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省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過渡期綜合應對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青海省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過渡期綜合應對工作若干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省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過渡期綜合應對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 類別:地方條例
從2005年起,我國開始進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過渡期(以下簡稱“後過渡期”)。這一時期我國關稅減讓基本到位,服務業開放承諾接近終點,許多行業保護將取消。
為了應對新的形勢,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關於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過渡期地方綜合性應對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80號)和《青海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特制定本措施。
一、加快建立與世貿組織規則相適應的行政服務體系
由省信息化領導小組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加快建立全省行政單位聯網的信息化政府平台。省政府各部門要提高行政機關內部運行效率、對外快速反應能力和信息處理能力,按照國際市場經濟通用規則,進一步規範行政許可事項和程式,簡化流程,提高效率,最佳化服務。
要樹立“主動公開”理念,除國家秘密外,利用電子政務網路平台及時公開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經濟貿易政策以及作為行政管理依據的規範性檔案等政務信息,增強政府運作的透明度。省政府法制辦要按照法定程式繼續做好政策法規規章的清理工作,鞏固清理成果。
完善與世貿組織規則相適應的法規規章體系。依照法制統一原則和地方立法許可權,加強地方立法預測和政策備案審查工作,維護政令統一。
二、完善符合世界貿易規劃規則要求的市場經濟體制
省經委、省國資委要積極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和產權結構的最佳化調整,完善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機制。加快規範的公司制改革和股份制改造,建立現代產權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重點骨幹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基本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增強企業競爭力。
省商務廳要按照市場經濟和WTO規則的要求,逐步建立統一規範、穩定公開、順暢高效的政府流通管理體制,形成國內國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互相開放的格局。使各種經營主體在貿易經營資格等方面享有同等的、非歧視的待遇,營造內外貿企業平等、自主、公平競爭的法律環境和市場秩序。
省經委、省工商局等部門要進一步消除妨礙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體制性障礙和政策性因素,改進政府服務和監管,為非公有制企業創造平等競爭的法治環境、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擴大非公有資本的進入領域,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壯大民營企業的實力與規模。
省農牧廳要穩步推進土地和草場流轉,支持農牧民以土地、草場使用權依法入股、轉讓等方式參與收益,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完善土地徵用補償機制,有效保護基本農田。全面推進農牧區綜合改革,鞏固和深化農村稅費改革的成果。
省財政廳要進一步規範財政轉移支付,穩步推行“省管縣”和“鄉財縣管”財政體制,促進公共財政體制建設。深化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採購和收支兩條線制度改革,健全預算績效評價和審計監督制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省財政廳、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要嚴格執行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制和備案制,規範政府投資行為,改進投資調控,健全政府償債機制。配合國家商業銀行改革,吸引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地方金融機構,增強融資能力。要進一步規範發展信託、保險、證券、基金、擔保等多元化金融產品,拓寬融資渠道。
省發展改革委要完善水價、土地價格形成機制,推進電價改革,建立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狀況的價格形成機制。
三、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
由省保護智慧財產權領導小組負責,建立舉報盜版、假冒和冒充專利等行為的獎勵機制,加大對智慧財產權侵權違法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研究和制訂激勵企業和個人申請國內外商標、專利和軟體著作權的政策,對申請國內外專利的單位、個人和對我省原創性自主智慧財產權的轉化以及具有市場前景的專利技術項目,給予大力支持和獎勵。
在認真履行智慧財產權保護義務的同時,充分利用WTO規則及爭端解決機制,積極抵制違背WTO原則和嚴重損害企業利益的濫用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培育和規範一批專業化、國際化的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機構。促進行業協會採取自律行動,制定行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公約,解決行業性智慧財產權糾紛和爭端。
商標、著作權、專利、海關等部門要切實加強調查研究,科學把握本行業的特點和規律,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領域工作情況的督促檢查,全面推進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
省整規辦(信用辦)牽頭,積極推進我省“誠信政府”建設步伐,進一步加強企業信用管理,大幅度減少因授信不當導致契約不能履行的行為,增強信用風險的防範能力,充分發揮人民銀行企業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作用,不斷完善對失信企業和機構的市場約束機制。依託人民銀行已經建成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建立個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各級政府要完善企事業單位信用分類監管制度,對一貫守法經營的單位在產品宣傳、融資授信、年檢商檢、招標投標、信貸、擔保、工商註冊、稅務報關等方面給予優先或支持,建立長效保護和激勵機制;
對故意逃廢債務、拖欠工資、惡意違約、商業欺詐、制假售假、哄抬物價、欺行霸市、提供或者使用虛假資信證明等嚴重失信行為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實行重點監管。
五、完善反傾銷與產業損害預警機制
省商務廳要加強對WTO爭端解決機制的研究,不斷擴大預警範圍,全力提高預警水平和效果。加強“後過渡期”反補貼預警工作,準備應對可能出現的反補貼調查。加大對產業安全資料庫的擴容力度,完善產業損害預警監測體系,有效監測重點進口商品價格和市場份額的變化,提出產業損害和反傾銷的依據。
對不公平進口貿易申請採取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努力保護我省產業。鼓勵企業學會運用WTO規則積極應對國外反傾銷等貿易救濟措施,通過企業積極應訴,創造突破“非市場經濟地位”的案例,有效維護企業合法權益。設立專項資金,對廳州級幹部和企業相關人員進行WTO知識培訓,積極參加國家及境外有關WTO培訓,不斷提高遵守和運用WTO規則的水平。
西寧海關要繼續完善海關貿易統計和業務統計,加強進出口監測分析,對進出口貿易實行全方位監控和預警,為地方巨觀經濟決策提供科學、準確、及時的信息。
六、積極應對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
省質量技術監管局要積極鼓勵行業、企業依據世貿組織(WTO)規則和貿易技術壁壘(TBT)規則,參與對貿易造成障礙或變相限制的技術法規和標準提出質疑,促其澄清、修改或廢止。深入研究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措施,根據我省情況採取相應的技術性貿易措施。
結合我省出口產品結構特點,以及出口市場的技術要求,協助行業和企業加強對目標出口方技術法規和標準等技術性貿易措施的研究。鼓勵引導企業積極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參與國際標準制定等國際標準化活動,推行ISO9000(國際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ISO14000(國際環境管理系列標準)、OHSAS18000(國際安全及衛生管理系統驗證標準)、HACCP(國際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審核標準)、SA8000(社會責任標準)等標準的認證,推動出口企業提高質量管理水平。積極開展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支持地產名、優、特產品出口和擴大出口。
七、積極轉變外貿增長方式
省商務廳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調整外貿出口結構,充分利用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把“努力擴大出口”與“提高效益最佳化結構”有機統一起來。同時,把調整外貿主體結構、出口產品結構和出口市場結構結合起來,擴大優勢特色產品出口規模,提高企業競爭力和出口效益。
會同省工商局、省質量技術監管局等部門,深入推進“科技興貿”戰略和品牌建設工程,鼓勵企業技術引進、消化、吸收與創新,提高出口產品的質量、檔次和附加值。鼓勵企業開發自主智慧財產權、自有品牌產品出口。加快由粗放經營向集約經營轉變,推進貿易方式和市場多元化戰略,加大對新興市場的開拓力度,拓展全球銷售渠道。進一步最佳化進口結構,加大先進技術和關鍵設備進口力度,促進產業結構升級,提高進口的綜合效益。
八、促進外資從外延增長向內涵增長轉變
省商務廳要積極促進利用外資從重規模向規模質量並重轉變,從速度型向效益型轉變。高度重視利用外資促進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重視引進國外500強企業來青海投資發展。建立科學的招商引資質量考評體系,注重引進科技創新型、生態環保型、資源節約型、服務貿易類投資項目。抓住“後過渡期”服務業全面開放機遇,大力吸引外資發展金融、物流、會展、信息、專業服務等現代服務業。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在審慎原則下擴大金融業和文化產業等的對外開放;推動燃氣、電力、供排水等城市公用事業領域的對外開放;加快電信、交通運輸的改革,轉換經營機制,推進對外開放,增強國際競爭力。進一步最佳化投資環境,取消市場準入的各種不合理規定,對各種經濟成分實行同等待遇,凡允許外資進入的領域,國內投資者均可以進入。投資促進活動要由粗放型向精細化轉變,營造更加優良的綜合投資環境,為投資者提供全方位、高質量和深層次的服務。
九、轉變外經貿促進辦法
根據“後過渡期”政府補貼嚴格受限制的新情況,省商務廳要加強研究,充分利用國際上普遍採用的出口信貸、出口信用保險等政策性金融工具,為企業提供收匯保障、資信評估、商帳追收、貿易融資、提供買方信貸等服務。擴大對中小企業的出口信貸規模,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同時,會同省財政廳積極爭取國家外貿發展基金和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基金,促進企業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創立品牌、國際標準認證、環境保護、開拓國際市場、開展多種培訓等。擴大反傾銷反補貼資金等符合WTO規則的財政支持政策,重點用於完善全省反傾銷、反補貼和產業損害預警系統建設,為全省企業提供貿易救濟預警公共服務,幫助企業規避貿易摩擦風險,減少貿易摩擦造成的損失。
根據WTO反補貼規則,進一步擴大不可訴性補貼(綠箱補貼),合理利用可訴性補貼(黃箱補貼),防止禁止性補貼(紅箱補貼),並在不違反WTO規則前提下進行政策創新。
十、加快貿易便利化進程
省口岸辦要不斷改善航空口岸基礎設施,推進口岸查驗模式和查驗手段改革,提高航空口岸通關能力。西寧海關要進一步加快地方電子口岸建設步伐,構建地方口岸信息資源共享平台,提升口岸整體工作效率和水平,促進“大通關”建設。同時,以跨關區“屬地報關、口岸驗放”通關模式為重點,深入推進區域通關改革;
積極推進電子通關改革,逐步實現“紙本、電子數據”雙軌管理模式向無紙化的電子數據管理模式轉變;推進海關審單作業、物流監控和職能管理三大系統的深度融合,實現對進出口貨物流、數據流、信息流的全過程有效監督和管理,不斷提高通關效能。要進一步加快朝陽物流園區建設步伐,完善和改進全省物流體系建設,設立保稅倉,發展現代物流模式,推進物流業健康、持續、快速發展。
十一、加快企業“走出去”步伐
省商務廳要抓緊研究有效機制,積極支持有競爭優勢的大中型企業“走出去”,尋求與境外企業合資、合作、建立戰略聯盟。鼓勵效益好、經營靈活的中小企業在海外發揮比較優勢投資設廠。支持一批符合條件的優勢企業到境外發展,擴大優勢產業對外投資。
通過企業海外經營,實現在全球範圍內配置資源。通過在國外建立研發中心、設計中心、產品分撥中心、物流倉儲、國際採購網路等,提高企業外向度和“走出去”的層次;高度重視海外行銷服務網路的培育,重視行銷服務方式的創新,推動有實力的流通企業“走出去”。簡化海外投資審批手續,為企業“走出去”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推進政府管理模式向指導、服務、監管轉變,建立比較完善、科學、系統、符合國際慣例的服務體系,增強企業“走出去”的競爭能力。外事等涉外部門要為青海企業“走出去”架設橋樑,加強與駐外使領館商務機構以及同鄉會、僑胞組織、海外企業的密切聯繫,引導“走出去”的企業融入當地主流商圈。
十二、培育適合市場經濟運作模式的行業協會
省民政局要根據WTO對行業協會的“非正式制度安排”定位,加快培育適合市場經濟運作模式的行業協會,大力發展同行業、相關行業的經濟組織或相同、相關經濟活動主體為主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經濟類社團法人,逐步形成一支按市場化原則和國際慣例運作的行業協會群體。
進一步規範企業經營秩序,維持良好的貿易環境,制止不正當競爭。通過公布信息、提供諮詢服務,引導企業適時調節出口數量與價格。在政府指導下,對我省的大類敏感產品出口採取同行業價格聽證和協定制度,共同制定避免反傾銷指控的價格底線,採取自律保護行動。
同時,對現有省級協會進行清理和歸併,使其具有組織協調企業應對國際貿易摩擦的能力。根據WTO規則協調國內外同行之間的利益關係,積極協調妥善處理各種貿易摩擦,努力營造青海與全國、青海與世界和諧互動、互利共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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