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衛生廳等部門關於青海省地方病防治規劃(2005-2010年)的通知
- 索 引 號::015000185/2006-00001
- 文 號::青政辦[2006]6號
- 發布日期::2005/1/11
概述
基本情況
(三)地方性氟中毒:我省共有19個市(縣)、109個鄉(鎮)的415個村為氟中毒病區,病區人口31萬;現有氟斑牙患者17萬人,氟骨症患者12萬人。氟中毒主要流行於我省東部農業區,其次散在分布於遊牧地區定居點的人群中,屬於飲水型病區,病情較嚴重,威脅著廣大民眾的健康。截至2004年底,全省304個病區村採用打深井、引河水、泉水及雨水集水窖等形式進行了改水降氟工作。目前仍有111個病區村急需實施改水降氟工程。
(四)大骨節病:大骨節病主要分布在我省果洛州的班瑪縣、海南州的興海縣及貴德縣,三縣病區面積達11萬平方公里,病區的人口為185萬,現有大骨節病患者1670人,其中13歲以下的患者363人。據2004年監測,班瑪縣無新發病人,貴德縣病區 X 線檢出率為2602%,興海縣為2778%,貴德縣和興海縣病情嚴重程度居全國首位。
(五)包蟲病:我省是包蟲病的高發流行區,六個自治州流行較嚴重,患病率以青南牧區較高,平均為681%,以藏族和蒙古族感染為主。
(六)布病:感染率和發病率為國營牧場和城鎮畜產品加工行業的職業人群較高,其次為牧業區、農業區和城鎮居民。西寧市、黃南州人間布病防治已達到國家“穩定控制區”標準。
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領導、齊抓共管、預防為主、科學防治、突出重點、因地制宜、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充分調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積極性,加強領導,密切合作,在鞏固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礎上,不斷總結經驗,把防治地方病與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相結合,與提高民族整體素質、脫貧致富、建設小康社會、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相結合,切實落實綜合防治措施,加快地方病防治進程。
(二)基本原則
1、政府領導、齊抓共管。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地方病防治工作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加強領導、加大投入。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密切合作,加強協調,立足本部門本單位職責,發揮各自優勢,推動防治工作紮實有效、深入持久地開展。
2、預防為主、科學防治。通過改造病區民眾的生產生活環境,減少並努力消除各種致病因素;通過廣泛深入地開展健康教育活動,讓民眾了解地方病的危害和防治知識,形成健康的生產生活方式,積極主動地參與防治工作。同時,加強地方病防治套用性科學研究,依靠科技進步,提高防治水平。
3、突出重點、因地制宜。根據我省地方病流行特點和分布情況以及病區自然、社會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將對民眾危害比較大、防治效果比較好的地方病作為防治重點,因地制宜地採取行之有效的綜合防治措施。
4、統籌規劃、分步實施。進一步摸清全省地方病流行情況,根據經濟發展水平,採取“先重病區後輕病區、先人群密度大病區後人群密度小病區”的做法,統籌考慮,分階段安排和實施綜合防治項目。
工作目標
(一)總目標
全面落實各項綜合防治措施,做好疫情預警預報工作,防止鼠疫發生,減輕鼠疫危害;到2010年,實現消除碘缺乏病目標,地方性氟中毒、大骨節病、包蟲病、布病等重點地方病的發病率顯著降低。
(二)具體目標
1、鼠疫:全面提高防治水平,到2010年,疫源地農牧區民眾鼠疫防治知識知曉率達到90%。專業機構通過科學、全面、系統的動物間疫情監測,較為準確、及時地作出預測預警預報,及時發現和撲滅動物間疫情,爭取不發生人間鼠疫;一旦發生,及時徹底控制,將鼠疫的危害降至最低。積極開展科學研究,推動防治工作。
2、碘缺乏病:西寧市、海東地區到2005年力爭達到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標,海南州、海北州、黃南州、海西州到2006年達到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標,玉樹州、果洛州到2007年達到基本消除目標。在鞏固防治效果的基礎上,不斷擴大防治成果,向實現消除的目標邁進,2010年全省實現消除碘缺乏病目標。
3、地方性氟中毒:到2010年,全省80%以上的病區村完成改水,其中100%的重度病區村和90%的中度病區村完成改水。改水工程保持良好運行狀態,水質符合農村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4、大骨節病:到2010年,大骨節病區村兒童大骨節病X線檢出率降到20%以下。
5、包蟲病:到2010年,建立包蟲病防治網路,推行新的防治措施和手段,牧業區患病率控制在5%以下。
6、布病:到2010年,全省人間布病達到“穩定控制區”標準。
預防控制措施
(一)加強監測
結合公共衛生信息網路建設,進一步完善地方病病情信息網路,加強地方病病情和相關危險因素監測,準確、及時、定量地分析和預測全省地方病病情和流行趨勢,為調整防治策略、制定防治規劃、開展防治工作並考核評估防治效果提供科學依據。
1、鼠疫:對全省鼠疫自然疫源地進行普查(包括非疫源地區),全面掌握疫源地分布範圍、疫情動態、流行強度、流行趨勢,認真分析疫情信息,建立科學的鼠疫防治、監測及預報系統,為制定防治對策和防治規劃提供科學依據。建立鼠疫防治信息網路,完善省、州(地、市)、縣、鄉、村五級鼠疫疫情監測、報告網路,實行疫情報告責任制,做好疫情預測預警預報工作。
2、碘缺乏病:各地衛生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和全省碘缺乏病防治工作要求,制定本地區實現消除碘缺乏病目標工作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明確目標,建立健全碘鹽及碘缺乏病監測網路,認真落實各項有效防治措施。要根據《全國碘缺乏病監測方案》的要求,開展碘缺乏病調查,做好碘鹽及碘缺乏病監督監測工作,加強專業實驗室質量管理,了解並掌握居民食用合格碘鹽情況、人群碘營養狀態,有針對性地開展防治工作。
3、氟中毒:2005—2010年,對全省飲水型氟中毒病區分布、流行強度等開展深入細緻的調查,對已改水的病區全面掌握降氟改水工程的使用情況,及時作出社會效益評價。
4、大骨節病:每年度定期對班瑪縣、興海縣、貴德縣大骨節病區進行監測,掌握流行態勢。
5、包蟲病、布病:對重點地區和高發人群定期監測,掌握流行規律和動態。
(二)加強健康教育
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通過愛國衛生運動和科技、文化、衛生“三下鄉”等多種方式,採取民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形式,深入農村牧區、田間街頭、學校、機關,積極開展地方病防治知識宣傳,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戶曉。提高病區民眾的自我保健能力和自覺參與意識,使他們改變不利於健康的傳統生產生活方式,自覺採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減少地方病的危害。
(三)加大幹預力度
根據各地區地方病防治的重點和防治工作所處的不同階段,因地制宜地實施切實有效的干預措施。
在各鼠疫疫源地進行保護性滅獺,將旱獺密度控制在國家標準之內;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對捕獺人員的衛生監督管理,堅決打擊非法獵捕、販運旱獺行為,全面禁止非法旱獺交易活動;在疫情高發季節,各州(地、市)要在州界重要路口設定檢疫站開展鼠疫交通檢疫,及時切斷鼠疫傳播途徑,嚴防鼠疫遠距離傳播、擴散;做好疫情應急反應的人員、物資儲備,加強演練,一旦出現疫情,按要求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工作,救治病人,控制疫情。
加大碘鹽普及力度,提高碘鹽覆蓋率和合格碘鹽食用率;普及碘鹽暫時有困難的病區,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准,並報國務院衛生部門備案後,可在一定時期內,因地制宜地採取其它安全有效、價格低廉的補碘措施;要堅持對碘鹽生產、銷售進行監督和監測,及時發現問題,鞏固和擴大防治成果,保證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健康有序地進行。
地方性氟中毒病區,要認真落實以改水為主的綜合防治措施,尤其是中、重病區要加大改水降氟工作力度。已實施改水的病區要加強水質監測和病情監測及對防治措施的監督,掌握改水設施的使用情況,加大改水後供水設施的監管力度,及時發現問題,認真處理。
大骨節病區,要認真落實退耕還林、退牧還草、搬遷、改種其它經濟作物、換糧(從非病區購進糧食替代病區產糧)、補硒等措施,控制新發大骨節病。
包蟲病流行區,要建立健全家犬驅蟲管理體制,堅決捕殺野犬,限制家犬數量。
布病防治要進一步強化畜產品檢疫、病畜淘汰、健康畜群免疫等綜合防治措施,消除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
治療措施
堅持以人為本、因地制宜地探索多種治療方法,採取積極措施,儘可能減輕患者病痛,恢復其勞動能力,提高其生活質量。
對鼠疫患者,根據臨床病型及病情發展的不同階段制訂科學、規範的治療方案,降低病死率。
對巨塊型地方性甲狀腺腫的患者,要通過外科手術切除腫塊等方法治療;對嚴重缺碘的孕產婦等特需人群,要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採取在一定時期內酌情服用碘製劑補碘的方法防治;對嚴重缺碘導致的地方性克汀病患者,要用藥物進行替代治療並進行生活、勞動功能訓練。
對氟骨症患者,要以藥物緩解臨床症狀為主,也可試用抗氧化劑或蟲草(成)藥治療。
對大骨節病患者,要採取以對症藥物(包括中藥)緩解臨床症狀為主進行治療。
對包蟲病患者,以手術和藥物治療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治療。對布病患者,採取以對症藥物(包括中藥)緩解臨床症狀為主進行治療。
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實行地方病防治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
各級人民政府和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對本地區的地方病防治工作負有全面的領導責任,要將防治工作納入各級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的任期目標,實行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研究制定促進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掌握本地區地方病流行情況、防治工作進度,認真解決防治工作中出現的實際問題,為防治工作提供可靠的保障和必要的條件。
(二)各盡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
地方病防治是一項社會系統性工作,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和支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建立各級黨政統一領導、各部門密切配合、民眾積極參與的地方病防治體系和網路,共同做好全省的地方病防治工作。
衛生部門要及時制訂防治工作策略和規劃,組織開展防治、監測、健康教育、技術培訓和考核評估等工作;向有關部門和單位提供病區範圍、病情資料和相關技術支持。
發展改革部門要將防治工作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根據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建議,統籌考慮並優先安排地方病防治項目。
財政部門要安排落實防治所需經費,並監督經費使用情況。對貧困地區防治工作給予一定的防治經費補助。
水利部門要將地方性氟中毒和大骨節病區改水工作納入農村安全飲水工程規劃,並組織實施。
鹽業部門要加大對碘鹽生產、銷售網路建設和質量監管,要會同工商、質監、公安等部門開展非碘鹽稽查工作,淨化和規範鹽業市場,在全省範圍內建立供應有序、渠道暢通、保障有力的合格碘鹽供應網路,提高碘鹽的普及率和居民合格碘鹽食用率。
林業部門要對納入退耕還林、退耕還草規劃的大骨節病病區進行重點扶持。
教育、廣播電視、殘聯等部門和單位要配合開展多種形式的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動,預防智力殘疾的發生。
(三)強化法制,嚴格管理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樹立依法防病、科學防病的觀念,認真貫徹執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管理條例》、《食鹽專營辦法》、《鹽業管理條例》以及《青海省地方病防治條例》等有關地方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加強法制宣傳,加大執法力度,依法、科學、規範、有序地開展地方病防治工作,使防治工作納入法制化管理的軌道。
(四)拓寬投資渠道,落實防治經費
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規劃要求和防治工作需要,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落實專項防治經費。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探索通過建立基金的方式,廣泛動員社會力量支持地方病防治事業。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各自的職責,安排必要的防治工作經費。要採取“渠道不變、加強管理、統一規劃”的辦法,充分利用水利、退耕還林、農業綜合開發等建設資金,綜合發揮在地方病防治方面的效益。要將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大骨節病等危害嚴重的貧困病區作為重點,實施由政府、社會和民眾共同參與的綜合干預措施,集中力量努力消除貧困地區、邊遠山區、少數民族地區的地方病危害。
(五)加強機構建設,提高防治水平各級人民政府在安排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設時,要將地方病防治機構作為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統籌考慮,堅持因地制宜,實行分類指導,改革和調整地方病防治機構。加強各級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事機構建設。各級地方病防治辦公室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富有成效地開展工作,發揮好各級人民政府的參謀助手作用。要加強地方病防治專業人員在職繼續教育和培訓,培養、造就一批具有紮實的業務基礎、較高的專業知識水平、愛崗敬業、富有奉獻精神的地方病防治專業隊伍。
(六)加強科學研究,開展國際合作要堅持科研為防治工作服務的方針,針對防治工作中的難點和關鍵環節,開展科學研究。要進一步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及時借鑑國際上的成功經驗,引進先進技術和方法,提高防治水平。
考核評估
各州(地、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規劃的有關精神,結合實際,制訂本地區地方病防治規劃。
要切實加強對規劃執行情況的考核評估。每年要通過自查、抽查等形式,對防治工作經費落實與使用情況、防治措施落實與防治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估。要根據考核評估結果和病情變化及時調整規劃目標和各項政策、措施,保證規劃的實施效果。對完成規劃目標任務好的有關部門和單位及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未完成規劃目標任務的有關部門和單位及個人進行批評;對影響規劃實施效果的有關部門和單位及個人,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作出嚴肅處理。省衛生廳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將於2007年對各州(地、市)執行規劃情況進行中期考核評估,2011年進行終期考核評估。具體考核評估方案由省衛生廳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另行制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