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雲南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是雲南省生態環境廳於2022年4月8日印發實施的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 印發機關:雲南省生態環境廳
  • 印發日期:2022年4月8日
  • 發文字號:雲環發〔2022〕13號
印發信息,規劃全文,

印發信息

雲南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
雲環發〔2022〕13號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雲南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雲南省生態環境廳
2022年4月8日

規劃全文

雲南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目 錄
第一章 開啟美麗雲南建設新征程................................................ 1
第一節 生態環境保護取得明顯成效...................................... 1
第二節 生態環境保護任重道遠.............................................. 3
第三節 全面開創生態環境保護新局面.................................. 6
第二章 總體要求............................................................................ 9
第一節 指導思想...................................................................... 9
第二節 主要原則...................................................................... 9
第三節 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 11
第四節 “十四五”時期主要目標............................................. 11
第三章 堅持創新引領,強力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14
第一節 最佳化生態環境空間管控............................................ 14
第二節 統籌推進區域綠色發展............................................ 15
第三節 最佳化產業結構............................................................ 16
第四節 最佳化能源結構............................................................ 18
第五節 最佳化交通運輸結構.................................................... 19
第四章 深化“三水”統籌,全面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 22
第一節 加強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系統治理................ 22
第二節 持續推進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 24
第三節 加強重點流域生態保護治理.................................... 26
第四節 持續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28
第五節 持續深化水污染治理................................................ 29
第六節 積極推動水生態恢復................................................ 31
第七節 推進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 33
第五章 應對氣候變化,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35
第一節 開展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 35
第二節 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36
第三節 主動適應氣候變化.................................................... 37
第四節 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管理............................................ 38
第六章 加強協同控制,改善大氣環境...................................... 41
第一節 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 41
第二節 分區施策改善區域大氣環境.................................... 42
第三節 持續推進污染源治理................................................ 43
第四節 加強其他涉氣污染物治理........................................ 45
第七章 推進系統防治,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風險...................... 47
第一節 強化土壤污染源頭防控............................................ 47
第二節 推進土壤安全利用.................................................... 48
第三節 加強農業農村環境治理............................................ 49
第八章 統籌生態保護與監管,築牢生態安全螢幕障.................. 52
第一節 築牢西南生態安全螢幕障............................................ 52
第二節 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54
第三節 加強生態保護監管.................................................... 57
第九章 統籌風險防範,守牢環境安全底線.............................. 59
第一節 持續提升危險廢物醫療廢物風險防範能力............ 59
第二節 進一步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 61
第三節 加強無廢城市建設與固體廢物管理........................ 63
第四節 重視新污染物治理.................................................... 65
第五節 加強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 66
第六節 強化環境風險應急管理............................................ 68
第十章 健全治理體系,推進環境治理體制機制現代化.................... 71
第一節 健全生態環境管理體制機制.................................... 71
第二節 完善生態環境法規標準體系.................................... 73
第三節 完善生態環境管理制度............................................ 74
第四節 發揮市場機制的激勵作用........................................ 76
第五節 提升生態環境監測監管能力.................................... 77
第六節 加強生態環境科技支撐............................................ 81
第七節 加強生態環境管理創新和示範創建........................ 82
第十一章 開展全民行動,促進生活方式綠色轉型.................. 85
第一節 增強生態環保意識.................................................... 85
第二節 踐行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生活.................................... 86
第三節 推進生態環保全民行動............................................ 87
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 90
第一節 加強組織實施............................................................ 90
第二節 明確任務分工............................................................ 90
第三節 建設生態環保鐵軍.................................................... 91
第四節 加大投入力度............................................................ 91
第五節 強化考核評估............................................................ 92
第一章 開啟美麗雲南建設新征程
“十四五”時期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面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五年,是譜寫美麗雲南新篇章、實現生態文明排頭兵建設新進展的五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的五年。
第一節 生態環境保護取得明顯成效
“十三五”時期,省委、省政府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引,深入貫徹學習領會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開啟美麗雲南建設新征程。經過不懈努力,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十三五”規劃各項主要目標指標和污染防治攻堅戰階段性目標任務圓滿完成,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提升改善,人民民眾的生態環境獲得感顯著增強,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綠色底色彰顯,為“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實現新進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生態環境質量鞏固改善。圍繞藍天、碧水、淨土“三大保衛戰”,打響“8個標誌性戰役”,通過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解決民眾關心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率連續5年保持98%以上,16個地級城市連續4年達到國家環境空氣品質二級標準;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斷面水質穩定保持Ⅲ類以上,較基準年(2014年),全省優良水體比例提升17個百分點,達到83%,劣Ⅴ類水體比例由12%降至4%;九大高原湖泊中劣Ⅴ類水體的湖泊,由“十二五”末的4個減少為2020年底的1個;完成33條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以及主要污染物減排均達到國家考核要求。
——西南生態安全螢幕障更加牢固。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推動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主體功能區制度的落地實施,建立“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國土山川綠化取得重大進展,森林覆蓋率達65.04%,森林蓄積量達20.67億立方米。
——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走在全國前列。生物多樣性保護網路體系日趨完善,全省90%的典型生態系統和85%的重要物種得到有效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管理進入規範化、法治化軌道,在全國率先出台生物多樣性保護地方性法規,全力以赴配合國家做好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第十五次大會各項籌備工作。
——生態環境監測執法能力不斷提升。建立生態環境保護聯動執法機制,形成防範和打擊環境違法犯罪的工作合力。實施全省環境監管格線化管理,掛牌督辦了一大批環境違法問題。完善全省空氣、地表水、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路,基本形成國控、省控、市控三級為主的環境監測網。
——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能力進一步提升。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監管制度進一步完善,監管監測能力進一步提高,全省輻射環境質量總體良好,環境電離輻射水平處於本底漲落範圍內,環境電磁輻射水平低於國家規定的電磁環境控制限值,輻射設施及輻射設施周圍輻射水平總體未見明顯變化,未發生核與輻射事故。
——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執行有效。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健全省級環境保護督察體制機制。認真整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問題以及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紮實開展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實現全省16個州(市)督察“全覆蓋”,相繼開展“回頭看”和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問題專項督察。
——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和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創建成效顯著。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空間規劃體系、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制度、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環境治理體系、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市場體系、生態文明績效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等不斷完善,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四梁八柱”基本構建。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創建,累計建成10個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縣,5個縣(市、區)獲得了“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稱號。1個省級生態文明州、21個省級生態文明縣(市、區)和615個省級生態文明鄉(鎮、街道)獲得省人民政府命名。
第二節 生態環境保護任重道遠
我省生態環境問題具有長期性、艱巨性、複雜性,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生態環境保護仍然處於關鍵期、攻堅期、視窗期,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成效還不穩固,發展環境發生深刻複雜變化,生態環境保護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總體上仍處於高位,經濟成長與污染源排放未實現完全脫鉤,資源性產業聚集區的環境壓力趨緊,綠色產業化進程仍然面臨諸多阻力和不確定性,生態功能重要又脆弱,保護與修復投入大,生態環境問題區域性、複雜性、累積性和風險性日益突出,繼續保持優良生態環境壓力大,與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的目標相比、與人民民眾的期待相比,還有較大差距,生態環境保護形勢依然嚴峻。
——水生態環境保護形勢依然嚴峻。局部水域污染嚴重,劣Ⅴ類水體尚未消除,達到或好於Ⅲ類水體比例為83%,在全國排名靠後。九大高原湖泊富營養化問題突出,生態空間被侵占,生態功能受損,水質持續改善難度大,仍然是我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痛點和難點。重點流域治理基礎設施欠賬較多、短板突出、面源污染防控難度大、生態流量不足等導致的水環境問題,成為水污染防治的重點難點,螳螂川—普渡河、南盤江幹流局部河段磷污染問題仍然存在;流域水生生物資源衰退,水生態保護整體性不足。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尚未全部達標,環境風險隱患依然存在。城市黑臭水體治理、老舊城區改造、配套管網建設成為城鎮污染治理的“硬骨頭”。
——大氣環境質量鞏固改善壓力大。以重化工為主的產業結構,以公路運輸為主的交通運輸結構沒有根本改變,冶金、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業仍占主導,產業結構重型化特徵短時間難以改變,公路貨運比例超過70%,對大氣環境質量造成持續壓力。城市揚塵污染影響較為突出。火電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尚未全部完成。機動車環境監管能力薄弱。細顆粒物(PM2.5)與臭氧(O3)協同防治有待加強,跨境污染傳輸對雲南省環境空氣品質影響程度、影響範圍、影響規律不清。
——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水平有待加強。土壤污染源頭防控難度較大,歷史遺留污染問題突出,在產企業環境管理水平普遍不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有待鞏固提升,建設用地準入管理有待加強,土壤環境監管能力有待提升,法規標準體系尚需健全,基層土壤污染防治技術支撐隊伍的專業素養和技能較為薄弱。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務艱巨。農村生活污水、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形勢嚴峻。
——固廢和重金屬污染問題新舊交織。磷石膏等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大,綜合利用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脫硫渣等含砷廢物、電解鋁大修渣、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等低價值高環境風險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短板突出。銅鉛鋅錫等有色金屬採選、冶煉行業產生的歷史遺留廢渣堆存場所眾多,部分尾礦庫等涉重金屬廢渣堆存點污染防治設施不完善,環境風險隱患較高。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居全國前列,在產企業減排手段不足,減排壓力大。
——自然生態保護有待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重視程度有待提高,公眾參與度不夠,生物多樣性保護壓力大,自然生態監管任務繁重,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監管法律法規不完善、技術標準體系不健全、監管能力較薄弱。部分自然保護地基礎薄弱,自然生態風險隱患不容忽視。
——核與輻射安全監管任務日趨繁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數量逐年上升,電磁輻射設施引起的環境問題逐年增多,面臨的核與輻射安全隱患不斷增加。伴生放射性礦產資源豐富,歷史遺留問題突出,開發利用輻射安全監管需進一步規範。
——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亟需加強。生態文明各項改革落地生根、協同增效不足,綠色發展的激勵約束機制還不健全,經濟和法治等手段運用不夠,相關責任主體內生動力未得到有效激發。生態環境監測監管與信息化建設滯後,生態環境監測尚不能滿足生態環境精細化管理要求,重金屬監測、監控手段滯後,預報預警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污染溯源解析支撐不足,監測數據綜合套用能力有待提高。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事權與能力建設不匹配,專業技術人才支撐不足,幹部隊伍整體素質有待提升,科研力量不足,環保產業發展乏力。一些企業和地方依法治污、依法保護自覺性不夠,全社會共同推進環境治理的良好格局尚未形成。
第三節 全面開創生態環境保護新局面
“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具有多方面優勢和條件。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人心,新發展理念深入貫徹,新發展格局加快構建,高質量發展紮實推進,制度優勢顯著,治理效能提升,經濟長期向好,經濟社會加快綠色轉型,生態文明制度改革紅利持續釋放,全社會保護生態環境合力進一步增強,生態環境保護具有堅實基礎。
黨中央把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作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總抓手,提出了加快推動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用地結構調整的總要求,為我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促進經濟綠色低碳轉型,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指明了方向。
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時強調雲南生態地位十分重要,明確要求雲南努力成為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築牢西南生態安全螢幕障,為雲南生態環境保護確定了行動綱領和根本遵循。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講話精神為新發展階段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動指南,碳達峰碳中和為推動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提供了重要抓手。“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等國家重大戰略在雲南交匯疊加,為更大力度、更深層次系統破解資源環境約束,探索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新路子提供了契機。
我們要爭當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建設美麗雲南,必須深刻把握新時代雲南“邊疆、民族、山區、美麗”的省情特點,找準雲南在全國保護髮展大局中的坐標方位和使命擔當,領會和對標排頭兵建設的基本內涵和要求,堅定信心,保持戰略定力,切實把“十四五”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強基固本的關鍵時期,錨定成為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總目標,圍繞築牢祖國西南生態安全螢幕障的戰略定位,推動碳達峰碳中和,全力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為美麗雲南建設奠定堅實的生態環境基礎。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緊扣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戰略目標,以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導向,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高水平生態環境保護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為主線,以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為動力,以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支撐,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統籌推進“穩氣降碳優生態,增水固土防風險”,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持續推進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維護生態安全和生物安全,築牢西南生態安全螢幕障,為成為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奠定堅實的生態環境基礎。
第二節 主要原則
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樹牢“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對經濟發展的最佳化促進作用,深入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促進經濟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依靠人民,服務人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著力解決人民民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為人民民眾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不斷增強人民民眾對生態環境改善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系統治理,統籌推進。樹牢系統觀念,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預防和治理相結合,減污和增容並重,追根溯源、綜合施策,加強山水林田湖草保護修復,統籌推進生態保護與環境治理、城市治理與鄉村建設,推動生態環境源頭治理、整體治理。
典型引領,重點突破。以爭當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為目標,努力在生物多樣性保護、環境治理、減碳增匯等方面創先爭優。針對重點難點和突出問題,在九大高原湖泊保護、環境風險防範等重點領域取得新突破,帶動生態環境保護整體推進。
改革創新,開拓進取。積極適應加快提升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的要求,在全面落實國家改革任務的基礎上,結合雲南實際加大改革創新力度。
防範風險,守牢底線。堅持底線思維,強化安全意識,加強工作協調聯動,有效防範化解生態環境領域各類風險,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
第三節 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
展望二〇三五年,圍繞全面建成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的目標,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生態保護、環境質量、資源利用等走在全國前列,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總體形成,綠色低碳循環水平顯著提升,碳排放達峰後穩中有降,生態環境質量優良,生態系統良性循環,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生物多樣性優勢更加凸顯,西南生態安全螢幕障更加牢固,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實現現代化,生態環境質量和生態環境治理能力與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要求相適應。
第四節 “十四五”時期主要目標
“十四五”時期,錨定雲南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取得新進展的目標要求,推動實現以下生態環境保護主要目標:
——綠色低碳發展水平進一步提升。工業、建築、交通、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降碳取得明顯成效,重點行業單位能耗、物耗及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內先進水平,資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強度進一步降低,低碳試點示範取得顯著進展,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完成國家下達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水生態環境質量得到全面提升,九大高原湖泊水質穩中向好,飲用水源得到有效保護,優良水體斷面比例明顯上升,水生態保護修復取得成效,基本消除劣Ⅴ類水體和設市城市黑臭水體。環境空氣品質穩居全國前列,城市環境空氣品質穩定達標。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安全利用水平鞏固提升。農村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生態安全不斷夯實。自然生態監管制度進一步健全,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平鞏固提升,典型生態系統和重要物種得到有效保護,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進一步提升,西南生態安全螢幕障更加鞏固。
——生態環境風險有效防範。涉危、涉重和醫療廢物環境風險防控能力明顯增強,核與輻射監管能力持續加強,核安全和公眾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重大進展。生態環境治理能力突出短板加快補齊,生態文明示範創建取得新突破,智慧化環境監管能力全面提升,全面建成現代生態環境監測網路,生態環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表1 雲南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目標指標表
序號
指標
2020年
2025年
屬性
一、環境治理
1
地級及以上城市細顆粒物(PM2.5
平均濃度(微克/立方米)
20.7
20.5
約束性
2
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品質
優良天數比率(%)
98.8
98.8
約束性
3
地表水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
83
92.1
約束性
4
地表水劣Ⅴ類水體比例(%)
4
0.5
約束性
5
設市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比例(%)
完成國家
下達目標
預期性
6
地下水國控區域點位Ⅴ類水比例(%)
4.5
預期性
7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26.05
40
預期性
8
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
水源水質達標率(%)
完成國家
下達目標
預期性
9
主要污染物重點工程減排量(萬噸)
氮氧化物1.28
揮發性有機物0.83
化學需氧量5.16
氨氮0.33
約束性
二、應對氣候變化
10
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
排放降低(%)
較2015年下降24.72
完成國家
下達目標
約束性
11
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
較2015年下降14.56
完成國家
下達目標
約束性
12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
42.2
46
預期性
三、環境風險防控
13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81.2
93左右
約束性
14
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
90以上
有效保障
約束性
15
放射源輻射事故年發生率(%)
完成國家
下達目標
預期性
四、生態保護
16
生態質量指數(EQI)
完成國家
下達目標
預期性
17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
種數保護率(%)
83/77
85/85
預期性
18
森林覆蓋率(%)
65.04
65.7
約束性
19
典型生態系統保護率(%)
90
90
預期性
20
生態保護紅線占國土面積比例(%)
30.90
完成國家
下達目標
約束性
備註:森林覆蓋率指標是以雲南省2020年森林資源主要指標監測數據為基數測算。
第三章 堅持創新引領,強力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第一節 最佳化生態環境空間管控
構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以國土空間規劃為基礎,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和城鎮開發邊界,減少對自然生態空間的占用。最佳化城市用地配置,節約集約利用建設用地。推進城市化地區集約綠色低碳發展,建設韌性、綠色、低碳、海綿城市。加強城市化地區基本農田和生態空間保護,保障生態環保型工業產品和服務,強化城市規劃區中未開發區生態環境管理。強化生態功能區、生態脆弱區生態保護和修復,支持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敏感區、生態脆弱區開展生態移民。持續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推進城市綠道廊道建設。
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分區引導機制。加快推進“三線一單”落實落地,把“三線一單”作為區域資源開發、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城鎮建設、重大項目選址的重要依據,確保發展不超載、底線不突破。不斷最佳化“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建立較為完善的“三線一單”技術體系、政策管理體系、數據共享系統、動態更新和調整機制,實現生態環境管理空間化、信息化、系統化、精細化,採取分類保護、分區管控措施,強化空間管制,加快形成以“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為基礎的生態環境管理格局和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
第二節 統籌推進區域綠色發展
圍繞“滇中崛起、沿邊開放、滇東北開發、滇西一體化”的空間布局思路,促進區域綠色協調發展。
推動滇中地區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滇中地區對全省高質量發展、高水平保護的帶動作用,加快滇中新區、各類開發區循環化、生態化、低碳化改造,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明顯增強綠色競爭力。加強區域聯防聯控,實施重點區域大氣污染分策治理,完善區域污染天氣聯合應對機制。建立統一、高效的環境監測體系以及跨區域環境聯合防治協調機制、環境聯合執法監督機制、規劃環評會商機制。
加強沿邊地區生態安全保護。加強自然生態保護,推進“綠邊”行動計畫,建設沿邊地區生物多樣性廊道,強化沿邊一線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加強自由貿易試驗區、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邊境經濟合作區、跨境經濟合作區、綜合保稅區等生態環境保護,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提升生態環境風險防範能力。建立跨境生態環境保護合作機制,依託瀾湄、大湄公河次區域合作機制,以及滇緬、滇老、滇越國際經濟合作圈等合作平台,加強與周邊國家在跨境生物多樣性保護、農村環境治理、跨界水污染防治、應對氣候變化、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強生物安全管理,築牢沿邊地區生態安全螢幕障。
推動滇西一體化生態保護和協同發展。按照“優格局、守底線、提質量、保全全”的總體思路,以維護區域生態安全和提升環境質量為核心,加強高黎貢山及三江併流世界自然遺產地生態保護修復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加強洱海、瀘沽湖、程海保護治理。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統籌旅遊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推動滇西旅遊全面轉型升級和協同發展,保護大滇西旅遊環線完整的自然和文化生態系統。鼓勵爭創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和“綠水青水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等,打造麗江市成為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安全螢幕障,努力把大滇西旅遊環線建設成為生態文明建設的先行示範帶。
加快推動滇東北生態保護修復。堅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以築牢長江上游生態安全螢幕障為重點,補齊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地質災害治理與礦山修復、國土山川綠化和人居環境改善等突出短板,以金沙江乾熱河谷、烏蒙山等自然保護地、赤水河流域等典型區域為示範,打造生態保護修復亮點,推進昭通市成為全省生態保護修復排頭兵。
第三節 最佳化產業結構
推進重點行業綠色化改造。推動鋼鐵、建材、有色、石化等原材料產業布局最佳化和結構調整,以鋼鐵、焦化、鑄造、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業塗裝、包裝印刷、電鍍、製革、造紙、紡織印染、農副食品加工等行業為重點,開展全流程清潔化、循環化、低碳化改造,全面推動傳統優勢產業綠色轉型升級。在電力、鋼鐵、建材等重點行業,開展減污降碳協同治理。推動重點行業加快實施限制類產能裝備的升級改造,有序開展超低排放改造。促進各類開發區整合提升,依法依規推動工業企業入園入區發展,提高各類開發區聚集水平,深入推進各類開發區循環化改造。
推動落後低效和過剩產能淘汰。認真落實產業政策,嚴格環境影響評價,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加快淘汰落後產能,推動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安全等法規標準,加大鋼鐵、水泥熟料、燒結磚瓦、電解鋁、電解錳等行業落後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加快淘汰小澱粉、小製糖、小屠宰及肉類加工、小磷肥、小磷礦企業。鞏固實施城市建成區及周邊重污染行業搬遷、關停淘汰、轉型升級成效。推動重污染企業搬遷入園或依法關閉,加快推進長江幹流及重要支流沿線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就地改造、異地遷建、關閉退出,完成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改造,強化搬遷改造安全環保管理,規範化工企業準入。
構建綠色產業鏈供應鏈。加快建立以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為導向的採購、生產、行銷、回收及物流體系。發揮汽車、電子電器、通信、大型成套裝備等行業龍頭企業、大型零售商及網路平台的示範帶動作用,積極套用物聯網、大數據和雲計算等信息技術,建立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加快推進工業產品生態設計和綠色製造研發套用,在重點行業推廣先進、適用的綠色生產技術和裝備。培育一批綠色設計企業、綠色示範工廠、綠色示範園區。
壯大節能環保戰略性新興產業。擴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加快壯大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綠色環保等產業。推進5G、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綠色環保產業的深度融合創新,不斷探索“網際網路+”創新綠色產業模式。加大綠色環保企業政策支持力度,做大做強一批龍頭骨幹企業,扶持一批精專特優中小企業。
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提升行業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嚴格執行產品能效、水效、能耗限額、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標準。建立健全節能、循環經濟、清潔生產監督體系。對重點行業深入推進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傳統行業實施清潔化改造,提高清潔生產對碳達峰碳中和貢獻度。提升重點行業和重點產品資源能源效率,推行契約能源管理、契約節水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和以環境治理效果為導向的環境託管服務,實施能效、水效“領跑者”制度。
第四節 最佳化能源結構
最佳化能源供給結構。堅持先立後破,以保障能源安全和經濟發展為底線,推動能源低碳轉型平穩過渡。堅持節約優先,推進能源革命,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大力推動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推動非化石能源成為能源消費增量的主體,到“十四五”末,煤炭消費比重控制在34%左右。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加快開發建設大江幹流大型水電項目,持續打造金沙江、瀾滄江兩大國家清潔能源基地;集中式與分散式並舉,加快開發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建設國家多能互補能源基地。完善能源產供儲銷體系,加強非常規天然氣勘探開發,加快全省油氣管道建設,推進能源儲備設施建設,建設智慧能源系統,最佳化電力生產和輸送通道布局,提升新能源消納和存儲能力。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46%以上。
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在保障能源安全供應的基礎上,有序推進煤炭消費減量替代。根據發展需要合理建設先進煤電,繼續有序淘汰落後煤電,為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提供支撐。按照“產能置換、減油增化”等原則,科學謀劃煉化一體化項目。
實施終端用能清潔化替代。加快工業、建築、交通等各用能領域電氣化、智慧型化發展,加強清潔能源供應保障,推行清潔能源替代。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潔利用原則,重點削減小型燃煤鍋爐、民用散煤與農業用煤消費量,對以煤、石焦油、渣油、重油等為燃料的鍋爐和工業爐窯,加快使用清潔低碳能源以及工廠餘熱、電力熱力等進行替代。
第五節 最佳化交通運輸結構
持續最佳化交通運輸結構。加大運輸結構調整力度,形成部分州(市)大宗貨物和貨櫃中長距離運輸以鐵路和水路運輸為主的格局。加快幹線鐵路建設和改造,實施鐵路幹線主要編組站設備設施改造擴能。推動大宗貨物集疏港運輸向鐵路和水路轉移,支持煤炭、鋼鐵、電解鋁、電力、焦化、水泥等大宗貨物年運輸量150萬噸以上的大型工礦企業以及大型物流園區新(改、擴)建鐵路專用線。到2025年,大宗貨物綠色運輸方式比例、鐵路和水路貨運量占比進一步提升。
推動車船升級最佳化。全面實施國六排放標準,鼓勵將老舊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替換為清潔能源車輛,持續推進清潔柴油車(機)行動。到2025年,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柴油貨車。全面實施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加快車用液化天然氣(LNG)加氣站、內河船舶LNG加注站、充(換)電樁布局,在交通樞紐、批發市場、快遞轉運中心、物流園區等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推進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使用。到2025年,新能源汽車新車銷量占比達20%左右。開展港口、機場、鐵路貨場、物流園區等重點場所非道路移動機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示範套用,建設綠色港口。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客船和老舊運輸船舶。
構建高效集約的綠色流通體系。深入實施多式聯運示範工程,支持各地開展貨櫃運輸、商品車滾裝運輸、全程冷鏈運輸、電商快遞班列等多式聯運試點示範創建。推動在昆明探索構建“外集內配、綠色聯運”的公鐵聯運城市配送新體系。推進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範工程建設,發展綠色倉儲,鼓勵和支持在物流園區、大型倉儲設施套用綠色建築材料、節能技術與裝備以及能源契約管理等節能管理模式。加強快遞包裝綠色治理,推進大型電商和寄遞企業包裝物回收循環利用共享,加快推進快遞包裝減量化、標準化、循環化。
專欄1 促進綠色低碳發展重點工程
1.工業綠色升級工程。實施雲南省工業綠色發展“862”戰略。推動菸草、有色、鋼鐵、化工、建材等重點行業技術升級、設備更新和綠色低碳改造。開展產業園綠色發展試點示範遴選和創建,推動有條件的各類開發區積極申報國家級循環化改造試點示範、國家綠色園區、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等。加大環保技術和裝備套用力度,針對鋼鐵、有色金屬、石化、建材、輕工、紡織等重點行業開展節能環保技術裝備升級改造,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加快推進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所屬的西南銅業分公司、雲南雲銅鋅業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搬遷或關閉。
2.清潔能源建設工程。加快推動屋頂分散式光伏試點,推動大江大河水電科學合理開發,繼續建設國家清潔能源基地。
3.綠色交通體系建設工程。鼓勵新能源汽車消費替代,公交、環衛、郵政等公共領域新增或者替換的車輛全面採用新能源汽車或清潔能源汽車。加快車用液化天然氣(LNG)加氣站、船舶LNG加注站、充電樁等基礎設施布局建設。推動柴油機清潔化,全面實施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第四階段、船舶第二階段排放標準,執行輕型車和重型車國六b排放標準。大力推進老舊車輛提前淘汰更新,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柴油貨車。
第四章 深化“三水”統籌,全面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
建立地上地下、水岸統籌的水生態環境治理制度,以水生態為核心,統籌水資源利用、水生態保護和水環境治理,污染減排與生態擴容兩手發力,“保好水”“治差水”,持續推進水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大力推進“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努力實現“清水綠岸、魚翔淺底”。
第一節 加強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系統治理
強化“三水”統籌管理。強化用水強度約束,加強用水效率控制紅線管理,健全省、市、縣三級行政區域用水總量、用水強度控制指標體系。強化用水定額管理,實施差別化管控措施,加快落實主要領域用水指標考核。實施流域生態環境資源承載力監測預警管理,全面落實生態流量管理措施。逐步建立水生態和水環境監測評價體系,對重要江河湖庫開展水生態環境評價,選擇重點流域開展水生態監測評價考核試點,增加生態用水保障,促進水生態修復,確保水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最佳化實施地表水生態環境質量目標管理,深化流域分區管理體系,強化水功能區劃與監督管理。持續消減化學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根據水生態環境保護需求,對重點流域設定總磷、總氮等總量控制因子,因地制宜加強總磷、總氮排放控制。
統籌推進地表水與地下水協同防治。統籌區域地表水、地下水生態環境監管要求,以傍河型地下水為重點,防範受污染河段側滲和垂直補給對地下水的污染。加強化學品生產企業、工業集聚區、礦山開採區等地下水污染源對地表水的環境風險管控,選擇昆明、文山等地典型斷面開展試點工作。
統籌推進“保好水”“治差水”。穩步提升優良水體比例,以長江、珠江幹流、西南諸河幹流及主要支流為“保好水”重點,加強沿江空間管控,最佳化產業布局,完善沿江近岸村鎮截污治污體系,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強水環境風險防範,確保優良水體比例提升至92.1%。以瀾滄江流域“西洱河—四級壩”、長江流域“菜園河—木果甸村”、珠江流域“星雲湖湖心”“杞麓湖湖心”等斷面為重點,持續深化污染治理,堅持污染減排與生態擴容並重,補齊城鎮截污治污短板,推進尾水深度處理及回用,實施生態補水等措施,基本消除劣Ⅴ類水體。持續開展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鞏固地級及以上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加快推進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排查及整治,到2025年,縣級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
專欄2 水生態環境系統治理工程
1.水生態監測評價考核試點工程。對滇池、洱海、撫仙湖、金沙江幹流、赤水河“三湖兩河”開展水生態監測評價考核。
2.全面消除城鎮黑臭水體整治工程。重點推進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普洱市、麗江市、臨滄市等8個地級以上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開展26個縣級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清查,建立治理清單,實施綜合整治,基本消除縣級市建成區黑臭水體。
第二節 持續推進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
以革命性措施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退、減、調、治、管”多管齊下,推進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取得新突破。
強化湖泊流域空間管控,切實減輕湖泊壓力。以保護為前提,以綠色為基底,流域空間開發利用服從湖泊生態功能需要,科學劃分湖泊保護與利用空間,制定管控措施,把湖泊水體及岸帶、主要入湖河流、湖濱生態緩衝帶、主要入湖河道生態緩衝帶、水源涵養區等對湖泊生態功能具有重要作用的區域嚴格保護起來。城鎮開發邊界確定應服從湖泊保護需要,遠湖布局、離湖發展,根據集約適度、綠色發展的原則,科學確定城鎮開發邊界。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為前提,科學測算流域生態環境承載力,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合理確定流域人口和城鎮建設規模。逐步降低流域用水總量,加大流域污水資源化利用,有效管控流域農業用水量,提升工業用水循環利用。大力推行綠色農業,把九湖流域建設成為雲南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制定大水大肥大藥農作物負面清單,增加生態保育型和環境友好型作物面積。推進流域農業生產方式轉變,實施農藥化肥減量增效行動,降低蔬菜複種指數,繼續推進流域農田休耕輪作。大力發展農業+觀光休閒、農業+健康養老、農業+文化傳承等新業態。
深入實施系統治理,全面加強綜合管理。因湖施策,系統實施環湖截污治污、入湖河道整治、流域生態修復、人居環境提升、供水替代、生態補水等工程。加大城市建成區雨污分流改造力度,完善管網配套,加快補齊九湖流域“兩污”治理短板,強化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制定環湖截污治污總體方案,推進截污治污工程,實施已建工程提質增效,實現環湖城鎮截污治污全覆蓋。防範湖泊內源污染風險,開展淺水型湖泊內源污染治理工程示範。實施重點湖泊流域生態補水、清污分流工程,打造入湖河流清水通道,構建流域健康水循環體系。強化入湖河流劣Ⅴ類水體環境綜合整治,確保主要入湖河流脫劣提升,全面消除劣Ⅴ類河道。全面推進依法依規治湖,完善出台各湖泊保護條例及配套辦法,制定並實施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規劃及“一湖一策”行動方案。加快智慧湖泊建設,實現湖泊管護精準化、科學化、高效化。加強湖泊基礎調查與研究,開展九湖保護治理“卡脖子”突出問題科技攻關。健全湖泊生態環境監管體系,加強湖泊監管力度。
專欄3 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工程
1.農業面源治理工程。制定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種植業結構調整規劃。開展湖泊流域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建設農田—庫塘複合生態系統,建立農田徑流攔截淨化、調蓄回用的治理模式,構建農田退水綜合回用循環體系。
2.城鎮“兩污”收集處理能力提升工程。完善九湖流域城市建成區雨污管網收集系統。開展流域內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和垃圾收集清運系統建設,逐步完善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收運處置四級管理體制。
3.截污治污體系完善工程。加快環湖截污治污提質增效工程,開展截污管網、河道溝渠、濕地塘庫等排查,實施管網破損、污水冒井、濕地塘庫和河道溝渠水系不暢等整治,開展雨水衝擊性污染負荷防控。
4.健康水循環體系構建工程。從流域層面實施清污分流,打造主要入湖河流清水通道,實施清水入湖生態補水工程。實施污水處理廠尾水循環利用工程,打造污水通道、庫塘、濕地、調蓄帶循環利用系統。
5.入湖河流脫劣提升工程。強化入湖河流水體環境綜合整治,對主要入湖河流中Ⅴ類、劣Ⅴ類河流實施脫劣提升工程,劣Ⅴ類水體的河流實現消劣,Ⅴ類水質的河流穩步提升。
6.湖泊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實施湖濱緩衝帶生態修復與濕地建設工程,恢復水生生態,提升生物多樣性。實施主要入湖河流河濱緩衝帶建設工程,建設生態堤岸、河口濕地生態系統。
第三節 加強重點流域生態保護治理
持續推進長江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修復。落實“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要求,深入推進金沙江流域生態保護修復和污染防治,保障幹流水質穩定達到Ⅱ類。實施好金沙江“十年禁漁”,推動水生生物多樣性恢復。嚴控岸線開發利用,強化自然岸線保護。深化沿江石化、化工等重點企業環境風險評估,長江幹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範圍內不準新(擴)建化工園區,嚴禁接收轉移的污染產業、企業。持續推進“三磷”綜合整治,加強涉重金屬礦產資源開發污染防治。全力推進赤水河(雲南段)生態環境保護,實施赤水河生態環境保護“六大行動”,打造長江上游最美河流。
深入推進珠江流域環境治理與生態保護。加強水污染防治,改善不達標水體水環境質量,基本消除劣Ⅴ類水體,促進珠江流域水生態環境明顯改善。以涉磷企業為重點,加大工業企業環境監管,推動工業企業穩定達標排放。以瀘江、大屯海、倘甸雙河、南盤江幹流柴石灘以上等涉重工業集中片區為重點,持續推進涉鎘、砷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整治。最佳化水資源利用,加強流域主要水利水電工程生態流量下泄措施落實,確保北盤江、曲江、瀘江、甸溪河、黃泥河等達到生態流量底線要求。
強化西南諸河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並舉。按照“幹流保護為主,支流重點防治”的思路確保西南諸河流域優良水體比例穩中有升,支流重污染水體徹底消劣。完成重點斷面流域綜合整治,加快補齊沿邊地區截污治污短板。加強瀾滄江、紅河幹流梯級水電工程調度,確保西南諸河流域重點乾支流達到生態流量保障需求。全面開展瀾滄江、怒江、獨龍江水生態本底調查與生物完整性評估,因地制宜實施水生生境保護修復,試點開展土著魚恢復工程。健全跨國界水體風險防範體系,強化滇緬、滇老、滇越沿邊發展區的跨境河流的水環境風險防範。
健全流域污染聯防聯控機制。編制實施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實施差異化治理。建立流域統籌、區域落實、協同推進工作機制,開展重大生態環境監督管理事項流域會商。強化流域上下游各級政府各部門協調,實施聯合監測、聯合執法、應急聯動、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跨州、市流域上下游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機制,加強研判預警、攔污控污、信息通報、協同處置、糾紛調處、基礎保障等工作,防範重大生態環境風險。
專欄4 重點流域水生態保護治理工程
1.重點斷面水質提升工程。實施珠江流域狗街、瀾滄江支流西洱河四級壩和思茅河蓮花鄉河段水質脫劣工程。實施珠江流域盤溪大橋、長虹橋、江邊橋斷面水質提升工程。開展長江流域漾弓江、龍川江、掌鳩河、牛欄江、普渡河等水體綜合整治。
2.赤水河生態環境保護“六大行動”。對赤水河流域實施全流域全面禁漁行動、全流域城鄉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行動、全流域農業面源污染防治行動、全流域生態綜合整治修復行動、綠色產業發展行動、美麗鄉村建設行動“六大行動”。
第四節 持續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持續鞏固地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治理成果。對柴河水庫、大河水庫和漁洞水庫等尚未穩定達標的地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地,以空間管控為抓手,強化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進一步加強水源保護區水環境風險排查、強化應急防控能力建設、建立健全飲用水安全保障長效機制制度,確保全省37個地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全面穩定達標。
開展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不達標整治。以存在達標風險的縣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達標整治為重點,對飲用水水源各級保護區分類管控,實施差別化的保護與管控措施。制定水源地保護及污染整治方案,清理整頓違法違規項目及排污口,強化農業面源整治工作。
穩步推進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著力推進“十三五”時期已劃定的“千噸萬人”和鄉鎮級及以下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完成鄉鎮級及以下的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地理界標和明顯的警示標誌設立工作。開展“千噸萬人”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風險排查整治,加強農村水源水質監測。加強重點水源和城市應急備用水源工程建設。加強地表水型飲用水水源地預警監控能力建設,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
專欄5 飲用水源保護治理工程
1.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工程。規範製作各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矢量圖層,推進“十三五”時期已劃定的328個“千噸萬人”和966個鄉鎮級及以下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構建全省鄉鎮級以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一張圖”。
2.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治理工程。推進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綜合整治,實施昆明市、大理州、文山州等6個州(市)的19個不達標水源地整治相關工程;新開工一批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建設;實施從飲用水水源到用戶水龍頭出水水質的全過程監管;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嚴控地下水開採,確保人畜飲水安全。
第五節 持續深化水污染治理
加強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有口皆查、應查盡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深入開展六大水系幹流、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名錄。實施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併一批、規範整治一批。建立統一的排污口信息平台,嚴格監督管理,實現“受納水體-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單位”全過程監督管理。
狠抓工業污染防治。推動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綠色發展,指導地方制定差別化的流域性環境標準和管控要求。加強農副食品加工、化工、印染等行業綜合治理,加快推進流域產業布局調整升級。推進玉米澱粉、糖醇生產、肉類及水產品加工企業、印染企業等清潔化改造。開展產業園區水污染整治專項行動,推動提升園區污水收集處理效能,提高污染治理能力,防範化工園區環境風險。
推進城鎮水污染治理。大力實施污水管網補短板工程,實施管網混錯接改造、破損修復。加快提升新區、新城、污水直排、污水處理廠長期超負荷運行等區域的生活污水處理能力。鼓勵城市開展初期雨水收集處理體系建設,建設人工濕地水質淨化工程。開展污水處理差別化精準提標,各地因地制宜確定排放標準。推廣污泥集中焚燒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持續推進農業污染防治。針對六大水系和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幹流和重要支流氮磷超標河段、重點湖庫、重要飲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區域,優先控制農業面源污染,積極探索創建小流域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示範區。
加強移動污染源防治。推進港口碼頭垃圾分類及處理配套設施建設,加快文山港、紅河港污水垃圾收集轉運設施建設。加強港口碼頭污水垃圾收集轉運設施建設與運營監管。積極治理船舶污染,推進現有不達標船舶升級改造。基於昭通市水富港、昆明市昆明港已經上線試運行“全省船舶水污染物聯合監管與服務信息系統”經驗,加快其餘重點港口碼頭船舶管理信息化能力建設。
專欄6 水污染防治工程
1.工業污染源防治工程。推進城市建成區內現有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印染、原料藥製造、化工等污染較重的企業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實施重點流域重點行業氮磷排放總量控制,持續開展畜牧業、農副食品加工業、食品製造業、紡織工業、造紙業等其他氮磷排放重點行業企業超標整治工作。
2.城鎮水污染治理工程。對進水化學需氧量濃度低於100毫克/升的污水處理廠,開展匯水範圍管網系統化整治,降低溢流風險。以六大水系幹流及主要支流沿江設市城市、九湖流域為重點開展初期雨水污染治理。
3.農業污染防治工程。加快推進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最佳化九湖流域農村污水管網整體布局;推進“廁所革命”,穩步解決“垃圾圍村”問題;以長江、珠江、紅河、瀾滄江等幹流特別是大型電站庫區等區域為重點,開展水產養殖尾水整治專項行動。
第六節 積極推動水生態恢復
強化重點河湖生態流量保障。制定江河流域水量調度方案和調度計畫,開展生態流量監測預警試點,科學推進斷流河流恢複流量。探索開展生態流量適應性管理,強化水資源時空調度,確保到2025年,生態流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實。
推進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開展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推動建設污染治理、循環利用、生態保護有機結合的綜合治理體系。選擇滇中等缺水地區開展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示範,建設一批示範工程。到2025年,全省地級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
加強河湖生態保護修復。建立健全河流湖泊休養生息長效機制,重點水域逐步實行禁漁期、禁漁區制度。合理確定河湖生態緩衝帶範圍及管控要求,強化岸線用途管制,對不符合水源涵養、水域、河湖緩衝帶等保護要求的人類活動進行整治。對六大流域及重要河湖及水源涵養區等生態空間開展河湖生態緩衝帶修復與建設。
加強濕地恢復與建設。對長江流域、九大高原湖泊周邊的濕地公園、自然保護區等重點區域,開展天然濕地恢復與建設。根據水生態環境質量改善需要,在污水處理廠下游、支流入幹流口、河湖入口、重點點源排放口等關鍵節點建設人工濕地,提升水質,確保重要河湖水生態安全。
恢復水生生物種群資源。加強流域源頭生境保護,加大中華鱘、達氏鱘、大頭鯉、大理腹裂魚、滇池金線䰾、胭脂魚等珍稀瀕危、特有物種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洄游通道等關鍵棲息地保護力度。科學開展土著魚類及水生植物恢復,在長江流域牛欄江、南盤江、瀾滄江幹流及九湖具備條件的區域開展生物多樣性恢復,加強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和增殖放流,逐步實現“有魚有草”的目標。
推進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以地級及以上城市政府為責任主體,採取水環境治理、生態緩衝帶建設、濕地恢復與建設、生物多樣性保護等有效措施,系統解決當地河湖生態環境問題。強化美麗河湖示範引領,建成一批具有全省示範價值的美麗河湖。
專欄7 水生態修復工程
1.水域岸線保護工程。實施河湖生態空間侵占清理專項行動。實施金沙江、南盤江、瀾滄江幹流及主要支流的水源涵養區建設和河湖生態保護修復工程,開展河湖生態緩衝帶、生態調蓄帶、生態護岸及溝渠、河道整治等建設。
2.濕地恢復與建設工程。實施長江流域納帕海國家濕地公園、會澤黑頸鶴自然保護區、拉市海國家濕地公園、珠江源自然保護區濕地生態系統,瀾滄江省級濕地公園,以及九湖流域濕地保護工程。
3.生態流量保障工程。加快研究制定河湖生態流量保障實施方案,明確河湖生態流量目標、責任主體和主要任務。
4.水生生物種群資源恢復工程。實施金沙江、南盤江、瀾滄江等幹流區,以及五洛河、多依河等重點支流開展水生態監測與研究項目。在長江流域牛欄江、南盤江、瀾滄江幹流及九湖具備條件的區域開展生物多樣性恢復。
第七節 推進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
推動地下水環境分區管理。以飲用水水源保護為核心,開展地下水型飲用水源補給區及供水單位周邊區域環境狀況和污染風險調查評估。科學劃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
逐步推進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對化學品生產企業、工業集聚區、尾礦庫、礦山開採區、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等地下水污染源及周邊區域,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地下水環境風險。到2025年,完成省級及以上化工園區、重點危險廢物處置場、重點垃圾填埋場及一批其他重點污染源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
逐步管控地下水環境風險。強化化工類工業集聚區、危險廢物處置場和生活垃圾填埋場等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探索地下水治理修復模式,推進地下水污染修複試點。試點開展廢棄礦井地下水污染防治,建立報廢礦井、鑽井、取水井清單,持續推進封井回填工作。
專欄8 地下水污染防治重大工程
1.重點區域地下水污染狀況調查評估工程。開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源、化學品生產企業、垃圾填埋場、危險廢物處置場、化工類工業集聚區、尾礦庫、礦山開採區等重點區域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工程。
2.重點區域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工程。在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前期工作基礎上,開展重點區域污染源防滲改造、污染修復及廢棄井封井回填試點示範工程。
第五章 應對氣候變化,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著眼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制定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強化溫室氣體排放控制,推動適應氣候變化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實施溫室氣體與污染物協同控制,實現減污降碳協同效應,增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助力國家2030年前碳達峰。
第一節 開展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
制定碳排放達峰行動實施方案。制定雲南省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實施方案,明確達峰目標、時間表和路線圖,強化各領域各層級的貫徹落實。支持各州(市)結合實際制定本區域達峰行動方案,能源、工業、交通和建築等重點領域制定達峰專項行動方案,鋼鐵、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制定達峰行動方案。加強對州(市)的指導,加強達峰目標過程管理,強化形勢分析與激勵督導,確保實現達峰目標。
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率先達峰,開展碳中和試點示範。打造雲南低碳試點省和昆明市、玉溪市、普洱市思茅區低碳試點城市升級版,支持國家低碳試點地區開展率先達峰行動,探索實施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和總量雙控。支持低碳發展基礎較好的城鎮、各類開發區、社區、校園、旅遊景區等,開展近零碳排放示範工程和碳中和示範區建設。推動西雙版納州碳中和示範區建設,結合藏膠於林需求,實施重大林業碳匯與生態系統恢復工程,實施氣候變化對生物多樣性影響觀測。推動普洱市創建全國碳中和示範區,大理州創建低碳州、大理市創建零碳城市。
第二節 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控制工業行業二氧化碳排放。推動鋼鐵、水泥、石化、化工、有色等高耗能行業節能降耗,嚴格產能置換監管,提升系統電氣化水平,強化先進低碳技術研發及套用,推進能效對標活動,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大對企業低碳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繼續推進低碳產品認證,推進落實《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目錄》,鼓勵節能減排創新行動。推動水泥行業生產實施原料替代,鼓勵利用冶煉廢渣、粉煤灰、脫硫石膏等非碳酸鹽原料生產水泥。選擇重點企業開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示範工程。
控制交通領域二氧化碳排放。加強低碳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最佳化全省交通運輸結構,持續推進公共運輸建設和新能源車輛推廣套用,以滇中城市群、熱點旅遊目的地州(市)和高速公路為重點,完善新能源汽車充電、加氫等基礎設施建設。到2025年,營運車輛單位運輸周轉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4%,營運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3.5%。
控制建築領域二氧化碳排放。建立健全綠色建築體系,全面提升建築節能水平,大力推廣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築,發展零碳建築。到2025年,力爭城鎮新建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逐步實施既有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的綠色節能改造。建立城市建築能耗監測數據共享機制,提升建築能耗監測能力。
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實施含氟溫室氣體和氧化亞氮排放控制,推廣六氟化硫替代技術。加強標準化規模種植養殖,控制農田和畜禽養殖的甲烷、氧化亞氮排放。推進城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
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建立完善與全國碳市場充分融合銜接的省內管理制度體系。以發電行業為突破口率先實現線上交易,在發電行業碳市場穩定運行基礎上,逐步將市場範圍擴大到建材、有色、鋼鐵等更多行業,豐富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持續推進和完善重點企業年度碳排放數據報告、第三方核查覆核、監測管理,提升數據質量監管。落實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機制,配合將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CCER)納入全國碳市場。依託中國(雲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推動碳排放權交易資源儲備”試點任務,儲備一批潛在的CCER項目。
第三節 主動適應氣候變化
加強全球氣候變暖對我省承受力脆弱地區影響的觀測。利用天基地基空基等多種觀測手段對基本氣候變數開展綜合觀測,提升高原湖泊流域、重點城市群、乾熱河谷、石漠化等生態脆弱區、氣候敏感區觀測覆蓋能力。
加強氣候變化風險評估與應對。開展氣候變化風險評估,識彆氣候變化對敏感區水資源保障、糧食生產、城鄉環境、人體健康、重大工程的影響,開展應對氣候變化風險管理。加強氣候變化對長江經濟帶自然災害、滇中城市群綜合承載能力、以及水土流失嚴重區、石漠化地區等典型脆弱區的影響和風險評估。根據全省不同地區氣候變化風險特徵,完善區域防災減災及風險應對機制,提升風險應對能力。開展氣候與生態系統觀測融合分析,研究氣候變暖成因、趨勢和規律,做好氣候變暖與生態系統作用的機理研究和影響評估。
提升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推動適應氣候變化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並與可持續發展、生態環境保護、消除貧困、基礎設施建設等有機結合,構建適應氣候變化工作新格局。在農業、林業、水資源、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及城市、生態脆弱地區積極開展適應氣候變化行動,統籌提升城鄉極端氣候事件監測預警、防災減災綜合評估和風險管控能力,制定應對和防範措施。推動典型城市和典型區域適應氣候變化試點示範,探索運用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適應氣候變化。
第四節 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管理
開展重大項目二氧化碳排放評價。支持重點行業主管部門會同行業協會及研究機構,深入研究產業政策、重點行業排放特徵、二氧化碳減排潛力等影響因素,制定重大項目碳排放核算方法,明確重大項目碳排放評價的範圍、內容、方法、程式等。針對“十四五”“十五五”時期投產的高能耗、高排放重大項目,實施節能評估和碳排放評估,從用能總量、能耗標準、碳排放標準等方面嚴把準入關,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避免在達峰前出現碳排放沖高現象,確保平穩進入峰值年。
推動應對氣候變化管理融入生態環境法規標準政策體系。鼓勵探索在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制定地方性法規,在國土空間開發、生態環境保護、資源能源利用、城鄉建設等領域法律法規制修訂過程中,增加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內容。推動建立健全應對氣候變化的管理標準、排放標準、技術標準等。加強森林、草地、農田、濕地碳匯等相關政策和標準體系建設。研究建立上市公司二氧化碳排放信息公開制度。
推動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相關管理制度融合。開展溫室氣體統計核算工作,編制省級和州(市)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利用地面監測、遙感等技術手段探索大尺度區域含氟溫室氣體和甲烷等排放監測。研究將應對氣候變化要求納入“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建立健全企業溫室氣體數據報送系統,推進企事業單位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相關數據的統一採集、相互補充、交叉校核。加強對溫室氣體排放重點單位和生態保護紅線等重點區域的監管並納入生態環境監管執法體系。推動氣候投融資制度創新,開展氣候投融資地方試點。完善納入碳金融、氣候風險保險的生態環境經濟政策。完善低碳產品政府採購、企業碳排放信息披露等相關制度。
實施溫室氣體和污染物協同控制。制定工業、農業溫室氣體和污染減排協同控制方案,減少溫室氣體和污染物排放。加強污水、垃圾等集中處置設施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控制。探索開展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控制相關標準研究。推動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與溫室氣體清單一體化協同編制,構建碳排放達峰與空氣品質達標綜合評估等方法體系,推動城市編制實施二氧化碳達峰和空氣品質達標規劃,打造一批“雙達”典範城市。
專欄9 應對氣候變化重大工程
1.碳達峰碳中和示範工程。在昆明、玉溪、普洱、紅河、曲靖等國家低碳試點地區和滇中重點城市開展碳排放達峰示範工程。在中國(雲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昆明、德宏、紅河三個片區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資源儲備工程。在瑞麗市、普洱綠色經濟試驗示範區等地區開展碳中和示範區建設工程。
2.低碳能源、低碳交通重大工程。在金沙江下游、瀾滄江中下游、紅河流域開展“風光水儲一體化”基地建設示範工程,在曲靖開展“風光火儲一體化”基地建設示範工程。以滇中城市群和大理、麗江、西雙版納等重點熱點旅遊目的地州(市)及高速公路為重點,開展充電樁和充電站建設工程。
3.工業降碳重大工程。在電力、鋼鐵、水泥、石化、煤化工、電解鋁等重點行業實施1個低碳化改造重大示範工程,探索實施碳捕集、利用與封存實驗示範項目,開展2個左右近零碳排放示範工程。
4.適應氣候變化、倡導低碳生活重大工程。在水資源、農業、林業、生物多樣性等領域及典型氣候脆弱區實施一批適應氣候變化重大工程。在昆明、玉溪、普洱思茅區等低碳試點區域優先開展碳普惠試點工程。
第六章 加強協同控制,改善大氣環境
堅持源頭防治、綜合施策,持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以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協同控制為主線,加快補齊O3治理短板,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實現“藍天白雲、繁星閃爍”。
第一節 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
協同開展PM2.5和O3污染防治。推動城市PM2.5濃度持續下降,有效遏制O3濃度增長趨勢。統籌考慮PM2.5和O3污染區域傳輸規律和季節性特徵,加強重點州(市)、重點時段、重點領域、重點行業治理,強化分區分時分類差異化精細化協同管控。抓好氮氧化物(NOx)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協同減排。
完善區域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體系。落實滇中區域5州(市)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強化協調預警、區域協作,完善重大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會商機制。建立區域聯合執法信息共享平台,實現區域監管數據互聯互通,開展區域大氣污染專項治理和聯合執法,構建區域協作大氣污染防治體系。
最佳化污染天氣應對體系。積極預警、及時控制,提高污染天氣應急處置能力。繼續加強環境空氣品質預測預報能力建設,實現城市7—10天預報,PM2.5和O3預報準確率進一步提升。構建“省—州(市)—縣(市、區)”污染天氣應對三級預案體系,完善輕、中度污染天氣預警、啟動、回響、解除工作流程。重點行業實施績效分級管控,完善差異化管控機制。完善應急減排信息公開和公眾監督渠道。
第二節 分區施策改善區域大氣環境
分區治理區域大氣污染。以空氣品質改善進展和區域傳輸特徵,結合地區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及污染防治政策。重點州(市)強化PM2.5、O3協同控制,實施差異化管控。重點行業實施錯峰建設(生產)、限產限排,適時採取人工增雨,特殊時段及時啟動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採取“三停”措施。鞏固實施城市建成區及周邊重污染行業搬遷、關停淘汰、轉型升級。強化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管控。適時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掛牌督辦,切實解決突出的區域性大氣污染問題。
持續改善滇中地區環境空氣品質。推動重點行業綠色轉型、產業集群和各類開發區升級改造、產業布局最佳化調整、工業爐窯深度治理。強化O3污染治理,大力推進VOCs全過程綜合整治,全面完成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推進重要物流通道幹線鐵路建設工程、鐵路專用線建設,推動煤炭、焦炭、鐵礦石、電解鋁、砂石骨料等重點貨品運輸“公轉鐵”。建立健全城市間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強化傳輸通道城市大氣污染管控。
穩步提升滇西南環境空氣品質。開展滇西南區域外源性污染傳輸特徵研究。以西雙版納州、普洱市、臨滄市、德宏州等西南沿邊城市為重點,推進PM2.5和O3污染協同控制,抓好NOx和VOCs協同減排。推動大宗貨物“公轉鐵”“公轉水”,確保鐵路或水路貨運周轉量有所增長。強化弱擴散區城市面源污染治理。探索跨境大氣污染防治合作。
第三節 持續推進污染源治理
實施重點行業NOx等污染物深度治理。全面完成鋼鐵和燃煤發電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水泥熟料窯生產線煙氣脫硝提升工程,煙氣綜合脫硝率提升至60%。有序推進焦化、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推進玻璃、陶瓷、鑄造、鐵合金、有色金屬等行業污染深度治理。加強自備燃煤機組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監管。以焦化、水泥、磚瓦、石灰、礦棉、鑄造、有色等行業帶動工業爐窯綜合治理工作,嚴格控制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全面提升無組織排放管控水平。持續開展燃煤鍋爐整治,完成每小時65蒸噸以上的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燃氣鍋爐推行低氮燃燒,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於50毫克/立方米。重點涉氣排放企業逐步取消煙氣旁路,因安全生產無法取消的,安裝線上監管系統。
大力推進重點行業VOCs治理。以石化、化工、工業塗裝、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汽車維修(維護)4S店等6個行業(領域)為重點,全面開展VOCs污染綜合治理。建立完善源頭、過程和末端的VOCs全過程控制體系,實施VOCs排放總量控制。重點減排行業開展提升“三率”(即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率、去除率)自查行動。開展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無組織排放控制、末端治理設施升級改造以及VOCs蒸發排放控制等工程。探索VOCs治理技術,開展試點示範。科學統籌最佳化控制方案,推進VOCs與其他涉氣污染物協同治理。加強油品儲運銷VOCs排放監管,年度不少於一次抽查檢查。開展成品油、有機化學品等涉VOCs物質儲罐排查,逐步取消煉油、石化、煤化工、製藥、農藥、化工、工業塗裝、包裝印刷等企業非必要的VOCs廢氣排放系統旁路。全面推進使用低VOCs含量塗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建立低VOCs含量產品標誌制度。加大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力度。
加大水電鋁和水電矽行業污染治理。全面推進電解鋁企業煙氣脫硫設施建設,提高煙氣脫硫效率,全面加大熱殘極冷卻過程無組織排放治理力度,建設封閉高效的煙氣收集系統,實現殘極冷卻煙氣有效處理。加強電解鋁生產過程中氟化物的無組織收集和處理,開展電解鋁行業提標改造治理試點示範工程。嚴格控制配套炭素生產企業的污染物排放,加大無組織廢氣收集和深度治理。推進水電矽行業煙氣脫硝處理,推廣高效脫硫除塵技術和全能脫硫增效劑套用,推進煙氣脫硝處理,完善生產過程中無組織排放治理。
強化車船油路港聯合防控。強化移動源污染監管,加強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污染治理,繼續推動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以物流主要通道和柴油貨車集中通行路段為重點,加強機動車污染治理遙感監測能力建設。加快推進機動車排放檢測與維護(I/M)制度建設,推動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管理。嚴格執行汽柴油質量標準,加強定期監測監管執法,2025年底前,年銷售汽油量大於5000噸的加油站,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備並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嚴厲打擊黑加油站和非標油生產企業。開展新生產機動車、發動機、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檢查,基本消除未登記或冒黑煙工程機械。推進大型機場污染防治,完善輔助動力系統(APU)替代設施配置,全面提升橋載設備使用率。
推進揚塵精細化管控。全面推行綠色施工,嚴格執行“六個百分百”要求,將綠色施工納入企業資質評價、信用評價。重點區域道路、水務等線性工程進行分段施工。推進低塵機械化濕式清掃作業,加大城市出入口、城鄉結合部等重要路段沖洗保潔力度,渣土車實施硬覆蓋與全密閉運輸,強化公路交通、城市道路揚塵治理。城市裸露地面、粉粒類物料堆場,全面完成抑塵設施建設和物料輸送系統封閉改造。全面加強綠化用地、廢舊廠區、物流園、大型停車場揚塵治理。
第四節 加強其他涉氣污染物治理
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環境管理。嚴厲打擊消耗臭氧層物質生產、銷售、使用等非法活動。實施含氫氯氟烴(HCFCs)淘汰和替代。繼續推動三氟甲烷(HFC-23)的銷毀和轉化。鼓勵研究開發替代技術和替代產品。
加強惡臭、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防控。完善致臭物質識別、惡臭污染評估和溯源技術方法。鼓勵開展惡臭投訴重點企業和各類開發區監測。加強化工企業、城鎮污水處理廠、城市垃圾填埋場及其他領域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風險管控。完善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探索建立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管理體系和工作機制。
加大其他涉氣污染物的治理力度。加強金屬冶煉過程中產生的含有害物質的各類氣體,包括含塵氣體、高溫煙氣、酸霧等氣溶膠的收集和處理。開展工業煙氣中三氧化硫、汞、鉛、砷、鎘等多種非常規污染物強效脫除技術研發套用。加強生物質鍋爐燃料品質及排放管控,安裝高效除塵設施,禁止摻燒垃圾、工業固廢,對污染物排放不能穩定達到鍋爐排放標準的生物質鍋爐進行整改或淘汰。
專欄10 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治理工程
1.NOx深度治理工程。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完成鋼鐵行業17家19台2851平方米燒結機、4家8台630萬噸/年球團設備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完成全省7家燃煤發電企業10台600兆瓦W型火焰鍋爐(4家)、6台300兆瓦循環流化床鍋爐(3家),總計7800兆瓦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2.VOCs綜合治理工程。實施含VOCs產品源頭替代工程,推進重點行業綜合治理工程,針對石化、化工行業裝卸、污水和工藝過程廢氣,工業塗裝行業電泳、噴塗、乾燥廢氣,以及包裝印刷行業印刷烘乾廢氣,建設適宜高效VOCs治理設施,到2025年,石化、化工、工業塗裝、包裝印刷行業綜合去除效率分別達到70%、60%、60%、60%以上。
3.機動車污染遙感監測工程。到2025年,新建水平式遙感監測設備12套、黑煙車抓拍設備15套,安裝重型柴油貨車遠程排放監控車載終端系統(OBD)4.4萬套。
第七章 推進系統防治,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風險
以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人居環境安全為目標,持續推進土壤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強化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確保“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統籌推進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和農村環境整治,建設生活環境整潔優美、生態系統健康、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鄉村。
第一節 強化土壤污染源頭防控
加強耕地污染源頭控制。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不得規劃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在嚴格管控類耕地集中區和農產品超標區域,深入開展耕地重金屬污染源解析與污染過程研究,建立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方法,開展農產品超標成因分析技術試點,實現污染源精準管控。持續推進耕地周邊涉鎘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動態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單,實行污染源銷號制度。
加強工礦企業污染源環境監管。動態更新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監督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全面落實土壤污染防治義務,依法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定期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開展監督性監測。2025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輪土壤污染隱患排查。以有色金屬礦採選和冶煉等行業為重點,鼓勵企業綠色化提標改造。在有色金屬採選和冶煉集中地區,執行顆粒物和鎘等重點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強化礦山尾礦庫環境監管,加大歷史遺留固體廢物排查整治力度,嚴防固體廢物污染。加強企業拆除活動監管,防範拆除活動污染土壤。
第二節 推進土壤安全利用
鞏固提升農用地分類管理。加大優先保護類耕地保護力度。進一步開展農用地安全利用技術研究和示範推廣,分區建立安全利用技術庫。在受污染耕地集中的縣級行政區制定並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整體方案。依法落實嚴格管控類農用地風險管控措施,開展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或嚴格管控區劃定試點,在滿足國家耕地“非農化”“非糧化”相關政策的前提下,以重度污染集中區域為重點,鼓勵採取種植結構調整、農業產業轉型及退耕還林還草等措施。
強化建設用地風險管控。將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根據土壤污染狀況和風險合理規劃土地用途,強化污染地塊與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管理。落實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製度,建立污染地塊資料庫及信息平台。強化土地收回、收購等環節聯合監管,污染地塊應淨土收儲、淨土供應、淨土開發。對暫不開發利用或現階段不具備治理修復條件的污染地塊,實施土壤污染風險管控。以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為重點,依法開展風險管控和修復。以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確定的潛在高風險地塊為重點,建立全省建設用地優先管控名錄,開展進一步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
有序推進土壤污染治理修復。加強酸化土壤降酸改良,開展耕地污染綜合治理與修複試點,有效提升耕地土壤環境質量。以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遺留地塊為重點,加強騰退土地污染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以煉焦、鉛鋅礦採選和冶煉、銅礦採選等行業為重點,開展關閉搬遷企業污染地塊的治理與修復。積極探索污染地塊“土壤修復+開發建設”模式,突破修復治理與開發建設瓶頸。
專欄11 土壤污染防治重大工程
1.調查與評估工程。以涉鎘企業周邊農用地鎘含量超過篩選值的糧食主產區為重點,實施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程。對全省建設用地優先管控名錄地塊開展典型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程。
2.風險管控與治理修復工程。在土壤污染重點區域,選擇土壤污染重點行業,開展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工程。對暫不開發地塊實施風險管控工程。
3.土壤降酸改良工程。在保山市、文山州、曲靖市等土壤重金屬和農產品質量均超標的強酸性土壤糧食生產區,實施土壤降酸改良工程,通過施用石灰性土壤調理劑、種植綠肥還田、增施有機肥、改善耕作制度、完善田間排灌等綜合措施,增強土壤抗酸緩衝能力。
第三節 加強農業農村環境治理
加強種植業面源污染防治。深入實施化肥農藥減量行動,完善化肥農藥使用量調查統計制度,加強農業投入品規範化管理,推進綠色轉型,降低化肥農藥使用量,提高利用效率。完善廢舊農膜、農藥包裝廢棄物等回收處理制度,持續開展農膜回收利用示範縣建設。推進秸稈全量化綜合利用,落實秸稈還田離田支持政策,開展重點時段秸稈禁燒專項巡查。
強化養殖業污染治理。科學劃定養殖業適養、限養、禁養區域,加強禁養區日常監督管理。加快發展種養有機結合的循環農業,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鼓勵規模以下畜禽養殖戶採用種養結合、“截污建池、收運還田”等模式,實施畜禽糞污治理。到2025年,規模畜禽養殖全部配套畜禽糞污處理設施。推進水產生態健康養殖,合理布局水產養殖生產,嚴格水產養殖投入品管理,開展水產養殖尾水整治行動。
強化農業面源污染監管。逐步建立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體系,制定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實施方案,推動湖泊、重點流域等區域的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試點。對設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規模養殖場實施排污許可制度,開展水質監測,加強環境執法檢查。
持續推進農村環境整治。穩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以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為指導,最佳化提升九湖流域農村污水治理水平,統籌推進赤水河流域農村污水治理,加快實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污水治理,重點治理黑臭水體集中區域、城鄉結合部、中心村、旅遊風景區等地區農村生活污水。因地制宜指導非生態環境敏感區域農村生活污水就地就近資源化利用治理,加強污水治理與廁所革命銜接,積極推進廁所糞污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健全農村“兩污”設施運行監管機制,出台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辦法。到2025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40%。加強農村黑臭水體監管,落實污染治理屬地責任,實現農村黑臭水體有效治理和長效管護。到2025年,國家監管清單77個農村黑臭水體完成整治。統籌推進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和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積極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就地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示範創建,穩步解決“垃圾圍村”問題。
專欄12 農業農村污染治理重大工程
1.農村環境整治工程。以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整治、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農村黑臭水體整治為重點,實施2100個行政村環境整治工程。
2.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重點實施赤水河流域沿岸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九湖流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3.農村黑臭水體治理示範工程。通過控源截污、生態修復等方式,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示範工程。
第八章 統籌生態保護與監管,築牢生態安全螢幕障
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深入推進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著力提高生態系統自我修復能力和穩定性,切實維護生態安全。
第一節 築牢西南生態安全螢幕障
最佳化生態安全螢幕障體系。完善以“三屏兩帶多點”為骨架的生態保護和修復格局。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實施生態功能區劃,加強生態功能重要區域與生態脆弱敏感區保護。完成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推進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重大工程。青藏高原東南緣生態屏障區以橫斷山地帶性森林、草原、河湖濕地等重要生態系統為重點,強化原生生態系統、珍稀特有物種、極小種群物種及棲息地保護。哀牢山無量山生態屏障區以常綠闊葉林為重點,以森林生態系統自然恢復為導向,修復受損及退化生態系統。南部邊境生態屏障區以熱帶雨林、季風常綠闊葉林等重要生態系統為重點,開展天然林保護與生態恢復,加強外來有害生物防控。金沙江乾熱河谷地帶加強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和植被恢復。滇東滇東南石漠化帶以石漠化綜合治理為重點,實施退耕還林還草,強化森林保護、退化林修復和草原生態修復,加強土地綜合整治及礦山生態修復,提升區域水土保持和水源涵養能力。
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科學劃定自然保護地類型和範圍,構建統一的自然保護地分類分級體系。將生態功能重要、生態系統脆弱、自然生態保護空缺的區域規劃為重要的自然生態空間,納入自然保護地體系。科學劃定保護地核心保護區和一般控制區,實行差別化保護管理。推動高黎貢山、香格里拉普達措等國家公園創建。推動中老、中緬和中越自然保護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合作。完善自然保護地基礎設施,推進自然保護地標準化建設。依法解決自然保護地歷史遺留問題。
加強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推進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濕地等自然生態系統休養生息,全面推行林長制,推進國土山川綠化,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加強天然林保護、公益林管護,精準提升森林質量。全面推進濕地認定工作,恢復退化濕地,建設小微濕地,提升濕地保護和管理水平,到2025年,全省濕地保護率力爭達到60%以上。落實基本草原制度,劃分草原功能區,實施退化草原修復治理,到2025年,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到80%。堅持系統謀劃,建立系統治理、空間管控、轉型發展長效機制。
推進城市生態系統修復。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加強城市公園綠地、城郊綠地、綠化隔離地等建設,恢復自然空間,加強城市綠地系統建設。開展城市綠地提升改造,提高鄉土物種比重,豐富城市生物多樣性。加強城市山體河湖等自然風貌保護,開展受損山體、廢棄工礦用地修復。實施城市河湖生態修復工程,高標準推進城市水網、廊道、河湖岸線生態緩衝帶建設,恢復河湖水系連通和流動性。加大古樹名木管護力度。到2025年,雲南城鎮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城鎮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全國中上水平,創建一批森林城市、園林城市、綠化模範城市。
專欄13 生態保護與修復重點工程
1.典型區域退化生態系統修復工程。加強金沙江下游、西南諸河高山峽谷、滇東岩溶石漠化區、滇中北等重點區域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加強潛在石漠化土地保護。到2025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積100萬公頃,新增石漠化治理面積30萬公頃。對全省歷史遺留礦山進行治理,全面完成滇池等流域“五採區”生態修復,治理修復歷史遺留礦山損毀土地面積0.75萬公頃。新增一批濕地公園,濕地公園數量達到322處。建成20個國家園林城市。
2.自然保護地整合最佳化工程。完成現有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地整合最佳化,完善保護地勘界定標。推動高黎貢山、香格里拉普達措等國家公園創建。
第二節 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夯實生物多樣性保護基礎。強化省生物多樣性保護委員會的統籌領導機制,建立健全部門協作制度。開展《雲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條例》執法檢查,評估生物多樣性保護成效。修編《雲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與戰略行動計畫(2012—2030年)》。制定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規劃,加強對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監管。推動生物多樣性數據共享,建設生物多樣性智慧監管平台。建立健全亞洲象、野豬等野生動物肇事應急機制。深化《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COP15)成果,積極推進“2020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的落實。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督,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動物。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生物安全教育。推動怒江州建設國際生物多樣性保護核心示範區。
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制定《雲南省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2021—2035年)》。開展雲南省縣域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本底調查、觀測與評估。建設完善生物多樣性觀測站點和固定樣地(帶),推動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常態化觀測。加強對重點生態系統和重要生物類群的監測。規劃建設滇金絲猴、黑冠長臂猿、亞洲象等物種遷移擴散的生態廊道。開展珍稀瀕危特有物種以及極小種群物種的拯救、保護和人工繁育。加強自然保護地外國家重點保護和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棲息地、原生境保護。開展野生動植物遷地保護成效評估,完善樹木園、動物園、野生動植物救護繁(培)育中心等遷地保護體系。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鄉村振興與可持續利用試點示範。實施“六個一行動”,爭當生物多樣性保護排頭兵。
加強生物遺傳資源保護與管理。組織開展雲南特色遺傳資源及相關傳統知識調查與編目。發掘整理傳承與生物多樣性相關民族文化,創新民族文化與生物多樣性協同保護。繼續推進雲南野生生物種質資源庫和基因庫建設,擴大種質資源、遺傳保存範圍與數量。加大雲茶、雲花、雲藥等雲南高原特色產業品種選育繁育,創新自主優良品種。深化西雙版納州生物遺傳資源及其相關傳統知識惠益分享試點工作,研究制定相關制度。
強化生物生態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生物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開展高黎貢山地區等重點區域生物物種資源系統調查,完善生物多樣性資料庫。嚴格生物物種資源進出境檢驗檢疫管理,加強生物物種資源對外合作交流管理,嚴厲打擊走私、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外來物種管控,啟動外來入侵生物種類、數量、分布範圍、危害程度等情況調查,建立健全外來入侵生物監測預警應急機制。加大對自然保護地、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邊境地區等重點區域外來入侵(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監督,開展自然保護地外來入侵生物防控成效評估。加強生物技術的環境安全監管。
專欄14 生物多樣性保護重點工程
1.實施爭當生物多樣性排頭兵“六個一行動”工程。實施《爭當生物多樣性保護排頭兵“六個一行動”實施方案》,辦好一場成就展,實施一批保育項目,形成一批科研成果,建設一批示範基地,開展一輪全民教育,組織一系列專項檢查。
2.生物多樣性調查監測和評估工程。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101個縣(市、區)典型生態系統、重點物種、重要生物遺傳資源及外來入侵物種等基礎調查與評估,建立生物多樣性觀測體系。開展高黎貢山生物物種資源調查評估。建設生物多樣性智慧監管平台。
3.極小種群物種的拯救保護工程。開展天行長臂猿、亞洲象、滇金絲猴、林麝、綠孔雀等珍稀瀕危特有物種以及朱紅大杜鵑、藤棗、雲南梧桐等極小種群物種的拯救、保護和人工繁育。
4.生物遺傳種質資源保護工程。完善中國西南野生生物種質資源庫建設,健全種質資源保護體系。
第三節 加強生態保護監管
構建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監管體系。建立健全生態保護監管法規標準體系。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蓋全省主要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的人類活動遙感監測評估體系。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基礎調查和遙感監測,及時發現、移交、查處各類生態問題並監督保護修復情況。完善自然保護地生態監測網路,實現常態化監測。建立完善自然保護地監管平台和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台。
強化生態保護執法監督。建立健全執法監督和責任追究機制。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以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為重點,強化與自然資源、水利、林草等相關部門協同,完善執法信息移交、反饋機制。持續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健全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問題台帳。加強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國家和省重大工程、野生動物棲息地保護、禁食野生動物、長江流域禁捕退捕等生態保護監督檢查。強化對開礦、修路、建設、圍填、采砂等破壞濕地、林地、草地、自然岸線等行為的監督。
開展生態系統保護成效監測評估。組織開展雲南省生態狀況變化遙感調查評估。加強對省級及以下自然保護地的監測與評估,定期發布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報告。開展典型區域生態系統調查評估。評估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實施成效,加強實施修復過程中生態質量、環境質量變化情況監測。加強監測評估成果運用,評估結果作為全省以及典型區域生態保護修復監管及補償資金、專項資金配置的重要依據。
專欄15 生態保護監管重點工程
1.生態保護監管工程。研究制定生態保護監管法規標準體系、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辦法等。搭建省級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台。完善自然保護地生態監測網路。
2.生態系統保護成效監測評估工程。開展全省生態狀況變化遙感調查評估,選取金沙江流域(雲南段)、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重點生態功能區等區域開展典型區域生態系統調查評估。開展生態嚴重退化地區、國家級和省級重點生態功能區、自然保護地等生態修復重大工程實施成效評估。
第九章 統籌風險防範,守牢環境安全底線
完善生態環境風險和應急管理體系,深化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重金屬、尾礦等領域環境風險防控,加強新污染物及化學品治理,統籌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加強應急監測預警體系以及應急管理能力建設,堅決防範遏制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
第一節 持續提升危險廢物醫療廢物風險防範能力
提升危險廢物收集處置與利用能力。支持專業收集轉運和利用處置單位建設區域性危險廢物收集網點和貯存設施,開展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貯存試點,提升小微企業、各類開發區、科研機構、學校等危險廢物收集轉運能力。落實《四省市危險廢物跨省市轉移“白名單”合作機制》,簡化危險廢物跨省轉移審批程式,探索建立危險廢物跨區域轉移處置補償機制。制定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規劃,以主要產業基地為重點布局危險廢物集中利用處置設施,實現處置能力與產廢情況總體匹配。加強危險廢物處置中心升級改造,推動有色金屬冶煉過程中產生的含砷廢物、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工業廢鹽等低價值高環境風險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鼓勵鋁產業(鋁灰、大修渣)、矽產業(廢棄的三氯化矽和四氯化矽)集中區統一建設危險廢物處置中心,確保廢物得到安全處置。各州(市)轄區危險廢物基本得到規範收集和處置。到2025年底,技術和運營水平進一步提升。
建立平戰結合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體系。各州(市)開展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升級改造,確保穩定規範運行。統籌新建、在建和現有危險廢物焚燒設施、協同處置固體廢物的水泥窯、生活垃圾焚燒設施等設施資源,建立協同應急處置設施清單,完善物資儲備體系,保障重大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2021年底前,各州(市)人民政府應至少確定一座協同應急處置設施,明確應急狀態管理流程和規則。各縣(市、區)完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並逐步覆蓋農村地區。強化醫療廢物源頭分類,設定醫療廢物專門的收集容器和暫存點。精準有效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相關環保工作,加強醫療廢物等處理處置環境監管。到2022年底,基本補齊醫療廢物處理設施短板,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
強化危險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深入推進危險廢物規範化環境管理和專項整治,加強危險廢物環境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非法排放、傾倒、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等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強化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培訓,依託條件較好的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建設培訓實習基地。加強固體廢物專業機構及人才隊伍建設,組建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專家團隊,強化重點難點問題的技術支撐。完善“雲南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化平台”。探索在重點監管單位的重點環節和關鍵節點推行套用視頻監控、電子標籤等集成智慧型監控手段,實現對危險廢物全過程跟蹤管理。
強化固體廢物風險防範。針對環境風險高的固體廢物堆場,制定綜合修複方案,開展修復治理。加強危險廢物環境監督管理,建立部門合作機制,強化信息共享和協作配合。加強突發環境事件及其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將危險廢物處置中心作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保障資源。
專欄16 危險廢物醫療廢物風險防範重大工程
1.危險廢物處置能力提升工程。指導各州(市)實施一批環境風險突出的歷史遺留廢渣處置、不規範工業固廢堆存場所和尾礦庫環境整治項目。以含砷、鎘等低利用價值、高環境風險、產生量大的危險廢物為重點,在產廢集中的紅河州、曲靖市、大理州等州(市),按照新標準要求開展集中處置場建設項目,最佳化當前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結構。
2.醫廢收集處理設施補短板工程。提標改造一批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各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至少1個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各縣(市、區)建成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實現縣級以上醫療廢物全收集全處理。
第二節 進一步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
以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減排為抓手,深入開展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治理,到2025年,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7%。
加強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管理。完善全口徑清單動態調整機制,依法將重點行業企業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加強重金屬污染減排分類管理,落實企業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嚴格準入管理,在箇舊市、蒙自市、建水縣、東川區、馬關縣、會澤縣、蘭坪縣等重點區域實行新、改、擴建項目“減量替代”,其他區域實行“等量替代”。
深化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治理。重點行業企業“十四五”期間依法至少開展一輪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自2023年起,重點區域鉛鋅冶煉和銅冶煉行業企業,執行顆粒物和重點重金屬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以淘汰重金屬重點行業落後產能、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生產工藝設備實施升級改造、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污染提標改造與深度治理、歷史遺留重金屬廢渣處理處置為主要內容,推動實施一批重金屬減排工程,持續減少重金屬污染物排放。
開展排查整治行動。制定鉈污染防控方案,開展重有色金屬冶煉、鋼鐵等典型涉鉈企業廢水治理設施除鉈升級改造,嚴格執行車間或生產設施廢水排放口達標要求,在企業分布密集區域下游的水質自動監測站加裝鉈、銻等特徵重金屬污染物自動監測系統。構建涉鉈企業環境風險全鏈條閉環管理體系。在文山州等涉錳集中區域,開展涉錳企業整治。加快推動香格里拉安樂鉛鋅礦尾礦庫、箇舊火谷都、麗江寶坪銅礦等督察問題整改。
開展尾礦污染治理。鞏固“十三五”尾礦庫污染治理成果,建立尾礦庫分級分類環境管理制度並實施差異化管理。加強尾礦庫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嚴格新(改、擴)建尾礦庫環境準入,強化重點區域尾礦庫污染治理。加大重金屬污染治理科技投入,推動涉重金屬企業廢水、廢氣污染治理設施升級改造,督促涉重金屬企業開展自行監測。鼓勵企業實現重金屬線上監測,開展重金屬線上監測試點示範。強化涉重金屬尾礦庫環境風險管理,按照“一庫一策”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實現企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
專欄17 重金屬污染防治重大工程
1.顆粒物和重點重金屬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提標改造工程。重點區域鉛鋅冶煉和銅冶煉行業企業,實施執行顆粒物和重點重金屬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提標改造。
2.重點區域尾礦庫污染治理工程。以金沙江等六大水系幹流及其重要支流岸線3公里範圍內的尾礦庫,滇池、洱海等九大高原湖泊、飲用水水源地及跨省界、國界河流周邊的尾礦庫,涉及鎘、鉈、鉬、銻、錳等重金屬的鉛鋅礦尾礦庫、鉬礦尾礦庫、銻礦尾礦庫、錳礦尾礦庫為重點,開展尾礦庫污染治理工程。
第三節 加強無廢城市建設與固體廢物管理
穩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以無廢社區、無廢學校等無廢細胞建設為突破口,以州(市)政府所在城市為重點,穩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力爭到2025年,3個地級及以上城市開展“無廢城市”建設。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加快垃圾焚燒設施建設,到2025年底,生活垃圾日清運量超過300噸的城市力爭實現原生垃圾零填埋。在開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燒建設試點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其他處置方式。加快構建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健全強制報廢制度和廢舊家電、消費電子等耐用消費品回收處理體系,促進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規範拆解處理。繼續開展城市生活污泥無害化處理或資源化利用,地級以上城市實現新增生活污泥零填埋。
強化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加快推進統籌固體廢物管理制度改革,加強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促進主要農業廢棄物全量利用。以尾礦和共伴生礦、煤矸石、粉煤灰、磷石膏等為重點,建設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示範基地,推動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水平明顯提高。開展非正規固體廢物堆存場所排查整治。強化固體廢物處置利用制度體系、技術體系、市場體系和監管體系支撐保障作用。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保持打擊洋垃圾走私高壓態勢不放鬆。
嚴格貫徹“限塑令”,加強白色污染治理。加強塑膠污染全鏈條防治。積極推廣替代產品,增加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綠色產品供給。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膠製品生產、銷售和使用。持續減少不可降解塑膠袋、塑膠餐具、一次性塑膠用品、快遞塑膠包裝等使用。依法查處生產、銷售厚度小於要求的超薄塑膠購物袋、聚乙烯農用地膜和納入淘汰類產品目錄的一次性發泡塑膠餐具、塑膠棉簽、含塑膠微珠日化產品等違法行為。常態化開展河湖水域、岸線等重點區域塑膠垃圾清理。在電商、快遞、賓館酒店等塑膠污染問題突出領域,推廣綠色物流、塑膠減量模式。降低城市塑膠垃圾填埋量,塑膠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持續開展塑膠污染治理部門聯合專項行動,建立塑膠製品生產、流通、消費及回收處置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和多元共治體系。
專欄18 無廢城市建設與固體廢物管理工程
1.“無廢城市”建設。推動3個地級及以上城市開展“無廢城市”建設,實施一批“無廢礦山”“無廢企業”“無廢園區”“無廢農業”“無廢村莊”“無廢賓館”“無廢商場”“無廢景區”“無廢學校”“無廢小區”等“無廢細胞”創建工程。開展3個不同規模的小型生活垃圾焚燒建設試點。開展3個城市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推動地級及以上城市生活污泥填埋替代工程。
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示範工程。對我省污水處理廠的污泥進行集中處理或處置,處理或處置工藝採用污泥焚燒、水泥窯協同處置、資源化利用(污泥發酵製作有機肥農用或礦山恢復或石漠化治理)以及其他先進技術等。2025年底,完成我省地級市所在地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的處理或處置。
第四節 重視新污染物治理
加強新污染物排放控制。強化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以納入重點監管企業名單為重點,建立涵蓋全生命周期的登記銷號制度,推行化學物質“電子標籤”。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督促企業落實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全面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淘汰和限制措施,強化綠色替代品和替代技術推廣套用。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標準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含量限值。對使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或在生產過程中排放新污染物的企業,全面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加強石化、塗料、紡織印染、橡膠、農藥、醫藥等行業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控。
加快淘汰、限制、減少國際環境公約管控化學品。嚴格履行化學品國際環境公約要求,重點防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汞等化學物質的環境風險。鼓勵對限制或禁止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替代品和替代技術引進與套用。電石法聚氯乙烯生產企業單位產品用汞量實現減半目標後持續穩中有降。支持無汞催化劑和工藝的研究與開發套用。嚴厲打擊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非法生產和使用、添汞產品非法生產等違法行為。
強化新污染物治理基礎。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管理制度。建設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基礎資料庫,強化新污染物調查評估技術集成與套用。加強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環境與健康危害機理、跟蹤溯源及污染削減等基礎研究。
專欄19 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建設和減排工程
開展一批有毒有害化學物質調查篩查和危害評估,建設我省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基礎資料庫。實施一批持久有機污染物等公約受控化學物質替代和減排工程、新污染物治理示範工程。
第五節 加強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
健全輻射安全監管長效機制。推動建立核安全工作機制,加強現場執法檢查,提高核技術利用單位的標準化套用水平。開展核與輻射安全隱患排查,健全排查整改長效機制。加強醫用放射性同位素、高能加速器、質子重離子治療裝置等重大核技術利用項目及輻照、探傷等高風險活動輻射安全監管,強化測井源運輸、使用監督檢查。強化放射性物品運輸活動輻射安全監管。加強廢舊放射源安全監管,及時進行收貯。完善廢舊射線裝置管理制度,明確廢舊射線裝置去功能化要求。加強對伴生礦及廢舊金屬熔煉企業的監管,要求企業自行開展輻射監測。強化核安全文化培育,開展核安全文化建設試點推廣工作,構建核安全文化建設長效機制。
提升輻射監測能力。進一步提高省級輻射環境監測能力,補充和更新省輻射環境監督站實驗室監測設備和必要輔助設備,對現有實驗室場所規範化改造,建設實驗室信息管理系統。推動具備條件的州(市)輻射監測機構通過計量認證。完善全省輻射環境監測網路,新增國控和省控輻射監測點位。建設覆蓋129個縣(市、區)的電磁輻射環境質量監測網路,建設重點城市和區域輻射環境空氣全自動監測站。
提升輻射事故應急處置能力。修訂《雲南省生態環境廳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提升輻射事故應急演習實戰化水平。強化輻射事故應急能力建設,補充和更新省級應急隊伍應急監測裝備,有效提升應對輻射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州(市)輻射事故應急能力建設,補充攜帶型應急監測設備,提升一般、較大輻射事故快速應急監測處置能力,滿足日常監管執法和突發輻射事故情況下的應急監測要求。升級改造雲南省城市放射性廢物庫安全防範系統及相關設施,推動完成城市放射性廢物庫廢舊放射源清庫工作。
專欄20 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工程
1.核與輻射安全風險防控工程。升級整合城市放射性廢物庫安全防範系統和放射性廢源廢物收貯管理系統;更新放射性收貯運輸專用車(含防護改造);推動完成城市放射性廢物庫廢舊放射源和放射性廢物的清庫工作。
2.輻射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工程。省輻射環境監督站補充和更新實驗室大型監測設備、攜帶型監測設備和必要輔助設備,對現有實驗室場所規範化改造,建設實驗室信息管理系統(LIMS),通過累積氡測量項目的計量認證,補齊國控輻射環境監測的短板。加強州(市)輻射環境監測能力建設,推動具備條件的州(市)輻射環境監測機構通過計量認證。完善全省輻射環境監測網路,新增省控輻射監測點位,推動設立州(市)控輻射監測點位。
3.核與輻射應急能力建設工程。省輻射環境監督站補充移動實驗室、電磁巡測車,改造更新整合現有應急監測儀器設備,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州(市)特別是邊境州(市)輻射事故應急能力建設,配備和補充攜帶型應急監測設備,具備快速應急監測處置能力。
4.核與輻射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工程。依託雲南省“智慧環保”工程,構建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技術支持項目平台,提升監管信息化水平。
第六節 強化環境風險應急管理
強化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利用全國環境應急預案電子備案系統,對全省環境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督促指導各地做好環境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完成縣級及以上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修編,推進重點環境風險專項預案的完善和修編。監督、指導企業編制或者及時修訂環境應急預案,提升編制質量,提高備案率。加強邊境一線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建立布局合理、點面結合的應急物資體系,健全物資分級回響協同保障機制。定期更新和補錄環境應急物資信息庫,健全全省應急物資信息共享機制。做好應急裝備購置、維護、更新。開展相關領域環境應急技術研究,建立完善環境應急技術庫,加強應急管理信息化建設,實現全省應急指揮一張圖。
建設生態環境應急體系。以化工園區、尾礦庫、冶煉企業等為重點,健全防範化解突發生態環境事件風險和應急準備責任體系,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相鄰地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聯動機制建設,貫徹國家關於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機制要求,積極參與共建長江、珠江、瀾滄江等重點流域應急聯防聯控機制,構建省與省之間、州(市)之間的協調聯動機制,探索縣(市、區)之間的協調聯繫機制。建立健全多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共同應對環境突發事件。制定出台相關技術檔案和管理手冊,指導各州(市)、縣(市、區)提升應急能力、規範應急準備與回響,分類分級開展基層環境應急人員輪訓。加強應急裝備和監測設備配置,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增強實戰能力。完善多層級環境應急專家管理體系。不斷拓寬潛在環境風險事件和應急事件的信息渠道,實現應急突發事件的早發現、早上報、早處置。
加強環境風險預警防控。加強涉危涉重企業、化工園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及重點流域環境風險調查評估,實施分類分級風險管控,協同推進重點區域流域風險防控、監測預警、污染綜合防治與生態修復,形成一批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和風險防控示範工程。
推進生態環境與健康工作。開展公民環境與健康素養提升活動。落實《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健康雲南行動(2020—2030年)》。開展生態環境與健康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風險評估研究。加大生態環境與健康宣傳和科普。
專欄21 生態環境應急能力建設工程
1.應急指揮平台工程。依託雲南省“智慧環保”工程,構建應急指揮平台,提升應急指揮和處置信息化水平。圍繞“一張風險源清單”“一張資源布局圖”“一個指揮平台”“一支外援專家團”“一個應急預案系統”的“五個一工程”完善省、州(市)環境應急保障體系。省級統籌,各州(市)將環境應急機構和應急專業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儲備庫及信息庫、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技術庫等信息可視化、圖形化形成“資源布局圖”;省級統籌,各州(市)將突發事件組織結構報省生態環境廳整合,打造事有人乾、聯絡迅速、責任清晰的指揮平台。
2.“南陽實踐”工程。按照生態環境部印發的《流域突發水污染事件環境應急“南陽實踐”實施方案(2021—2025)》要求,組織制定我省“南陽實踐”總體工作方案,明確河流(河段)清單和實施計畫,並開展成果套用評估,不斷完善回響方案,做好環境應急準備。部署試點階段,制定印發雲南省“南陽實踐”工作方案,完成2~3條河流的實施工作,各地要在“十四五”期間落實經費保障,完成實施工作,實現重點河流全覆蓋。2022—2023年全面推進階段,在試點總結和經驗共享的基礎上,全面開展“南陽實踐”。2024—2025年套用提升階段,在完成“南陽實踐”工作的基礎上,做好成果套用和工作總結,並抓好演練,對“南陽實踐”成果套用開展評估,進一步完善“南陽實踐”工作。
第十章 健全治理體系,推進環境治理體制機制現代化
全面加強黨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領導,推動全黨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善生態文明領域統籌協調機制,構建生態文明體系,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決扛起保護生態環境的政治責任,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確保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第一節 健全生態環境管理體制機制
落實黨委政府領導責任。完善省負總責,州(市)、縣(市、區)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省委、省政府對本地區環境治理負總體責任,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組織落實目標任務、政策措施,加大資金投入。州(市)、縣(市、區)黨委和政府承擔具體責任,統籌做好監管執法、市場規範、資金安排、宣傳教育等工作。全面實行政府權責清單制度,落實各級政府生態環保責任。加強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持續推進生態環境行政體制改革。貫徹落實好國家生態環境領域有關改革制度,制定省級生態環境領域有關改革政策檔案,推動生態環境行政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落地見效。充分發揮省、州(市)、縣(市、區)三級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的議事協調作用,落實各級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責任,切實形成各級黨委政府治理生態環境合力。
健全部門協作機制。堅持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原則,落實相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推進落實省級有關部門和單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及其他相關規定,推動職能部門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完善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協作機制,細化量化各地、各職能部門生態環境保護任務,進一步形成齊抓共管、各負其責的大生態環保格局。明確省級財政和地方財政關於承擔生態環境、自然資源方面的支出責任。
完善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管理。將環境質量、主要污染物減排、能耗總量和強度、碳排放強度、森林覆蓋率等指標納入約束性指標管理,分解到各州(市),建立評估考核體系。各地區合理制定落實方案。
完善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貫徹落實《雲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實施辦法》,壓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促進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常態化、長效化。健全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督辦預警、整改調度、驗收銷號、約談問責等制度機制,推進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規範化、制度化發展。以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重點,將應對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保護、長江“十年禁漁”“四水四定”等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納入督察範疇。對全省16個州(市)黨委、政府開展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視情對省政府有關部門以及有關省屬企業開展例行督察,並適時開展“回頭看”。緊盯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常態化開展日常督察,適時組織開展機動式、點穴式專項督察。全力推動中央及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等問題整改,落實督察整改調度、盯辦、督辦機制,壓實整改責任,推動問題解決。完善每批督察整改情況向省委、省政府報告機制。
第二節 完善生態環境法規標準體系
推動生態環境地方立法。提高生態環境保護地方立法的系統性、針對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在積極開展《雲南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雲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立法起草工作的基礎上,逐步開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碳排放權交易管理、生態環境監測、生態保護紅線監管、生物遺傳資源獲取與分享、危險廢物許可證管理、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等實施辦法、地方性法規的編制及修訂。支持和鼓勵地方開展生態環境領域的地方立法研究,不斷完善雲南生態環境保護法規體系。
加強生態環境標準制定、修訂工作。逐步構建我省地方生態環境標準體系,為雲南生態環境保護提供標準保障。開展污染物排放、生態環境風險管控、應對氣候變化等重點領域地方標準的制定和修訂。加強生態環境標準能力建設,依託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推動各類生態環境標準研究團隊建設,引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業協會積極參與生態環境標準的研究、制定。完善地方生態環境標準管理制度,規範工作程式。推進生態環境標準套用和實施,健全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鼓勵開展涉及環境治理和生態環保產品的綠色認證。積極開展《雲南省燃煤鍋爐污染物排放標準》《雲南省工業矽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雲南省家具製造業VOCs排放標準》等地方標準制定工作。
推進環境司法聯動。推動實行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推動設立專門化專業化的生態環境偵查、檢察和審判機構,實行刑事、民事、行政審判及執行工作“四合一”的審執模式和跨行政區集中管轄,加大對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偵辦、起訴和審判力度,探索環境糾紛多元化解制度。加強生態環境損害案件篩選,建立線索移送、督促檢查機制,完善案件索賠工作責任制,強化重大案件督辦和修復效果評估。推動完善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推進環境公益訴訟地方立法,強化與行政處罰、刑事司法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制度進行銜接。
第三節 完善生態環境管理制度
健全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完成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核發,完善排污許可證管理要素,實施固定污染源全過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建立以排污許可證為主要依據的生態環境日常執法監督工作體系,加強排污許可證後管理,開展排污許可專項執法檢查,落實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組織基於排污許可證的監測、監管、監督“三監”聯動試點。建立以排污許可證為核心,環評、總量控制以及生態環境統計、監測、執法等環境管理制度融合銜接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加強政策協同,打通企業環境數據信息之間的壁壘,形成全鏈條式的企業監管制度。持續做好換證或登記延續動態更新。嚴格落實排污單位污染防治主體責任。
建立完善環境信用體系。建立健全環境治理政務失信記錄,將各級政府和公職人員在環境保護工作中因違法違規、失信違約被司法判決、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問責處理等信息納入政務失信記錄,並歸集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完善我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依據環境信用評價結果開展分級分類監管,嚴格落實守信聯合獎勵、失信聯合懲戒制度要求,推動形成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生態環境監管模式。推進企業環境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設,推動與國家環境信用信息平台、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互聯互通。到2025年,環境信用體系基本建成,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持續開展。
建立企業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體系。建立完善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制度,落實企業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主體責任,細化披露內容,規範披露形式。開展企業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平台建設,打通企業相關信息披露途徑。協同金融業相關部門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制度措施落實落地。到2025年,企業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制度基本建成,環境信息披露質量和社會公眾參與度顯著提升。
第四節 發揮市場機制的激勵作用
規範開放環境治理市場。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有關規定,打破地區、行業壁壘,依法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確保不同所有制企業公平參與環境治理與服務投資、建設、運行。規範市場秩序,減少惡性競爭,防止惡意低價中標,加快形成公開透明、規範有序的環境治理市場環境。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
創新市場化環境治理模式。積極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以環境公共服務、重點行業深度治理、各類開發區集中治污、區域水環境綜合整治、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農村和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為重點,探索統一規劃、統一監測、統一治理的一體化服務模式,強化系統治理和專業化治理。在九大高原湖泊治理、污染場地修復、醫療廢物處置等重點領域積極引導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引入第三方治理模式,降低環境治理成本,推動生態環境保護事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協同發展。在流域環境治理、土壤修復等領域,按照生態環境治理與關聯產業一體化實施的模式,開展生態環境導向開發(EOD)模式試點。推動環境治理整體解決方案、環保管家、區域一體化服務模式、各類開發區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範、小城鎮環境綜合治理託管服務試點等創新發展。
完善價格收費機制。鼓勵州(市)根據企業污染排放的主要種類、濃度和環保信用評級,分類分檔制定差別化污水處理收費標準。推動具備污水集中處理條件的建制鎮開徵污水處理費。合理確定再生水價格,由再生水供應企業和用戶按照優質優價原則自主協商定價。完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政策,實行分類垃圾和混合垃圾差別化收費,探索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機制。完善危險廢物處置收費政策,按照補償處置成本併合理盈利原則,制定和調整危險廢物處置收費標準。
發揮稅收調節作用。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法。對工業企業排污單位徵收VOCs環境保護稅。選擇有色、鋼鐵、火電等“重污染型”行業和小而散的“輕污染型”行業,制定行業差異化的應稅污染物適用稅額標準。在環境容量低、生態環境敏感的滇池流域、洱海流域及曲靖市、紅河州、昭通市等區域研究制定地區差異化的稅額標準。加大排污許可證管理與環保稅征管銜接力度,強化小散污單位納稅人識別。健全環保稅涉稅信息共享機制,推動環保稅務信息交換平台建設。完善環保稅常態化覆核程式,建立稅收和環保聯合監察機制,健全環保稅行政複議制度。落實環境保護稅、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第三方治理企業所得稅、污水垃圾與污泥處理及再生水產品增值稅返還等稅收優惠政策,提高廢鋼加工企業增值稅退稅比例。
第五節 提升生態環境監測監管能力
健全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體系。紮實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開展執法機構規範化示範創建。加快補齊應對氣候變化、農業農村、生態監管等領域執法能力短板,推進執法能力規範化建設。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進一步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健全生態環境格線化監管體系以及聯合執法、區域交叉檢查和專案查辦等制度。創新執法方式,加強線上監控、衛星遙感、無人機等科技手段運用。加強監管執法平台建設,依託雲南省“智慧環保”大數據建設工程,加快推進移動執法系統“智慧執法”信息化建設,實現從現場執法可視化、處罰審批電子化和處罰標準智慧型化。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信息共享、執法高效、處罰精準的生態環境執法監管體系。
完善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建成覆蓋全省國土空間,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生態環境智慧感知監測網路,推進全省各級各類生態環境監測信息互聯共享。最佳化調整省級空氣、溫室氣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聲等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定和指標項目,提升PM2.5與O3協同監測預警及污染溯源解析能力。鼓勵各州(市)依據本轄區特點設定州(市)級環境質量監測網路。推進天空地一體化監測手段綜合套用,完善長江、九湖、南盤江流域等區域一體化監測網路。探索建立高黎貢山等重要生態安全螢幕障的生態質量監測站點和樣地網路。提升污染源自動監控水平,推動重點排污單位自主安裝自動監控設備。規範排污單位和各類開發區污染源自行監測監控,完善污染源執法監測機制,開展排污許可自行監測監督檢查。開展新污染物等典型環境問題調查性和研究性監測,推進監測監管數據共享。健全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和量值溯源體系,開展監測質量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建立社會化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管理機制,確保監測數據“真、準、全”。完善生態環境監測評價排名、信息公開、預警通報制度。
強化地方生態環境監測監管能力。完善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管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推動改革全面落地見效。分級分類推進地方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能力建設,確保監測機構能力滿足監管需要。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推動解決有編無人的現狀。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執法工作機制,實行“局隊合一”,逐步完善“聯合執法+同步整改+精準服務+環保普法”執法模式。推動具備條件的鄉鎮(街道)配備環境執法人員。完善環境監管及執法人員選拔、培訓、考核等制度,提高隊伍專業化水平。建立健全與執法任務相配備的能力保障,完善保障生態環境監管執法用車、手持快速檢測儀等執法設備,規範環境執法隊伍著裝等執法裝備。探索“局隊站”合一模式,將執法監測納入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做好基層執法人員身份轉隸工作,推動各級生態環境執法機構列入政府行政執法部門系列。
提升生態環境信息化水平。利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提升精細化服務感知、精準化風險識別、網路化行動協作的“智慧環保”治理能力。提升信息化基礎設施保障水平,搭建生態環境雲服務平台,夯實“智慧環保”生態環境大數據基礎支撐能力。加強生態環境數據資源規劃,建立統一的數據資源體系和目錄,建設一體化生態環境數據資源基礎平台。依託“數字雲南”建設,開展社會經濟與資源環境數據要素資源體系建設。推進生態環境決策、監管智慧型算法和業務模型研發,深化生態環境大數據創新套用,加強智慧環境業務系統平台開發。強化網路與信息化安全保障,以數據安全為核心,全面落實網路安全等級保護要求和國產密碼要求,建設並完善生態環境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與技術體系。
專欄22 生態環境監測監管能力提升工程
1.生態環境智慧感知監測能力建設工程。通過加密設定監測站點,更換老舊自動監測儀器和配套設備,開展非甲烷總烴、溫室氣體、顆粒物組分等指標自動監測等方式,最佳化完善全省城市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網。構建地表水自動監測網,建設部分省控地表水監測斷面水質自動站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自動站,試點建設一批地下水自動監測站。以國家土壤環境監測網路為基礎,最佳化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布設,規範背景點位、基礎點位和風險點位例行監測,與普查有效銜接,形成土壤環境質量動態監測網路。部分地級城市及縣城試點開展功能區環境噪聲自動監測。補齊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及省廳駐各州(市)生態環境監測站業務用房與實驗室基礎能力,提升非區域中心的廳駐各州(市)監測站監測能力,拓展特徵污染物監測能力。建立高黎貢山等一批生態質量綜合監測站和監測樣地(帶)。
2.生態環境執法監管能力建設工程。2022年底前完成全省各級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著裝配發,爭取利用1—2年時間基本配齊執法輔助裝備。
3.生態環境數據資源中心建設工程。實現生態環境數據資源與套用遷移上雲。建設生態環境大數據平台,擴展數據深度和廣度,實現全省生態環境系統數據集成整合與共享,協調生態環境部及省級跨部門數據融合和套用。建立並完善數據資源目錄,構建全省生態環境系統數據共享體系。深化數據中台、業務中台建設,強化服務支持能力。
4.“智慧環保”套用系統建設工程。圍繞決策科學化、監管精準化、服務便民化的理念,建設6大套用體系,即:問題發現體系、問題分析體系、問題解決體系、風險防控體系、決策支持體系、日常監管體系。搭建數據即服務的創新模式,提升生態環境縱向橫向多部門多業務間的協同推進能力,實現以數據為核心的業務再造。
5.信息安全保障工程。建立安全技術體系、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機制,逐步建立基於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標準的網路安全體系和基於國產密碼身份認證、訪問控制、數據保護、可信服務、安全審計的安全保護措施。
第六節 加強生態環境科技支撐
提升生態環境科技創新能力。統籌科技資源,深化生態環保科技體制改革。依託省內外生態環境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骨幹環保企業,加強環保產學研示範基地、院士工作站、重點實驗室、技術研發中心、科學觀測研究站、環保智庫等科技創新平台建設,加強省內生態環境科研院所基礎設施能力建設,鼓勵省內外科研院所在省內建設分支機構和研究基地。積極引導企業與科研機構加強合作,不斷強化企業創新主體作用,推動環保技術研發、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推廣套用。實施環境科研領軍人才工程,加強環保專業技術領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培養,重點建設一批人才培養平台基地,打造一批高水平創新團隊。
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創新專項研究。組織開展高原湖泊污染治理、長江經濟帶生態修復、滇南大氣污染機理、細顆粒物與臭氧污染成因及協同控制、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控制、滇中地區生態環境一體化治理、滇西生態環境協同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專項研究。強化大氣、水、土壤等重點領域污染成因、多污染物複合效應、跨介質污染遷移等基礎研究。開展新污染物監測、環境風險評估與治理管控、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控、重金屬減排、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與面源污染防治、生態環境損害評估等技術方法研究。支持生態、土壤、大氣等監測預警網路系統研發。
大力推動環保產業發展。以雲南省委、省政府加快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將環保產業列為“8大”千億級優勢產業之一為契機,立足雲南生態環境保護管理的實際需求,實施綠色生態環境產業發展“兩環境、三培育、五爭取、十工程”計畫。做大做強龍頭企業,培育一批專業化骨幹企業,扶持一批專特優精中小企業。鼓勵節能環保企業參與綠色“一帶一路”建設,帶動先進技術、裝備、產能走出去。
第七節 加強生態環境管理創新和示範創建
探索建立生態環境區域協作機制。依託瀾湄合作機制、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機制,以及滇緬、滇老、滇越國際經濟合作圈等合作平台,積極與周邊國家開展國際交流合作。深化渝川黔滇藏青生態環境保護協作,持續推進長江、黃河、瀾滄江“三江”流域青藏川滇五州(市)跨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充分利用區域合作機制及平台,積極推進泛珠、浙滇、滬滇、滇台等生態環境保護交流與合作。深化與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推動形成“科技入滇”升級版。
全面推進生態保護補償。積極爭取國家財政支持,加大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紅線區域等生態功能重要區域的轉移支付力度。最佳化和完善赤水河流域橫向補償機制,積極推動開展第二輪補償。推動建立長江、珠江流域跨省橫向生態補償,探索建立省內長江全流域補償機制,實現補償由試點向常態化運行的轉變。完善生態補償監測支撐與績效評估機制。聯合制定綜合性生態補償政策,建立省、州(市)、縣(市、區)“共同推進”,省級各有關部門“相互銜接”的補償工作機制,推進開展補償工作。探索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的生態補償機制,逐步推進市場化交易補償。推進綜合補償試點。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創建“提檔升級”。完善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創建指標體系和管理規章制度,制定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覆核評估辦法,推動生態創建成果和成效的“提檔升級”。持續推進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創建。推動符合條件的地區加快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創建。推進已命名“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提質增效。積極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驗區建設。
專欄23 生態文明示範創建工程
1.生態文明示範創建工程。深入開展省級生態文明示範州(市)、縣(市、區)創建,力爭主體功能區劃定的禁止和限制開發區基本建成生態文明建設示範縣(市、區),引導重點開發區積極開展生態文明創建,夯實全省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基礎。
2.高水平建設“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加快推進騰衝市、貢山縣、大姚縣等6個國家“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選擇10個有條件的地區,深入探索“兩山”轉化機制與實踐路徑,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驗區建設。
第十一章 開展全民行動,促進生活方式綠色轉型
深入推進“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主題實踐活動,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綠色消費帶動綠色發展,以綠色生活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全員動員、人人參與,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風尚。
第一節 增強生態環保意識
深入宣傳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將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組織開展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理論研究,舉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理論研究專題研習會、現場交流會,總結提煉典型實踐模式。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與百姓關心的生態環境問題有機結合,通過線上和線下多種形式,面向黨政機關、企業、學校、社區、農村等開展大宣講活動。開展生態環境科普活動,創建一批國家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實踐基地。
繁榮生態文化。加強生態文化基礎理論研究。加大生態環境宣傳產品的製作和傳播力度,各地方結合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打造生態文化品牌,研發推廣生態環境文化產品。鼓勵文化藝術界人士參與生態文化作品創作,加大對生態文明建設題材文學、影視、詞曲創作等支持力度。利用六五環境日、生物多樣性日、低碳日、地球日等重要時間節點,組織開展主題鮮明、內容豐富、形式多樣、貼近基層、貼近民眾的社會宣傳活動,努力提升活動的參與度和影響力,打造活動品牌。深入推進“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主題實踐活動,將活動融入日常,提高活動參與性、互動性、體驗性和實踐性。
第二節 踐行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生活
開展綠色生活創建活動。積極組織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築等創建活動,推行《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範(試行)》,系統推進、廣泛參與、突出重點、分類施策。到2025年,綠色生活創建活動取得顯著成效。
引導踐行綠色生活方式。組織開展各類環保實踐活動,全面推行綠色低碳的消費模式和生活方式。制止餐飲浪費行為,積極踐行“光碟行動”,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等陋習。鼓勵賓館、飯店、景區推出綠色旅遊、綠色消費措施,嚴格限制一次性用品、餐具使用。在機關、學校、商場、醫院、酒店等場所全面推廣使用節能、節水、環保、再生等綠色產品。結合移動網際網路和大數據技術,建立和完善綠色生活激勵回饋機制。
營造寧靜和諧的生活環境。加強環境噪聲管理工作,持續改善聲環境質量,及時解決民眾身邊突出的噪聲問題。制定實施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強化聲環境功能區管理,開展聲環境功能區評估與調整,地級城市在聲環境功能區安裝噪聲自動監測系統。在制定國土空間規劃及交通運輸等相關規劃時,充分考慮建設項目和區域開發改造所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合理劃定防噪聲距離,並明確規劃設計要求。加強建築物隔聲性能要求,建立新建住宅隔聲性能驗收和公示制度。嚴格夜間施工審批並向社會公開,鼓勵採用低聲施工設備和工藝,強化夜間施工管理。推進工業企業噪聲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嚴厲查處工業企業噪聲排放超標擾民行為。在典型城市開展城市交通幹線、機場等交通運輸噪聲影響調查。加強對文化娛樂、商業經營中社會生活噪聲熱點問題日常監管和集中整治。開展中、高考等特殊時段噪聲污染防治專項執法行動。城市環境噪聲指標納入雲南省“美麗縣城”建設評選指標體系。倡導各地制定公共場所文明公約、社區噪聲控制規約,鼓勵創建寧靜社區等寧靜休息空間。
第三節 推進生態環保全民行動
發揮黨政機關作用。在黨政機關倡導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引導各單位健全節約能源資源管理制度,強化能耗、水耗等目標管理,推行綠色辦公,加大綠色採購力度。全面實行垃圾分類。縣級及以上各級黨政機關要率先創建節約型機關。
落實企業生態環境責任。企業要從源頭防治污染,依法依規淘汰落後生產工藝技術,積極踐行綠色生產方式,減少污染排放,履行污染治理主體責任。發揮企業在社會治理體系中的重要作用,排污企業依法向社會公開污染物排放相關信息、環境年報和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鼓勵企業通過設立企業開放日、環境教育體驗場所、環保課堂等多種方式向公眾開放,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公益活動。
發揮各類社會主體作用。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應積極動員廣大職工、青年、婦女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加大對環保社會組織的引導、支持和培育力度,提高環保公益服務水平。推動生態環境志願服務隊伍建設,加強志願者交流培訓,廣泛開展生態環境志願服務活動。引導具備資格的環保組織依法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等活動。鼓勵公益慈善基金會助推生態環保公益發展。鼓勵通過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等形式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強化公眾監督與參與。繼續推進環境政務新媒體矩陣建設,規範最佳化新聞發布工作,加強新聞發言人隊伍建設,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推進信訪投訴工作機制改革,完善公眾監督和舉報反饋制度,暢通環保監督渠道,對重大投訴案件和反覆投訴案件加大督辦力度。大力宣傳生態環境保護先進典型。鼓勵新聞媒體對各類破壞生態環境案例、突發環境事件、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曝光和跟蹤。提高對重大輿情分析研判的質量,及時準確把脈公眾關切熱點,有針對性做好新聞熱點回應。把政務新媒體作為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發布和政務輿情回應的重要平台,加強與新聞媒體互動。繼續推動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社會公眾開放。健全環境決策公眾參與機制,保障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和參與權。
專欄24 生態環保全民行動工程
1.推廣先進典型工程。開展最美基層環保人、百名生態環保志願者和十佳公眾參與案例徵集等活動,選樹主動踐行生態文明理念、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事務、事跡感人、貢獻突出的先進典型並進行宣傳推廣,發揮榜樣示範和價值引領作用。
2.生態環保宣傳活動工程。開展“生態環境宣傳周”“生態環境宣傳月”等系列活動。重點圍繞生態文明建設重大任務、重點工作等,組織開展徵文、攝影、書法和繪畫大賽等文化活動,徵集推廣優秀宣傳作品。開發體現生態文明建設的短視頻、動漫、有聲讀物、遊戲等。結合雲南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打造生態文化品牌,研發推廣生態環境文化產品,加大生態環境宣傳產品傳播力度。
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
第一節 加強組織實施
各地各部門要深入領會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層層壓實責任,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建立省級部門推進規劃落實的分工協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加強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強化指導、協調以及監督作用,確保規劃順利實施。各級政府要對本轄區的生態環境質量負總責,根據本規劃確定的目標指標和主要任務,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實施本地區的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分解落實規劃目標、任務,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確保規劃目標順利實現。
第二節 明確任務分工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本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措施和重大工程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並公布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和重點任務。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落實方案計畫,強化部門協作和地方指導,推動目標任務落實。各地區各部門編制相關規劃時,要與本規劃做好銜接。生態環境各要素各領域編制專項規劃或行動方案,落實規劃明確的目標任務。省生態環境廳定期向省人民政府報告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進展情況。
第三節 建設生態環保鐵軍
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必須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決貫徹落實中央人才強國戰略,建設一支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敢擔當,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鬥、特別能奉獻的生態環境保護鐵軍。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固廢和化學品環境管理、土壤環境監管等領域以及自然資源、水利、農業農村、林草、氣象等部門生態環境保護隊伍建設。提升鄉鎮(街道)、縣(市、區)等基層生態環境保護隊伍能力。通過業務培訓、比賽競賽、掛職鍛鍊、經驗交流等多種方式,提高業務本領。
第四節 加大投入力度
建立健全常態化、穩定的省級生態環境治理財政資金投入機制,完善項目儲備庫,推進重大項目實施。落實生態環境領域省級和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要求,切實履行地方政府支出責任,健全省以下生態環境領域財政體系,建立政府投資穩定增長機制,增強基層生態環保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能力。拓寬投融資渠道,綜合運用土地、規劃、金融、價格多種政策引導社會資本投入。積極推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準公益性和公益性環境保護項目。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生態環境保護基金。鼓勵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和社會捐贈資金增加生態環境保護投入。
第五節 強化考核評估
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相關部門圍繞本規劃目標指標、重點任務、重大工程進展情況進行調度。在2023年、2025年底,分別對本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評估結果向省人民政府報告,向社會公布,並作為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審計、督察、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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