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加快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大幅提升政務服務智慧化水平,讓政府服務更聰明,讓企業和民眾辦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工作方案的通知》 強調:“降低小微企業等經營成本,推行企業分支機構登記全程網上辦理。”
套用實際需要:安徽省積極運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現代信息技術,持續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改革,在智慧型政務方面,著力打造以“機器審批為主、人工審批為輔”的智慧型審批新模式,切實提升審批服務效率和質量,提高民眾的滿意率和獲得感。但在規範智慧型審批服務的標準供給上,尚存在標準空白。鑒於此,制定了地方標準《企業登記智慧型審批服務規範》(DB34/T 3890-2021)。
編制過程
2020年9月23日,收到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第二批安徽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的通知》(皖市監函〔2020〕341號)檔案,計畫編號為2020-2-300。
2020年10月-11月,標準編制小組對安徽省各地企業智慧型審批登記的系統、流程、服務要求等材料進行了收集與整理,認真消化吸納材料內容,初步確立了標準檔案的編制框架。
2020年11月16日,在前期確立標準框架的基礎上,形成標準討論稿。
2020年12月20日,於蕪湖市標準化研究院召開工作組會議,針對討論稿提出修訂意見,並初步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
2021年6月8日,地方標準《企業登記智慧型審批服務規範》(DB34/T 3890-2021)由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7月8日,地方標準《企業登記智慧型審批服務規範》(DB34/T 3890-2021)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起草人:蒯勇、徐永敬、王彭傑、劉文驥、樂志純、張承誠。
標準目次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企業登記智慧型審批服務規範》(DB34/T 3890-2021)規定了企業登記智慧型審批服務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適用對象、適用範圍、登記審批流程、業務支撐等內容。該檔案適用於企業登記審批服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企業登記智慧型審批服務規範》(DB34/T 3890-2021)的實施,對規範企業登記智慧型審批的整體服務過程,改變傳統人工審批的模式,進一步推動註冊登記事項、流程、服務標準化建設,實現網上審批規範化、制度化、常態化和智慧型化,構建全流程、一體化的行政審批事項線上辦理模式,提升企業登記業務的便利化水平,實現企業設立登記業務辦理全程便捷、高效、利民的目標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