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市城市綜合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市政府有關檔案精神,現將市城市綜合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公布如下:

一、工作概述
2012年,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和國務院辦公廳要求,市城市綜合管理局根據自身職能,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保障公民的民主權利、促進依法行政的重要舉措,精心組織、紮實穩步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及時有序開展。同時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公開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0〕5號)要求,進一步明確公開要求,準確把握信息使用範疇,明確“一事一申請”原則,著力改進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服務,提高了政府信息公開水平和工作透明度,完善了保密審查,充分發揮了政府信息對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一是根據分管領導工作變動,及時調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擔任組長,一名副局長和紀委書記任副組長,成員由辦公室、人事科和相關科室及局屬基層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日常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同時落實工作人員專職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效促進了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效、有序發展。二是成立監督檢查小組,由局機關黨委副書記兼任組長,辦公室主任、人事科科長任副組長,對政務公開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抓好落實,並按要求公開監督電話和舉報信箱,對民眾舉報、投訴的問題,及時調查處理,調查結果向民眾公布。
(二)政務公開形式多樣,保障信息渠道暢通
1、政務公開形式多樣。按照“合法、及時、真實、公正、便民”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有針對性地公開各類信息。如城市管理方面的國家法律法規、機關行政職能、職責範圍、行政審批、重大項目工程建設等;公開的形式主要通過政府網站、報紙、廣播、電視、工作簡報等各種載體公開政務信息。
2、認真對待網路問政工作。今年共收到網路問政問題共59條,均在限時內回復,辦理過程中做到不推諉、不逾時、不敷衍,認真對待市民的提問。
3、推行陽光政務。2012年,我局通過簡化行政事項審批程式,提高審批效率,服務視窗共承辦業務600多宗,沒有收到一件投訴,實現零投訴。認真承辦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進一步加強與代表、委員溝通,主動接受監督,全年承辦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共31件,按時答覆,辦結率達100%。2012年,在我局網站主動公開的信息約20多條,沒有出現依申請公開的投訴情況。
二、存在問題
一是部分基層單位對信息公開思想認識不足,執行力度不夠,部分信息未能及時公開;二是信息公開宣傳力度不夠,科室、基層單位提供信息不夠主動,信息公開渠道和內容單一,缺乏相互溝通;三是網路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缺乏,部分欄目建設不夠完善,發布信息量少。
三、2013年工作思路
201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我局將繼續按照市政府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各項要求,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爭在規範化、制度化、程式化等方面取得新進展。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傳力度。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係,合理界定信息公開與否的範圍,推進政務的公開、公正、透明;二是加強制度建設,嚴格審查程式;三是加強網路建設,配備業務素質強的工作人員負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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