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紀傳體史書﹑政書﹑方誌等,將歷代或當代有關圖書典籍,彙編成目錄,謂之“藝文志”。藝文志的編纂,對研究歷代圖書文獻,考訂學術源流,頗具參考價值。方誌中編輯收錄的詩文,亦多稱“藝文志”。亦省稱“藝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藝文志
- 讀音:yì wén zhì一
- 涵蓋:歷代紀傳體史書﹑政書﹑方誌等
- 概念:將歷代相關圖書典籍彙編而成
區分類例,史書體例,歷史,評價,雜誌刊名,簡介,主創團隊,
區分類例
史書體例
歷史
相較於《史記》,《漢書》新增《刑法志》、《五行志》、《地理志》、《藝文志》四個志目。其中《漢書·藝文志》以《七略》“六分法”方式,“刪其要,以備篇籍”,記載自先秦到西漢學術發展的狀況,分類記錄當時存世的典籍,共六略三十八類,計著錄五百九十六家,一萬三千二百六十九卷,是中國現存最早的圖書分類目錄。例如“九流十家”的稱呼及其派流,即出自於《漢書·藝文志》。二十六史中,之後大部份正史均有《藝文志》或《經籍志》,例如《舊唐書》有《經籍志》,《新唐書》則改為《藝文志》,但並非每一部史書都有,如《新元史》沒有。
《隋書》則有《經籍志》,《隋書經籍志》總序曰:“魏氏代漢,采掇遺亡,藏在秘書中外三閣,魏秘書郎鄭默,始制中經”。《隋書·經籍志》則是第一位把經籍分為經、史、子、集四部四十類,另附佛、道兩類典籍,有總序小序,也有小注,與《漢書·藝文志》相仿。一直到清代編《四庫全書》仍以四部沿用。《隋書·經籍志》的成就在於對魏晉南北朝史學發展首次給予全面總結。舊唐書《經籍志》將訓詁書、文字書、音韻書、書法書等圖書著錄,又將錢譜、竹譜,從史部《譜牒類》中移除,劃歸至子部。
宋代王應麟作《漢書藝文志考證》十卷,對三百八十多種圖書進行了詳細考訂,“所考證者,漢書著記即起居注,家語非今家語,鄧析子非子產所殺、莊忽奇嚴助之駁文,逢門即逄蒙之類,不過三五條而止”,又收未錄之書二十七種,“《易》類增《連山》、《歸藏》、《子夏易傳》;《詩》類增《元王詩》;《禮》類增《大戴禮》、《小戴禮》、《王制》、《漢儀》;《樂》類增《樂經》、《樂元語》;《春秋類》增《冥氏春秋》;道家增《老子指歸》、《素王妙論》;法家增《漢律》、《漢令》;縱橫家增《鬼谷子》;天文增《夏氏日月傳》、《甘氏歲星經》、《石氏星經》、《巫鹹五星占》、《周髀》、《星傳》……”,是第一部系統研究《漢書藝文志》的學術著作。王應麟認為《漢書·藝文志》中將於長《天下忠臣》歸入“陰陽家”是不恰當的,又考定皇甫謐所云《伊尹湯液》即《漢書·藝文志》之《湯液經法》。又如:“老子指歸不著錄隋志:十一卷,嚴遵撰。列子釋文云:遵,字君平,作指歸十四篇,演解五千文。”清人姚振宗又作《漢書藝文志拾補》六卷,補書三十四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