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檢查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為抓好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順應人民民眾對生態環境新期盼,決定2014年8月下旬至9月下旬在全省範圍內集中開展一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大檢查。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在2014年8月27日發布了關於開展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檢查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檢查的通知
  • 發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我省是三江之源,素有“中華水塔”之稱,是我國重要的水源地和生態屏障,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在維護國家生態安全中具有獨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堅定地把生態保護作為對國家承擔的重大歷史責任和實現自身可持續發展的大事來抓,提出並實施創建全國生態文明先行區行動方案,大力推進重大生態保護建設工程,加強大氣和環境治理,積極探索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建設,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艱辛努力。全省重點區域生態明顯修復,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取得新的階段性成效。
但是,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在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工作中,仍面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是:一些地區和單位對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不能很好地堅持“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的理念,在資源開發和工程建設中對違規違法行為監管不力;個別企業法制觀念淡薄,濫采盜挖、非法生產、無序開採、亂排亂放等破壞生態環境的問題不同程度地存在;加之近年來廣大幹部民眾對大氣污染防治和水環境治理等工作十分關切,新聞媒體對我省礦產資源開發影響生態環境問題也高度關注,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工作面臨著較大壓力。因此,我們要充分認識到,全力抓好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既是貫徹中央對青海工作總體要求的重大舉措,也是順應人民民眾對生態環境新期盼的具體行動,更是推進青海可持續發展的現實選擇。
有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嚴格開展自查。各地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嚴格按照屬地管理的要求,切實加強領導,抽調專門力量,認真開展自查。自查工作要力求做到全方位、全覆蓋,不留死角、不留盲區;要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聚焦難點,嚴格查找本地區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各地自查情況市(州)政府主要領導簽字背書後,於9月15日前報省政府。
二要狠抓整改,確保取得實效。各地要根據自查情況,按照“誰違規、誰整改,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認真進行整改。對排查出來的問題要列出整改清單,能夠及時解決的問題要按照邊查邊改的原則立即整改,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要制定整改方案,細化整改措施,落實主體責任,明確目標時限,切實推動整改落實工作。同時,各地要按照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的原則,抓緊建立系統完善、科學規範的長效監管機制,確保生態環保工作機制健全、監管到位。
三要加強督查,嚴格責任追究。各檢查督導組要按照省政府的統一部署,認真履行職責,突出生態保護和建設方面的重點部位、重點工程,對各地自查和整改工作逐一嚴格督查。對自查、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和問題要實行掛牌督辦,對自查不認真、整改不落實的地區和單位,省政府將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絕不姑息遷就。檢查督導工作結束後,各檢查督導組要向省政府專題報告督查情況。
四要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各地要採取多種形式,切實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方面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宣傳教育工作,引導各級幹部和廣大民眾牢固樹立生態環保意識,積極參與生態環境建設,努力營造全社會高度關注、廣泛支持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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