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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鬆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的實施意見》(寧政辦規發〔2020〕22號)精神,著力做好企業開辦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積極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圍繞“一件事一次辦”要求,整合各類審批服務資源,強化部門信息共享和聯動,完善工作機制,最佳化工作流程,建立企業開辦標準化、規範化體系,形成企業開辦“1窗受理、1網通辦、1表填報、1日辦結、0成本”的“410”服務模式,實現企業開辦全程網上辦理,進一步為企業鬆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
二、時間節點
2021年4月底前,形成企業開辦標準化、規範化框架;6月底前,基本形成標準、規範文本,試點工作取得初步成效;11月底,完成試點評估,形成標準化、規範化成果,建立標準體系。
三、重點任務
(一)建立企業開辦登記體系
1.辦理事項:包括事項名稱、事項編碼、職權類型、辦理類型、辦理主體。
2.主體條件:包括申請條件、申請主體、法律依據、申報材料、登記流程、服務表格、法定期限、承諾期限。
3.後續工作:包括特殊環節、年審或年檢、批准文書名稱、結果送達、事項公示、監督查詢。
(二)建立企業開辦服務體系
1.人力資源:包括服務人員配置、上崗培訓、禮儀著裝、文明用語、表情行為及諮詢引導。
2.配套環境:視窗設定、配套設施、辦公環境、自助設備服務區、免費列印區、一件事一次辦專區、集中審批區、休息等候區等功能分區。
3.電子套用:智慧型叫號器、“好差評”評價器配置、推廣電子營業執照套用。
(三)建立企業開辦制度體系
制度建設:主要包括首問負責制、一次告知制、幫辦代辦制、容缺受理制、告知承諾制、限時辦結制等內容。
(四)建立企業開辦政策體系
1.改革推進:主要包括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商事制度改革措施、“證照分離”改革措施、開展市場主體“跨區域、跨省通辦”等內容。
2.政策落實:企業住所與經營場所登記改革、放寬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登記經營場所限制、減少“近似名稱”人工干預、建立名稱爭議處理機制。
(五)建立企業開辦保障體系
1.業務技能:包括專業務隊伍建設、軟硬體運行維護、內部工作流程、管理措施。
2.效能考核:黨建、效能作風建設、實時督辦、定期考核。
3.社會推介:對外宣傳、氛圍營造等內容。
四、主要措施
(一)推動線上線下深度融合
1.推行“一網通辦”。全面推廣使用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系統,企業自主核名、設立登記、變更備案全程網上辦理,實現“一網一界面”。製作企業開辦“一網通辦”操作規範,為市場主體申請辦事和登記機關受理辦理提供標準化指南。
2.推行“一表填報”。推行企業登記、公章刻制、銀行開戶、申領發票和稅控設備、員工參保登記、住房公積金繳存等需求信息“一表填報”、多方推送,實現企業初始信息和辦事意向共享共知,減少多次錄入、反覆填寫,為企業節約辦事時間、釋放人力資源、降低工作負荷。
3.推行“一次認證”。對接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統一身份認證系統、電子證照共享服務系統,建立市場主體電子證照庫,為企業提供用戶註冊、實名認證、身份鑑別、點單登錄等服務,解決企業重複註冊驗證、反覆提交營業執照原件或複印件以及其他身份憑證檔案等問題,實現企業身份一次認證、全網通辦、證照共享。
4.推行“一窗受理”。在市政務大廳設定企業開辦“全科無差別受理視窗”,實行前台綜合受理、後台分類審批、綜合視窗出件服務模式,做到企業開辦“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
5.推行“一件事一次辦”。將與企業生產經營關聯緊密的事項進行集成,形成企業開辦“一件事一次辦”事項清單,制定辦理流程,建立運行規範。
(二)深化註冊登記制度改革
1.推行告知承諾制。一次性公布告知企業申請事項的辦理條件、標準、所需材料、補正時限和作出不實承諾應承擔的法律、行政後果,企業以書面(含電子文本)形式承諾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並願意承擔不實承諾後果的,可予以註冊登記,做到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制定企業開辦告知承諾事項清單,形成統一的格式文書、流程規範。
2.建立豁免清單。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式,最佳化辦理流程,強化協同聯動,以提高政務服務供給效率為根本,圍繞“減材料、減環節、減時間、優流程”,進一步放寬住所登記條件,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註冊等便利化措施,對於市場主體在住所以外開展經營活動,屬於同一登記機關管轄的,免於設立分支機構,申請增加經營場所登記即可,方便企業擴大經營規模。
3.加強政銀企合作。深化“政銀企合作”,提升銀行網點服務企業開辦的能力、水平和影響力,形成就近辦、一次辦、多點辦的服務格局。細化合作內容,形成“政銀企合作”標準規範。
4.增強互信互認。大力推進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發票、電子印章套用,使電子營業執照與稅務、社保、公積金、銀行等部門和機構對接套用,企業可持電子營業執照辦理相關業務。通過“我的寧夏”政務APP、雲閃付、微信、支付寶等多種方式下載使用電子營業執照並廣泛互認。出台電子印章管理規定,探索統籌推進電子印章套用管理。完善審批與監管、信用歸集與修復處理機制。
(三)最佳化審批服務方式
1.簡化企業開辦流程。將名稱核准關口前移,企業提交申請材料前先完成名稱核准。減少對企業“近似”名稱的干預。實行企業開辦事項並聯審批,將企業登記、審核發證、稅務登記、發票申領、銀行開戶、社保繳存、公積金辦理7個環節壓縮成2個環節,企業登記、審核發證為一個環節,印章刻制、稅務登記、發票申領、銀行開戶、社保繳存公積金辦理同步並行開展,減少互為前置,壓縮開辦時間。制定企業開辦審批標準規範。
2.持續精減材料。進一步減證明、減材料,凡是前一環節提供的材料,後一環節不再要求提交;凡是能夠相互印證的材料,不得要求再次提交;凡是關聯事項能夠獲得的材料,不得要求企業提供,建立格式規範的企業開辦材料清單。
3.強化自助服務。強化政務大廳自主填報區硬體設備和網路系統配備,提升自助服務功能;配置個體工商戶和企業設立自助一體機,實現營業執照自助列印、立等可取。制定企業開辦引導服務標準規範。
4.推行“一站式服務”。設立企業開辦“一站式服務專區”開展全程幫辦代辦,形成企業開辦制度保障體系,積極推進企業開辦“跨省通辦”工作。
5.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制定企業開辦標準指南,增強信息公開主動性,健全完善信息公開制度,拓寬信息公開渠道和公開方式,提高企業開辦工作的透明度、知曉率。
五、任務分工
市審批局:負責牽頭制定企業開辦試點工作方案,細化工作任務,建立企業開辦標準化、規範化體系,統籌協調相關部門推進企業開辦標準化規範化工作;會同市場監管部門組織專家對標準化規範化績效進行評價,取得成果後加以複製推廣。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前期各項規範和企業開辦標準制定指導工作,對企業開辦標準進行備案推廣。
市公安局:負責規範印章刻制服務,通過“一網通辦”平台實現網上刻章和電子印章業務辦理,確保用章單位線上選擇本地區所有公章刻制企業、了解刻制價格、網路支付等。
市稅務局:負責最佳化涉稅事項辦理,通過“一網通辦”平台辦理新辦納稅人涉稅事項,引導納稅人通過電子稅務局進行網上辦稅。
市人社局:負責完善社保登記服務,全面推行社保登記經辦服務網上辦理,簡化辦事環節、辦事材料,將社保登記經辦服務
逐步納入“一網通辦”平台。
市委網信辦:負責配合做好企業開辦網路信息化建設工作。統籌電子證照庫、電子印章、企業開辦信息化系統建設後加入數字政府建設規劃。
市財政局:負責配合做好企業開辦試點工作的經費保障。
市公積金中心:負責對接實現在“一網通辦”平台,做好企業開辦職工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和職工個人賬戶設立工作,實現住房公積金的對賬和查詢便利化。
人民銀行石嘴山市中心支行:負責統籌推進駐市各商業銀行最佳化企業銀行賬戶管理服務,實現企業銀行開戶電子預約、預受理、預審核,落實“政銀企合作”網點代辦等便利化工作,探索多種方式提升企業開戶辦公場所勘驗和真實性意願核查效率。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思想認識。各責任部門一定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企業開辦標準化、規範化試點的重大意義,積極作為,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把各項任務抓緊、抓細、抓實,確保實效。
(二)促成工作合力。企業開辦事項、環節涉及多個部門、多個層級,各辦事環節之間有極強的關聯度,必須在突破審批許可權上做文章、想辦法;必須步調一致、協同推進。要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定期開展會商,預研問題,制定措施,推動落實;要健全完善工作檢查督導機制,對短板弱項及時查漏補缺,對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
(三)大力推廣宣傳。各責任部門要全方位、多角度、深層次開展新聞宣傳、社會宣傳、公益宣傳,營造聲勢、形成氛圍,推動企業開辦標準、化規範化工作深入人心,提升市民民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