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古城區地方稅務局辦公室是主管日常政務工作和局機關行政管理事務的綜合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麗江市古城區地方稅務局
- 性質:國家機關
- 地點:麗江市古城區
- 隸屬:人民政府麗江市古城區
機構概況,機構設定,辦公室,政策法規股,稅政股,規費管理股,徵收管理股,計會股,人事教育股,市局駐區局紀檢組監察室,信息中心,
機構概況
麗江市古城區地方稅務局是負責全區地方稅收徵收管理服務工作的行政執法單位,目前主要負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菸葉稅、耕地占用稅、契稅、城市房地產稅等稅種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旅遊宣傳促銷費、水資源費、社會保險費的徵收與管理。
機構設定
辦公室
主要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公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報告及各種綜合性材料;負責辦公自動化、文印、收發、政務信息和文書檔案管理、機要保密工作;負責公務接待管理、綜合性會議組織、綜合性稅收宣傳活動,以及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管理機關財務、實物管理及其他行政事務,制定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按照業務歸口的原則,承接和協調機關各股(室)完成市地方稅務局、區委、區政府及相關部門賦予的各項工作任務,同時完成各有關單位要求我局協辦的有關事宜。
具體職責是:
一、起草有關檔案、報告、請示、領導講話及各種綜合性材料等,負責對黨組會、局長辦公會、局務會、全局職工大會組織衍接和通知並作好會議紀錄,草擬會議紀要。
二、負責審核、傳遞、送閱檔案,並對其運轉進行跟蹤督辦。做好檔案、資料、信函的機要交換、郵寄和登記工作。負責檔案、資料的排版、印製和裝訂。
三、積極與信息中心聯繫配合,對辦公自動化檔案處理流程和環節進行調整完善,進一步提高公文運轉的安全性、時效性、準確性,不斷完善辦公自動化管理系統。
四、負責編輯審核《地稅信息》和《地稅簡報》。向區委、區政府和市局報送工作信息,向各類新聞媒體提供準確、適用的宣傳稿件。組織、協調和管理全局綜合性稅收宣傳工作事宜,紮實有效地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稅收宣傳活動。
五、負責市地稅局、區委、區政府檔案和領導指示以及區局領導批示、會議決定事項、區局領導交辦和其他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做好對上對下對各股室的協調服務工作。
六、做好局機關檔案資料檔案的立卷歸檔、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七、負責印章管理,確保用印安全,做好全局印章刻制和管理指導工作。
八、加強機關職工保密安全教育,增強保密意識,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切實做好機要保密工作。
九、做好來信來訪記錄,按照《雲南省地稅機關信訪工作規則》、《雲南省地稅系統接待民眾來訪工作辦法(試行)》、《麗江市古城區地方稅務局機關信訪工作制度》、《麗江市古城區地方稅務局局信訪工作制度》的規定,對信訪件登記、分送和轉辦,並進行督辦催辦,總結年度信訪工作。
十、負責區局機關經費財務管理、辦公用品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局機關辦公大樓的管理。承擔機關大樓的衛生、綠化、停車、消防、安全保衛、水電設備維修等工作。
十三、負責食堂管理。儘量為廣大職工提供營養、衛生、可口的飯菜。
十四、負責局職工宿舍樓管理。承擔職工宿舍的水電維修、衛生、綠化、職工戶口、安全等物業管理服務工作。
十五、負責全局房屋出租管理。
十六、辦理和完成好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政策法規股
政策法規股是古城區地方稅務局主管稅收政策和稅收法制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主要負責研究、組織和參與起草稅收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及其他規範性檔案,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辦理稅務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和重大案件審理;承接和協調機關各部門完成市地方稅務局政策法規科和區委、區政府及有關法制部門賦予的各項相關工作任務。
具體職責是:
一、開展有關稅收政策調查研究,提出地方稅制改革建議。會簽局內稅收政策法規檔案和局外檔案會辦工作。
二、參與起草規範性檔案,負責區局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工作。
三、牽頭組織實施全區地稅系統依法行政、依法制稅的工作總體計畫,制定並落實有關依法制稅的制度、措施。
四、定期組織對地稅部門稅收規範性檔案進行清理,負責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的彙編工作。負責地方性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備案。
五、組織、指導全區地方稅務系統行政執法檢查、稅收執法責任制協調、考核、監督工作。
六、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的對外聯絡工作,並負責牽頭協商相關股室辦理涉及多項地稅業務的建議提案。
七、負責牽頭協商相關股室辦理涉及各項地稅業務的徵求意見、政策諮詢等。
八、負責指導、協調、辦理稅務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重大稅務案件審理的日常工作。
九、指導全區地方稅務系統的政策法規工作,參與政策法規業務培訓和宣傳教育工作。
十、辦理和完成好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稅政股
稅政股是麗江市古城區地方稅務局主管營業稅、資源稅、文化事業建設費、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契稅、菸葉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簡稱“十三稅三費”)及地方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稅收政策業務和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十三稅三費”及地方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處理有關稅收政策問題,指導基層稅務部門稅政管理工作;承接和協調機關各部門完成市地稅局稅政科、區委、區政府有關部門賦予的各項工作任務。
具體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十三稅三費”及地方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指導和督促檢查基層稅務部門“十三稅三費”及地方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稅收政策管理工作,針對相關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對在執行過程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三、負責“十三稅三費”及地方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稅收政策和優惠措施的貫徹落實、統計分析和調查研究工作。
五、負責辦理“十三稅三費”及地方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政策業務範圍內的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並草擬發文,會簽政策法規科後,進行對外答覆。
六、負責辦理“十三稅三費”及地方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政策業務範圍內的外單位檔案會簽、徵求意見、政策諮詢等。
九、參與“ 十三稅三費”及地方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的宣傳、解釋工作。
十、參與稅務系統“十三稅三費”及地方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工作人員培訓和納稅人納稅輔導、諮詢工作。
十一、辦理和完成好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規費管理股
規費股是古城區地方稅務局主管社會保險費、水資源費政策業務和管理,以及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規費徵收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相關規費政策業務的指導、監督、檢查和管理,積極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一、負責落實社會保險費、旅遊宣傳促銷費、水資源費等費種的法規政策,協調具體業務問題。
二、負責向地方政府及區局黨組提出規費政策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三、負責與相關部門協調規費工作,進行規費信息資料的傳遞和整理工作,提供信息化建設所涉及的有關規費業務的需求。
四、負責指導規費的徵收入庫工作,檢查各項徵收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並做好各種報表的統計、匯總、分析和資料的編寫及上報工作。
五、組織協調欠費的催繳和清理工作,完善對重點費源的監控工作。
六、負責對徵收及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培訓、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並協助辦公室做好宣傳工作。
七、負責所管費種的調研工作。
八、積極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徵收管理股
徵收管理股是麗江市古城區地方稅務局主管稅收徵收管理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主要負責稅收徵收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稅收征管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上級局所制定的征管制度、辦法和措施;研究新的征管情況,結合實際制定有關綜合性徵收管理的制度、辦法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落實稅收征管改革綜合性方案及征管質量考核辦法;負責稅源管理和納稅服務工作,發票管理和稅控裝置的推廣套用;負責稅務服裝和註冊稅務師管理;負責與工商、國稅、公安等有關部門協調配合,抓好納稅環境的綜合治理,打擊涉稅犯罪和阻止欠稅人員出境;規劃、協調、指導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承接和協調機關各部門完成市局、區委、區政府有關部門賦予的各項工作任務。
具體職責是:
一、負責組織貫徹實施《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和有關征管規章制度;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辦法、規章制度及其他規範性檔案、綜合性單項征管辦法;對綜合性徵管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執行中存在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制定切合實際的征管辦法。
二、組織指導,並實施日常稅收征管檢查,參與監督稅收征管法規的執法檢查、專項檢查工作,就檢查中發現的稅收征管所涉政策性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解決辦法。
三、負責國際(涉外)稅收管理工作,負責稅收情報的收集、整理、核查、處理和上報工作,以及稅收情報交換過程中的保密工作,負責關聯企業認定、轉讓定價的調整、預約定價協定的管理、反避稅信息系統的管理,完成相關的各種統計報表工作。
四、負責實施《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就納稅戶的開業登記、變更登記、停復業登記、驗證、換證、註銷戶、非正常戶的審核管理;外出經營活動報驗登記、外出經營活動稅收證明管理;負責向市局領購稅務登記證件,保證稅務登記證件向分局的及時供應;以及與國稅、工商等部門的信息交換。
五、負責發票管理,包括發票計畫、調撥、庫存、核銷、票款及鑑定的管理;並負責對印製有單位名稱或單位自行設計的發票、企業銜頭髮票印製管理的審核報批。負責貨物運輸業的稅收管理工作,做好貨物運輸發票的管理,配合稅政股、信息中心開展貨運發票稅控系統的推廣套用工作,並做好信息匯總和傳輸。負責稅控裝置的推廣套用管理。
六、負責實施稅收征管信息化工作,審核征管流程和征管業務需求,並協調推廣。
七、負責研究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組織實施個體工商戶、各類市場稅收征管辦法。
九、負責組織實施稅收管理員制度。
十、負責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基層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和稅務人員的納稅服務行為,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負責制定區級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的管理制度、辦法、措施;對分局上報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對象資料的審核、審批;負責納稅信用等級的動態管理。
十一、負責組織實施全局範圍的稅收征管質量考核。
十二、負責全局稅務服裝的發放,對全局稅務幹部著裝風紀進行檢查。
十四、負責全區稅務師管理中心工作。對全區稅務師事務所進行管理、監督、指導。
十五、負責辦理征管業務範圍內的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並草擬發文,會簽政策法規股後,進行對外答覆。配合法規股及其他股室開展相關工作。
十六、負責辦理征管業務範圍內的外單位檔案會簽、徵求意見、政策諮詢等。配合法規股及其他股室開展相關工作。
十七、辦理和完成好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計會股
計會股是麗江市古城區地方稅務局主管稅收計畫和稅款會計統計核算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稅源調查,稅收計畫的編制、分解、組織實施,稅收分析,稅款會計統計核算工作,負責全區地稅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具體職責是:
一、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分析編制稅收計畫執行情況。
二、負責稅款入庫、退庫工作。
三、負責稅收分析和預測工作。
五、負責發放稅收票證,加強票證管理,編報稅收票證報表。
六、負責重點稅源的分析監控管理工作和稅收資料調查工作。
七、負責全局經費預、決算,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資產管理、基本建設,並編制和上報經費報表。
八、負責稅務發票工本費和稅務登記證工本費的收繳和上劃工作。
九、負責全局財務、會計的各項管理工作。
十、辦理和完成好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事教育股
人事教育股是麗江市古城區地方稅務局主管人事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乾管許可權內或授權管理古城區地方稅務局的機構編制、幹部考核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和幹部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宣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黨、工、青、婦的各項工作。
具體職責是:
一、管理麗江市古城區地方稅務局機構和編制工作。負責報請市局人事科審批我局的內設機構以及稽查局、分局、所等基層派出機構;在市局人事科下達的總編制內,統一管理我局地稅人員編制。
二、按照乾管許可權,負責我局後備人選的培養和選拔工作。
三、負責擬制我局領導幹部專題民主生活會的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四、按照乾管許可權,研究擬制我局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計畫、方案。會簽有關人事工作檔案資料。
五、負責我局人員的錄用、調配、考核、任免、培訓、獎懲、辭職、辭退、退休退養以及非領導職務晉升的報批(辦理)工作。
六、負責我局機關工人的技術等級的上報、審批管理工作。
七、負責我局人員的工資管理,對我局幹部職工工資正常升檔和正常晉級進行統計、審核、報批。
八、對我局接收軍轉幹部的工資進行套改、審核、報批。
九、報批我局死亡職工的一次性撫恤金、喪葬補助費。
十、負責我局退休人員退休費的審核、報批工作,並根據市地稅局的要求,辦理退休人員基本信息和待遇信息的變更上報工作。
十一、按照乾管許可權,負責我局人員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我局機關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三、負責制定我局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訓計畫、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四、負責制定我局幹部教育培訓計畫,牽頭組織及配合相關科室開展的各類業務培訓工作。
十五、負責我局的學歷、學位教育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市局安排的培訓人員選派工作。
十七、負責制我局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計畫、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八、負責我局的評優創先工作。
十九、負責辦理組織人事、教育培訓工作範圍內的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有關事宜。
二十、負責我局黨、工、青、婦的各項有關工作。
二十一、辦理和完成好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局駐區局紀檢組監察室
市局派駐古城區局紀檢組監察室是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等工作的職能部門。
具體職責為:
一、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監督檢查區局機關及全區地稅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各級黨委、政府的決定、命令和工作部署的情況。
二、監督檢查區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領導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協助人教部門組織落實好區局領導班子及個人年度民主生活會的會前準備及召開工作;負責草擬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制並組織考核檢查工作。
三、經市局黨組、紀檢組監察室批准,初步核實區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問題;參與調查區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問題;調查區局機關各股(室)、各分局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紀政紀及其他重要案件;對這些案件中的黨組織和黨員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對有關責任人依法提出給予行政處分的建議。
四、協助區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組織協調全區稅務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對分局兼職監察員進行工作指導。
六、負責地稅系統稅務執法監察和行風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行政管理權和稅收執法權“兩權”監督制約機制,對區局及系統的基本建設、大宗物品的招標採購、人事管理、幹部競爭上崗、財務管理以及稅收征、管、查、罰等環節實施監督,參與組織協調經濟責任審計等工作。
七、受理全系統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以及行政監察對象不服處分、決定的申訴,保護全區地稅系統黨員和工作人員的正當權利和合法權益。
八、調查研究、綜合分析紀檢監察系統的組織建設情況;組織本系統紀檢監察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九、負責制定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紀政紀教育計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充分利用每月一次“紀檢日”、每季一次典型性警示教育活動,組織開展對全系統的黨員幹部的廉政教育。
十、組織開展全區地稅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尤其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帶有傾向性、苗頭性問題的調查研究,健全完善全系統紀檢監察工作規章制度,督促區局機關各(股)室及分局建立健全廉政、勤政方面的規章制度。
十一、根據區局黨組工作安排,參與組織協調區局機關各(股)室、分局有效開展政務公開工作;協同區局辦公室以及其他相關部門抓好區局機關和分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創建平安單位”工作。
十二、承辦市局黨組、紀檢組監察室和區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信息中心
具體職責如下:
一、嚴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確保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
二、負責全局計算機採購計畫編制,軟硬體分配管理及全局的區域網路、廣域網的規劃,推動全局信息化建設進程;
三、負責制定完善信息化建設的有關制度。
四、負責全局計算機業務知識的培訓工作。
五、負責對全局的計算機及網路設備管理情況組織不定期檢查,並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
六、按時完成區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負責機房及計算機的文字及磁介質資料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保證稅收數據、信息、資料的準確、安全可靠。
八、負責各項技術資料集中統一保管,重要的資料要妥善保管,嚴格借閱制度。
九、對需要長期保存的數據磁帶、磁碟,應在一年內進行轉儲,以防止數據失效造成損失。
十、負責對重要數據定期進行備份。
十一、負責對計算機套用軟體系統進行維護,對計算機運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並通報情況。
十二、負責按規定報送各項涉及的材料、報表。
十三、按時完成市局信息中心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