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黃河流域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實施方案

2021年8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十四五”黃河流域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實施方案》(發改環資〔2021〕1205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四五”黃河流域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實施方案
  • 印發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 
出台背景,內容,

出台背景

為做好黃河流域城鎮污水垃圾處理頂層設計,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綱要》,指導黃河流域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工作有序開展,推進設施高質量建設和高水平運維,按照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部署要求,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十四五”黃河流域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實施方案》。

內容

《實施方案》明確,到2025年,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70%以上;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建制鎮污水處理能力明顯提升;上游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中下游力爭達到30%;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城鎮污泥資源化利用水平明顯提升;太原、呼和浩特、濟南、泰安、鄭州、西安、鹹陽、蘭州、西寧、銀川等10個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能力進一步提升;地級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比達到65%左右,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左右。
《實施方案》要求,系統推進黃河流域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工作。一是提高城鎮污水收集處理能力。補齊污水收集管網短板,推進污水管網全覆蓋,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網約1.4萬公里;強化污水處理設施弱項,新增污水處理能力約350萬立方米/日;推行污泥無害化處理,加快補齊城市和縣城處置能力缺口,新增無害化處置設施規模約0.35萬噸/日。二是完善城鎮垃圾處理體系。健全垃圾分類收運體系,新增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能力約1.8萬噸/日;補齊生活垃圾處理能力缺口,新增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約2.8萬噸/日,新增廚餘垃圾處理能力約0.8萬噸/日。三是加強資源化利用。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開展試點示範,新建、改建和擴建再生水生產能力約300萬立方米/日;做好污泥減量化、穩定化、無害化,穩步推動污泥資源化利用;加強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新建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50個。
《實施方案》強調,強化運營管理。一是健全以污染物削減績效為導向的考核激勵機制,推廣按效付費,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二是完善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常態化專業化運行維護機制,按照標準規範實施運行維護,鼓勵通過市場化方式選擇運行維護主體。三是推廣整縣推進工作機制,鼓勵項目綜合打包特許經營,推廣一體化運行維護。
《實施方案》要求,健全保障措施。按照省級統籌、市縣負責要求,系統謀劃實施。完善跨區域跨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紮實推動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問題的整改工作。拓寬投融資渠道,建立多元化的財政資金投入保障機制,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健全污水垃圾處理費價稅機制,推廣以市場化方式確定處理服務費水平。紮實推進項目前期工作,確保項目按時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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