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書(二十四史之一)

梁書(二十四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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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書》是二十四史之一,為紀傳體正史。包含本紀六卷、列傳五十卷,無表、無志。它主要記述了南朝蕭齊末年的政治和蕭梁皇朝(502—557年)五十餘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後論署為“陳吏部尚書姚察曰”,說明這些卷是出於姚察之手,這幾乎占了《梁書》的半數。

姚思廉撰《梁書》,除了繼承他父親的遺稿以外,還參考、吸取了梁、陳、隋歷朝史家編撰梁史的成果。該書特點之一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當時流行的駢體文,而以散文書寫。

基本介紹

  • 書名:梁書
  • 作者:姚察,姚思廉
  • 類別:紀傳體正史
  • 本紀:六卷
  • 列傳:五十卷
作者簡介,姚察,姚思廉,成書經過,思想,缺點,記錄誤差,封建迷信,優點,文字簡練,時代特點概括,敘梁朝史事,全書篇目,本紀,列傳,附錄,四庫提要記載,

作者簡介

姚察

姚察(533—606),字伯審,南朝吳興武康(今浙江杭州西北)人,南朝史學家,先後在梁、陳、隋三朝做官,參與修史工作。他在陳朝時,開始撰梁、陳二史,未成。
隋文帝開皇九年(589年),他又奉詔繼續撰梁、陳二史。據說,姚察“博極墳素,尤善人物,至於姓氏所起,枝葉所分,官職姻聚,興衰高下,舉而論之,無所遺失。”在門閥風氣很盛的南北朝時期,史學家的這種學識和修養無疑是很重要的。然而,姚察終於未能完成梁、陳二史,就在隋煬帝大業二年(606年)去世了。臨終之前,他告誡兒子思廉一定要“續成其志”。

姚思廉

姚思廉(557~637),字簡之,本名簡,以字行,雍州萬年(今陝西西安)人。父姚察,在梁朝以文才著稱。陳時任吏部尚書,領大著作。陳滅後入隋,任秘書丞隋文帝楊堅命他繼續修撰早已著手的梁、陳兩代歷史。史稱其“學兼儒史,見重於三代”。大業二年(606年)姚察死,遺囑思廉繼續完成這兩部史書。
姚思廉姚思廉
貞觀初姚思廉著作郎弘文館學士。後官至散騎常侍姚思廉繼承了父親遺志,為父親守喪期滿,即上表陳述父親遺願,請求繼續修撰二史。隋煬帝下詔準許後,他一直在為此努力工作。
唐太宗貞觀三年(629年),他又受詔同秘書監魏徵同撰梁、陳二史。在父親遺稿的基礎上,他進一步採擇謝昊、顧野王諸家舊作,經編纂校注,於貞觀九年(635年)修成《梁書》《陳書》。這兩部史書的總論為監修魏徵所作,其餘部分都是姚氏父子幾十年心血的結晶。書中有二十六卷梁朝前期人物列傳的卷末論贊稱“陳吏部尚書姚察曰”云云,可以推想,這些部分是姚察的原稿。
姚思廉受唐太宗詔撰《梁書》時,已年過七旬。太宗命秘書監魏徵主持梁、陳、齊、周、隋五史的修撰,並參預撰寫論贊,所以卷六敬帝紀後總論梁朝一代興亡的論贊署名“史臣鄭國公魏徵”。
姚察及姚思廉父子雖為史學家,但都有較深厚的文字素養,於史文撰著方面,文字簡潔樸素,力戒追求辭藻的華麗與浮泛,繼承了司馬遷班固的文風與筆法,在南朝諸史中是難能可貴的。

成書經過

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李淵根據史臣令狐德棻的建議,詔群臣撰寫北魏、北齊、北周、隋、梁、陳六代史,姚思廉奉命參與撰寫《陳史》。但這次修史工作由於人事的迅速變動和組織工作方面的經驗不足,沒有取得什麼成果。直到唐太宗貞觀三年(629年),李世民重新下達撰梁、陳、齊、周、隋五代史的任務,姚思廉一人獨力承擔梁、陳二史的編撰工作。為什麼唐高祖時要修六代史,唐太宗時只命修五代史呢?因為唐太宗時史臣們經過認真討論,認為北魏的歷史已經有北齊魏收所撰《魏書》和隋代魏澹所撰《魏書》,它們都很詳備,沒有必要重修了。唐太宗採納了史臣們的意見,只命重修五代史。七年後,即貞觀十年(636年),五代史同時撰成。
姚思廉撰《梁書》五十卷、《陳書》三十六卷,終於實現了他父親的遺志。這一年,他八十歲。第二年他就去世了。姚思廉的史學事業,除了撰成《梁書》和《陳書》而外,他還是唐初第一個撰述本朝國史的人。劉知幾說他在貞觀初年撰紀傳體國史,“粗成三十卷”。成為唐代撰述國史的先聲。當代人稱讚姚思廉的人品和史學是:“志苦精勤,紀言實錄。臨危殉義,餘風勵俗。”

思想

《梁書》在思想上值得稱道之處不多,但它在對歷史變化的看法上,闡發了一些可取的觀點。姚氏父子都是歷經數朝的史學家,梁、陳以至隋、唐之際歷史的盛衰興替、風雲變化,促使他們進行認真的思考。書中闡述出的人事對於歷史變化起著重要作用的觀點,當是他們思考的結果。書中對於政權興起的解釋,雖然使用了一些天意、歷數等陳腐的辭彙,但把落腳點還是放在了人事與人謀上。
梁書(二十四史之一)
對蕭衍建立梁政權和梁朝早期的治績,書中作了充分肯定:“高祖英武睿哲,義起樊鄧,仗旗建號。……興文學,修郊祀,治五禮,定六律,四聰既達,萬機斯理,治定功成,遠安邇肅。”(《梁書》卷三《武帝紀下》)在此,人們看到的是傑出人物的歷史活動,而不是天意、天命在支配人間治亂。對於輔佐新朝的文臣武將,書中也注重稱道他們個人的才華謀略。《梁書》強調英雄創造歷史,同科學唯物史觀不可同日而語,但在當時,同神意史觀相比還是有進步意義的。
《梁書》中的《處士傳》,全不同於《後漢書》的《逸民傳》,傳中所記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學的時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

缺點

記錄誤差

《梁書》在記事記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時間差誤、前後矛盾的地方。如《江苹傳》稱何敬容掌選,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傳》則稱其“銓序明審,號為稱職”。這些互相牴牾的記載,使人莫衷一是,無所適從。
《梁書》在筆法上也存在著曲筆增美諱惡的弊病。對於篡代之際大動干戈的血淋淋事實,書中很少如實反映。對於一些權貴歪曲史實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當多,與《南史》相比較,《梁書》的這個缺點顯得更突出一些。

封建迷信

書中的思想糟粕也不少。充斥書中的大量陰陽災異、圖讖祥瑞,乃至望氣相面、因果報應、神怪異聞等,給人以陳腐、庸俗之感。宣傳佛、道等宗教迷信,也是書中存在的問題。

優點

文字簡練

清代史學家趙翼稱讚《梁書》對歷史的表述“行墨最簡”,文字“爽勁”。“尚簡”,是中國史學在文字表述上的優良傳統,劉知幾的《史通》特彆強調了這方面的經驗。而姚察文章“精彩流贍”,時人稱為“宗匠”;姚思廉則被李世民列於“十八學士”,這同他們在文字表述上的工夫不是沒有關係的。

時代特點概括

《梁書》除一般評論人物的功過、長短之外,往往還顧及到對於社會風氣和時代特點的概括。在這方面,姚察的見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歷史的縱深感。如卷三十五後論,是通過齊、梁兩朝在對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態度的比較,說明這是一個關係到全局的問題。
卷三十七後論指出:魏、晉時,“時俗尚於玄虛,貴為放誕”;降至東晉、南朝,這種不良風氣更加嚴重,甚至有人身為宰臣,“未嘗省牒,風流相尚,其流遂遠”,結果是“望白署空,是稱清貴;格勤匪懈,終滯鄙俗”,“朝徑廢於上,職事隳於下”。像這樣的史論,在二十五史中,也算得上是佳品。

敘梁朝史事

梁朝五十多年歷史,梁武帝統治了四十多年,《梁書》六卷帝紀中以三卷紀梁武帝,這對全面記述梁朝史事是很重要的。侯景之亂是梁朝歷史上一件大事,《梁書·侯景傳》長達18000字,詳細記載了事件的經過。《范縝傳》則收入了這位無神論思想家的傑作《神滅論》,突出地反映了姚氏父子的識見。
《梁書》還比較詳細地記載了“海南諸國”的情況,這是它超出以前史書的地方。《梁書》類傳中還新增《止足傳》,這可能是受到許亨許善心父子所撰《梁書·止足傳》的啟發而設立的。《梁書》對當時的門閥制度、崇尚佛教等社會特點,也有突出的記載。

全書篇目

本紀

本紀第一 武帝
本紀第二 武帝中
本紀第三 武帝下
本紀第四 簡文帝綱
本紀第五 元帝繹
本紀第六 敬帝方智

列傳

列傳第一 皇后 - 太祖張皇后・高祖郗皇后・太宗王皇后・高祖丁貴嬪・高祖阮修容・世祖徐妃
梁書卷一梁書卷一
列傳第二 - 昭明太子・哀太子・愍懷太子
列傳第三 - 王茂・曹景宗柳慶遠
列傳第五 - 張弘策鄭紹叔呂僧珍
列傳第六 - 柳惔席闡文韋睿
列傳第七 - 范雲沈約沈旋
列傳第八 - 江淹任昉
列傳第九 - 謝朏
列傳第十 - 王亮張稷王瑩
列傳第十一 - 王珍國馬仙琕張齊
列傳第十二 - 張惠紹馮道根康絢昌義之
列傳第十三 - 宗夬劉坦樂藹
列傳第十四 - 劉季連陳伯之
列傳第十五 - 王瞻・王志・王峻王暕・王泰・王份張充柳惲蔡撙江蒨
列傳第十六 太祖五王
列傳第十七 - 長沙嗣王業・永陽嗣王伯游・衡陽嗣王元簡・桂陽嗣王象
列傳第十八 -蕭景
列傳第十九 - 周舍徐勉
列傳第二十 - 范岫傅昭蕭琛陸杲
列傳第二十一 - 陸倕到洽明山賓殷鈞陸襄
列傳第二十二 - 裴邃夏侯亶韋放
列傳第二十三 高祖三王
列傳第二十四 - 裴子野顧協徐摛鮑泉
列傳第二十五 - 袁昂
列傳第二十六 - 陳慶之蘭欽
列傳第二十七 - 王僧孺張率劉孝綽王筠
列傳第二十八 - 張緬
列傳第二十九 - 蕭子恪
列傳第三十 - 孔休源江革
列傳第三十一 - 謝舉何敬容
列傳第三十二 - 朱異賀琛
列傳第三十三 - 元法僧元樹元願達王神念羊侃羊鴉仁
列傳第三十四 - 司馬褧到溉・劉顯・劉之遴許懋
列傳第三十五 - 王規王承褚翔蕭介褚球劉孺劉潛殷芸蕭幾
列傳第三十六 - 臧盾傅岐
列傳第三十七 - 韋粲江子一張嵊沈浚柳敬禮
列傳第三十八 太宗十一王・世祖二子
列傳第三十九 - 王僧辯
列傳第四十 - 胡僧祐徐文盛杜崱陰子春
列傳第四十一 孝行 滕曇恭 徐普濟 宛陵女子 沈崇傃 荀匠 庾黔婁 吉翂 甄恬韓懷明 劉曇淨  何炯 庾沙彌 江紑 劉霽 褚修 謝藺
列傳第四十二 儒林伏曼容 何佟之 范縝 嚴植之 賀蒨 子革 司馬筠 卞華 崔靈恩孔僉 盧廣  沈峻 太史叔明 孔子袪 皇侃
列傳第四十三 文學上 到沆 丘遲 劉苞 袁峻 庾於陵 弟肩吾 劉昭 何遜 鐘嶸 周興嗣 吳均
列傳第四十四 文學下 劉峻 劉沼 謝幾卿 劉勰 王籍 何思澄 劉杳 謝征 臧嚴 伏挺庾仲容
列傳第四十六 止足 顧憲之 陶季直 蕭視素
列傳第四十七 良吏 庾蓽 沈瑀 范述曾 丘仲孚 孫謙 伏芃 何遠 吉翂
列傳第四十八 諸夷 海南諸國 東夷 西北諸戎
列傳第四十九 - 豫章王綜・武陵王紀・臨賀王正德・河東王譽
列傳第五十 - 侯景・王偉

附錄

附錄 梁書序
《梁書》,六本紀,五十列傳,合五十六篇。唐貞觀三年,詔右散騎常侍姚思廉撰。思廉者,梁史官察之子。推其父意,又頗采諸儒謝吳等所記,以成此書。臣等既校正其文字,又集次為目錄一篇而敘之曰:
自先王之道不明,百家並起,佛最晚出,為中國之患,而在梁為尤甚,故不得而不論也。蓋佛之徒自以謂吾之所得者內,而世之論佛者皆外也,故不可絀;雖然,彼惡睹聖人之內哉?《書》曰:"思曰睿,睿作聖。"蓋思者,所以致其知也。能致其知者,察三才之道,辯萬物之理,小大精粗無不盡也。此之謂窮理,知之至也。知至矣,則在我者之足貴,在彼者之不足玩,未有不能明之者也。有知之之明而不能好之,未可也,故加之誠心以好之;有好之之心而不能樂之,未可也,故加之至意以樂之。能樂之則能安之矣。如是,則萬物之自外至者安能累我哉?萬物之所不能累,故吾之所以盡其性也。能盡其性則誠矣。誠者,成也,不惑也。既成矣,必充之使可大焉;既大矣,必推之使可化焉;能化矣,則含智之民,肖翹之物,有待於我者,莫不由之以至其性,遂其宜,而吾之用與天地參矣。
德如此其至也,而應乎外者未嘗不與人同,此吾之道所以為天下之達道也。故與之為衣冠、飲食、冠昏、喪祭之具,而由之以教其為君臣、父子、兄弟、夫婦者,莫不一出乎人情;與之同其吉凶而防其憂患者,莫不一出乎人理。故與之處而安且治之所集也,危且亂之所去也。與之所處者其具如此,使之化者其德如彼,可不謂聖矣乎?既聖矣,則無思也,其至者循理而已;無為也,其動者應物而已。是以覆露乎萬物,鼓舞乎民眾,而未有能測之者也,可不謂神矣乎?神也者,至妙而不息者也,此聖人之內也。聖人者,道之極也,佛之說其有以易此乎?求其有以易此者,固其所以為失也。
夫得於內者,未有不可行於外也;有不可行於外者,斯不得於內矣。《易》曰:"智周乎萬物而道濟乎天下,故不過。"此聖人所以兩得之也。智足以知一偏,而不足以盡萬事之理,道足以為一方,而不足以適天下之用,此百家之所以兩失之也。佛之失其不以此乎?則佛之徒自以謂得諸內者,亦可謂妄矣。
夫學史者將以明一代之得失也,臣等故因梁之事,而為著聖人之所以得及佛之所以失以傳之者,使知君子之所以距佛者非外,而有志於內者,庶不以此而易彼也。
臣鞏等謹敘目錄,昧死上。

四庫提要記載

《梁書》·五十六卷(內府刊本)
姚思廉奉敕撰。《唐書》思廉本傳稱貞觀三年詔思廉同魏徵撰。《藝文志》亦稱《梁書》《陳書》皆魏徵同撰。舊本惟題思廉。蓋徵本監修,不過參定其《論贊》。(按:此據《史通·古今正史篇》,魏徵總知其務,凡有贊《論》,徵多預焉之文。)獨標思廉,不沒秉筆之實也。是書《舊唐書·經籍志》及思廉本傳俱雲五十卷,《新唐書》作五十六卷。考劉知幾史通》,謂“姚察有志撰勒,施功未周。其子思廉憑其舊稿,加以新錄,述為《梁書》五十六卷”。則《新唐書》所據為思廉編目之舊,《舊唐書》誤脫“六”字審矣。思廉本推其父意以成書,每卷之後,題陳吏部尚書姚察者二十五篇,題史官陳吏部尚書姚察者一篇。
蓋仿《漢書》卷後題班彪之例。其專稱史官者,殆思廉所續纂歟。思廉承藉家學,既素有淵源,又貞觀二年先已編纂,及詔入秘書省論撰之後,又越七年,其用力亦云勤篤。中如《簡文紀》載大寶二年四月丙子,侯景郢州,執刺史蕭方諸,而《元帝紀》作閏四月丙午。則兩卷之內,月日參差。《侯景傳》上雲“張彪起義”,下雲“彪寇錢塘”。則數行之間,書法乖舛。
趙與旹《賓退錄》議其於《江革傳》中則稱“何敬容掌選,序用多非其人”,於《敬容傳》中則稱其“銓序明審,號為稱職”。尤是非矛盾。其餘事跡之復互者,前後錯見,證以《南史》,亦往往牴牾。蓋著書若是之難也。然持論多平允,排整次第,猶具漢、晉以來相傳之史法。要異乎取成眾手,編次失倫者矣。梁陳二史,瑕瑜互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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