,屬於人員密集場所的一般單位全部達標。
(八)嚴格管控火災高危場所。把超大規模商場市場、大型公共娛樂場所、大型易燃易爆單位等重點場所和大空間、大跨度的場所作為火災防範的重中之重,按照“從高從嚴管理、超常措施防範”的原則,強化日常管理措施,建立專職消防隊伍,每月開展防火檢查,每季度開展實地實戰演練。在火災高危場所大力推廣城市消防安全遠程監控系統、聲光警示誘導裝置、新型防火阻燃材料等消防新產品、新技術,切實以科技手段降低火災風險。
(九)持續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根據火災規律和重大節日、重點時段的消防工作特點,堅持常態化檢查與專項治理相結合,適時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地下建築等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強力整治火災隱患。強化全面清理和夜間清查,大力整治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出租屋、“三合一”、“九小”場所以及商業密集區、車站周邊地區等消防“亂點”,嚴防亡人火災發生。持續開展建築消防設施專項治理和消防產品打假活動,加大裝修材料見證取樣檢驗和違規裝修材料強制拆除力度。2010年,圍繞上海世博會和廣州亞運會消防安保,持續開展“守護中原”系列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行動。對省政府和市政府每年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落實政府領導分包、媒體公示曝光等長效機制,確保年內整改銷案。
(十)不斷創新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推行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等級評估,根據消防安全檢查評估結果,採取相應管控措施,切實強化消防安全動態管理。2010年,建立完善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檢查評估體系,2011年和2012年,分別有50%和100%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納入消防安全等級評估體系。在小商店、小餐飲、小旅館、小歌舞娛樂等“九小”場所深入推進消防安全標牌化管理,標示場所火災危險性,明示消防管理人員,提示消防注意事項,警示業主和消費人員。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分別有50%、70%和100%的場所達到建設要求。在公眾聚集場所和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企業積極推廣火災公眾責任保險。2010年,公共娛樂場所全部投保火災公眾責任保險,2011年和2012年,屬於重點單位的公眾聚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單位火災公眾責任險投保率分別達到50%和100%。
(十一)不斷提升消防執法服務能力。全區公安機關、消防部門要堅持嚴格、公正、廉潔、文明執法,大力推進消防執法規範化建設,深入開展執法示範單位創建活動,切實提高公安機關消防監督管理水平。強力推進消防、治安、法制、督察“四警聯動抓消防”聯合執法機制,充分運用停產停業、臨時查封、行政拘留等法律手段,嚴懲各類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大力推行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努力提供高效化和人性化的消防服務;區消防大隊和公安派出所要成立消防技術服務隊,深入社會單位提供消防技術諮詢和消防安全評價等服務;大力開展執法“大走訪”、開門評警活動,促進警民關係和諧。進一步加強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將消防工作納入派出所等級評定和民警績效考核重要內容。
四、大力夯實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基礎,全面提升基層基礎火災防控能力
(十二)大力夯實組織建設基礎。依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各級綜治網路,按照“十有”標準,建立健全農村、社區消防安全指導委員會、消防工作組等消防安全自治組織,健全工作制度,著力解決基層工作無人抓、無人管的問題。在全區鄉鎮街道深入推進消防安全格線精細化管理,不斷夯實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基礎。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分別有70%、90%和100%的鄉鎮、街道達到建設標準。
(十三)大力夯實設施建設基礎。社區要督促物業管理單位加強公共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確保完整好用;城市社區要採取依託治安崗亭或物業用房等辦法, 設定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配齊滅火器材,滿足撲救初起火災需要。要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納入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與道路、人畜飲水、電網、沼氣、信息工程等農村基礎設施同步實施。對設有自來水管網的,要按標準安裝消火栓;對使用天然水源的,要建設消防取水設施;對農村散居住戶及缺水地區,要因地制宜解決消防用水。要結合“房改、電改、水改、灶改、路改”工程,組織村民合理堆放柴草垛,推廣“秸稈氣化”辦法,拆除違章建築,打通消防通道,消除容易引發連營火災的各類隱患。
(十四)大力夯實群防群治工作基礎。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建設、文化、廣電、安監、旅遊等部門認真落實《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公安部令第109號),嚴格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組織和監督管理職責。大力實施消防宣傳櫥窗工程,廣泛利用消防燈箱、大型標牌、LED電子螢幕、“三提示”標識牌等各種形式的消防宣傳櫥窗宣傳普及消防安全知識。2010年,城區繁華街道、大型社區、大型廣場、高速公路出入口全部設定大型固定宣傳櫥窗,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公共娛樂等場所“三提示”標識牌覆蓋率達到100%。深入推進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活動,採取廣大民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消防宣傳“零距離”服務。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基地和消防宣傳車輛裝備建設,2010年,區消防大隊達到開放標準,並配備消防宣傳車。
(十五)大力夯實隊伍建設基礎。社會單位應當根據需要建立志願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鄉鎮人民政府要按照“專群結合,整合資源、一隊多能、覆蓋城鄉”的原則,建立專職、志願消防隊,承擔火災撲救任務。加大鄉鎮政府專兼職消防隊建設力度。積極推進消防巡防一體化工作,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巡防隊伍建設達標數分別達到總數的50%、80%和100%。深化“保消合一”工作機制,實行消防專業保全派駐制度,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全區消防控制室和屬於消防重點單位的公眾聚集場所保全派駐率分別達到50%、70%和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