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青海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重點任務分解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青海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重點任務分解方案的通知》是2011年3月31日,青海省人民政府發布的一份通知。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青海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已經青海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議批准,為切實抓好《綱要》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發展目標
從經濟發展、結構調整、民生改善、人口資源環境等4個方面,分解出28項具體指標。其中,預期性指標16項,約束性指標12項。對需要按照國家“十二五”規划進行分解細化的指標,將另行下達。
(一)預期性指標
主要依靠市場主體的自主行為完成,不作具體的目標和任務分解。各地區、各部門要通過實施調整巨觀調控方向和力度,完善市場機制和利益導向機制,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體制環境和法制環境,綜合運用多種經濟政策,打破市場分割和行業壟斷,激發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效合理引導社會資源的配置,努力爭取實現。
(二)約束性指標
各級政府和部門必須履行的職責目標和任務,具有法律效力。通過逐級分解指標,明確工作責任和進度,主要運用公共資源確保完成。
城鎮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數達到80萬人,增加7萬人。(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
城鄉三項醫療保險參保率達到95%,提高3個百分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
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8%,提高0.8個百分點。(省教育廳牽頭)
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完成30萬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經委等部門負責)
農牧區保障及獎勵性住房建設完成50萬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農牧廳、省民政廳、省林業廳等部門負責)
森林覆蓋率達到6.28%,提高1.05個百分點。(省林業廳牽頭)
人口自然增長率年均控制在10‰以內。(省人口計畫生育委員會牽頭)
耕地保有量控制在54.0萬公頃以上。(省國土資源廳牽頭)
單位生產總值能耗降低率控制在國家下達目標以內。(省經委牽頭)
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控制在國家下達目標以內。(省環境保護廳)
主要污染物排放減少率控制在國家下達目標以內。(省環境保護廳牽頭)
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率控制在國家下達目標以內。(省水利廳牽頭,省經委配合)
二、重大工程和項目
對確定的重大工程和建設項目,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做好規劃編制和統籌協調工作,其他相關部門根據項目性質,確認投資主體,抓好組織實施和監督評估工作。
(一)交通基礎設施重點項目
建成青藏鐵路西格增建二線、蘭新鐵路第二雙線、格爾木至敦煌、格爾木至庫爾勒、飲馬峽至霍布遜、魚卡至一里坪、塔爾丁至肯德可克鐵路,開工建設西寧至成都、格爾木至成都鐵路,積極推進西寧至玉樹至昆明鐵路前期工作。(省發展改革委、青藏鐵路公司、蘭新鐵路甘青有限公司、省交通廳等負責)
西寧火車站改造及綜合配套工程、西寧軌道交通1號線工程。(青藏鐵路公司、西寧市政府、省交通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負責)
建成京藏高速倒淌河—共和、京藏高速共和—茶卡、柳格高速大柴旦—察爾汗、柳格高速察爾汗—格爾木、張河高速阿岱—李家峽、國道315線察汗諾—德令哈等公路,開工建設京藏高速茶卡—格爾木、西寧南繞城、張河高速牙什尕—同仁、臨共高速隆務峽—大力加山、國道214線共和—玉樹、成香高速香日德—久治、武茫高速小沙河—大通、武茫高速黃瓜梁—石棉礦、玉樹—曲麻萊、清水河—治多等公路。(省交通廳、省發展改革委等負責)
完成西寧、格爾木機場擴能改造,建設德令哈、大武、花土溝等機場。(省發展改革委、青海機場公司等負責)
建成黃河貴德—李家峽—大河家河段航運工程、青海湖航運二期工程。(省交通廳、省水利廳、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管理局、省旅遊局等負責)
(二)能源重點建設項目
建成拉西瓦、黃豐、班多、羊曲等大中型水電站,開工建設茨哈峽、瑪爾擋、爾多、寧木特等水電站,積極推進通天河、瀾滄江流域水電資源開發前期工作,適時開工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省經委等負責)
建成茶卡、小灶火、尕海風電場,加快推進柴達木太陽能電站及海南州、黃南州光伏能源開發等新能源項目,開工建設錫鐵山、諾木洪、貴南、澤庫、共和等風電場。(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等負責)
加快實施西寧熱電聯產項目,開工建設樂都熱電廠、柴達木千萬千瓦級火電基地和西寧、民和火電廠,積極推進華電二期、格爾木、德令哈熱電聯產項目。(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等負責)
 建成格爾木—拉薩±400千伏、西寧—格爾木750千伏雙回,西寧—門源—八寶、甘森—花土溝、鹽湖—魚卡330千伏輸變電工程,開工建設哈密—敦煌—格爾木750千伏,海南—玉樹、海南—果洛330千伏聯網工程,推進750千伏青川聯網、格爾木—玉樹聯網和330千伏玉樹—昌都聯網工程的前期工作。實施新一輪農網改造升級和無電地區電力建設工程。(省電力公司、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等負責)
推進魚卡礦區、木里礦區大型煤炭基地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等負責)
推進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開工建設西寧、格爾木液化天然氣工程,推廣發展車用天然氣。實施玉樹、果洛、海南、黃南等藏區天然氣利用工程,建設格爾木至拉薩管道輸氣項目。(省發展改革委、青海油田分公司、省經委等負責)
(三)水利重點建設工程
建成石頭峽、扎毛、下灣等水庫,開工建設蓄集峽、夕昌、馬什格羊等大中型水庫,積極推進三岔河、黃藏寺水庫建設前期工作。(省水利廳牽頭)
建成湟水北乾渠一期工程,開工建設西乾渠工程、湟水北乾渠二期和拉西瓦、李家峽、公伯峽、積石峽水庫灌溉工程,大力推進特色農牧業百里長廊水利配套等小型水利設施建設。開工建設湟水流域、柴達木盆地、黃河沿岸三個百萬畝節水灌溉工程。(省水利廳牽頭)
加快建設湟水、格爾木河等重要河段,西寧、格爾木及州府縣城等重點城鎮防洪工程,完成中小河流治理、易災地區山洪防治和中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省水利廳牽頭)
建成引大濟湟調水總乾渠工程,編制完成柴達木盆地、青海湖流域和三江源地區水資源綜合規劃並組織實施。積極配合國家做好南水北調西線工程前期工作,爭取先期開工建設調水試驗工程。(省水利廳牽頭)
(四)信息重點建設工程
建設信息傳輸基礎設施工程、社會服務信息資源庫群工程、電子政務內外網和業務協同平台、現代遠程教育工程和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食品藥品監督信息工程、生態環境監測與管理信息工程、公檢法司信息化建設、農村牧區信息服務工程、安全生產監管工程、水利信息工程、企業信息化建設、郵政普遍服務工程。(省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
(五)特色生態農牧業重點工程
建設特色農牧業“百里長廊”工程、特色農產品基地建設項目、特色農產品制繁種工程、標準化規模養殖小區建設項目、設施農牧業建設項目、高標準農田工程、生態畜牧業建設項目,推進馬鈴薯、油菜籽、牛羊肉、蔬菜、飼料、生豬、冷水魚、核桃等特色產品種植與加工等農牧業產業化項目,形成年銷售收入超億元的產業化龍頭企業20個以上,知名品牌10個以上。(省農牧廳牽頭)
建設省級現代農業示範園區20個,推進平安、樂都高原富硒農產品基地項目、柴達木枸杞種植及深加工項目、蜂產品基地及深加工項目、柴達木氂牛繁育及開發項目、氂牛肉製品加工項目。(省農牧廳牽頭)
(六)特色優勢工業重點建設工程
太陽能光伏組件項目、風力發電設備項目。(省經委牽頭)
多晶矽項目、單晶矽項目、玻璃項目、鋰電池項目。(省經委牽頭)
崑崙鹼業項目、複合肥二期項目、察爾汗鉀肥項目、德令哈鹽化綜合利用項目、金屬鎂一體化項目、德爾尼尾礦綜合利用二期項目。(省經委牽頭)
高精鋁板帶項目、鋁箔項目、高檔電解銅箔二期項目、600千安大電流電解槽項目、覆銅板項目,卡爾卻卡銅礦開發項目、大場金礦開發項目、鋁加工園項目。(省經委牽頭)
鹽湖化工—天然氣一體化項目、甲醇下游產品項目。(省經委牽頭)
烏蘭煤化工二期項目、焦化產業園項目、IGCC煤電化—天然氣一體化項目。(省經委牽頭)
改裝車項目、高性能模具項目、大型多功能鍛壓機組項目、重大數控工具機及相關零部件生產項目。(省經委牽頭)
野馬泉鐵礦開發項目、尕林格鐵礦開發項目、百萬噸不鏽鋼項目、千萬噸鋼鐵項目。(省經委牽頭)
優質礦泉水項目、毛絨精梳絨條項目、高檔紡織面料項目、機織藏毯項目、牛羊絨針織衫項目。(省經委牽頭)
高純度沙棘抗氧化複合物提取及產業化項目、大黃精深加工項目。(省經委牽頭)
(七)現代服務業重點建設項目
打造西寧朝陽、格爾木、德令哈、平安四大物流園區,建設玉樹、果洛、黃南、海南、海北物流節點。重點建設裝備製造業服務體系建設項目、家居建材物流城、弘大糧油精深加工倉儲設施建設項目、青海糧油加工物流倉儲區建設項目、西寧朝陽物流園區建設項目、平安臨空綜合經濟區物流項目、格爾木物流園區物流項目、冷鏈物流體系建設等項目。(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糧食局、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管委會、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等負責)
打造塔爾寺、青海湖、金銀灘—原子城、青海藏醫藥文化博物館等國家5A級旅遊景區。著力推進青海湖、坎布拉、塔爾寺、祁連山南麓、貴德、互助北山、原子城、崑崙神話、鹽湖城等景區基礎設施建設,加強三江源生態旅遊區基礎設施及保護設施建設。(省旅遊局牽頭)
熱貢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省文化新聞出版廳牽頭)
高原體育訓練基地建設。(省體育局牽頭)
(八)產業園區建設重點項目
海東高原現代農業示範區、海北現代生態畜牧業示範區、黃南有機畜牧業實驗區、海南生態畜牧業可持續發展實驗區項目建設。(省農牧廳牽頭)
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項目(省經委、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牽頭)
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各產業園區建設項目(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
平安臨空綜合經濟區建設。(省經委、海東工業園管委會牽頭)
格爾木藏青工業園建設。(省經委牽頭)
西寧朝陽物流園區、格爾木物流園區、德令哈物流園區、平安臨空物流園區及倉儲基地和終端配送等體系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牽頭)
教育園區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牽頭)
熱貢國家級生態文化產業園區建設(省文化新聞出版廳牽頭)
貴德高原旅遊示範區建設。(省旅遊局牽頭)
(九)民生改善十大重點工程
教育惠民工程。(省教育廳牽頭)
就業創業工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
社會保障工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
全民健康工程。(省衛生廳、省體育局等負責)
保障性住房建設工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民政廳、省農牧廳負責)
基礎設施延伸工程。(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牧廳、省交通廳、省經委、省文化新聞出版廳、省科技廳、省體育局、省林業廳、省電力公司等負責)
家園美化綠化工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廳、省環境保護廳等負責)
藏區溫暖工程。(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電力公司等負責)
文化惠民工程。(省文化新聞出版廳牽頭)
社會管理創新工程。(省公安廳、省政府法制辦、省民宗委、省安監局、省民政廳等負責)
(十)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
加快推進以西寧為中心的東部城市群和海西城鄉一體化進程,積極培育次中心城市和新興城市,有重點地發展小城鎮。(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西寧市政府、海東地區行署、海西州政府負責)
(十一)新農村建設重點項目
加快實施“九到農家”工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牧廳、省水利廳、省交通廳、省文化新聞出版廳等負責)
(十二)扶貧開發重點工程
實施以工代賑項目、易地扶貧項目、扶貧開發整村推進項目、集中連片綜合開發項目、藏區六州扶貧開發項目、特殊類型貧困地區綜合扶貧、產業化扶貧項目。(省扶貧開發局牽頭)
(十三)資源環境重點項目
以能源、黑色、有色金屬、貴金屬、鉀鹽等緊缺優勢礦種為重點,集中力量加快勘查,查清基本家底,儘快取得重大突破,全面實現“358”地勘工程目標。(省國土資源廳牽頭)
黃河谷地百萬畝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湟水流域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省國土資源廳,省水利廳等部門負責)
三江源生態保護和建設工程。(省發展改革委、省三江源生態保護和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
青海湖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程、三北防護林建設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天然草原退牧還草工程、祁連山水源涵養區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省環境保護廳、省農牧廳、省林業廳、省水利廳等負責)
污水處理工程、城鎮垃圾處理場工程、西寧等歷史遺留鉻渣綜合治理項目。(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境保護廳負責)
(十四)人才與科技創新重點項目
人才競爭力提升計畫、人才“小高地”建設工程、青年科技人才培養計畫、黨政人才能力提升工程、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推進計畫、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三江源”人才培養使用工程、高技能人才培養工程、萬名農牧區實用人才培養計畫、高層次人才引進計畫、人才信息化法制化建設工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經委、省國資委、省科技廳、省農牧廳等負責)
西部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青海中信國安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鹽湖資源綜合利用、青藏高原特有草種資源開發及套用、青藏高原有色金屬資源高效利用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科技合作創新體系建設、創新型企業建設、重大科技行動工程、技術創新基地構建等工程。(省科技廳、省經委等負責)
(十五)擴大開放重點任務
推進招商引資,擴大對外貿易,加強對外聯合合作。(省經委、省商務廳等負責)
做好對口支援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三、重大改革任務
對確定的重大改革任務,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加強總體指導和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各項改革的進度安排,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畫,積極穩妥地紮實推進。
(一)培育市場主體
進一步創造有利於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法治、政策和市場環境。(省經委、省工商局牽頭)
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健全地方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省國資委牽頭)
(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轉變政府職能,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減少規範行政審批事項,建立健全行政審批運行、管理、監督長效機制;深化幹部人事制度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繼續推進投資體制改革。(省編辦、省監察廳、省政府法制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等負責)
(三)社會事業領域改革
全面推進教育體制、科技體制、醫療衛生體制、文化體制、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完善就業、社保、環保政策,改革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實現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廳、省文化新聞出版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等負責)
(四)財稅金融體制改革
健全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推進“省直管縣”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強政府預算績效評價和審計監督;推進資源稅、消費稅、所得稅、城鎮土地稅、環保收費等稅費改革;深化農信社改革;積極推進非銀行金融機構改革重組;加快培植新的地方金融機構。(省財政廳、省金融辦等負責)
(五)農村牧區改革
完成農村牧區綜合配套改革;推進城鎮化,推進土地、草場承包經營權流轉改革。(省農牧廳牽頭)
健全重點公益林生態補償機制,規範集體林權流轉。(省林業廳牽頭)
(六)資源產品價格和要素市場改革
推進資源要素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完善水資源費徵收管理辦法;積極推進電價改革,推進電力直購;建立可再生能源發電定價和費用分攤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七)環保收費制度改革
改革垃圾處理費徵收方式,適度提高垃圾處理費標準和財政補貼水平。完善污水處理收費制度。積極推進環境稅費改革。(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境保護廳、省財政廳等負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各地區、各部門的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樹立全局意識,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圍繞各項目標任務,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抓緊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意見和工作計畫,認真組織落實,確保認識到位、領導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明確職責,合力推進。各地區、各部門要不斷增強改革創新意識,結合各項目標任務,認真履行職責,逐項逐級細化下達,分級確定落實責任和完成時限,一以貫之。對涉及多個部門的目標任務,牽頭部門責無旁貸,其他部門主動參與,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團結協作,提高效率,不推諉不扯皮,形成上下結合,一級促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三)真抓實幹,注重績效。各地區、各部門要善於克難攻堅,疏通瓶頸環節,科學合理地安排、調度好各項目標任務,加大落實力度,強化落實手段,提高行政執行力和工作水平,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要將各項目標任務與推動“四個發展”、加強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年度績效考核體系以及目標管理責任制度有機地結合起來,逐步建立和不斷完善與“十二五”發展相統一的績效評價考核體系,努力實現新跨越、新突破、新進展。
(四)科學計畫,協調發展。各地區、各部門在制定年度計畫時,要把握好各項目標任務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和重大舉措及重點專項規劃的統籌、協調、銜接。同時,圍繞全省的總體要求和“四區兩帶一線”區域協調發展總體布局,結合當地實際,突出區域特色,推動協調發展、相互促進。在年度計畫報告中,應深入研究各項目標任務的實施進度和效率,科學評定約束性指標的完成狀況和實效進程,提出需改進的方向和辦法。
(五)強化督辦,健全問責。各地區、各部門在落實各項目標任務的過程中,要針對不同情況提出具體的工作質量要求,加強定期督促,開展專項檢查,密切跟蹤分析、現場勘查,靠前指揮,及時報告工作進展,時刻做到胸中有數。省政府有關部門要及時認真組織開展中期評估,分析存在問題,研究加強措施。對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的,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六)做好宣傳,接受監督。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總結髮現落實各項目標任務的好經驗、好典型、好做法,通過當地新聞媒體向社會宣傳。省統計局會同有關部門應定期公布階段完成情況和相關數據,聽取民眾意見和建議。對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眾切身利益的項目,要及時通報,並主動邀請、接受省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進行監督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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