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關於青海省改善農牧區支付服務環境建設規劃 (2010—2012年)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關於青海省改善農牧區支付服務環境建設規劃 (2010—2012年)的通知》意在為貫徹落實國家關於金融服務“三農”的有關政策檔案精神,大力疏通農牧區支付結算渠道,促進全省農牧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改善農村地區支付服務環境的指導意見》(銀髮〔2009〕224號)精神,結合青海省實際特制定本規劃,並在本土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關於青海省改善農牧區支付服務環境建設規劃的通知
  • 類別:地方法規
內容條例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青海省改善農牧區支付服務環境建設規劃(2010—2012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為貫徹落實國家關於金融服務“三農”的有關政策檔案精神,大力疏通農牧區支付結算渠道,促進全省農牧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改善農村地區支付服務環境的指導意見》(銀髮〔2009〕224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服務“三農”為宗旨,按照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目標,大力推廣非現金支付工具和支付清算系統,全面提升全省農牧區支付服務效率和質量,促進城鄉支付服務一體化發展。
二、總體目標
堅持“長期統籌、分期規劃”原則,不斷擴展支付清算網路在農村牧區的輻射範圍,大力發展適用於農牧區的支付結算工具體系,力爭用一至三年時間,實現人民銀行現代化支付系統“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面覆蓋農牧區金融機構網點;
加大農業銀行“金穗惠農卡”、郵政儲蓄銀行“郵政綠卡”和農村信用社“紫丁香卡”發卡力度,實現農牧區每戶至少持卡1張;至2012年底,實現全省郵政儲蓄銀行178個網點全面開通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在有條件的地區協助農信社網點開通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
農牧區銀行卡受理商戶增長10%,持卡消費占農牧區社會零售商品總額10%以上;ATM、POS機具(含轉賬電話)在農牧區的布放增長20%以上,達到或超過300台和4000台,在偏遠貧困地區實現ATM、POS機具布放零突破;全省農牧區非現金支付量比2009年增長20%;
擴大小額支付系統定期借記業務使用範圍,實現公共轉移支付資金、涉農補貼資金、農村社會保障資金等資金通過銀行賬戶和銀行卡發放;支持國家糧食、農副產品收購等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讓農牧民享受到現代支付工具帶來的便利。
三、保障措施
(一)因地制宜,積極推動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推廣普及
1大力推廣銀行卡。充分發揮我省金融機構特別是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在農牧區支付服務方面的主力軍作用,在縣城及周邊交通便利地區著力推廣使用農業銀行“金穗惠農卡”、郵政儲蓄銀行“郵政綠卡”和農村信用社“紫丁香卡”,2010年力爭實現“金穗惠農卡”在全省縣域全覆蓋。
在縣以下鄉鎮和村推廣使用農村信用社“紫丁香卡”,不斷擴大在鄉鎮以下網點的發卡範圍。面向農牧區養殖戶、個體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推行具有小額貸款功能的支農、惠農信用卡,不斷滿足農牧民小額貸款資金需求,有效解決農牧區短期資金周轉難問題。同時結合“家電下鄉”、“汽摩下鄉”、“財政直補”等政策措施,推動銀行卡的使用,爭取2010至2012年三年內實現全省發放“郵政綠卡”20萬張以上、“金穗惠農卡”55萬張以上的目標。
2加快電子支付創新和普及套用工作。在經濟條件成熟、網路通信等基礎設施較好的地區,中國銀聯青海分公司和各涉農金融機構積極推進手機支付、電話支付和網上支付等支付業務創新,充分利用農牧區現有網路通信設施,開發符合農牧民民眾支付所需電子支付產品。
3逐步發展票據業務。鼓勵農牧區批發市場、農資交易市場、小商品市場使用支票和銀行本票,指導基層金融機構開辦銀行承兌匯票,為經營狀況好的金融機構承兌或貼現的涉農票據優先辦理再貼現業務。
(二)促進農牧區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
1提高農牧區銀行結算賬戶普及率。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在相關制度允許範圍內為涉農金融機構提供便利的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措施,涉農金融機構要在防範風險的前提下,為農村經濟組織、種植(養殖)專業戶和個體私營企業開立銀行結算賬戶創造條件,簡化賬戶開立手續,方便農牧區銀行結算賬戶的使用,促進非現金結算業務積極開展。
2加強銀行結算賬戶管理,防範資金風險。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農牧區金融機構加入人民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和公民身份信息聯網核查系統,至2011年末,全省各州(地、市)、縣(區)已加入支付系統的分支機構,要全部加入賬戶管理系統和公民身份信息聯網核查系統,實現對農牧區金融機構結算賬戶非現場監管。
(三)多措並舉,不斷完善支付服務市場
各涉農金融機構要建立多層次、多元化的支付服務渠道。農業銀行要在總結2009年試點經驗的基礎上著力推進“金穗惠農卡”業務發展,按照確定的重點推進地區,在評定的信用村採取整村推進方式發卡,實現“激活率”85%以上的目標,有效解決農牧民小額貸款資金需求。
郵政儲蓄銀行要儘快實現電子匯兌系統在所有營業網點的全覆蓋,充分利用網點優勢,拓展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範圍,進一步完善配套設施,加大基層網點自助終端設備和電話轉賬設備的投放力度,積極擴展農牧區特約商戶,發揮在農牧區支付服務主力軍作用。
城市商業銀行要加強與農牧區金融機構的合作,利用農牧區機構網點,開展互惠互利服務,同時積極向農牧區銀行機構延伸個人徵信系統、公民身份信息核查系統,推進農牧區客戶徵信、身份識別、交易監測等工作,營造規範誠信的支付環境,推動農牧區支付結算服務健康發展。
(四)建立政府主導、央行推動、銀行操作、社會參與的組織領導工作機制
成立由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中國銀聯青海分公司、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相關人員組成的“青海省改善農牧區支付服務環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推動、監督和檢查改善農牧區支付服務環境建設的服務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支付結算處,形成辦公會議機制,定期召開工作會議,溝通協調和督促解決全省金融機構在開展此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檢查各階段工作落實情況,適時組織開展總結評比工作,及時向領導小組反饋問題、報告工作,確保農牧區支付服務環境建設工作有序推進。
(五)建立涉農金融服務的價格優惠及財政補貼機制
財政、稅務和中國銀聯青海分公司等部門在支持改善全省農牧區支付服務環境建設工作中,要給予涉農金融機構一定的優惠政策,通過稅收減免優惠、財政補貼、銀行卡費率優惠等方式,對農村金融機構在農牧區網路、自助設備、POS終端等進行補貼,2009至2011年,對縣鄉地區商戶的收單機制實施3—5折價格優惠措施,提高涉農金融機構發展農牧區支付服務的積極性,支持城鄉支付服務一體化發展。
(六)夯實基礎、暢通渠道,拓展支付清算網路覆蓋面
1有效發揮支付清算系統的核心作用。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引導涉農金融機構利用大、小額支付系統、支票影像交換系統等現代化支付系統辦理支付業務,積極拓展小額支付系統定期借記業務,至2011年底實現全省338家農村信用社100%加入現代化支付系統,有效提升農牧區支付系統使用率。
2引導農牧區金融機構加快自身綜合業務系統建設。農村信用社要在充分利用現有支付清算渠道的同時,加快自身系統建設,向農牧區延伸支付系統網路,2011年底實現轄區域網路點全部加入行內綜合業務系統,使目前仍手工核算的10個網點實現電子化核算。
新設農村信用社網點及郵政儲蓄銀行分支機構必須實現與上級機構的清算網路連線。郵政儲蓄銀行農牧區網點要逐級開辦金融對公結算業務,以彌補農村信用社結算網路覆蓋率不夠這一不足。鼓勵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地區銀行機構通過代理方式辦理支付結算業務。
3有效推進銀行卡聯網通用工作,逐步改善農牧區用卡環境。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要積極協調中國銀聯青海分公司合理規劃,逐步向我省農牧區銀行機構延伸服務。
中國銀聯青海分公司、省內各金融機構要按照“城鄉有別、改善結構、分布推進”的原則,調整城市和農牧區ATM、POS機具、支付通轉賬電話等設備的布放比例,逐步擴大對農牧區設備的投放力度,不斷改善農牧區銀行卡受理環境。
至2012年底爭取實現全省農牧區ATM和POS的布放目標,為農牧民逐步養成銀行卡消費的習慣創造基礎條件,並逐步實現國家和省內各項補貼資金全部通過銀行賬戶和銀行卡發放。
(七)強化風險防範,增強支付服務環境安全性
1強化制度建設,制定風險預案。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格執行各項內控制度,有效防範支付結算業務風險。要注意加強代理業務管理,妥善處理支付結算糾紛,維護支付結算當事人合法權益,增強農牧區客戶辦理支付結算業務的信心。
人民銀行各級分支機構要充分發揮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監督作用,依法加大對農牧區支付結算業務的監督力度,引導農牧區金融機構不斷增強合規意識和風險防控能力,確保農牧區支付結算工作安全有效開展。
2認真落實制度,健全防控措施。省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認真落實賬戶實名制等相關規定,認真履行反洗錢義務,嚴把特約商戶準入關,建立健全特約商戶信息登記制度,加強對ATM、POS機具的監控與維護,確保支付清算系統正常運行。
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要加強與省公安廳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作,建立防範和打擊支付領域違法犯罪長效機制。採取多種措施,不斷提高農牧民使用各類非現金支付工具的自我保護意識,引導社會公眾正確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
(八)加強宣傳培訓,重視教育引導
加大支付結算宣傳培訓力度,豐富宣傳內容,改進宣傳方式,提升宣傳效果,形成多渠道、多層次、立體化的宣傳培訓模式。
要面向農村企業、養殖(種植)專業戶、個體農戶等重點進行宣傳,引導農牧民逐步熟悉和掌握非現金支付工具的使用方法。
同時,開展面向基層銀行網點業務人員的支付結算知識培訓,使其熟練掌握支付結算業務基本知識和操作流程,不斷提高支付服務質量和水平。
(九)改進工作機制,提高工作效率
1試點先行,循序漸進。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要確定實施重點,統籌安排實施過程。2010年在及時總結和積累先期試點縣試點工作經驗基礎上,在全省加以推廣。至2011年使全省30%—50%的試點縣實現其各項目標任務,帶動全省農牧區支付服務環境建設工作整體推進;
至2012年,全面實現我省農牧區支付服務環境建設既定工作目標,整體提高支付服務水平。
2強化督導,階段考核。“青海省改善農村牧區支付服務環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要不定期召開成員會議,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並組織人員隨時對各地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檢查、督導。
四、實施步驟
(一)安排部署和試點先行階段(2010年9月—2010年12月)。
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負責組織對全省農牧區支付服務環境建設現狀進行調查,組織開展“改善農牧區支付服務環境建設”專項工作會議,對此項工作作出全面安排,明確全省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重點工作目標。各州(地、市)人民銀行在“青海省改善農牧區支付服務環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開展本轄區試點工作,與當地銀行機構密切聯繫,充分發揮指導監督作用,及時有效解決實施工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要組織人員不定期對試點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及時總結各州、地試點工作進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先進經驗,並在全省範圍內通報,力爭年末實現試點縣工作目標。
(二)全面實施階段(2011年1月—2012年11月)。
1宣傳搭台,社會參與。啟動宣傳工作機制,提高社會認知度,組織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形式多樣、覆蓋面廣的宣傳活動。同時開展面向銀行機構基層網點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使其能夠全面熟練掌握各類支付結算業務,提高服務“三農”的意識和水平。
2提高效率,暢通渠道。各金融機構要積極拓展小額支付業務,使小額支付業務量平均以上年末基數10%的遞增率增長;
要延伸支付系統清算網路到農村金融機構各基層網點,至2012年底,全省農村信用社網點全部接入現代化支付系統,並同步完成內部清算網路建設,脫離手工核算方式,實現電子化核算;要構建城鄉一體化的支付清算網路,暢通農牧區支付清算渠道,提高資金清算效率。
3多方聯手,推廣銀行卡業務。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要積極協調中國銀聯青海分公司和各發卡行開展“銀行卡刷卡消費有好禮”等促銷活動,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要藉助促銷活動大力拓展銀行卡業務,增強農牧民辦卡、用卡意識,提高農牧區銀行卡使用率。
4創造條件,加大設備投入。各金融機構尤其是涉農金融機構要逐步加大對農牧區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加大農牧區ATM和POS機具的安裝數量,逐步改善農牧區用卡環境,合理增加手機支付、自助轉賬電話等投放力度,在偏遠貧困地區實現ATM、POS機具布放零突破。
(三)評估總結階段(2012年12月)。
青海省改善農牧區支付服務環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在認真總結各階段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基礎上,對全省各地改善農牧區支付服務環境建設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考核,宣傳推廣先進經驗,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對策措施,為進一步深化改善農牧區支付服務環境建設工作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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