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關於發布青海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通知

青海省政府關於發布青海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通知

1、從省情出發,把保護耕地放在土地利用與管理的首位。 2、堅持供給制約和引導需求,統籌安排各業用地。 3、堅持土地“開源”和“節流”並舉,充分挖掘土地生產潛力,不斷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政府關於發布青海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通知
  • 發布單位:82702
  • 發布文號:青政[2000]49號
  • 發布日期:2000-07-13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發布單位】82702
【發布文號】青政[2000]49號
【發布日期】2000-07-13
【生效日期】2000-07-1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發布青海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通知
(青政〔2000〕49號)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青海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已經國務院批准,現發布實施,請認真貫徹執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000年七月十三日
青海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1997-2010年 青海省人民政府)
為了加強對土地的巨觀調控和統一管理,協調各部門的用地矛盾,控制非農建設規模和外延擴大對耕地的占用,使土地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更趨合理,為青海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土地保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特編制《青海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以1996年為基期,1997-2010年為規劃期,遠期展望到2030年。
一、土地資源及利用現狀
(一)基本概況
1、自然環境。我省位於北緯31°39′-39°19′,東經89°35′-103°04′之間,土地總面積72.17萬平方米公里(由於省勘界工作未完成,比土地詳查工作界總面積大41.72萬公頃),居全國第四位。海撥1650-6860米,絕大部分土地在3000米以上,地貌形態以高原山地為主,分為祁連山地、柴達木盆地和青南高原三大區域。屬高原大陸性氣候,年平均氣溫-5.6-6℃,年平均降水量17.6-764.4毫米,年際變率較大。春旱、山洪、冰雹、霜凍、大風和雪災等災害易於發生,土地資源開發利用難度較大。
2、社會經濟條件。我省現有1市、1行署、6個自治州和51個縣(市、區、行委)。1996年全省總人口488.30萬人。國民生產總值183.57億元,人均國民生產總值3700餘元,全省工農業總產值(現行價)為195.2億元。農業總產值51.6億元,占總產值的26.4%。
(二)土地資源利用現狀
全省土地總面積7216.53萬公頃(由於省勘界工作未完成,比土地詳查工作界總面積大41.72萬公頃)。其中耕地占0.95%,園地占0.01%,林地占3.39%,牧草地占56.29%,水面占2.22%,居民點及工礦用地占0.32%,效能用地占0.06%,水利設施用地占0.01%,未利用地占36.75%。
1、農用地
全省農用地總面積4536.06萬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62.86%。其中:耕地面積為68.80萬公頃;園地面積為0.64%萬公頃;林地面積為244.47萬公頃;牧草地面積為4062.17萬公頃;水面面積為159.98萬公頃。
2、建設用地
全省建設用地面積為28.09萬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0.39%。其中:城鄉居民點及工礦用地面積為22.98%萬公頃;交通用地面積為4.39萬公頃;水利設施用地面積為0.72萬公頃。
3、未利用土地
全省未利用土地面積為2652.38萬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36.75%。全省未利用地面積比重大,主要分布在省境西部自然環境嚴酷的柴達木盆地和青南高原。
(三)土地資源特點
1、面積大,利用率低。我省土地面積占全國土地面積的7.52%,但耕地僅占全國耕地面積的0.53%,土地利用率為63.25%,而墾殖率僅0.95%,未利用土地占全省面積的36.75%,其中90%以上為沙漠、裸岩、石礫地、高寒荒漠等難以利用的土地。
2、類型多、質量差。我省土地利用具有8個一級類型和42個二級類型,由於高寒乾旱,水土流失嚴重、多數土地質量較差,無法用於種植業。耕地資源中,中低產田約占70%,旱地的生產狀況很不穩定,需要進一步發展灌溉。畜牧業用地中,牧草生長期多為4-5個月,產草量偏低。
3、土地類型地域性強,地區間差異大。我省宜農地主要侵吞由於東部河湟地區,共和盆地和柴達木盆地等局部地段。宜牧地主要分布於青南高原、祁連山地和柴達木地區東南部。宜林地主要分布於長江和瀾滄江上游的班瑪縣、囊謙縣、祁連山東段和黃南州中部等地。
4、土地生態環境脆弱,開發治理難度大。
(四)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問題
1、土地利用缺乏統籌規劃。
2、土地用養失衡,生態環境惡化。
3、土地投入不足,人均耕地減少。
4、水土資源未能得到較好配置。
二、土地利用的目標和基本方針
(一)土地利用的目標
在保護生態環境前提下,保持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約轉變,土地利用結構與布局明顯改善,土地產出率和綜合利用效益有比較顯著的提高,切實加強對土地利用的巨觀調控和計畫管理,為實現全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提供土地保障。
1、2000年土地利用規劃目標
(1)嚴格控制耕地面積,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九五”末,耕地面積控制在68.20萬公頃(1023.00萬畝),人均占有耕地1.96畝.複種指數提高到0.94以上。
(2)因地制宜,合理調整農、林、牧用地結構,嚴格控制新發展果園,挖漁塘占用耕地,鼓勵改造和整治荒地,發展林牧業。為改善生態環境,應退耕1.07萬公頃(16萬畝),加大植樹造林力度,新增林地面積20.90萬公頃(313.50萬畝)。
(3)嚴格控制建設占用耕地。在保障重點建設項目和基礎設施建設用地的前提下,建設占用耕地不超過國家下達的用地控制指標的40%。
(4)大力開展土地整理與開發,挖掘土地利用潛力,提高土地利用率。要大力改造中低產田,加大水土流失治理,不斷提高耕地質量和土地利用的綜合效益。同時要加大土地事理力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積0.73公頃(11萬畝)。
2、2010年土地利用規劃目標
(1)進一步搞好土地利用結構調整。根據生態建設需要,應退耕1.6萬公頃(24萬畝),開發整理耕地1.87萬公頃(28萬畝),建設占用耕地0.56萬公頃(8.4萬畝),增加林地面積46.77萬公頃(701.55萬畝),耕地由本世紀末的68.20萬公頃(1023.00萬畝),調整到規劃期末的67.80萬公頃(1017萬畝)。
(2)加大控制建設用地力度。對城鎮、獨立工礦區內部用地進行挖潛改造、盤活存量土地,向集約利用土地的方向發展;農村普遍開展土地整理。土地供給要向資源開發重點建設項目適度傾斜,但對占用耕地控制要更加嚴格。
(3)努力提高土地質量。到2010年基本遏制全省生態惡化的趨勢。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44萬平方公里,治理荒漠化土地面積32.56萬公頃,新增人工草地面積146萬公頃,改良草地214萬公頃,新增水平梯田15萬公頃,坡耕地基本實現梯田化。
(4)土地利用率提高到新的水平。按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要求,在合理調整,科學論證的基礎上,搞好海東地區的土地整理和共和盆地的土地開發,在規劃期末土地利用率進一步提高,耕地複種指數提高到0.95。
3、土地利用遠景展望
預測到2030年,全省總人口將達652萬人,其中城鎮人口260.80萬,耕地可望達68.80萬公頃(1032萬畝)。這一時期,全省水土流失治理面積要占流失面積的60%以上,重點治理區水土流失面積得到治理,新增森林面積99.33萬公頃(1490萬畝),新增人工草地、改良草地614萬公頃(9210萬畝),退化、沙化、鹼化草地得到恢復,牧草地基礎設施得以完善,畜牧業生產水平大大提高;土地利用集約化程度進一步提高,全省走向人口、環境、經濟、資源良性循環的軌道。
(二)土地利用的基本方針
1、從省情出發,把保護耕地放在土地利用與管理的首位。
2、堅持供給制約和引導需求,統籌安排各業用地。
3、堅持土地“開源”和“節流”並舉,充分挖掘土地生產潛力,不斷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堅持“一要吃飯,二要建設”的方針,處理好長遠與當前,全局與局部的關係,土地利用實現經濟、社會、生態效益三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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