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23年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有關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2023年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有關工作的通知》是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2023年中央一號檔案“深化農村改革”、“深入推進農村綜合改革試點示範”的任務要求和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部署,在總結前期試點經驗的基礎上,2023年中央財政繼續支持實施並啟動新的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就有關工作作出的通知。

該通知於2023年由財政部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2023年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有關工作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23年
  • 發布單位:財政部 
發布信息,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2023年5月4日,財政部網站訊息,財政部發布《關於做好2023年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有關工作的通知》。

內容解讀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2023年中央一號檔案“深化農村改革”、“深入推進農村綜合改革試點示範”的任務要求和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部署,在總結前期試點經驗的基礎上,2023年中央財政繼續支持實施並啟動新的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以下簡稱試點)。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點任務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強化科技支撐,充分發揮農村綜合改革(以下簡稱農村綜改)守正創新、系統集成、特色鮮明、因勢利導、正向激勵的機制創新優勢,突出試點先行、做強做優、示範引領,統籌推進鄉村發展、鄉村建設、鄉村治理,因地制宜探索財政支持鄉村全面振興的有效路徑和示範樣板,加快推進農村現代化。
(一)創新富民鄉村產業發展機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著力創新更緊密的聯農帶農機制,促進農民就地就近就業增收,讓農民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推進共同富裕。發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社作用,積極探索撬動社會資本與村集體合作共贏模式。適應城鄉居民消費需求,拓展鄉村多種功能,做好“土特產”文章,因地制宜發展品質優良、特色鮮明、廣大消費者認可、能形成競爭優勢的區域“金字招牌”,積極發展低碳農業、創意農業、智慧農業、農事體驗、農旅融合,促進鄉村產業深度融合發展。
(二)創新數字鄉村發展機制。發揮新一代信息技術創新引領作用,大力推進數字鄉村建設,推動數位技術與發展鄉村實體經濟、構建鄉村治理體系加速融合,著眼解決實際問題,拓展農業農村大數據套用場景。加強“網際網路+農業”建設,推動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區塊鏈、北斗終端、多光譜、人工智慧技術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和科技產品深度融合套用,加快推動傳統產業數位化、智慧型化轉型,探索鄉村數字經濟新業態。以數位技術賦能鄉村公共服務,完善農民生活服務體系,構建線上線下相結合的鄉村便民服務機制,提高鄉村治理智慧型化、精細化、專業化水平。注重網路安全、數據安全。
(三)創新鄉村人才振興機制。加快培養產業發展人才,重點培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農村創業創新帶頭人和產業發展職業經理人、經紀人等,培養適應現代農業發展需要的高素質農民,提升農民數字素養與技能。加快培養鄉村治理人才,引導農村致富能手、外出務工經商人員、高校畢業生等在鄉村治理中發揮積極作用,激勵村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鼓勵社會人才參與試點建設,建立有效激勵機制,以鄉情鄉愁為紐帶,吸引各類城市人才服務鄉村振興事業。
(四)創新鄉村治理機制。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數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有效運用農村公益事業建設財政獎補政策,發揮一事一議機製作用,調動農民參與村內公益項目建設的積極性、創造性,提高財政支農政策的實施效能和農民滿意度,打造基層組織為民服務的實踐載體。豐富村民議事協商形式,完善議事決策主體和程式,健全民主決策機制,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提升鄉村治理效能。
二、試點申報和確定程式
河北、山東、河南、廣東、四川5個鄉村人口大省可申報2個試點,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可申報1個,可不申報或少申報,但不可多申報。
(一)縣級編制方案。縣級人民政府為責任主體,向省級財政部門提出申報,並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對建設用地和資金來源等合法合規性作出書面承諾,如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需已履行完成合法合規用地程式;籌集資金應依法合規,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不得新增村級債務。縣級財政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結合實際、深入研究、自主編制試點實施方案,試點實施範圍不得超過2個鄉鎮或10個行政村,也不宜過於集中於少數幾個村。要合理確定目標任務、建設內容、投資規模、籌資渠道和政策措施等,充分論證試點項目建設、資金安排等合規性、可行性;要科學評價當地財政收支狀況和其他籌資來源(不得包含政府專項債券資金),不留資金缺口,確保後續項目實施和運營可持續。試點實施方案內容力求簡潔明了,正文(不包括附表)不超過8000字。
(二)省級審核申報。省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嚴格審核縣級資料,確保試點方案合規可行。結合當地資源稟賦條件,優先選擇縣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基層組織戰鬥力強、農村綜改積極性高、農村綜改資金使用管理規範、工作基礎好、發展水平和基礎建設條件適中的地方開展試點。涉及建設用地的,省級財政部門要指導縣級人民政府在實施方案中明確用地保障,標註具體位置,並在申報檔案中附省級自然資源部門的意見。各省應於2023年5月12日前將試點的申報檔案和試點實施方案報送財政部,逾期不報視為自願放棄申報。
(三)中央財政擇優支持。財政部將統籌組織開展試點實施方案評估,根據評估結果擇優確定擬開展試點的地區。各地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通過中央財政資金引導,有效帶動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引導和撬動社會資本參與試點建設,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機制,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不斷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三、工作要求
省級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試點工作,堅持機制創新與項目建設並重,加強改革集成和政策協同,強化資金監管和績效管理,著力增強試點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激發乘數效應和化學反應,最大程度釋放試點的整體效應,發揮典型和示範引領作用。開展試點的省份要切實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試點省份要按照“省負總責、縣抓落實”的要求,健全省級財政部門牽頭負責、相關部門積極參與的工作機制,加強調查研究,切實加強對試點縣工作的督促、指導、考核,及時發現、糾偏出現的苗頭性問題。要推動試點縣構建由縣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牽頭,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參加的縣級試點工作推進機制,加強政策銜接,統籌組織開展試點申報、實施、管理等工作,有效落實實施方案。
(二)規範資金管理。各地要嚴肅財經紀律,按規定做好試點資金預算的審核下達、使用監督、預算績效管理以及項目組織實施等工作,加快預算執行進度,規範資金管理流程,確保財政資金規範高效安全使用。要按規定及時足額撥付資金、支付工程款,保障施工企業等合法權益。要注重風險防範,綜合運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提升監督效能,及時發現、糾偏出現的苗頭性問題,不斷提高財政資金管理使用的科學性和精準性,確保試點工作穩步推進。
(三)嚴格試點管理。要強化負面清單管理,督促指導試點縣按照國家政策新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持續健全試點負面清單。試點項目方案編制和實施過程中,要堅決杜絕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堅決杜絕違規舉債搞建設,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不得新增村級債務。經評估備案的實施方案原則上不得調整,確因政策和實際情況發生較大變化需調整個別實施項目的,由試點縣人民政府書面報告,省級財政部門要嚴格把關,確保調整後項目符合試點政策規定,有利於實現試點績效,提出審核結論並報財政部備案;實施方案重大調整要先報財政部同意後方能調整。
(四)加強考核評價。省級財政部門要堅持績效導向,建立激勵約束機制,按照試點實施方案,圍繞試點任務推進、支持政策落實、年度預算執行進度、機制探索總結、資金使用的合法合規性和試點成效,以及是否存在違反負面清單等方面,以省為主開展年度評價,於後續年度3月底前將年度評價報告報送財政部(試點最後一年的年度報告為整體評價報告)。年度評價合格的,繼續予以資金支持;評價不合格的,要在評價報告報送前予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再安排資金支持,取消試點資格並予以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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