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若干規定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若干規定》是經石家莊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下發的石政發〔2017〕19號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若干規定
  • 發布單位: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發布日期,具體規定,

發布日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檔案石政發〔2017〕19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強政府自身建設若干規定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正定新區、循環化工園區和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若干規定》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7日

具體規定

為全面加強政府自身建設,進一步提升新常態下推動發展的能力水平,更好地履行政府職能,加快建設現代省會、經濟強市,現就建設創新型、實幹型、服務型、法治型、廉潔型政府作出如下規定:
一、勤學善思,開拓進取,建設創新型政府
1.加強理論學習。市政府班子成員要帶頭認真學習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用黨的最新理論成果武裝頭腦、指導實踐。加強對經濟、金融、科技、管理、法律等業務知識的學習,增強適應新常態、引領新常態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學習制度,每個月通過政府班子成員領學、聘請專家講課等形式,採取理論學習和研討工作相結合的方式,開展1次集中學習。堅持學以致用,提高理論聯繫實際、創造性解決矛盾和問題的能力。
2.創新行政管理方式。深化行政審批、投資審批、商事登記等重點領域改革,進一步增強簡政放權的針對性、系統性、協調性,主動調整下放市級行政權力,實現精準放權、精準承接;加快市、縣行政審批局規範化、標準化建設,提高審批效率。推進市、縣、鄉三級實體政務大廳向網上辦事大廳轉變,最大程度方便民眾和企業。全面落實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監管清單和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減少政府自由裁量權,增加市場自主選擇權。加強政府機關標準化建設,切實做到各項工作有標準、過程有記錄、責任可追溯。
3.爭創一流業績。進一步強化省會意識、標桿意識、率先意識,一切工作要按照在全省站排頭、創一流、做表率的原則進行謀劃、部署、推動、落實。在政府系統大力弘揚敢於擔當、奮勇爭先的精神,面向全國找坐標,對照先進定標準,努力推動各項工作邁上新的台階;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真抓實幹的作風,以“釘釘子”的精神,久久為功,推動各項工作上水平。市政府每年對全省、全國創出優異業績,實現爭先進位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給予表彰。
二、敢於擔當,恪盡職守,建設實幹型政府
4.強化分工合作。凡涉及跨分管範圍的工作,由市長明確常務副市長或一位副市長牽頭負責,相關副市長配合。屬於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工作,各部門要積極主動地按要求予以落實;跨部門的工作,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前,要明確牽頭部門,牽頭部門要主動負責,加強協調,認真研究採納協辦部門的意見,協辦部門要積極配合,確保在要求時限內完成承擔的任務。
市、縣兩級政府領導班子成員要嚴格執行AB角制度,確保每項工作都不出現管理空擋。
5.狠抓工作落實。建立“馬上就辦、限時辦結”工作制度,對市政府確定的各項工作及時量化分解,明確責任主體、工作標準和完成時限,確保各項工作按時間節點和目標要求順利推進。認真貫徹落實正向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對工作出色、創出亮點的通報表揚;對未在限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任務目標的,市政府主管部門和有關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在市政府常務會議上做出專題說明,並明確限期完成工作任務的具體保障措施。對由於領導不重視、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嚴重滯後的,全市通報批評。
6.嚴格督查制度。對上級巡視組、督查組等要求整改的事項,省委、省政府分派下達的任務,市委、市政府做出的決策部署,《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工作,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做出的決定,市政府領導批示交辦的事項等,由市政府督查室牽頭,分管部門配合,實行重點督查、專項督查,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對督查事項要認真辦理,按時反饋有關情況。
三、轉變作風,提高效率,建設服務型政府
7.切實轉變會風。堅持少開會、開短會、講短話。原則上每年召開1次市政府全體會議,每季度召開1次全市經濟調度分析會議,每個月召開1-2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副市長可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召開專題辦公會議。不安排無關領導參會、陪會,一般的協調會、專題會、辦公會時長不超過1.5小時,市政府組織的綜合性會議時長不超過2小時。能夠通過電視電話形式召開的會議,不再集中開會。嚴肅參會紀律,由市長召集的會議,有關單位主要領導不能參會的,必須書面提交請假報告並經市長同意;由副市長召集的會議,有關單位要按要求派人參加,不能參加會議的必須書面提交請假報告並經召集會議的副市長同意,同時向辦公廳組織會議的處室報備。無故未按要求參加會議的,要在1天之內向召集會議的市領導說明情況;兩次無故未按要求參加會議的,全市通報批評。
8.大力改進文風。嚴格控制公文規格和發文數量,可以市政府辦公廳名義發文的不以市政府名義發文;可以市政府工作部門或幾個工作部門聯合發文的不以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廳名義發文;可以發便函的不發正式檔案。國家和省明確要求市級制發的檔案,有關部門要在限定時限內完成起草並徵求意見,需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的,報請會議研究後印發;不需常務會議研究的,由市政府主管領導簽批印發。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的議題、以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制發的檔案,必須由辦公廳法規處提前把關,必要時由法規處提交法制辦把關。市領導審批公文要簽署明確意見,對有具體請示事項的,要簽署有針對性的具體意見。
9.加強調查研究。市、縣兩級政府班子成員,要圍繞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和人民民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深入基層、深入民眾,開展系統、全面調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研究解決實際問題,為科學決策提供翔實的第一手資料。建立市政府領導聯繫基層單位制度,市政府及部門班子成員每人每年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的時間要達到全年工作日的三分之一以上,並親自撰寫至少1篇對全局工作和分管工作有指導意義的調研報告。年終,要將全年下基層調研情況特別是發現和解決具體問題的情況,形成專題報告報市政府督查室。領導幹部下基層調研要輕車簡從,嚴格執行陪同人員、用餐等有關規定。
四、規範運作,依法行政,建設法治型政府
10.完善決策機制。健全重大事項集體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式,增強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凡涉及城市總體規劃、發展戰略、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建設項目、重大民生工程、重要資源配置等關係全局、關係廣大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必須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提請常務會議研究的議題,主管副市長和主辦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對議題材料嚴格審核、認真把關,按程式上報。
11.堅持依法行政。堅持市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制度,推動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全覆蓋,市政府和各縣(市)、區政府要分別建立不少於7人和5人的法律顧問隊伍,市政府各部門要至少聘請1名法律顧問。自覺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監督、市政協的民主監督和社會公眾的輿論監督。市政府領導要帶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主動接受市人大執法檢查和專題質詢,落實重大事項向市人大報告和向市政協通報制度。完善行政執法程式,進一步規範行政處罰、行政收費、行政檢查等執法行為,實行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制度,按規定應由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行政機關負責人要積極出庭應訴。
12.深化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推進行政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和結果公開,覆蓋權力運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以公開促規範,以公開促服務。凡政府重大決策事項、政策規定、審批程式、辦事標準等,只要不涉密,一律按照有關程式通過政府網站和有關媒體等及時向社會公開,增強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抓好重大突發事件和民眾關注熱點問題的公開,客觀公布事件進展、政府舉措、公眾防範措施和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充分發揮政府入口網站、市長公開電話的作用,拓寬與社會各界的聯繫渠道。
13.嚴格請銷假制度。市政府市長外出向市委書記請假,並按規定向省政府請假。市政府其他領導外出需向市長請假,並報市委備案。市政府各部門和縣(市)、區一把手外出,要提前1天向市政府報送正式書面請假報告,向市長和部門主管副市長請假。返回後,要按請假渠道及時銷假;外出招商的,返回後必須向市政府督查室書面報送招商成效。
五、嚴守紀律,艱苦奮鬥,建設廉潔型政府
14.堅持從嚴治政。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自覺向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看齊,向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決策部署看齊。嚴格落實“八項規定”,堅持不懈反對“四風”,堅決做到令行禁止。切實落實好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和“兩個責任”。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完善重點部門和關鍵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措施,強化對人權、事權、財權的制度約束,對國有資產處置、土地招拍掛等公共資源交易,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政府投資工程,房地產開發等容易發生腐敗的領域,實行最嚴格的監督檢查,進行最嚴肅的追責問責。
15.厲行勤儉節約。強化預算約束,壓縮一般性支出,嚴控公務購車、會議、培訓、因公出國(境)等經費支出。嚴格控制使用財政資金舉辦各種論壇、研討會,進一步壓縮清理各類節慶活動。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有關規定,不得隨意提高標準,不準搞變通。
16.堅持以身作則。市政府班子成員都要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帶頭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依法用權、正確用權、乾淨用權,做到“五不三清”,即不得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干預市場經濟活動或插手工程;不得違規收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不得干預下級人事安排;不得互相宴請或參加高消費娛樂活動,做到自己清、家屬清、身邊工作人員清,真正樹立起為民、務實、清廉的政府形象。
本《規定》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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