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對全省大中國小校安全排查整治專項督查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對全省大中國小校安全排查整治專項督查的通知》是2013年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對全省大中國小校安全排查整治專項督查的通知
  • 外文名:The notice on safety checks of all schoolfrom Qinghai provincial government office
  • 發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文號:青政辦函[2013]108號
  • 發布日期:2013-5-30
  • 生效日期:2013-5-30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5月24日全省中國小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抓好安全責任落實,建立健全校園安全的工作機制,經研究,由省各相關部門組成聯合督查組,於6月3日至9日對全省大中國小校校車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進行專項督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學校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內容
(一)學校校車安全。公安、交通部門負責校車管理相關制度的落實情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校車日常管理實行“六定”管理,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落實校車使用的有關規定,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噴塗統一的校車外觀標識、安裝統一標牌、標誌燈,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具備逃生錘、乾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落實校車運行情況,制定可行的校車運行方案;嚴格審核校車駕駛員的資質,如駕駛人是否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並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是否有不良駕駛記錄等;加強校車通行安全知識的普及和學生乘車安全知識的教育;對該項工作的督查情況。(詳見附表1)
(二)學校消防安全。公安消防總隊負責消防安全知識的普及教育,組織開展學生逃生自救安全教育活動;加強學生餐廳及伙房消防安全,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廚房專用滅火裝置、自動切斷裝置,對操作人員進行消防培訓;落實學校照明和電氣設施消防安全,配備消防應急照明燈具和疏散指示標誌,定期檢測電氣裝置,嚴禁亂拉、亂接電線等;做好重要教學場所消防安全工作,按相關規定擺放滅火器,按要求管理存放易燃品、危險物品和化學危險品;加強學生宿舍消防安全,制定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規範學生用火、用電等行為,住宿期間不得封閉疏散通道;落實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消防安全,保證疏散通道通暢,定期進行應急疏散演練,疏散出口符合規定並具有明顯出口標誌;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對該項工作的督查情況。(詳見附表2)
(三)學校食品安全。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負責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食品安全保障措施,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與供餐企業(單位)和托餐(家庭)個人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演練,並進行食品安全檢查。質監部門開展學生營養餐供應企業專項整治,對教育部門提供的學生營養餐供應企業全面建立監管檔案;對全省學生營養餐供應企業開展專項檢查。對學生營養餐供應企業開展專項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開展兒童消費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開展學校周邊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集中整治。工商部門開展學校周邊市場的清理整頓,堅決取締無證無照經營,加大對小食品店、小餐館的監督頻次,堅決取締無證流動攤販,嚴厲查處超範圍經營以及經銷“三無”、過期、變質、假冒食品以及其它不合格食品等違法行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安排專人負責,加強對食品原料採購、貯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設施設備維護等環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協助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
(四)公共衛生安全。衛生部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建立健全傳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發衛生事件登記報告制度、學生健康檢查及健康檔案管理等公共衛生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同時,加強飲用水、教學衛生、宿舍衛生管理,開展學生健康教育,做好禽流感和傳染病預防工作。(詳見附表3)
三、督查方式
根據督查地區和督查內容全省共設3個督查小組,各由一名副廳級領導幹部任督查組組長,採取明察和暗訪的方式對各監管部門和學校進行現場督查,同時將邀請省內相關媒體全程參與,接受媒體監督,及時曝光制假售假等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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