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銀保監局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規範本市住房租賃企業經營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長租公寓類企業監管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規範本市住房租賃企業經營活動的通知
- 實施日期:2021年3月1日
2021年2月2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銀保監局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規範本市住房租賃企業經營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長租公寓類企業監管措施。
2021年2月2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銀保監局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規範本市住房租賃企業經營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長租公寓類企業監管措施。 主要內容《通知》明確,限制租賃企業“資金池”,嚴禁“長收短付”,...
《關於進一步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通知》,是河北省住建廳、河北省政務服務辦、河北省公安廳等6部門聯合印發的。要求 要求加強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各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當地金融監管部門建立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制度,督促住房租賃企業和商業銀行落實責任。加強住房租賃消費貸款管理,住房租賃企業不得以隱瞞、欺騙、強迫等...
《西安市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管理辦法》是西安市人民政府發布檔案。西安市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管理,明確住房租賃管理職責,規範住房租賃行為,保護住房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著力解決西安市住房租賃市場監管制度措施不完善、市場秩序不規範等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住房租賃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建立健全行業服務標準和從業規範,督促會員單位依法經營和管理,開展從業人員專業技能培訓,加強租賃糾紛的行業調解。第八條 公安、住房城鄉建設、消防救援等部門和單位應當建立租賃住房安全培訓制度,定期對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業主自治組織、物業服務企業、住房租賃企業、...
《上海市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台管理規定》是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制訂的通知。通知內容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為進一步規範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秩序,不斷提升住房租賃服務管理水平,依據《上海市住房租賃條例》等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職責分工)市房屋管理部門負責住房租賃平台的業務規劃、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市房地產...
《住房租賃條例》是為了規範住房租賃活動,維護住房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構建穩定的住房租賃關係,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而制定的法規。2020年9月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住房租賃條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集意見 檔案內容 住房租賃條例 (徵求意見稿)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
天津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 (2002年9月5日市人民政府公布2004年6月30日根據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的決定》修訂公布)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本市房屋租賃行為, 維護房屋租賃市場秩序,保護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
第一條 為加快推進我市住房租賃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規範行業市場秩序,營造公平競爭、誠信守法市場環境,根據《廣東省社會信用條例》《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住房租賃經營活動的企業,以及轉租住房10套(...
《漢中市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管理辦法》是漢中市施行的辦法。漢中市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建立以市場配置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賃體系,推動房地產、文化旅遊、康養等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滿足人才隊伍建設需求,根據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
第一條 為規範住房租賃經營行為,維護住房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住房租賃交易資金安全,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整頓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意見》(建房規〔2019〕10號)、《關於加強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監管的意見》(建房規〔2021〕2號)及《遼寧省住建廳等部門轉發的通知》(遼住建〔2021〕43號)等有關...
《關於規範住房租賃房源發布行為的通知》是為規範西安市住房租賃房源發布行為,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就有關要求印發的通知。由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於2021年5月21日印發。通知全文 關於規範住房租賃房源發布行為的通知 各網路信息平台、住房租賃企業:按照住建部等六部委《關於整頓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意見》(建房規〔...
對開發企業捆綁車位、儲藏間、裝修等變相加價等行為依法查處。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規範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號)規定書面警示;約談企業主要負責人;公開通報企業不正當經營行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房地產開發企業名單;資質許可機關在資質審查中重點審核。禁止開發企業...
第一條 為了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規範住房租賃和銷售行為,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交易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國有土地上的住房租賃和銷售活動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住房租賃和銷售活動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省...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租住本單位住房不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或者授權經營管理人作為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並在租賃關係終止時,將房屋返還給出租人的行為。房屋所有人或者授權經營管理人將房屋提供給他人從事經營活動或者以合作方式與...
第十五條 基層管理服務站辦理出租登記、為當事人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基層管理服務站不得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經營性活動。第三章 管理規範 第十六條 出租房屋的安全由房屋所有人負責。房屋承租人應當對其使用行為負責。房屋所有人將出租登記的房屋委託他人管理的,應當書面報告房屋所在地的基層管理服務站。第十七...
三、辦理入住服務規範 (一)核對基本信息 核對配租家庭的配租通知書、青島市住房保障資格準予登記通知書、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1.收集配租家庭信息資料,建立分戶檔案。包括家庭成員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及工作單位地址、聯繫方式等,採集配租家庭成員相關證件、個人影像、指紋等圖像數據信息。2.簽訂租賃契約。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決策部署,規範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管理,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租賃、運營、監督管理等活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房屋租賃管理,市人民政府決定對《貴陽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政府令2012年第2號)作如下修改:一、第六條第五款修改為:“衛生和計畫生育、工商、地稅、國土、規劃、城市管理、民政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房屋租賃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二、第七條第二款中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公安、...
直管房經營管理許可權已下放區政府的,區政府指定其他單位或企業經營管理的直管房,管理單位可參照本辦法進行管理。第三條 直管房管理應遵循尊重歷史、規範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則。第四條 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統籌本市直管房管理,擬定相關政策,指導和監督各直管房具體管理部門開展直管房管理工作,並組織實施本...
第十條 公共租賃住房具備入住條件後,房屋管理、物業公司、社區居民委員會、社區警務、微型消防站、衛生等管理服務機構應當同步入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負責提供相應管理辦公用房,統一懸掛各類辦公、服務用房標識。第十一條 受託管理機構應當在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區域內設立房屋管理服務站。建設規模超過200套的小區原則上需...
基本形成供應主體多元、經營服務規範、租賃關係穩定的住房租賃市場體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續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體系,基本形成市場規則明晰、政府監管有力、權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賃制度體系,推動實現城鎮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標。二、工作任務 (一)積極培育市場主體 1.發展住房租賃企業。充分發揮市場作用,除...
積極支持租賃住房方式,加快構建租購併舉的住房體系;鼓勵發展現代住房租賃產業,催生新的經濟成長極;規範住房租賃市場,夯實經濟社會長久向好發展的住房基礎。二、總體目標 到2020年,形成政府、企業和個人互相補充、協同發展的租賃住房供應體系,促進大、中、小住房租賃企業蓬勃發展;多層面支持住房租賃消費需求,實現租...
2017〕153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房屋網簽備案工作的指導意見》(建房〔2018〕128號)和《杭州市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試點工作方案》(杭政辦〔2017〕4號)精神,為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監管,規範住房租賃企業行為,防範住房租賃企業經營風險,保障房屋委託出租人、承租人合法權益,促進住房租賃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