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環境保護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5年度報告

湖北省環境保護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5年度報告,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和《環境保護部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公布湖北省環境保護廳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環境保護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5年度報告
  • 發布單位:湖北省環境保護廳
一、概述
2015年,湖北省環境保護廳認真貫徹落實《條例》、《規定》、《辦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5]22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認真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鄂政辦電[2015]52號)等有關規定精神和要求,不斷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印發了《關於印發省環保廳2015年政務公開政務服務工作要點及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對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明確了重點任務及分工。同時,指導各市州環保部門制定本地年度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要點。我廳還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對全省市州縣環保部門以及廳內部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與年度目標任務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有力地推動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完善機制,不斷提高信息公開工作效能
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以全力打造廉潔、透明、高效、服務型機關為目標,不斷完善機制,提高工作效能,堅持更好地服務基層、服務幹部職工和人民民眾。
(一)大力推進公開平台建設和資源整合。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政府網站信息內容建設的意見》,充分發揮廳入口網站“公開第一平台”的作用,暢通訴求表達渠道,增強與社會公眾的互動交流。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與政務服務平台間信息資源互通整合,實現政務平台的集群建設和聯動效應。
(二)全面清理和公開環保行政職權目錄。根據省審改辦統一要求和部署,按照職權法定、程式合法原則,進一步完善行政職權目錄,通過網站、資料冊等方式向社會公開,進一步清理、調整了環保行政審批事項。
(三)進一步促進權力運行過程動態公開。依託環保網上行政審批系統,推進權力網上運行,促進行政權力運行程式化和公開透明,小微企業項目環保審批進入基層格線化管理體系。配合完善投資項目省級網上聯合審批平台,實現省、市、縣三級投資項目聯合審批全覆蓋。
三、突出重點,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
2015年,我廳根據國家、省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結合部門職責及有關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措施,突出重點,有序推進信息主動公開各項工作。
(一)推進空氣品質和水質環境信息公開
按照環境保護部《空氣品質新標準第二階段監測實施方案》要求,我廳編制並發布了全省空氣品質日報和月報、空氣異常應急監測快報等,公開公布了環境空氣實時監測信息、空氣品質預報和預警信息。每月對全省17個市州城市空氣品質進行排名。督促各市州公布了行政區域內各縣(市、區)空氣品質排名。全省從2015年1月1日起,按照新標準向社會發布了包括PM2.5在內的6項指標的實時監測濃度值和AQI指數。定期發布了各市州城市地表水自動監測信息、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月報、年度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信息等環境質量信息。2015年3月,我廳發布了《湖北省環境質量狀況(2014)》。
(二)推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
按照環境保護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要求,我廳在公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受理情況、審批結果、驗收結果和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基礎上,全文公開了所審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評價批覆檔案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批覆檔案,公開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檔案,在全省環保系統實行環評受理、審批和驗收全過程公開。
2015年,我廳通過網上行政審批平台累計受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申請檔案794件、辦結712件。通過廳入口網站對審批狀態和結果實行了全面公開。
(三)加大力度開展國控企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
嚴格按照《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等檔案要求,要求全省各級環保部門組織對全省廢水、廢氣排放企業、污水處理廠和納入年度減排計畫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開展監督性監測,並及時公開污染源監督性監測信息,監督企業公開企業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信息。全年國控企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結果公布率達95%以上。
(四)及時公開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堅持環保普查和民眾舉報、輿論監督相結合的辦法,徹底清查環境違法行為,讓不法排污企業無藏身之地。繼續採取多部門聯合辦案、公開曝光、公開處理、追究責任等措施,及時公開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對民眾反映強烈的環境違法事件予以媒體曝光。堅持執行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行政處罰告知制度。對民眾在“12369”環保舉報熱線反映的問題及時查處和反饋,推動公眾參與環境保護。
(五)及時主動公開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
對照環境保護部《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目錄》(第一批),主動公開在污染源環境監管過程中製作和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主要包括重點監控污染源基本情況、污染源監測、總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費徵收、監察執法、行政處罰、環境應急等環境監管信息。督促、指導全省各級環保部門及時、主動公開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
(六)推進污染減排信息公開
及時公布了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分配及落實情況,公開投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燃煤機組脫硫脫硝設施等重點減排工程相關情況。按時發布半年和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數據,公告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中2015年需完成的重點減排項目,發布重點減排工程建設和進展情況信息,發布了《湖北環境統計年報(2014)》。
(七)推進核與輻射安全信息公開
按照環保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核與輻射安全信息公開和公共宣傳工作的通知》(環辦函〔2014〕291號)要求,及時、準確、科學、有序地公開了核與輻射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採取多形式、多渠道、寬領域加大核與輻射相關政策法規、行動方案、科普知識的宣傳,釋疑解惑,及時滿足公眾對核與輻射安全相關信息的需求,切實保障公眾對核與輻射安全信息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增強地方政府和公眾對核與輻射安全的信心,維護社會穩定。
(八)推進單位財政資金信息公開
按照省財政廳統一安排,通過省政府入口網站和省環保廳入口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我廳2014年度部門預決算情況及2015年度《收支預算總表》、《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表》。對我廳機關大宗物品採購情況、固定資產的處置情況、重大環保工程招投標情況等進行公開,既公開結果,也公開全過程。
2015年,我廳通過廳入口網站發布各類信息6119條。其中發布環保法律法規14條、政府各類檔案271件(國務院檔案37件、省政府檔案55件、環保部檔案157件、環境標準檔案22件)、省環保廳各類檔案706件(省環保廳檔案20件、省環保廳辦公室檔案347件、省環保廳函件291件、其他類檔案48件),發布環境新聞1150條、各市(州)工作動態2697條、環境管理公示公告664條、各類專項工作簡報71期(湖北省環保廳簡報52條,“三萬新農村”活動工作簡報19期)。發布湖北省17個市(州)環境空氣品質日報365期;全省36個水源地,39個水廠的水源地水質月報12期;湖北省地表水環境質量月報12期;湖北省環境空氣品質月報12期;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季報4期;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年報1期;湖北省環境質量狀況1期。
受理網上留言信箱(針對行政審批類的)116件,12369信箱來信44件,領導信箱來信共168件,均已在網站上回復發布。
湖北省環境保護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5年度報告
湖北省環境保護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5年度報告
四、落實要求,加強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工作
為深化政府環境信息公開,讓社會公眾更好地掌握環保政策、用好環保政策,充分發揮政策效應,根據國家、省有關部署,積極開展了環保政策解讀工作。
(一)明確解讀範圍
對我廳報請省政府以省政府或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的、我廳單獨或聯合相關廳局印發的政策檔案中,屬於主動公開的,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專業性強的,及時進行解讀。在解讀過程中全面、準確地講清楚檔案的出台背景、重點內容、特色亮點、落實措施、辦事指引等,注重政策解讀的科學性、權威性,避免“誤讀”。
(二)豐富解讀形式
統籌運用專家解讀、政策問答、線上訪談、新聞發布會等解讀形式,發揮我廳入口網站等重要載體作用,拓展社會公眾喜聞樂見的解讀形式,擴大傳播範圍和客群面。適應網路傳播特點,運用圖片、圖表、圖解、視頻等方式,使環保政策解讀傳播可視、可讀、可感。及時在廳入口網站發布解讀材料。
(三)強化督查落實
建立政策解讀工作情況報送制度,要求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報送半年政策解讀工作情況統計表。我廳將政策解讀工作情況納入了廳內部目標考核內容,並強化考核結果運用。
2015年以來,我廳重點開展了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及其配套政策、《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實施意見》、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及我省實施意見等進行了政策解讀,加強解疑釋惑,注重提高政策解讀的針對性、科學性、權威性和有效性,讓民眾“聽得懂”、“信得過”。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依法履職,積極開展依申請公開工作
我廳高度重視依申請公開工作的辦理,進一步建立健全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工作機制,設有信函、傳真、當面口頭申請、電子郵件、省環保廳網站依申請公開表單填寫等多個依申請公開渠道。對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及時受理、認真辦理,加強與申請人的聯繫溝通,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予以答覆。
隨著人民民眾法制觀念的逐步提高和對環境問題的日益關注,我廳依申請信息公開辦件數量呈逐年上升趨勢。2015年,我廳共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57件,較2014年同期(33件)增加 72.7 %,較2013年同期( 26 件)增長119.2 %。其中網路申請14件,信函申請43件,其它形式申請0件。我廳對所有辦件均按照法定時限和要求予以辦理和答覆,答覆率100%。已答覆的辦件中,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的10件,同意公開信息的11件,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的5件,申請信息不存在的13件,告知作出更改補充的4件,屬於部分可查閱的7件,作解釋說明的3件,入口網站查詢的3件,屬於重複申請事項的1件。
湖北省環境保護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5年度報告
湖北省環境保護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5年度報告
案例1(申請人的申請事項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
張某通過網路形式進行信息公開申請,申請公開“博瑞能源環保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燒廠試運行申請報告”。
經審核,根據國家有關環境行政管理的職責分工,博瑞能源環保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燒廠的試運行由武漢市環保局負責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行政機關製作的政府信息,由製作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依法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繫方式”。按照上述規定,我廳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其所申請獲取的信息由武漢市環保局製作,不屬於我廳公開範圍,建議其向武漢市環保局申請,同時告知其武漢市環保局的聯繫方式。
案例2(申請人申請獲取的信息不存在):
周某以快遞形式寄送申請函,申請公開“自2010年起,貴廳對湖北宏源藥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情況。
經查,自2010年至今,我廳未對湖北省宏源藥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過行政處罰。根據此情況,我廳以書面形式作出答覆,將情況如實告知申請人,並及時與申請人電話溝通,對方對我廳答覆表示滿意。
我廳在總結辦理工作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依申請公開工作措施,在受理、辦理、答覆各個環節,既嚴格依法,又講究方式方法。加強典型案例研究,深入分析辦理依申請公開事項中的突出問題和熱點信息。探索環保信息公開申請與環境問題信訪矛盾化解的協調機制,研究建立信息公開長效機制。
六、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5年,省環保廳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全部免費。
七、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省環保廳2015年度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0件。
省環保廳2015年度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行政訴訟案9件。經複議,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駁回原告訴訟請求9件,依法糾錯0件,其他情形0件。
八、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雖然顯著提高,但是與國家和省的要求、與社會公眾的需求還有差距,從信息公開實際工作情況看,主要表現在:相關工作制度尚需進一步完善;政府網站部分信息的發布還存在滯後現象;公開的內容不夠全面、深入等。今後,我廳將繼續堅持環境信息公開“服務於民”的宗旨,不斷創新工作方式,持續提高工作水平。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進一步拓展信息公開的深度和廣度
繼續全面深入推進主動公開工作,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對於行政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方面的信息,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依法依規做好公開工作。對本系統政府信息進行梳理,進一步細化主動公開範圍和公開目錄,並實行動態更新。對製作形成或在履行職責中獲取的政府信息,嚴格落實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依法依規明確公開屬性。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利和義務的規範性檔案,都要按《條例》規定全面、準確、及時做好公開工作。積極穩妥推進政府數據公開,鼓勵和推動企業、第三方機構、個人等對公共數據進行深入分析和套用。積極宣傳黨中央、國務院、環保部和省委、省政府在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方面決策部署,及時公布本地區、本部門落實措施和執行情況。
(二)進一步加大政策解讀回應力度
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或專業性較強的重要政策法規,同步制定解讀方案,加強議題設定,通過發布權威解讀稿件、組織專家撰寫解讀文章等多種方式,及時做好科學解讀,有效開展輿論引導。對國家、省“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等的宣傳報導,及時回應公眾關切。適應網路傳播特點,更多運用圖片、圖表、圖解、視頻等可視化方式,增強政策解讀效果。健全政務輿情收集、研判和回應機制,對涉及本地區本部門的重要政務輿情、重大突發事件等熱點問題,要依法按程式第一時間通過網上發布信息、召開新聞發布會、接受媒體採訪等方式予以回應,並根據工作進展持續發布動態信息。
(三)進一步發揮各類信息公開平台和渠道作用
按照國家和省關於環境信息公開的相關要求,進一步暢通、完善信息發布渠道,統籌運用新聞發言人、政府網站、政府公報、政務微博微信發布信息,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新聞網站、商業網站和政務服務中心的作用,擴大發布信息的客群面、提高影響力。特別要適應傳播對象化分眾化趨勢以及新興媒體平等交流、互動傳播的特點,更好地運用新技術、新手段,注重用戶體驗和信息需求,擴大政府信息傳播範圍,提高信息到達率。加強不同平台和渠道發布信息的銜接協調,確保公開內容準確、一致。
(四)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制度建設
繼續加強環境信息公開規範化建設。規範公開內容,提高公開質量。完善環境監管信息公開情況統計報告制度等;強化評議考核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重點考核環境信息公開的內容是否真實、準確、全面、及時,程式是否合規,制度是否落實到位,以及接受監督的整改落實情況等,推行日常網上巡查和專項督查相結合,強化考評結果的運用,嚴格責任追究。在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環保政策措施和行政審批等決策中,廣泛聽取、合理吸收各方面意見,探索建立重大決策程式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諮詢、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決策的必經程式。推進健全完善公開屬性源頭認定、保密審查、發布協調、解讀回應、數據統計、行政監督、投訴處理等機制,為全面深化政務公開提供有力有效的制度保障。
九、其他需報告的事項
暫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