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省教育廳《關於推動我省高等教育科學發展若干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落實《青海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堅持“招生跟著就業走,辦學跟著市場走”和“辦學圍繞社會需求轉,教師圍繞學生成才轉”;堅持全面推進抓規劃,制度創新抓政策,內涵發展抓質量,外延發展抓項目;堅持走以提升質量為核心的內涵式發展道路,最佳化層次和科類結構,突出辦學特色。緊緊圍繞培養人才這一根本任務,著力轉變發展方式,穩定規模,提高質量,最佳化結構,提升功能;著力推動大學生就業由人才供給導向型向市場需求導向型轉變,人才培養由數量向質量轉變,辦學由規模向效益轉變,努力形成緊密結合社會需求,專業動態調整,各有特色、各有風格、各有作為、各有貢獻的辦學格局。
二、主要目標
到2015年,在校生規模達到6.78萬人左右,其中普通本專科生4.80萬人、成人本專科生1.76萬人、研究生0.22萬人,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36%左右;到2020年,在校生規模達到7.76萬人左右,其中普通本專科生5.46萬人、成人本專科生2.04萬人、研究生0.26萬人,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42%左右。布局結構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鮮明,體制機制更加完善,資源配置更加最佳化,師資隊伍整體素質、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有新的提高,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服務社會和文化傳承創新的整體水平全面提升。對外開放和國內外合作能力大幅增強。使我省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網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教育等相協調的適應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等教育體系更加完善。
三、主要任務
(一)穩定規模。各高校要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及自身辦學歷史、學科優勢、區位特點和資源條件,合理確定招生計畫和辦學規模。在規模上要穩定存量、用好增量,把增量部分用到緊缺人才專業上。統籌利用國內高等教育資源,提高省外高校在我省招生比例。正確處理數量與質量、規模與效益的關係,使數量與質量、規模與效益有機統一,協調發展。堅決克服脫離社會實際需求,脫離學校發展定位,不顧自身辦學條件,盲目設定專業,盲目擴大招生規模的現象,努力使我省高等教育規模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與學校發展定位和辦學條件相適應。
(二)最佳化結構。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進一步最佳化學科專業和類型結構。緊緊圍繞我省十大特色優勢產業和“雙百工程”需求,突出工學類專業建設,加大新能源、新材料、鹽湖化工、有色金屬、油氣化工、煤化工、裝備製造、鋼鐵、輕工紡織、生物等產業所需人才專業建設力度。著力最佳化各學科專業及其學生規模結構,今後新增專業和招生計畫主要用於工學類等我省緊缺人才專業,逐步使理工類專業和我省緊缺人才專業及其就讀學生規模達到60%左右。對文科類和傳統專業進行內涵式調整,拓寬發展空間,實現新的發展。緊盯社會發展需求,適時調整專業結構,對當前和今後社會需求不旺盛、就業率偏低的專業要撤併或限制招生,改變現有專業及其學生規模結構不合理的狀況。青海大學要做強地礦類、水利類、化工類、材料類、機械類、電氣信息類、土建類等工學類專業,做精醫學類專業,調整經濟學類、管理學類和農學類專業。青海師範大學要集中力量建設好包括“藏漢”雙語在內的師範類專業,依託自身現有優勢學科,適當舉辦我省十大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和“雙百工程”需要的非師範類專業。青海民族大學要建設好語言文學類、民族學和管理學類等專業,適當發展我省十大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和“雙百工程”需要的專業。青海廣播電視大學要發揮現代遠程教育優勢,深入開展面向全省社會從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建成我省遠程開放教育中心、繼續教育中心的開放大學。高等職業院校要調整社會需求少、行業特色不鮮明的專業,樹立“職業教育,就是就業教育”觀念,努力建設好具有行業特色且社會需求旺盛的專業。各高校要形成專業設定和建設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動態調整機制、自我適應機制、人才需求預測機制、保障和評估機制,促使全省高等教育形成各學科專業有機統一、相互促進、協調發展、結構最佳化、適應需求的學科專業體系。
(三)提高質量。各高校要牢固樹立質量是生命線的思想,把提高質量作為學校發展最核心最緊迫的任務,始終貫穿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等各項工作之中,堅持以改革為動力,以質量為核心,以培養高素質人才為目標,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人才培養質量和整體辦學水平,全力以赴把提高質量這一最核心最緊迫的任務完成好。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不斷深化人才培養模式、課程體系、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的改革。最佳化課程體系,更新教學內容,及時將新知識、新理論和新技術充實到教學內容中,努力構建有利於學科交叉與融合的課程體系,形成一批培養高素質人才的優質教育教學資源。推進和完善學分制,實行彈性學制,促進文理交融。鼓勵開展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增加綜合性、創新型實驗教學。強化實踐和實驗教學環節,緊密結合專業特點和人才培養實際,分專業制定實踐和實驗教學標準,加大實踐和實驗教學保障力度。積極探索學生自主學習新模式,支持學生在科研中學習,讓本科生早進科研課題、早進實驗團隊,注重培養套用型、複合型和創新型人才。高校要主動協調行業和企事業等用人單位參與專業建設,參與人才培養方案的制定,參與教育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質量的評價。針對特定領域、特定行業,聘請理論水平和專業素養較高、實踐經驗豐富的企業人員為客座教授,參與教學和科研活動,提高人才培養的針對性。行業和企事業等用人單位要積極主動為高校提供人才需求預測。建立高校與科研院所、行業和企業聯合培養人才的新機制,形成有利於學生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提高的人才培養模式。整合各類實驗實踐教學資源,建設開放共享的實驗實踐教學平台,支持在校大學生開展創新創業訓練,著力培養大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就業能力、創業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嚴格學位授予標準,不斷提高學位特別是研究生學位授予質量。各高校要根據我省氣候特點,適當縮短暑假時間,利用暑期聘請國內外、省內外知名專家學者到校開展多種形式的學術交流活動,以此推動我省高等院校辦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的不斷提高。
(四)提升功能。各高校要把服務青海經濟社會發展作為始終堅持的辦學理念和發展戰略,牢固樹立服務意識,不斷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鼓勵師生面向社會和企事業單位開展各種形式的服務活動。堅持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支撐,更好地適應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對各類專門人才的需求,培養大批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幹得好的各類高素質人才。堅持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科技支撐,充分發揮高校人才和科研優勢,以多種方式參與科技攻關、技術服務、成果轉化。堅持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文化支撐,積極推進文化傳播,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發展先進文化。堅持為青海發展提供決策諮詢,面向建設中的重大理論問題和現實問題,主動開展前瞻性和對策性研究,積極參與決策諮詢,充分發揮智囊團、思想庫作用。
(五)加快培養全科醫生。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23號)精神,著力培養適應基層衛生服務的全科醫生。青海大學要認真制定“全科醫生5+3”培養方案。在校五年系統學習醫學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掌握常見病診斷處理的臨床基本技能以及高原病、地方病的診斷及治療的基本技能,對急、難、重症疾病具有初步處理能力。五年醫學本科畢業生自願申請,經省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及全科醫生規範化培訓承擔單位通過考核選拔,進入3年全科醫生規範化訓練。培訓期內,學生須考取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培訓結束後,經過考核,需獲得全科醫生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
(六)推動產學研合作。充分發揮高校在我省創新體系建設中的作用,鼓勵高校大力開展自然科學、技術科學、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在知識創新、技術創新中做出貢獻。積極推進與我省經濟建設密切相關的套用領域的開發研究,爭取研究開發出一批有較大影響的標誌性創新成果,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直接為我省經濟建設服務。探索建立新型的產學研合作機制,大力推進高校與企業、科研院所的合作,聯合創建一批高起點、高水平的產學研合作交流的教學科研創新平台和基地,促進科技教育資源共享,培育跨學科、跨領域的科研與教學相結合的團隊,促進科研與教學互動、與創新人才培養相結合,為企業技術創新提供堅實的人才、知識、技術和文化支撐。
(七)培養引進高層次人才。認真實施高校“崑崙學者”計畫和高校“135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十二五”期間,每年面向海內外聘請20名高水平的特聘教授和講座教授;每年引進50名博士畢業生。在省內高校選拔培養10名學術領軍人才、30名拔尖學科帶頭人和50名創新教學科研骨幹進行重點培養,逐步完善培養和引進高層次人才的機制和優惠政策。同時依託現代網路技術、通過國內外進修、崗位培訓、到企事業單位合作研究等方式培養一大批中青年骨幹教師,提高青年教師的教學水平和科研能力。努力造就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教師隊伍。
(八)實施四項工程。
1、質量工程。在鞏固擴大“十一五”質量工程成果的基礎上,“十二五”期間繼續實施好質量工程。積極爭取一批國家級質量工程項目,建設一批省級重點學科、省級重點實驗室、省級精品課程、省級實訓基地、省級特色專業、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和省級教學團隊,充分發揮質量工程的示範、輻射、帶動和引領作用。
2、卓越工程師培養工程。支持青海大學水利水電、機械製造等工學類專業開展卓越工程師培養試點及推廣工作,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培養一批卓越工程師。
3、教育體制改革試點工程。認真實施“高等教育綜合改革”和“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提高高等教育辦學質量”試點工程。創新人才培養體制、辦學體制和管理體制,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更新人才培養觀念,建立以提高質量為導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以藏區對藏醫藥人才的需求為導向,認真實施“創新藏區藏醫藥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工程,培養適應藏醫藥事業發展的複合型人才。
4、對口支援工程。積極做好對口支援工作,緊緊抓住中央實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畫、東部高校對口支援中西部高校計畫等歷史機遇,充分利用省外高校優質資源,有重點的建設一批優勢學科、特色學科和實驗室,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師資隊伍和管理隊伍。
四、主要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多渠道籌措高等教育經費保障體系,實行以舉辦者投入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擔培養成本、學校設立基金接受社會捐贈等籌措經費的機制。按照培養層次和學科特點確立科學合理的高等教育生均撥款標準,並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斷提高,使師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建立高校科研事業費制度,為高校持續開展基礎和前瞻性研究提供基本的經費保障。省財政每年用於高校專業建設、重點學科建設、重點實驗室建設和高層次人才培養等專項建設經費逐步增長。
(二)繼續深化改革。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加強高校領導體制建設,加強高校黨組織建設,確保學校發展的正確方向,確保學校持續和諧穩定。探索並建立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大學制度。加快制定大學章程,健全科學決策機制、民主管理機制、監督問責機制,逐步形成依照章程規定管理學校的制度。探索教授治學的有效途徑,進一步明確和規範學術組織的組成原則、權利、職責以及運行規則,充分發揮學術委員會等各類學術組織在學術事務管理中的諮詢與決策作用。加強自我評估,根據人才培養目標,圍繞教學條件、教學過程、教學效果,注重教師和學生對教學工作的評價,注重學生學習效果和教學資源使用效率的評價,注重用人單位對人才培養質量的評價。建立教學基本狀態資料庫,促進教學狀態和教學質量監測的常態化、信息化。加強社會對高等教育的評估與監督,堅持分專業畢業生初次就業率通報制度,建立專業和人才培養質量評估制度。不斷完善高等教育質量監控與評估體系,形成政府、學校和社會多元評價相結合的教育教學評估制度。堅持開放辦學,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和評價。創新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方式,引導教師潛心教學和科研,吸引優秀人才長期從教、終身從教。
(三)完善管理機制。強化政府巨觀管理和服務職能,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完善高校法人制度,保障高校法人地位。高校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巨觀政策,自主開展教學活動、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社會服務,自主制定學校規劃並組織實施,自主設定教學、科研、行政管理機構,自主確定內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財產及經費,推動我省高等教育在新的歷史時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建設富裕文明和諧新青海做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