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佳木斯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收費和減免情況、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6個部分,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2012年,我市以保障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表達權為出發點和立足點,全面貫徹落實《條例》規定,積極探索創新政務公開的有效途徑和方法,從機制上加強領導,從制度上不斷規範,從內容上突出重點,從形式上不斷創新,從實效上強化監督,有力地推動了政務公開工作的不斷深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2年佳木斯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時間:2012年
  • 地點:佳木斯市
  • 主動公開信息:41758條
一、概述
2012年,我市以保障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表達權為出發點和立足點,全面貫徹落實《條例》規定,積極探索創新政務公開的有效途徑和方法,從機制上加強領導,從制度上不斷規範,從內容上突出重點,從形式上不斷創新,從實效上強化監督,有力地推動了政務公開工作的不斷深化。
1、政務公開工作目標更加明確。根據國家和省政務公開工作重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為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力度,制發了《2012年全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對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領導、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保密審查等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明確了我市推行政務公開工作的主要目標和任務,切實增強了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2、政務公開考評更加務實。年初,我們克服了人員少、時間緊、工作量大等困難,對全市5縣(市)4區、51個市政府直屬單位及中省直有關單位2011年推行政務公開工作情況進行了考評,評出了推行政務公開工作標兵單位16個、先進單位33個和達標單位11個,同時對在政務公開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同志進行了表彰,分別授予賈貞等50名同志為佳木斯市推行政務公開工作先進個人。通過考評,達到了樹立典型、總結經驗、推動工作目的。
3、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更加有序。按照《條例》的規定,我們組織開展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及公開工作,制發了《關於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及公開工作的通知》(佳政公辦發〔2012〕1號),要求各地各部門及早準備,精心組織,嚴格把關,切實做好《報告》編制和公開工作。各縣(市)區、各單位高度重視這項工作,結合《報告》的編制工作,對本地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總結,認真查找了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並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進行了整改,進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4、政務公開工作機制更加完善。為使政務公開成為行政機關施政的基本制度,我們著眼於建立政務公開長效機制,根據工作需要,我們對佳木斯市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進行了調整,調整後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擔任組長,副組長由市政府秘書長、市政府辦主任、市監察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有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保密辦、市政府法制辦、市財政局、市發改委等24個部門,各成員單位在推行政務公開工作中積極發揮著職能部門作用,為有效推行政府信息公開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
5、政務公開的渠道更加暢通。我們充分發揮網站作為政務公開主渠道的作用,對網上公開內容進行了規範和更新,促進政府信息共享。在運用好網路公開的同時,今年我市各公開主體繼續因地制宜採用多種方式,大力拓展政務公開的途徑和渠道。主要是有效運用廣播電視、政務公開欄、政務手冊、便民卡片等方式公開,同時還運用電子信息技術,設立電子螢幕和觸控螢幕公開政府信息,不斷豐富政務公開的手段和內容。強化政報發行工作。今年以來,共編髮《佳木斯市政報綜合版》5期和《佳木斯市政報專刊》8期,刊載市政府令、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檔案、政府各項行政措施、人事任免等信息,面向各縣區政府、市直各部門單位、鄉鎮政府、中型以上企業及部分外商投資企業、個體私營企業免費發放。繼續完善新聞發布會制度,及時將密切關乎民眾利益的、易於引起公眾誤解的、社會關注度較高的事項通過發布會向人民民眾公布,2012年,市本級總計召開32次新聞發布會,有力回應了民眾關切,增強了政府信息發布的主動性和權威性。我們還加強了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各級各部門及時公開了受理機構的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繫電話、電子信箱等內容,公布了依申請公開須知、受理依據、受理流程等信息,明確了受理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保證依申請公開義務得到切實履行。全年辦理公開申請37件,並全部予以公開。
6、政務公開宣傳更加到位。我們於5月7日在沿江公園廣場舉辦了慶祝《條例》施行四周年宣傳活動,來自全市46個市政府直屬單位和駐佳中省直單位的600餘名機關幹部參加了集中宣傳活動。各單位充分利用宣傳展板、發放印刷品、解答民眾現場諮詢、播放《條例》錄音等形式對《條例》進行了集中宣傳。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胡景雙、市政府副市長周啟濤、市政協副主席曲之平親臨宣傳現場進行指導。同時,各縣(市)區也在轄區內舉行了慶祝《條例》施行四周年宣傳活動。據不完全統計,在這次施行《條例》集中宣傳活動中,全市共製作宣傳展板286塊,發放《條例》讀本2.2萬餘冊,散發宣傳單10萬餘份,懸掛宣傳標語70多條,新聞媒體報導活動情況10餘次,現場解答民眾諮詢問題3000餘人次。
7、政務公開的氛圍更加濃厚。為進一步推動全市政務公開工作健康發展,5月31日在市城管局會議室召開了2012年全市深化政務公開經驗交流會議。會議宣讀了2011年度全市政務公開工作考評情況的通報;對2011年度全市推行政務公開工作優秀單位和先進個人進行了表彰;湯原縣等六個單位就政務公開工作在會上作了交流發言。市委常委、副市長、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組長郝敬江同志出席會議並講話。
8、政務公開交流更加深入。《佳木斯市政務公開信息》是我市推行政務公開工作深入開展,宣傳各地各部門政務公開工作開展情況的重要載體。今年《信息》共編辦了6期,通過《信息》這一載體,進一步宣傳了政務公開工作的政策法規,強化了聯繫溝通,有力地促進了我市政務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9、政務公開培訓更富實效。為使我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全面掌握《條例》內容,正確把握《條例》基本要求,準確理解《條例》規定的含義,切實提高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4月23日,我們為市委黨校春季主體班的學員們講解了《條例》,9月下旬,我們還邀請省政務公開辦主任到我市為黨校學員做政務公開專題講座,通過培訓進一步增強了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各單位領導幹部的政府信息公開意識和責任感,2012年共培訓幹部達180餘人次。
10、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機制更加健全。嚴格落實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堅持“誰公開誰審查、誰審查誰負責和先審查後公開”的原則,把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與公文運轉、信息發布結合起來,按照“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三種屬性選擇,規範了“初審、審核、審定”的審查程式,明確了審查範圍和要求,建立審查過程備案制度,將各階段、各環節的審查情況保留存檔,簽訂保密責任書,落實保密責任,確保不發生失泄密問題。
11、政府信息網上公開更加便捷。我市堅持把網上公開作為政務公開的主要形式,突出發揮好政府門戶網和“佳木斯市政務公開網”政府信息公開的主導作用。為做好這項工作,市政府主要領導親自過問網站建設及網上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多次提出工作要求。市政務公開辦公室和市信息中心加大了工作力度,採取網上巡查、實地督辦、輿論引導等方式,要求全市各單位及時、準確、規範地將產生的政府信息通過網站對外發布,形成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全市政務公開網路體系,有力推進政府信息網上公開。年初以來,“佳木斯市政務公開網”信息發布量和點擊率繼續大幅度增長。2012年,市直政府部門、縣(區)政府和部分公共事業單位在該網發布信息4.18萬條。政府門戶網和政務公開網的有效運行,為政務公開工作提供了便捷高效的載體,已經成為我市社會公眾獲取政府信息、了解政府工作的主渠道。
12、政務公開監督更加到位。一是各地各部門結合各自實際,普遍設立了投訴中心、投訴箱和舉報電話等政務公開投訴機構和設施;二是各地各部門普遍聘請了包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離退休幹部和服務對象在內的多層次政務公開監督員,對在推行政務公開中影響經濟發展環境、損害人民利益和城市形象等問題進行廣泛的監督;三是強化對政務公開工作的評議。今年,我們與國家統計局佳木斯調查隊採取調查問卷的方法,走訪了3000餘名市民,對全市9個縣(市)區、82個單位推行政務公開工作進行了社會評價,通過調查我們發現各縣(市)區在政務公開方面存在的問題列前三位的分別是:信息量不足占59.9%,公眾參與渠道較少占27.72%,公開不全面占27.23%;各單位在政務公開方面存在的問題列前三位的分別是:信息量不足占23.4%,公眾參與渠道較少占15.96%,公開不全面占12.34%。這使我們今後的工作目標更加明確,工作安排更具有了針對性。
13、辦事公開更加便民。為了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工作的不斷深入,我們注重加強辦事公開制度、載體和監督機制建設,實現了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和經常化,建立起了較為完善的長效管理機制,保證了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
14、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更加紮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和省政府有關檔案要求,我市今年將重點信息發布作為政務公開工作重中之重,著力抓好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保障性住房信息、食品安全信息、環境保護信息、招投標信息、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征地拆遷信息、價格和收費信息八大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我們組織八大牽頭部門召開了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推進會,會上明確了各部門的工作職責,要求八大牽頭部門抓緊制定公開制度和方案,分解細化工作任務,並在政府信息公開網上開闢專欄,及時將重點領域的信息在網上公布。市政務公開辦將對各部門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查,並將結果納入年終績效考核。通過落實重點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強化了政府自身建設,提高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推動我市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數量
2012年,全市各級政府及部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1758條,其中佳木斯市政府及市級部門(單位)公開信息16387條,5縣(市)4區政府公開信息25371條。
(二)主動公開範圍
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有以下幾種內容,一是組織機構類信息,公開了各信息公開主體的工作職能、領導信息、內設機構和下屬單位基本信息等,如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職責及職權、領導分工、下屬單位名稱、職責等;二是政策檔案類信息,公開了各信息公開主體制定的與公眾密切相關的各類規範性檔案;三是財政預決算類信息,公開了佳木斯市本級及各縣(市)財政預算、決算等方面的信息;四是行政收費類信息,公開了各級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和收費標準等方面的信息;五是行政許可類信息,公開了各級行政機關的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程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等方面信息;六是行政執法類信息,公開了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具體行政行為依據、辦理期限、監督方式、辦理結果等;七是民生類信息,公開了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方面的信息;八是其它類信息,公開了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
(三)公開形式
1、政府網站。各縣(市)、區和市政府各部門把政府入口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台,在各自網站上設立政府信息公開欄目,發布各類政府信息。
2、佳木斯政報。通過《佳木斯政報》公開政府機關的主要規範性檔案,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其他檔案,以及人事任免、機構設定、獎勵表彰等政府信息,免費向公眾發放。
3、新聞發布會。市政府根據實際需要確定了新聞發言人,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也確定了新聞發言人,不定期舉行專題新聞發布會。
4、其它渠道。通過電視台、報紙以及公開欄等形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本年度市本級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7件。按國家有關保密規定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0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年度沒有發生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
五、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訴訟情況
本年度沒有發生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政務公開的內容、形式、程式規範不夠,工作措施不到位,網上公開的焦點、熱點、難點信息偏少等問題。二是基層政務公開機構設定薄弱,人員變動頻繁,公開工作缺乏連續性,在機構、人員、經費保障和平台建設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三是部分垂直單位及公共企事業單位政務公開推動難度大,由於管理許可權問題,對其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及問責機制。
(二)具體的改進措施。2013年,我們將以深入貫徹實施《條例》為主線,以公正、便民為原則,以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為目標,鞏固全國政務公開工作先進單位、全國政務公開示範點的成果,進一步拓展政務公開領域和內容,紮實推進政務公開制度建設,積極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和辦事公開標準化建設,不斷完善政務服務體系,為建設富裕、文明、和諧、幸福佳木斯服務。一是進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開領域和範圍。積極穩妥推進財政預決算、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環境保護、招投標、生產安全、征地拆遷、價格和收費、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建設、工程建設項目和誠信體系建設等領域的信息公開工作;二是加大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工作力度,進一步規範公開內容。要結合我市實際,圍繞人民民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認真研究《條例》中規定的事項,在完善工作機制、構建制度體系等方面繼續探索和實踐,在依法主動公開的基礎上,處理好基層與民眾的依申請公開工作。繼續完善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發布會等公開方式;三是完善公共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辦事公開制度。面向社會服務的公共企事業單位特別是醫院、學校、公交、供水、供氣、供電、供熱、物業、環保、郵政、金融、保險、通信、網路、廣播電視、計畫生育等涉及民生的單位要全面推進辦事公開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務。積極穩妥推進基金會、公益慈善類社會團體公益活動和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公開。積極探索行業協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其他社會組織信息公開方式;四是加強基層政務公開建設。各縣(市)區要以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和電子政務平台為載體,實現多渠道公開和“一站式”服務。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關於開展依託電子政務平台加強縣級政府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1]99號),富錦市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檔案精神,切實抓好試點工作,及時總結經驗做法,通過抓點帶面、示範引領、典型推動,促進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不斷深化;五是加強政務公開載體建設,打造便捷的公開平台。在延用政務公開欄、政務公開手冊、辦事指南等傳統公開形式的基礎上,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進行政務公開,要積極推進社會聽證、專家諮詢、新聞發布、依申請公開等適應現代社會發展要求公開形式的運用,鼓勵有條件的單位採用觸控螢幕、電子顯示屏等現代化手段進行政務公開。政務公開網站要及時更新和進一步規範內容,加大線上服務力度,逐步實現網上辦理審批、查詢、交費、辦證等業務,強化網站互動功能,暢通網上依申請公開渠道,提升網站的整體服務水平,使其在政務公開工作中發揮積極作用。行政服務中心建設要從實際出發,明確定位,強化功能,進一步規範部門對服務中心視窗的授權,完善內部的各項制度,逐步建立起管理規範、運轉有序、公開透明、高效廉潔的工作機制;六是強化宣傳工作,進一步營造良好氛圍。要充分認識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力度,注意發現和總結推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典型經驗和好的做法,並利用工作簡報、報刊、網站等多種形式,廣泛進行宣傳報導,積極營造政府信息公開的良好氛圍。通過召開工作會議、舉辦培訓班、組織考察學習等方式,加強工作教育和工作交流,提高政務公開工作人員業務素質;七是強化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進一步完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繼續完善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檢查評估辦法,建立任務具體、責任明確、評價科學的檢查評估機制。研究制定政務公開舉報受理和責任追究規定,明確責任追究主體、內容、程式等,完善監督保障措施。要將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和政府績效考核,採取網上考核、實地抽查、民眾評議等多種形式,定期開展自查和督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對工作落實不到位、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要嚴格實施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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