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姚察
姚察(533—606),字伯審,
南朝吳興武康(今浙江杭州西北)人,
南朝歷
史學家,先後在梁、陳、隋三朝做官,參與修史工作。他在陳朝時,開始撰梁、陳二史,未成。
隋文帝
開皇九年(589年),他又奉詔繼續撰梁、陳二史。據說,姚察“博極墳素,尤善人物,至於姓氏所起,枝葉所分,官職姻聚,興衰高下,舉而論之,無所遺失。”在
門閥風氣很盛的南北朝時期,史學家的這種學識和修養無疑是很重要的。然而,姚察終於未能完成梁、陳二史,就在隋煬帝大業二年(606年)去世了。臨終之前,他告誡兒子思廉一定要“續成其志”。
姚思廉
姚思廉(557~637),字簡之,本名簡,
以字行,雍州萬年(今陝西西安)人。父
姚察,在梁朝以文才著稱。陳時任吏部尚書,領大著作。陳滅後入隋,任
秘書丞,
隋文帝楊堅命他繼續修撰早已著手的梁、陳兩代歷史。史稱其“學兼
儒史,見重於三代”。大業二年(606年)姚察死,遺囑思廉繼續完成這兩部史書。
唐太宗貞觀三年(629年),他又受詔同
秘書監魏徵同撰梁、陳二史。在父親遺稿的基礎上,他進一步採擇謝昊、
顧野王諸家舊作,經編纂校注,於貞觀九年(635年)修成《梁書》《
陳書》。這兩部史書的總論為監修魏徵所作,其餘部分都是姚氏父子幾十年心血的結晶。書中有二十六卷梁朝前期人物列傳的卷末論贊稱“陳吏部尚書姚察曰”云云,可以推想,這些部分是
姚察的原稿。
姚思廉受唐太宗詔撰《梁書》時,已年過七旬。太宗命
秘書監魏徵主持梁、陳、齊、周、隋五史的修撰,並參預撰寫論贊,所以卷六敬帝紀後總論梁朝一代興亡的論贊署名“史臣
鄭國公魏徵”。
姚察及姚思廉父子雖為史學家,但都有較深厚的文字素養,於史文撰著方面,文字簡潔樸素,力戒追求辭藻的華麗與浮泛,繼承了
司馬遷及
班固的文風與筆法,在南朝諸史中是難能可貴的。
成書經過
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
李淵根據史臣
令狐德棻的建議,
詔群臣撰寫北魏、北齊、北周、隋、梁、陳六代史,
姚思廉奉命參與撰寫《
陳史》。但這次修史工作由於人事的迅速變動和組織工作方面的經驗不足,沒有取得什麼成果。直到唐太宗貞觀三年(629年),
李世民重新下達撰梁、陳、齊、周、隋五代史的任務,姚思廉一人獨力承擔梁、陳二史的編撰工作。為什麼唐高祖時要修六代史,唐太宗時只命修五代史呢?因為唐太宗時史臣們經過認真討論,認為北魏的歷史已經有北齊
魏收所撰《
魏書》和隋代
魏澹所撰《
魏書》,它們都很詳備,沒有必要重修了。唐太宗採納了史臣們的意見,只命重修五代史。七年後,即貞觀十年(636年),五代史同時撰成。
姚思廉撰《梁書》五十卷、《陳書》三十六卷,終於實現了他父親的遺志。這一年,他八十歲。第二年他就去世了。姚思廉的史學事業,除了撰成《梁書》和《陳書》而外,他還是唐初第一個撰述本朝國史的人。劉知幾說他在貞觀初年撰
紀傳體國史,“粗成三十卷”。成為唐代撰述國史的先聲。當代人稱讚姚思廉的人品和史學是:“志苦精勤,紀言實錄。臨危殉義,餘風勵俗。”
思想
《梁書》在思想上值得稱道之處不多,但它在對歷史變化的看法上,闡發了一些可取的觀點。姚氏父子都是歷經數朝的史學家,梁、陳以至隋、唐之際歷史的盛衰興替、風雲變化,促使他們進行認真的思考。書中闡述出的人事對於歷史變化起著重要作用的觀點,當是他們思考的結果。書中對於政權興起的解釋,雖然使用了一些天意、歷數等陳腐的辭彙,但把落腳點還是放在了人事與人謀上。
對蕭衍建立梁政權和梁朝早期的治績,書中作了充分肯定:“高祖英武
睿哲,義起
樊鄧,仗旗建號。……興文學,修郊祀,治
五禮,定六律,
四聰既達,萬機斯理,治定功成,遠安邇肅。”(《梁書》卷三《武帝紀下》)在此,人們看到的是傑出人物的歷史活動,而不是天意、天命在支配人間治亂。對於輔佐
新朝的文臣武將,書中也注重稱道他們個人的才華謀略。《梁書》強調英雄創造歷史,同科學唯物史觀不可同日而語,但在當時,同神意史觀相比還是有進步意義的。
《梁書》中的《處士傳》,全不同於《
後漢書》的《逸民傳》,傳中所記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
奉持佛法的居士。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學的時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
缺點
記錄誤差
《梁書》在記事記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時間差誤、前後矛盾的地方。如《江苹傳》稱
何敬容掌選,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傳》則稱其“銓序明審,號為稱職”。這些互相牴牾的記載,使人莫衷一是,無所適從。
《梁書》在筆法上也存在著曲筆增美諱惡的弊病。對於
篡代之際大動干戈的血淋淋事實,書中很少如實反映。對於一些權貴歪曲史實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當多,與《
南史》相比較,《梁書》的這個缺點顯得更突出一些。
封建迷信
書中的思想糟粕也不少。充斥書中的大量陰陽災異、圖讖祥瑞,乃至望氣相面、因果報應、神怪異聞等,給人以陳腐、庸俗之感。宣傳佛、道等宗教迷信,也是書中存在的問題。
優點
文字簡練
清代史學家
趙翼稱讚《梁書》對歷史的表述“行墨最簡”,文字“爽勁”。“尚簡”,是中國史學在文字表述上的優良傳統,
劉知幾的《
史通》特彆強調了這方面的經驗。而
姚察文章“精彩流贍”,時人稱為“宗匠”;
姚思廉則被
李世民列於“
十八學士”,這同他們在文字表述上的工夫不是沒有關係的。
時代特點概括
《梁書》除一般評論人物的功過、長短之外,往往還顧及到對於社會風氣和時代特點的概括。在這方面,姚察的見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歷史的縱深感。如卷三十五後論,是通過齊、梁兩朝在對待“前代
宗枝”上的不同態度的比較,說明這是一個關係到全局的問題。
卷三十七後論指出:魏、晉時,“時俗尚於玄虛,貴為放誕”;降至東晉、南朝,這種不良風氣更加嚴重,甚至有人身為宰臣,“未嘗省牒,風流
相尚,其流遂遠”,結果是“望白署空,是稱清貴;格勤匪懈,終滯鄙俗”,“朝徑廢於上,職事隳於下”。像這樣的史論,在二十五史中,也算得上是佳品。
敘梁朝史事
梁朝五十多年歷史,
梁武帝統治了四十多年,《梁書》六卷帝紀中以三卷紀梁武帝,這對全面記述梁朝史事是很重要的。
侯景之亂是梁朝歷史上一件大事,《梁書·侯景傳》長達18000字,詳細記載了事件的經過。《
范縝傳》則收入了這位
無神論思想家的傑作《
神滅論》,突出地反映了姚氏父子的識見。
《梁書》還比較詳細地記載了“海南諸國”的情況,這是它超出以前史書的地方。《梁書》類傳中還新增《止足傳》,這可能是受到
許亨、
許善心父子所撰《梁書·止足傳》的啟發而設立的。《梁書》對當時的
門閥制度、崇尚佛教等社會特點,也有突出的記載。
全書篇目
本紀
本紀第二 武帝中
本紀第三 武帝下
本紀第四 簡文帝綱
本紀第五 元帝繹
本紀第六 敬帝方智
列傳
列傳第十六 太祖五王
列傳第十七 - 長沙嗣王業・永陽嗣王伯游・衡陽嗣王元簡・桂陽嗣王象
列傳第二十三 高祖三王
列傳第三十八 太宗十一王・世祖二子
列傳第四十八 諸夷 海南諸國 東夷 西北諸戎
列傳第四十九 - 豫章王綜・武陵王紀・臨賀王正德・河東王譽
附錄
附錄 梁書序
《梁書》,六本紀,五十列傳,合五十六篇。唐貞觀三年,詔右
散騎常侍姚思廉撰。思廉者,梁史官察之子。推其父意,又頗采諸儒謝吳等所記,以成此書。臣等既校正其文字,又集次為目錄一篇而敘之曰:
自先王之道不明,百家並起,佛最晚出,為中國之患,而在梁為尤甚,故不得而不論也。蓋佛之徒自以謂吾之所得者內,而世之論佛者皆外也,故不可絀;雖然,彼惡睹聖人之內哉?《書》曰:"思曰睿,睿作聖。"蓋思者,所以致其知也。能致其知者,察
三才之道,辯萬物之理,小大精粗無不盡也。此之謂
窮理,知之至也。知至矣,則在我者之足貴,在彼者之不足玩,未有不能明之者也。有知之之明而不能好之,未可也,故加之誠心以好之;有好之之心而不能樂之,未可也,故加之至意以樂之。能樂之則能安之矣。如是,則萬物之自外至者安能累我哉?萬物之所不能累,故吾之所以盡其性也。能盡其性則誠矣。誠者,成也,不惑也。既成矣,必充之使可大焉;既大矣,必推之使可化焉;能化矣,則含智之民,肖翹之物,有待於我者,莫不由之以至其性,遂其宜,而吾之用與天地參矣。
德如此其至也,而應乎外者未嘗不與人同,此吾之道所以為天下之達道也。故與之為衣冠、飲食、冠昏、喪祭之具,而由之以教其為君臣、父子、兄弟、夫婦者,莫不一出乎人情;與之同其吉凶而防其憂患者,莫不一出乎人理。故與之處而安且治之所集也,危且亂之所去也。與之所處者其具如此,使之化者其德如彼,可不謂聖矣乎?既聖矣,則無思也,其至者循理而已;無為也,其動者應物而已。是以覆露乎萬物,鼓舞乎民眾,而未有能測之者也,可不謂神矣乎?神也者,至妙而不息者也,此聖人之內也。聖人者,道之極也,佛之說其有以易此乎?求其有以易此者,固其所以為失也。
夫得於內者,未有不可行於外也;有不可行於外者,斯不得於內矣。《易》曰:"
智周乎萬物而
道濟乎天下,故不過。"此聖人所以兩得之也。智足以知一偏,而不足以盡萬事之理,道足以為一方,而不足以適天下之用,此百家之所以兩失之也。佛之失其不以此乎?則佛之徒自以謂得諸內者,亦可謂妄矣。
夫學史者將以明一代之得失也,臣等故因梁之事,而為著聖人之所以得及佛之所以失以傳之者,使知君子之所以距佛者非外,而有志於內者,庶不以此而易彼也。
臣鞏等謹敘目錄,昧死上。
四庫提要記載
《梁書》·五十六卷(內府刊本)
唐
姚思廉奉敕撰。《唐書》思廉本傳稱貞觀三年詔思廉同
魏徵撰。《
藝文志》亦稱《梁書》《陳書》皆魏徵同撰。舊本惟題思廉。蓋徵本監修,不過參定其《論贊》。(按:此據《史通·古今正史篇》,魏徵總知其務,凡有贊《論》,徵多預焉之文。)獨標思廉,不沒秉筆之實也。是書《
舊唐書·經籍志》及思廉本傳俱雲五十卷,《
新唐書》作五十六卷。考
劉知幾《
史通》,謂“
姚察有志撰勒,
施功未周。其子思廉憑其舊稿,加以新錄,述為《梁書》五十六卷”。則《新唐書》所據為思廉編目之舊,《舊唐書》誤脫“六”字審矣。思廉本推其父意以成書,每卷之後,題陳吏部尚書姚察者二十五篇,題史官陳吏部尚書姚察者一篇。
蓋仿《
漢書》卷後題
班彪之例。其專稱史官者,殆思廉所續纂歟。思廉
承藉家學,既素有淵源,又貞觀二年先已編纂,及詔入
秘書省論撰之後,又越七年,其用力亦云勤篤。中如《簡文紀》載
大寶二年四月丙子,
侯景襲
郢州,執
刺史蕭方諸,而《
元帝紀》作
閏四月丙午。則兩卷之內,月日參差。《侯景傳》上雲“
張彪起義”,下雲“彪寇錢塘”。則數行之間,書法乖舛。
趙與旹《
賓退錄》議其於《
江革傳》中則稱“
何敬容掌選,序用多非其人”,於《敬容傳》中則稱其“銓序明審,號為稱職”。尤是非矛盾。其餘事跡之復互者,前後錯見,證以《
南史》,亦往往
牴牾。蓋著書若是之難也。然持論多平允,排整次第,猶具漢、晉以來相傳之史法。要異乎取成眾手,編次失倫者矣。梁陳二史,瑕瑜互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