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海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審計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舉報投訴情況,相關政務公開工作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說明和統計表等。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本局“上海審計”網站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 述
2016年,本局緊緊圍繞黨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及其實施意見,以及《條例》和《規定》,同時按照審計署的要求,以及國務院辦公廳和市政府辦公廳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安排,細化政務公開工作任務,加大主動公開力度,強化依申請公開管理和服務,不斷增強公開實效,提升審計工作透明度。 
(一)加強組織保障,明確工作任務。
2016年,本局重視加強信息公開組織保障,除“一把手”親自抓、主動抓外,明確了1名副局長具體分管信息公開工作,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協調和推進;並將公開工作列入局年度重點工作予以推進,列入局督查工作要點進行督辦。同時編制、公開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信息公開工作目標和任務,細化工作責任。
(二)加大公開力度,擴大公開範圍。
一是積極推進相關制度、規劃的公開。認真貫徹落實中辦、國辦“1+3”檔案,在全市層面,制定並公開了《關於本市實行審計全覆蓋的實施意見》以及“十三五”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及其解讀。二是積極推動被審計單位公告審計整改結果。認真落實審計署和市政府有關檔案精神,除積極做好單項審計結果主動向社會公告外,以市人大常委會專題詢問為契機,繼續加強審計整改情況督促檢查,推動被審計單位公開整改情況,提高審計整改的質量和效果。三是積極推進審計工作紀律公開和所屬單位決算信息公開。為全面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主動公開了新修訂的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接受被審計單位和社會各界對審計組和審計人員的監督。此外,根據本市統一部署,除按時公開本局2016年度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外,首次推進下屬3個事業單位通過“中國上海”入口網站及“上海審計”網站公開2015年度單位決算和“三公”經費決算。
(三)加強公開培訓,規範公開行為。
為提高審計人員的信息公開意識,提高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本局建立了經常性信息公開教育培訓機制。一是對新進公務員進行信息公開培訓,宣傳信息公開的重要意義,培養新進人員的公開意識及責任意識。二是加強對各區審計機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開展行政權力和行政責任事項公開專題培訓、審計信息公開專題培訓及座談會,強調公開工作要求,交流公開工作經驗和做法,確保市區兩級同步、規範推進信息公開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局按照《條例》和《規定》,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認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截至2016年底,本局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累計433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2016年新增公開信息59條、更新4條。
(一)主動公開內容。
1.更新機構職能類信息4條。根據局領導調整情況,及時公開、更新局領導班子成員名單、個人基本信息、工作分工等內容。同時根據3個局屬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調整情況,對相關內容進行及時更新。
2.公開政策法規類信息2條。內容涉及正式行文轉發的審計署關於審計工作更好地服務於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建設的意見,並轉載了審計署以“線上訪談”形式的解讀內容;公開了“十三五”上海市審計工作發展規劃解讀信息。
3.公開規劃計畫類信息4條。內容涉及“十三五”上海市審計工作發展規劃、2016年度審計工作要點、年度重點審計項目計畫、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等信息。
4.公開業務工作類43條。內容涉及全市審計工作成果、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整改報告、市級財力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等38項單項審計結果、法治政府建設進展和依法行政報告以及政府信息公開年報等信息。
5.公開其他類4條。內容涉及預決算和“三公”經費預決算、審計科研申報指南以及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等信息。
(二)主動公開途徑。
1.政府網站。繼續積極發揮“上海審計”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台”作用,通過網站第一時間發布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同時,繼續保障“中國上海”入口網站“審計公開”欄目內容,實現兩個政府網站同步公開,擴大審計公開影響,提升審計公開實效。
2.市檔案館和上海圖書館。繼續根據政府信息送交工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市檔案館和上海圖書館報送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紙質文本、目錄和電子全文、目錄,為公眾在市檔案館外灘新館和上海圖書館查閱信息提供便利。
3.公共查閱點。繼續在規定地點設定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布置電腦、印表機等辦公設備,放置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等材料,為公民查閱及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條件。
4.政務微博。充分利用“上海審計”官方微博,及時發布和轉發相關微博,內容主要涉及“脫貧攻堅看中國”、深改組會議精神等信息。同時,積極利用審計署政務微信平台,公開部分上海審計工作情況。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6年,本局繼續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義務,不斷完善規範依申請公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程式。申請受理過程中,注重加強與申請人的當面和電話溝通,提供協助和指引,做好解疑釋惑工作。申請答覆時做到依法有據、嚴謹規範、慎重穩妥,避免引發後續爭議。
(一)申請受理情況。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1件,其中:當面申請3件,網路申請12件,信函申請6件。
(二)申請答覆情況。截至年底,21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已經全部辦結。其中: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1件,“同意公開答覆數”1件,“不同意公開答覆數”2件,“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7件,“申請信息不存在數”5件,“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5件。
(三)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2016年度,本局未收取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查閱、複印等成本費用。
四、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舉報投訴情況
(一)行政複議情況。2016年,申請人針對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告知書不滿提起的行政複議案件1件。因各地各級行政複議機關對政府信息公開案件有關內容的複議審理標準存在差異,本局作出的1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告知書被撤銷,根據要求重新作出了答覆告知書。
(二)行政訴訟情況。2016年,申請人針對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告知書不滿提起的行政訴訟案件1件。本局積極應訴、舉證後,法院依法裁定中止訴訟。
(三)舉報投訴情況。2016年,未發生針對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起的舉報投訴案件。
五、相關政務公開工作情況
(一)開放政務數據,滿足社會需求。
根據本市政務數據資源共享和開放年度工作計畫要求,按時完成了“上海審計”網站政務資源目錄梳理、註冊,並通過“上海數據服務網”完成了涉及審計結果公告、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整改報告等內容的65條數據資源的開放工作,滿足社會對審計機關政務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需求。
(二)建設政務大廳,最佳化辦事服務。
本局結合工作實際,積極配合本市“網上政務大廳”建設,在“上海審計”網站、“中國上海”入口網站新設了市級建設財力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的網上申請,實現了竣工決算審計的網上申請、受理和結果查詢。該項目已於2016年底完成實施、驗收並上線運行。
(三)加強政民互動 回應社會關切。
本局繼續暢通與社會公眾的溝通交流渠道,2016年,通過網站局長信箱、線上諮詢、線上舉報等渠道受理公眾留言129件,做到件件落實、有問必答。同時,根據有關要求,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和招聘選調生的相關信息進行了網上公示,接受公眾監督。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6年,本局審計公開、預決算公開、政務大廳建設、數據資源開放等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對照國家和本市的要求以及公眾的期望值還有一定的距離,依申請公開處理中碰到的新問題新情況還有待解決。2017年,本局將繼續認真落實國家和本市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努力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積極打造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政府。
七、說明、附表
(一)相關說明
以下附表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統計範圍包括本局主動公開情況、回應解讀情況、依申請公開情況、行政複議數量、行政訴訟數量、舉報投訴數量、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機構建設和保障建設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等。
(二)附表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2016年度)
填報單位(蓋章): 上海市審計局
統 計 指 標
代碼
單位
統計數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1100
59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檔案數
1110
0
制發規範性檔案總數
1120
0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1210
0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1220
59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1230
0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1240
0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1250
59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2100
0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0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2210
0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2211
0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2220
0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2221
0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2230
1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2240
0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2250
0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一)收到申請數
3100
21
  1.當面申請數
3110
3
  2.傳真申請數
3120
0
  3.網路申請數
3130
12
  4.信函申請數
3140
6
  (二)申請辦結數
3200
21
  1.按時辦結數
3210
21
  2.延期辦結數
3220
0
  (三)申請答覆數
3300
21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3310
1
  2.同意公開答覆數
3320
1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3330
0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3340
2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業秘密
3342
0
涉及個人隱私
3343
0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3344
0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346
2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3350
7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3360
5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3370
5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3380
0
四、行政複議數量
4000
1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4100
0
  (二)被依法糾錯數
4200
1
  (三)其他情形數
4300
0
五、行政訴訟數量
5000
1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5100
0
  (二)被依法糾錯數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數
5300
1
六、舉報投訴數量
6000
0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7000
0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8100
0
  (二)設定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8200
1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8300
5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8310
2
 2.兼職人員數
8320
3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8400
萬元
未單獨
核算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9100
5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9200
3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9300
人次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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