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關於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由中共中央辦公廳於2018年10月印發,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制定貫徹落實通知的具體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 印發機關中共中央辦公廳
  • 印發時間:2018年10月
發布背景,通知全文,內容解答,

發布背景

為了更好推動黨的十九大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經中央領導同志同意,現就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通知全文

一、提高思想認識,明確總體要求
督查檢查考核工作是推動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的重要手段,是改進黨的作風、激勵廣大幹部擔當作為的重要舉措。近年來,督查檢查考核工作不斷加強,激勵鞭策的指揮棒作用有力發揮,必須堅持不懈抓下去。但也存在名目繁多、頻率過高、多頭重複、重留痕輕實績等問題,地方和基層應接不暇、不堪重負,幹部民眾反映強烈,既不利於集中精力抓落實,也助長了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損害黨群幹群關係,必須下決心加以解決,把督查檢查考核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做好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著力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強化各級黨委統籌協調,嚴格控制總量,堅持以上率下,不斷增強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切實減輕基層負擔,進一步激發乾部崇尚實幹、攻堅克難的責任擔當,凝聚起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強大力量。
二、嚴格控制總量,實行計畫管理
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必須從源頭抓起,從上級機關做起。除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和依法依規開展的督查檢查考核外,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不得自行設定以地方黨委和政府為對象的督查檢查考核項目,不得在部門檔案中自行規定全國性督查檢查考核事項,確需開展的要一事一報。要嚴格控制總量和頻次,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原則上每年搞1次綜合性督查檢查考核,同類事項可合併進行,涉及多部門的聯合組團下去,防止重複扎堆、層層加碼,不能興師動眾,動輒對著縣鄉村和廠礦企業學校,影響地方和基層的正常工作。部門督查檢查考核不能打著中央的旗號,日常調研指導工作不能隨意冠以督查、檢查、巡查、督察、督導等名義。
實行年度計畫和審批報備制度。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擬開展的涉及地方黨委和政府以及本系統全國性的業務督查檢查考核事項,要按照歸口管理原則,年初分別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研究審核,由中央辦公廳統一報黨中央審批,以年度計畫的形式印發執行。對緊急突發事項的督查檢查,可以按程式報批後實施。省區市開展的全省性督查檢查考核也要制定年度計畫,報中央辦公廳備案。
三、注重工作實績,改進方式方法
要完善考核評價體系,突出黨中央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科學合理設定指標,視內容區分發達與欠發達地區、城市與鄉村、地方與部門、機關與企事業單位等,體現差異化要求,避免“一刀切”、“一鍋煮”。改進督查檢查考核辦法,必要的記錄、台賬要看,但主要看工作實績,不能一味要求基層填表格報材料,不能簡單以留痕多少評判工作好壞,不能工作剛安排就督查檢查、剛部署就進行考核,不搞花拳繡腿,不要繁文縟節,不做表面文章。堅持走民眾路線,加強常態化了解,多到現場看,多見具體事,多聽民眾說,更多關注改革發展、政策落地情況和民眾獲得感滿意度。督查檢查要突出問題導向,既著重發現落實中存在的問題,又及時了解有關政策需要完善的地方。對督查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要以適當方式進行反饋,加強督促整改,不能簡單以問責代替整改,也不能簡單搞終身問責。創新督查檢查考核方式,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實現信息資源共享,最佳化第三方評估,提高督查檢查考核的質量和效率。
四、加強組織領導,激勵擔當作為
各地區各部門黨委(黨組)要強化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中央層面建立由中央辦公廳牽頭,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參加的統籌協調機制,加強對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計畫管理和監督實施。開展專項清理,從中央和國家機關做起,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決撤銷形式主義、勞民傷財、虛頭巴腦的督查檢查考核事項,大幅度壓縮數量,對縣鄉村和廠礦企業學校的督查檢查考核事項要減少50%以上。清理後保留的事項實行清單管理,可以公開的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執行到位,嚴防反彈回潮。各地區各部門清理情況報中央辦公廳。
要強化督查檢查考核結果的分析運用,鮮明樹立重實幹重實績的導向,對政治堅定、奮發有為的幹部要褒獎和鼓勵,對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的幹部要警醒和懲戒。對各種告狀信、檢舉信,經核實有問題的要依紀依法處理,沒問題的要及時澄清、公開正名,對誣告陷害的要嚴肅追究責任,推動形成勇於擔當作為、敢於抵制歪風邪氣的良好政治生態。
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貫徹落實通知的具體措施。

內容解答

問:請介紹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義。
答:督查檢查考核工作是推動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的重要手段,是改進黨的作風、激勵廣大幹部擔當作為的重要舉措。出台這個《通知》,其重要性和意義在於:第一,這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黨的作風建設的重要舉措。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始終高度重視作風建設,黨的十九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反覆強調,糾正“四風”不能止步,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最近,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進一步強調,要投入更多精力、下更大氣力抓落實。今年7月、8月,總書記先後兩次作出重要指示,指出現在下去督查的太多,檢查考核過多過頻,基層不堪負擔,要統籌解決。出台《通知》,就是貫徹落實總書記一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要求,堅決糾正抓落實中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現象的實際行動。第二,這是解決當前督查檢查考核工作中突出問題的迫切需要。現在各種督查檢查考核名目繁多,光督查就有各種各樣的叫法,如督查、巡查、督察、督導等,數量多、名目多、形式主義的東西多,有的考核重點不突出、針對性不強。有的縣一年接受300多次督查檢查,有的企業迎檢一年要寫上千份材料,許多基層幹部加班加點忙於填寫各類台賬資料。對這些問題幹部民眾反映強烈,既不利於集中精力抓落實,也助長了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損害了黨群幹群關係,必須下決心加以解決。第三,這是激勵幹部擔當作為的必然要求。開展督查檢查考核,目的就是更好推動工作落實,激勵鞭策幹部奮發有為地開展工作。督查檢查考核中的形式主義現象,尤其是重留痕輕實績、動不動就追責問責的做法,必然會影響和制約幹部幹事創業的勁頭。出台《通知》,就是要加強對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統籌規範,切實減輕基層負擔,更好地激勵幹部擔當作為。
問:做好督查檢查考核工作應該遵循哪些原則要求?
答:《通知》對做好新時代督查檢查考核工作提出了總體要求,深入學習領會這一要求,需要著重把握以下幾點:一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總書記關於加強改進作風建設、做好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們做好工作的根本遵循。總書記多次強調,要加強督查檢查、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同時明確指出督查檢查考核中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我們一定要深入學習領會總書記的重要思想和要求,將之貫徹落實到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二是體現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要求。督查檢查考核,目的就是要把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到實處,而不能夾帶其他別的東西,更不能一拍腦袋想起一件事抓得比貫徹落實黨中央精神還積極。因此,一定要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強化各級黨委的統籌協調,把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要求落實到督查檢查考核工作中去。三是堅持以上率下。許多問題表現在下面,但根子在上面。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必須從中央和國家機關做起,發揮好表率帶頭作用。
問:《通知》對嚴格控制督查檢查考核總量作了哪些規定?
答:《通知》針對當前督查檢查考核過多過頻的問題,強調要從源頭抓起,加強總量控制和計畫管理,主要作了如下規定:一是立項要有依據。《通知》明確規定,除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和依法依規開展的督查檢查考核外,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不得自行設定以地方黨委和政府為對象的督查檢查考核項目,不得在部門檔案中自行規定全國性督查檢查考核事項,確需開展的要一事一報。這就可以有效避免立項過於隨意、想開展就開展的現象。二是嚴格控制總量和頻次。《通知》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原則上每年搞1次綜合性督查檢查考核,同類事項可合併進行,涉及多部門的聯合組團下去。這一規定是加強總量控制的重要措施,比如脫貧攻堅,可以由一個部門牽頭、多個部門參與。現在,有的部門一年下去督查十幾次甚至幾十次,有的同一事項許多部門各自下去督查,就需要調整。《通知》還明確,督查檢查考核不能興師動眾,動輒對著縣鄉村和廠礦企業學校,影響地方和基層的正常工作。部門督查檢查考核不能打著中央的旗號,日常調研指導工作不能隨意冠以督查、檢查、巡查、督察、督導等名義。三是實行年度計畫和審批報備制度。《通知》明確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擬開展的涉及地方黨委和政府以及本系統全國性的業務督查檢查考核事項,要按照歸口管理原則,年初分別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研究審核,由中央辦公廳統一報黨中央審批,以年度計畫的形式印發執行。省區市開展的全省性督查檢查考核也要制定年度計畫,報中央辦公廳備案。這是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增強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的關鍵舉措。
問:《通知》對改進督查檢查考核方式方法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督查檢查考核方法是否科學,能否督在關鍵、查在要害、考在實處,直接影響著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質量和實效。《通知》提出,要完善考核評價體系,突出黨中央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科學合理設定指標,體現差異化要求,避免“一刀切”、“一鍋煮”。針對簡單地看有無領導批示、是否召開會議和出台檔案等形式主義做法,強調必要的記錄、台賬要看,但主要看工作實績,不能一味要求基層填表格報材料,不能簡單以留痕多少評判工作好壞,不能工作剛安排就督查檢查、剛部署就進行考核。督查檢查既要著重發現落實中存在的問題,又要及時了解有關政策需要完善的地方,對督查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要加強督促整改,不能簡單以問責代替整改,也不能簡單搞終身問責。《通知》還對創新督查檢查考核方式提出明確要求。
問:《通知》對加強組織領導、抓好貫徹落實工作作出了哪些部署?
答:《通知》印發後,關鍵要抓好貫徹落實。一要加強黨委統一領導。中央層面建立由中央辦公廳牽頭,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參加的統籌協調機制,加強對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計畫管理和監督實施。二要開展專項清理。要按照《通知》要求,堅決撤銷形式主義、勞民傷財、虛頭巴腦的督查檢查考核事項,大幅度壓縮數量,對縣鄉村和廠礦企業學校的督查檢查考核事項要減少50%以上,清理後保留的事項實行清單管理,確保執行到位。各地區各部門清理情況要報中央辦公廳。三要激勵幹部擔當作為。強化督查檢查考核結果的分析運用,鮮明樹立重實幹重實績的導向。《通知》還指出,對各種告狀信、檢舉信,經核實有問題的要依紀依法處理,沒問題的要及時澄清、公開正名,對誣告陷害的嚴肅追究責任,推動形成勇於擔當作為、敢於抵制歪風邪氣的良好政治生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