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23年真抓實幹督查激勵有關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2023年真抓實幹督查激勵有關工作的通知》是2023年7月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2023年真抓實幹督查激勵有關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23年真抓實幹督查激勵有關工作的通知
湘政辦發〔2023〕25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實現“三高四新”美好藍圖,推動高質量發展,大力推進打好“發展六仗”,進一步樹牢正確的政績觀,激勵幹部擔當作為,樹立重實幹、重實績、重擔當的鮮明導向,形成創先爭優的良好局面,省人民政府決定,組織實施2023年全省真抓實幹督查激勵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打好“發展六仗”成效明顯的市州和推動高質量發展成效明顯的縣市區,給予資金獎勵,並在政策、項目上予以支持。(牽頭單位: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二、對打好經濟成長主動仗,實施現代化產業體系支撐工程,完成以十大產業項目為核心的產業投資、推進主導產業培育和支撐項目建設成效明顯的市州,在省預算內基建專項資金中予以獎勵。對“五好”園區創建工作成效顯著,在全省產業園區綜合評價中得分靠前的園區,在申報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安排省預算內投資時予以傾斜,並優先支持開展調區擴區。(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三、對打造國家重要先進制造業高地,在促進工業經濟平穩運行、開展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行動等方面工作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和園區,在相關專項資金安排、試點示範等事項中予以支持。(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四、對大力推進產業發展“萬千百”工程成效顯著的市州、縣市區,在相關專項資金安排、試點示範等事項中予以支持。對建設數字基礎設施、推進“智賦萬企”行動等方面工作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在相關專項資金中予以支持。(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五、對年度固定資產投資保持穩定增長,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和十大基礎設施項目開工、投資完成等情況好,落實擴投資政策措施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在申報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安排前期工作經費時予以重點支持。(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六、對打造內陸地區改革開放高地,在穩外貿、抓招商(含湘商回歸、穩外資)、穩外經、自貿試驗區建設、中非經貿合作等方面成效顯著,亮點突出,綜合排名全省前列的市州、縣市區,在開放型經濟與流通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予以獎勵,並在商務部門開展的試點工作中予以支持。(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七、對恢復和擴大消費,增強消費對經濟成長的基礎性作用,在提升消費規模質量、培育新業態新模式、完善城鄉商業體系等方面成效顯著,亮點突出,年度綜合排名全省前列的市州、縣市區,在開放型經濟與流通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予以獎勵,並在國家及省級消費促進和內貿流通試點工作中予以支持。(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八、對深入實施財源建設工程,在產業財源培植、骨幹稅源培育、園區畝均效益提升、國有“三資”盤活、稅費精誠共治等方面工作實績突出的市州、縣市區,給予資金獎勵。(牽頭單位:省財政廳)
九、對自然資源節約高效利用成效好、“發展六仗”要素保障有力等工作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在全省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中安排一定指標予以獎勵。對完成耕地保護目標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在有關專項資金中予以獎勵。(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十、對發展優勢特色千億產業、抓實優質湘豬工程、實施好長江十年禁漁、推動返鄉創業三年專項行動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在相關專項資金中予以獎勵,在有關建設項目安排上予以重點支持。對高標準農田建設投入力度大、任務完成質量高、建後管護效果好的市州、縣市區給予相關政策資金激勵。對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實施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工作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在相關專項資金中予以獎勵。(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
十一、對積極推進重大水利工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及中型灌區續建配套等水利項目建設進度快、質量好、地方投資落實好、中央水利建設投資計畫完成率高,小型農業水利設施建設和管護力度大、質量好、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通過相關水利專項資金予以獎勵。(牽頭單位:省水利廳)
十二、對加快推進交通強國戰略實施,高質量推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水運發展,加快完善高質量交通基礎設施網路,有力提升運輸物流服務供給質量,有力推動現代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構建,有效促進行業治理現代化,“四好”(建好、管好、護好、運營好)交通建設成效顯著的市州、縣市區,通過交通發展專項資金予以獎勵,並將該地區具備條件的交通建設項目優先列入下年度投資計畫。(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十三、對完成全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高質量發展五年行動計畫、辦好各級旅遊發展大會、實施全域旅遊戰略、發展文化和旅遊產業、促進文化和旅遊消費成效明顯,特別是人均文化事業費投入、人均擁有公共文化設施面積、規模以上文化企業營業收入及增長率,旅遊總收入及增長率等相關指標排名全省前列的市州、縣市區,通過省級文化旅遊發展專項資金予以獎勵。(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
十四、對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高地,年度研發投入、地方財政科技支出、技術契約成交額、高新技術企業數量、科技型中小企業數量、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等指標綜合排名全省前列的市州、縣市區,通過創新型省份建設專項資金予以獎勵。對打好科技創新攻堅仗,推進關鍵核心技術、創新成果轉化、創新平台建設、創新人才強基“四大攻堅行動”重點工作力度大、成效明顯的市州,對創新驅動發展綜合評價排名全省前列的國家級高新區和省級高新區,通過創新型省份建設專項資金予以獎勵。(牽頭單位:省科技廳)
十五、對推進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成效明顯,在推動教育綜合改革、加快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改進中小學生心理健康和防範學生溺水工作、落實教育經費只增不減等方面成效顯著的市州、縣市區,在分配義務教育相關資金時予以獎勵。對推進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成效明顯,在深入實施職業教育楚怡行動、改善職業教育辦學條件、促進職普協調發展、創新產教融合模式等方面成效顯著的市州,在分配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畫專項資金時予以獎勵。(牽頭單位:省教育廳)
十六、對打好最佳化發展環境持久仗,完成各項目標任務,營商環境改善明顯,在全省營商環境評價中排名前列的市州、縣市,對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動信用助力中小微企業融資、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成效突出的市州,給予資金獎勵和項目支持。(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務局)
十七、對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在“揭榜競優”、打造“一件事一次辦”升級版、“跨省通辦”、“數字政府”建設、提升行政效能等方面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和園區,給予資金獎勵。對推進“湘易辦”超級服務端建設升級工作成效明顯,事項上線及問題整改、電子證照匯聚、涉企服務、“十大”套用場景建設等相關指標排名全省前列的市州、縣市區,給予資金獎勵。(牽頭單位:省政務局)
十八、對推進企業登記註冊便利化、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信用監管、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對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工作成效突出,實施經營主體培育工程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對食品安全、藥品安全工作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對推進質量強省建設工作成效突出、消費品合格率提升明顯的市州、縣市區,給予資金獎勵,在相關資金安排、項目扶持、改革試點示範、重大建設等方面予以傾斜。(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十九、對打好防範化解風險阻擊仗,財政管理改革成效突出,防範化解債務風險措施得力,財政收入質量高,存量資金規模小,支出進度快,國庫庫款保障有力,預算公開要求落實到位,專項債券項目和資金管理規範,隱性債務化解排名全省前列的市州、縣市區,給予資金獎勵,在新增債券額度分配中予以傾斜支持。(牽頭單位:省財政廳)
二十、對實施“保交樓”、保障性安居工程、自建房安全整治和農村住房建設等工作積極主動,國家和省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完成率達到100%,且整體工作成效位居全省前列的市州、縣市區,通過相關專項資金予以重點支持或政策支持。(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二十一、對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推進重點領域信貸投放、完善地方金融組織體系等指標排名全省前列,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推進企業上市“金芙蓉”躍升行動、最佳化金融生態環境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在省級金融發展專項資金中予以支持。(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二十二、對打好安全生產翻身仗,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成效明顯,本行政區域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經營性安全事故的市州、縣市區,在有關財政資金中予以獎勵,並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監管能力建設、自然災害防治等項目予以重點支持。對開展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成效明顯,年度內本行政區域未發生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市州;對鐵路沿線環境綜合整治成效明顯的縣市區,分別給予資金獎勵。(牽頭單位:省應急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
二十三、對認真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完成省人民政府下達的糧食種植面積和糧食產量等指標任務,做好地方儲備糧管理工作,加強糧食質量風險防控,推動糧油產業高質量發展,落實糧食安全責任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在糧食類相關專項資金中予以獎勵。(牽頭單位: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省農業農村廳)
二十四、對打好重點民生保障仗,落實就業優先政策、推動就業擴容提質、促進重點群體就業創業等任務完成好,以及推進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落實企業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成效突出的市州、縣市區,在分配中央和省就業補助資金時予以支持。(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二十五、對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成效明顯,轄區內兜底養老服務保障、基本養老服務供給、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路、安全風險防範處置、養老服務隊伍建設等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的市州、縣市區,給予資金獎勵。(牽頭單位:省民政廳)
二十六、對實施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等工作積極主動,國家和省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完成率達到100%,且整體工作成效位居全省前列的市州、縣市區,在安排相關專項資金時予以重點支持或政策支持。(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二十七、對國控省控考核斷面水質綜合指數及改善幅度、環境空氣品質綜合指數及改善幅度、土壤污染治理及土壤環境安全管控情況分別排名靠前的市州和縣市區,通過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予以獎勵。(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二十八、對推進中央交辦問題整改、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創建、污染防治攻堅戰“夏季攻勢”等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制度創新重點任務成效顯著的市州、縣市區,通過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予以獎勵。對河湖長制工作推進力度大、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通過相關水利專項資金予以獎勵。對全面推進林長制工作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通過相關林業專項資金予以獎勵。(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局)
二十九、對在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促進醫保、醫療、醫藥協同發展和治理,構建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推動公立醫院改革和高質量發展,推動中醫藥傳承創新,構建有序的就醫診療新格局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的市州、縣市區,在安排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時予以獎勵支持。(牽頭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三十、對最佳化醫保領域便民服務、推進醫保經辦管理服務體系建設、提升醫保規範化管理水平等方面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在安排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時予以獎勵。(牽頭單位:省醫保局)
三十一、對推進易地搬遷脫貧民眾就業增收、安置區產業培育發展、安置區配套設施提升完善、社區治理和社會融入等易地扶貧搬遷後續扶持工作成效明顯的縣市區,在相關專項資金中予以獎勵。(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三十二、對全省信訪工作示範縣創建成效明顯的縣市區,給予專項工作經費獎勵。(牽頭單位:省信訪局)
對落實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顯,受到國務院真抓實幹激勵和在國務院大督查及專項督查中有關典型經驗做法被肯定的市州、縣市區,在省預算內基建投資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中予以支持,對其典型經驗做法予以推廣。對在省政府綜合大督查中有關典型經驗,特別是打好“發展六仗”方面的典型經驗被肯定的市州、縣市區,予以通報表揚。
省直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真抓實幹督查激勵實施辦法(試行)》要求,制定完善激勵措施實施方案,科學精準設定評價指標,於2023年7月31日前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省政府督查室)。因機構改革的原因單位職能發生變化,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各市州、縣市區和園區要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對存在弄虛作假或者偽造、虛報、瞞報有關數據情況的,取消相關激勵資格。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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