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2022年9月,昆明市正式印發《昆明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2022年9月26日,昆明市生態環境局組織召開新聞通報會,對《規劃》進行解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 印發時間:2022年9月
內容解讀
《規劃》的出台,將進一步推進昆明市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科學謀劃“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切實發揮戰略性、基礎性和先導性作用。
《規劃》從“生態安全格局、環境質量改善、污染物總量減排、環境治理能力和綠色低碳”5個方面確定昆明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21個分項指標。包括“十四五”期間,確保國控斷面水質優良率不低於81.5%,滇池草海水質穩定達到IV類、外海水質達到IV類(COD≤40mg/L),陽宗海水質穩定達到Ⅲ類水標準,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主城區空氣品質優良率保持在99.1%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53%。到2025年,實現全市產業低碳綠色發展水平明顯改善,自然生態安全格局和山水相融的城鄉生態體系不斷完善,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不斷提升。
此外,《規劃》從全面推動綠色轉型、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統籌環境治理等6個方面制定主要任務。始終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約束,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依託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體系,建立協同推進機制,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分區管控機制,共同推進城市品質提升和鄉村環境改善;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激勵與約束並舉,形成政府、企業、公眾共治的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體系。昆明市將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注重環保項目建設,在任務部分對重點任務進行逐項分解,確保《規劃》可量化、可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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