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通信設施法規是指由國家制定的保護通信設施不受外力故意損害的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0條第1款規定:以反革命為目的的破壞通信設備,構成反革命破壞罪,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11條第1款規定:破壞廣播、電報、電話或者其他通信設備,危害公共安全的,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嚴重後果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護通信設施法規
- 類別:法律法規
保護通信設施法規是指由國家制定的保護通信設施不受外力故意損害的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0條第1款規定:以反革命為目的的破壞通信設備,構成反革命破壞罪,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11條第1款規定:破壞廣播、電報、電話或者其他通信設備,危害公共安全的,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嚴重後果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護通信設施法規是指由國家制定的保護通信設施不受外力故意損害的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0條第1款規定:以反革命為目的的破壞通信設備,構成反革命破壞罪,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維護網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國防科技工業等重要行業和領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壞、...
第一條 為了保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障郵電通信的正常進行,促進上海郵電事業的發展,以適應上海改革、開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上海市的郵電通信事務和通信建設。第三條 郵電部門應當與郵電通信事務和通信建設有關的...
本條例所稱通信設施,是指組成通信網路系統的所有設施,包括通信設備、通信線路和配套設備。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通信設施建設與保護工作的領導,制定支持通信設施建設與保護的政策措施,將通信設施建設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統籌協調解決通信設施建設與保護工作中的重大...
黑龍江省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條例 (2015年8月21日黑龍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電信設施建設,加強電信設施保護,保障電信設施安全穩定運行,維護電信用戶和電信業務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第一條為了規範電信設施建設,維護電信設施安全,保障電信網路安全暢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及其毗鄰海域內電信設施的建設與保護適用本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電信設施,是指組成公用電信網的所有設施,包括通信光(電)纜、...
《黑龍江省發展和保護郵電通信條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黑龍江省實際情況而制定,本條例的制定是為促進黑龍江省郵電通信事業的發展,保障郵電通信的正常進行和公民的通信權利,適應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的需要。檔案內容 1990年2月24日黑龍江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1994年7月25日黑龍江省...
本條例所稱電信設施,是指直接為社會公眾提供電信服務並實現電信功能的通信設備、通信線路和配套設備。第三條 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應當遵循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共建共享、統一保護、節約環保的原則。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工作的領導,制定支持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的政策措施,統籌協調解決電信...
《四川省通信設施保護規定》是2013年四川省政府發布的檔案。規定介紹 (2013年8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3年9月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72號公布,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規定目錄 第一條 為加強通信設施保護,保障通信設施安全與通信暢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中華人民...
吉林省通信設施建設與保護條例,於2017年6月2日由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條例全文 吉林省通信設施建設與保護條例 (2017年6月2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2023年7月27日吉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目 錄 第一章...
河北省電信設施建設和保護條例,於2015年9月25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電信設施建設,保障電信設施安全和通信暢通,提供優質的電信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
第九條【社會資本參與】鼓勵社會資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與電信設施的建設和保護。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十條【規劃編制】省電信管理機構應當根據國家信息通信業發展規劃、本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國土空間規劃,組織編制全省電信行業發展規劃。 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國土空間規劃...
第一條 為了規範通信設施建設,加強通信設施保護,保障通信設施安全暢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通信設施建設和保護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通信設施,是指為社會公眾提供通信服務,用於實現通信功能的...
第六條 電信設施的建設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國家通信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遵循統籌規劃、破除壟斷、鼓勵競爭和資源合理利用的原則,依法接受省電信管理機構等相關行政部門的監督和管理。鼓勵民間資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與電信設施的建設與業務運營。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電信設施的義務,對危害...
第一條 〔目的依據〕為了加快和規範電信設施建設,加強電信設施保護,保障通信安全和電信設施穩定運行,維護電信用戶和電信業務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適用範圍與概念界定〕本省行政區域內電信設施的建設...
第九條 電信設施建設應當執行國家通信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符合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等要求;其項目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完善基本建設程式。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適應經濟建設和民眾生活的需要,不斷提高電信設施的承載能力,加大農村地區、邊遠地區和民族地區的電信設施建設力度,完善電信普遍服務。第十條 電信設施的建設...
沿線的機關、廠礦、部隊、學校、公社、生產隊和人民民眾都有保護通信線路安全的責任。對破壞通信線路、危害通信線路的行為,各單位和人民民眾有權制止並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或通信部門報告。第四條 各級通信部門及工作人員應加強對通信線路的維護管理,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巡迴檢查,經常進行護線宣傳,與...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電信法律法規、通信基礎設施保護、網路安全、通信基礎設施電磁輻射等相關知識的宣傳和普及。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通信基礎設施保護知識的公益宣傳,對危害通信基礎設施安全、損害電信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第二章 規劃建設 第八條 通信基礎設施的規劃和建設應當遵循...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公共電信基礎設施的建設、保護和管理活動。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公共電信基礎設施,是指為保障電信網路和信息的暢通與安全,向社會公眾提供電信服務的通信光纜電纜、機房、基站、鐵塔、管道線路及其配套供電設施等。第四條市和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公共電信基礎設施的發展和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
第一條 為了加快郵電通信設施建設,保障郵電通信設施安全和通信暢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州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自治州郵電通信設施的建設和保護工作。第三條 自治州、縣(市)郵電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郵電通信設施建設和保護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發展郵電通信事業的方針,遵循人民郵電為人民...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做好電信設施建設和保護工作。第四條 省電信管理機構負責全省電信設施規劃建設和管理保護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工作。市(州)通信發展協調機構在省電信管理機構指導下,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電信設施規劃建設和管理保護工作。省電信管理機構和縣級人民政府負責電信設施...
第一條 為了規範通信設施建設,加強通信設施保護,保障通信網路安全,維護電信用戶和電信業務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推動網路強省建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通信設施的規劃、建設、維護及保護管理等活動。本...
第八條 鼓勵社會資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與電信設施的建設和保護。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省電信管理機構、電信業務經營者和新聞媒體等應當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宣傳普及電信設施建設和保護的法律法規、國家政策以及電磁輻射等方面的知識。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十條 省電信管理機構應當根據國家信息通信業發展...
第一條 為了規範通信設施的建設,提高通信服務質量,保障通信安全,促進通信業的健康發展,維護通信用戶和通信業務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國務院《電信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通信設施的建設和保護、通信服務的規範、通信安全的保障...
本辦法所稱網路安全防護工作,是指為防止通信網路阻塞、中斷、癱瘓或者被非法控制,以及為防止通信網路中傳輸、存儲、處理的數據信息丟失、泄露或者被篡改而開展的工作。第三條 通信網路安全防護工作堅持積極防禦、綜合防範、分級保護的原則。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以下簡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全國通信...
第二條 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電信設施的規劃、建設和保護活動,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電信設施,是指用於為社會公眾提供電信服務並實現電信功能的通信交換設備、傳輸設備、數據存儲設備及其配套設施,包括通信機房、基站、光(電)纜、管道、桿(塔)、分線箱(盒)、交接箱(間)、節點設備等。第三條 電信設施建設...
市及區(市)發改、經信、公安、國土資源、規劃、住建、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環保、林業等相關部門單位應當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做好通信設施建設與保護的相關工作。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做好通信設施建設與保護工作。第五條 建設通信設施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通信工程建設強制...
《海口市電信通信線路保護規定》是1994年12月23日海南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批准,1995年1月19日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 ,1995年1月19日起施行的條例。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電信通信線路設施的保護,確保電信通信安全暢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青島市通信設施建設與保護管理辦法》是青島市2019年2月1日起施行的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保障通信設施的建設,保護通信設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通信設施的建設與保護及相關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
江蘇省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提升全省通信服務水平,維護電信用戶和電信業務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規範電信設施建設,保護電信設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江蘇省信息化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電信設施的建設和保護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