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指住房租賃企業應當在商業銀行設立的賬戶,需向所在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備案,並通過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台向社會公示。
2021年4月,《關於加強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監管的意見》印發。《意見》提出,開展住房租賃資金監管。企業單次收取租金超過 3個月,或單次收取押金超過1個月的,應當納入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
- 定義:住房租賃企業應當在商業銀行設立的賬戶,需向所在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備案,並通過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台向社會公示
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指住房租賃企業應當在商業銀行設立的賬戶,需向所在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備案,並通過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台向社會公示。
2021年4月,《關於加強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監管的意見》印發。《意見》提出,開展住房租賃資金監管。企業單次收取租金超過 3個月,或單次收取押金超過1個月的,應當納入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
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指住房租賃企業應當在商業銀行設立的賬戶,需向所在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備案,並通過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台向社會公示。2021年4月,《關於加強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監管的意見》印發。《意見》提出,開展住房...
第四條 住房租賃企業應當在商業銀行(以下稱“監管銀行”)設立1個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以下簡稱“監管賬戶”),用於收取承租人租金及押金。該監管賬戶不得用於提取現金,不得透支,不得歸集其他性質的資金。同時,住房租賃企業應當確定一個銀行結算賬戶(基本結算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用於承接監管賬戶劃轉的資金。第...
第三章 租金監管 第十一條 市資金中心應當在中標商業銀行中開設租金監管賬戶,也可使用已開立的押金託管賬戶。該賬戶為專用存管賬戶,不透支;除另有規定外,不支取現金。第十二條 住房租賃契約約定單次收取租金數額超過三個月租金的,全部租金應當按契約約定時間、金額存入租金監管賬戶。第十三條 租金監管賬戶收...
《辦法》明確,住房租賃企業應在本市範圍內,選擇一家已與鄭州市房屋租賃信息服務與監管平台對接的銀行,設立全市唯一的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專用賬戶,並簽訂全市統一的資金監管協定。同時,在該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基本結算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用於承接監管專戶釋放的資金。住房租賃企業應將專戶信息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
第一條 本市範圍內從事住房租賃業務的住房租賃企業,應在本市範圍的銀行設立唯一的租賃資金專用存款賬戶(以下簡稱專戶),並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二條 住房租賃企業在銀行設立專戶時,應與銀行簽訂專戶託管協定,按要求明確託管內容、方式及程式。住房租賃企業向房屋委託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以及向房屋承租人收繳的...
住房租賃企業應當在商業銀行設立1個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向所在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備案,並通過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台向社會公示。住房租賃企業發布房源信息時,應當同時發布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信息。住房租賃企業單次收取租金超過3個月的,或單次收取押金超過1個月的,應當將收取的租金、押金納入監管賬戶,並通過監管...
第十八條 建立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制度,住建等部門指導住房租賃企業在銀行設立租賃資金監管賬戶,將租金、押金等納入監管賬戶,規範企業經營行為。第十九條 從事住房租賃活動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通過各類信息平台發布的房源信息、企業資質、從業人員等相關信息,應當對其真實性負責,不得發布虛假信息。第二十條 ...
第二十七條 通過轉租方式從事住房租賃經營的住房租賃企業應當在商業銀行開立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專用賬戶,向企業註冊地所在的區房管部門備案監管專用賬戶信息,並向社會公示。住房租賃企業單次收取租金超過三個月的,或者單次收取押金超過一個月的,應當將收取的租金、押金納入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專用賬戶。第二十八條 住房租賃...
《關於整頓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意見》是為了規範住房租賃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保障住房租賃各方特別是承租人的合法權益而制定的法規。2019年12月,《關於整頓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意見》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國家網信辦等六部門聯合印發實施。意見全文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區住房租賃中心承擔本轄區內住房租賃平台用戶認證、租賃住房基礎數據入庫、租賃住房房源核驗、租賃契約網簽備案和資金監管等具體工作。市房地產經紀行業協會負責加強住房租賃行業自律,督促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網路信息平台規範開展經營;建設完善行業信用信息子平台,開展行業信用評價。第三條 (數據利用和共享)市...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住房租賃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第三條本市踐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推動形成管理有序、服務規範、租賃關係穩定的住房租賃體系,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滿足居民多層次的居住需求 第四條本市建立...
第一條 為了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規範住房租賃和銷售行為,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交易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國有土地上的住房租賃和銷售活動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住房租賃和銷售活動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省...
建立健全住房租賃監管服務平台,實行多部門信息共享和聯合監管,租賃契約實行網上登記,租金按規定納入監管賬戶,配租方案報城市住建部門備案。對保租房運營年限期滿或其他客觀原因需退出清單管理的,需商有關給予支持政策的主管部門或機構,並經設區市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報省級相關部門備案。保租房運營管理單位要加強維護...
此前,廣州等國內部分城市提出,鼓勵機構和個人將符合標準的存量住房,向公租房對象出租。相關專家也認為,北京市場上出租的房屋大約有200萬套,如果政府“收儲”這類房源用於公租房的出租,對於公租房將是很大的補充。偉業我愛我家集團副總裁胡景暉介紹說,建議北京市可以利用市場上的閒散房源,合理規範出租,增加租賃...
第十四條 承租公共住房的家庭應當愛護房屋及相關設施、按時繳納租金,使用期間的物業管理等直接與居住房屋相關的費用由承租家庭承擔。第十五條 市住房保障中心會同五城區房產管理局、街道辦事處及社區,建立對租賃公共住房家庭的動態監管體系。區房產管理局會同相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對承租家庭的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和住房狀況...
運營管理單位應當依法在本市辦理商事主體登記,經營範圍應當包含“住房租賃”相關字樣,開立住房租賃資金專用賬戶,並按照我市相關規定在深圳市住房租賃監管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市租賃平台)完成企業備案,但承租產業園區配套宿舍且從事生產經營(不含住房租賃經營)的企業除外。第七條申請人可以通過市租賃平台或者向住房建設...
其次是資金有監管。租金方面,住房租賃企業向承租人單次收取租金的數額一般不得超過3個月租金總和;超過的,收取的租金應當納入監管。押金方面,住房租賃企業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數額不得超過1個月租金,並按規定通過第三方專用賬戶託管。同時,住房租賃契約期滿或解除,除抵扣租金、違約金及其他費用外,住房租賃企業應自...
2021年2月2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銀保監局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規範本市住房租賃企業經營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長租公寓類企業監管措施。主要內容 《通知》明確,限制租賃企業“資金池”,嚴禁“長收短付”,住房租賃企業向承租人預收的租金數額原則上不得超過3個月租金,收、付租金的周期應當匹配...
城鎮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和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應當納入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和年度計畫。第二章賬戶管理 第三條洪湖市弘瑞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經市政府批准後開設“洪湖市弘瑞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賬戶”,專門歸集、核算和管理用於支持城鎮低收入住房保障...
住房和城鄉建設或者房屋主管部門負責住房租賃綜合監督管理及住房租賃經營、房地產經紀行業管理。公安機關負責住房租賃的治安管理和租賃當事人的信息登記。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住房租賃有關市場主體登記,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以及廣告、價格等違法行為。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指導農村宅基地上閒置住房租賃等盤活利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辦法,編制獎補資金預算方案,制定年度獎補計畫,辦理資金獎補審批,組織獎補資金使用、監管、考核及績效評價。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住房租賃市場資金獎補項目的受理和初審。市財政部門負責及時下達、撥付住房租賃市場獎補資金,做好職責範圍內的資金監督。第五條 資金獎補應...
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機構的資質管理和行業管理;對全縣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進行資格認證;負責房屋拆遷管理遺留問題處理相關工作和房屋拆遷監管賬戶、監管資金的後續管理工作,開展相關社會服務工作。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責任。擬訂適合縣情的住房制度;指導全縣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督促並指導縣直單位住房制度改革...
(二)採用股權投資計畫及保險私募基金方式的,擬投項目公司的核心資產為租賃住房項目,項目公司股權不得為第三方提供質押,並設定有效的退出機制。三、保險機構投資長期租賃住房項目,應當要求融資主體與項目主體加強項目建設階段管理,按照工程進度劃撥資金,並與融資主體、項目主體、託管銀行簽訂多方賬戶監管契約或協定,...
負責城鎮商品房預售許可審批、商品房契約網上籤約、商品房現售、預售、抵押契約備案管理、房屋交易、預售資金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組織住宅小區業主成立和改選業主委員會,引導業委會選聘物業企業;負責前期物業備案,嚴格落實物業用房及物業企業的選聘工作;指導和監督物業項目維修資金的歸集和使用、負責中心城區物業項目維修...
公安、規劃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稅務、銀監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助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做好房地產交易管理工作。第四條 房地產交易應當簽訂書面契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市市場監管部門制定房屋買賣、租賃和房地產中介服務契約的示範文本,供當事人選擇使用。第五條 房地產行業組織應當加強行業自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