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經營管理車輛救援服務要求》是2019年12月1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速公路經營管理車輛救援服務要求
- 外文名:Expressway management Vehicle rescue service requirements
- 標準編號:T/CACEM 00015.1-06—2019
- 發布日期:2019年12月10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1月01日
《高速公路經營管理車輛救援服務要求》是2019年12月1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高速公路經營管理車輛救援服務要求》是2019年12月1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齊樹平、杜群樂、錢滿興、牛海波、鄭瑞君、李輝、張政道、王子鵬、成蔥村、徐全鵬、金曉紅、崔海、劉麗、陳昶、尹峰、李兔照、周和華、馬振興...
截至2021年4月,湖南省共設有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站127處(含BOT公司),僅2019年湖南省高速公路發生事故或故障的車輛就達到33776台,救援工作量很大,對救援服務的要求很高。但實際調研發現,車輛救援單位還存在人員隊伍、裝備設備、能力水平參差不齊,多方參與部門和協作單位間缺乏交流,信息難以共享,運營管理缺乏有效...
第七條 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應當按照“布局合理、規模適度、定期評估、適時調整”的原則,結合高速公路車流量、交通事故量及沿線社會救援機構分布等因素,設定清障施救服務站,並滿足以下要求:(一)高速公路主線外清障施救服務站距離收費站入口原則上不得大於10公里;(二)高速公路里程在5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經營管理...
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是指有關單位受當事人委託將發生故障或事故的機動車拖移至指定地點並收取相關費用的行為。考慮到高速公路封閉運行等特點,今後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工作由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統籌組織實施,具體工作主要由其建立的專職救援隊伍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拖移...
第五條 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工作具有公益性,應遵循搶救生命優先、保障安全暢通、就近快速救援的原則。第二章 職責劃分 第六條 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主管全省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工作,包括:(一)宣傳、貫徹執行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技術性標準;(二)組織擬訂全省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
第十二條 高速公路改建、擴建工程和高速公路互通出入口、服務區增設的建設管理應當按照新建高速公路的建設要求和管理規定實施。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增設、關停收費站或者變更收費站名稱,應當經省人民政府批准;關停收費站以外的互通出入口、服務區或者變更服務區名稱,應當經省交通運輸部門批准。第十三條 高速公路經營管理...
第十條 高速公路出行及救援服務應當符合以下規定:(一)建立健全出行及救援服務管理機制,嚴格執行省交通運輸廳制定的信息發布規範。(二)天氣狀況、自然災害、路面障礙、交通事故阻斷、公路突發事件等出行信息發布規範、及時。(三)按規定落實事故、故障車輛應急救援力量及相應設施設備,救助及時,救援服務聯繫方式公開...
第十條 除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重大交通事故,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外,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不得關閉高速公路的收費站、服務區。第十一條 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應當針對自然災害、交通事故、公共衛生事件等情形,組織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救援的設施設備,並定期組織演練。第十二條 省、地級以上市...
市通信管理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電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過程中的通信保障。7.2 資金保障 事發地人民政府對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同級財政部門應及時撥付應急專項經費。7.3 隊伍和裝備保障 各縣(市、區)應加強公安、交通、衛生健康等部門以及高速公路經營單位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專家隊伍建設,科學...
一、第七條修改為:“除從事高速公路養護作業、路政管理、故障清理、事故救援等工作的人員和專用車輛、機具外,行人、非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和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二、第十一條第一項修改為:“向省公安機關...
第九條 高速公路經營企業應當保障充足的養護資金,定期開展高速公路技術狀況檢測、評定和養護需求分析,編制高速公路養護計畫,實施預防性、周期性養護。高速公路經營企業養護資金安排以及養護實施效果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第十條 市交通主管部門應當組織開展高速公路及其附屬設施抽檢工作,提出養護要求,...
高速公路管理和經營單位應當按照高速公路設計規範和安全要求,在高速公路的合理位置設定相關限載、限高、限寬、限長、限速等警告標誌和車輛禁令標誌。第十七條 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需要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應當經公安機關批准後,按照指定的時間、車道和速度行駛,懸掛警示...
高速公路服務區應當實行統一的規範化經營管理,提供必要的住宿、餐飲、加油、車輛維修等經營性服務和免費停車、洗手間等公益性服務。省高速公路運營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服務區經營單位服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對達不到管理要求的,應當責成其採取相應措施,限期整改。第十三條 高速公路互通出入口、服務區的增設或者關停,應當...
自治區人民政府應當將高速公路管理所需經費納入本級預算。第五條 自治區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主管全區高速公路工作,其所屬的自治區高速公路管理機構具體承擔高速公路建設、聯網收費、經營、服務、養護等監督管理工作;其所屬的自治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具體承擔高速公路行政執法、安全生產和應急監督管理工作。自治...
四是《條例》明確高速公路服務區的責任主體,要求服務區設定免費服務設施設備,為司乘人員提供優質服務。五是《條例》突出以人為本、高效便民的原則,規定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單位應當將車輛拖至與當事人商定的地點或從最近的出口處將車輛拖離高速公路,不得強制指定救援機構,不得提高收費標準。六是《條例》規定了高速...
第十六條 道路旅客運輸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一)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和標準,組織落實相關管理部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二)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並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客運駕駛人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辦法,落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三)...
第二章 考核指標及基本要求 第六條 考核評價指標包括路況和服務質量兩個方面,其中路況主要指公路養護相關指標,服務質量考核評價包括服務區服務、收費服務、車輛救援服務、車輛超限治理、路網運行監測、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等六項內容,考核評價總分為100分。第七條 高速公路經營管理者應當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全省...
省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設定並公布服務、監督電話。第二章 養 護 第八條 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年度養護計畫應當報有關部門批准, 企業經營高速公路年度養護計畫報省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高速公路管理機構備案。第九條 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的實施應當履行基本建設管理程式。第十條 高速公路管理機構、高速公路經營企業...
高速公路經營者應當定期對高速公路及其橋樑、隧道進行檢測和評定,保證其技術狀況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對經檢測發現不符合車輛安全通行要求的,應當進行維修或者改造,及時向社會公告,並通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高速公路管理機構。高速公路經營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收集高速公路及其橋樑、隧道數據,建立資料庫,並將數據資料報送...
高速公路服務區、路政管理、交通安全管理、道路救援等所必需的場所和設施應當與高速公路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建設、驗收和投入使用。已投入使用的高速公路的相關場所和設施未建設或者不完善的,應當限期予以建設或者完善。第十六條 受讓高速公路經營權或者由國內外經濟組織投資建成經營的高速公路經營者,應當在經營期限...
高速公路服務區應當建設下列基本設施:(一)短暫休息區、停車場、飲用水供應點、廁所等公共設施;(二)加油、購物、住宿、飲食、汽車維修等設施;(三)綠化、水土保持、夜間照明、給排水、污水處理、備用電源等設施。第十二條 高速公路通信、監控、收費系統和超限運輸檢測、交通量觀測、路政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等設施...
第三十一條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務由高速公路經營者組織實施。高速公路清障救援車輛應當安裝示警標誌燈和噴塗標誌,執行清障任務時,應當開啟標誌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並設定必要的安全警戒區。除緊急救援外,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高速公路上從事修車等經營活動。第五章收費公路 第三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
以高速公路服務區為依託,以統一規範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務為重點,加快高速公路應急救援裝備、隊伍建設,會同公安、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建立高速公路應急救援聯動機制,逐步構建集運力集結、資源補給、醫療救助、車輛維修等功能於一體的高速公路應急救援體系。督促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強化車輛救援服務工作,並根據需要在高速...
第十八條 經營管理者應當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費標準和收費期限收取車輛通行費。載貨類汽車應當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計重收費的規定交納車輛通行費。經營管理者用於計重收費的計量衡器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經檢定合格,定期維護、校核,保證其計量符合規定要求。第十九條 收費高速公路實行全區聯網收費,推廣使用電子不停車...
第十六條 高速公路收費、監控、通信等系統以及超限運輸檢測設施、服務區、管理用房等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和標準,與高速公路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管理用房應當滿足高速公路經營者、高速公路管理機構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工作需要。已經通車的高速公路未按照前款規定建設相關係統、設施、服務區和管理...
(二)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控平台、視頻監控系統的建設、運行、維護和升級改造,以及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視頻監控裝置的購置、安裝和使用等支出;(三)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預案制修訂與應急演練支出;(四)開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整改支出,安全生產信息...
第十條禁止在高速公路兩側、立交匝道、連線線、服務區、停車場、收費站邊溝外緣以外50米範圍內構築永久性工程設施。第十一條未經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高速公路用地及收費站等設施上設定標誌牌、廣告牌、張貼標語和宣傳物品。第十二條超過高速公路橋樑限載標準的車輛不得擅自通過高速公路橋樑,...
第三章經營與服務 第十二條高速公路經營者應當在收費站顯著位置設定統一樣式的公告牌,主要內容包括收費站名稱、審批機關、收費單位、收費標準、收費起止年限和監督電話等,並接受社會監督。第十三條高速公路經營者應當根據車流量開通收費道口,並按照國家和本省統一規劃和要求建設高速公路聯網電子不停車收費等智慧型收費系統...
事件發生後,各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下列要求加強道路管制和事件救援保障工作。(一)根據事件處置需要,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應當迅速開啟全省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及龍門架電子顯示屏,進行預警提示和交通誘導;提供安全提示、實時路況諮詢和繞行路線指引等服務;積極開展融冰除雪等工作,確保車輛能夠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