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關於《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實施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文 號::015000185/2011-00166
- 文 號::青政辦[2011]179號
- 主題分類::財政、金融、審計
- 服務對象::個人
- 發布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1/8/8
為切實滿足我省金融服務空白鄉鎮農牧民基本金融需求,改善農村牧區支付服務環境,有效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按照《青海省改善農村牧區支付服務環境建設規劃(2010—2012年)》目標任務,結合我省金融服務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服務“三農”為宗旨,按照《青海省改善農村牧區支付服務環境建設規劃》,在金融服務缺失鄉鎮推出惠農支付服務業務,構建支農、惠農、便農的“支付綠色通道”,有效滿足邊遠地區農牧民存取款等支付服務需求,促進惠農政策深入落實,推動城鄉金融協調發展。
二、總體目標
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推廣工作將堅持“合法、安全、可行和低成本”的原則,按照“鄉鎮先行、逐級推進”的方針,藉助惠農卡和POS終端,發揮涉農機構服務“三農”的品牌資源優勢,力爭在全省不具備設立金融機構網點條件而缺失金融服務鄉、鎮、村全面拓展POS小額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切實把安全、經濟、便捷的現代化支付服務延伸到農戶身邊,重點解決廣大農牧民“取款難、繳費難”問題,有效支撐和配合財政部門“支農、惠農”補貼款發放政策。2011年,在全省全面啟動惠農支付服務業務推廣工作,未來三年內,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逐步實現“新農保”保障金通過POS或轉賬電話發放;農信社142個金融服務缺失鄉鎮全部實現POS小額取現及轉賬業務。至2013年底,全省符合條件的金融服務缺失鄉鎮的惠農支付服務點覆蓋率逐步達到100%;在實現農牧民人均持卡1張的基礎上,確保糧食直補、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等多項財政補貼全部通過惠農銀行卡發放,讓農牧民真正享受到國家助農政策帶來的實惠,從而促進我省農村牧區繁榮和地方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三、工作機制
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推廣執行“政府搭建平台、央行監督推動、金融機構具體操作”工作機制。為加強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推廣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推廣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領導小組由省金融辦、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青海銀監局、省財政廳、公安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中國銀聯青海分公司相關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支付結算處。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推廣工作執行辦公會議機制,定期召開專項會議,協調解決各單位在開展此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監督落實各階段工作任務,確保此項工作有計畫、有步驟整體推進。
人民銀行各州、地中心支行組織成立轄內惠農支付業務推廣領導小組,負責本地區惠農支付業務推廣和業務開展過程中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
四、實施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2011年3月—6月)
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各涉農金融機構,在全省範圍內開展金融服務盲區現狀調研,組織召開銀行業金融機構支付結算工作會議暨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工作會議,並結合鄉鎮金融服務缺失狀況和農牧民支付服務需求,制定《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各單位工作目標和實施步驟,全面啟動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推廣工作。人民銀行各州、地中心支行在“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初步確定1—2個“惠農支付服務點”開展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工作,要加強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及時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工作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對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及時總結先進經驗並在全省範圍內予以通報。
(二)正式推廣階段(2011年7月—2013年12月)
1.總結先期有效經驗,推廣全省逐步展開。組織召開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專項會議,全面總結第一階段工作經驗,將好的做法推廣到全省其他金融機構缺失鄉鎮,引導轄內各金融機構結合惠農補貼發放政策,積極爭取地方支持,大力發展優質特約商戶,滿足農牧民支付需求。研究解決第一階段出現的問題,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及目標,有效運用考評督導和激勵機制,督促全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工作落到實處,確保農村牧區支付服務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2.啟動宣傳機制,提高社會認知度。各級人民銀行將聯合當地政府、公安部門,組織涉農金融機構、惠農支付服務點經營者開展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宣傳活動。通過召開座談會、業務培訓班、現場演示等形式,向農牧民介紹此項業務的安全、快捷的特點,確保支付服務點商戶掌握POS機具操作、日常維護及簽購單保管等基本常識,夯實惠農支付服務業務順利推廣的社會基礎。
3.提高發卡量,實現銀行卡辦理惠農補貼業務。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聯合中國銀聯青海分公司和各發卡機構開展銀行卡安全用卡宣傳及青海省銀行卡聯合推廣活動,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聯社要藉助各類行銷活動,向農牧區大力拓展銀行卡業務,增強農牧民辦卡、用卡意識。爭取地方政府支持,確保惠農補貼全部通過銀行卡發放,滿足農牧民支付需求的同時,不斷提高銀行卡使用率。
4.加大硬體投入,積極改善用卡環境。各涉農金融機構應逐步加強對農牧區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加大金融服務空白鄉鎮ATM和POS的安裝數量,合理增加手機支付、自助轉賬電話等投放力度,在金融機構缺失鄉鎮實現ATM、POS機具布放零突破。
(三)總結及考評階段(2013年12月)
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工作領導小組在認真總結各階段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基礎上,對全省各州、地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考核,對取得突破性成果的單位在全省範圍內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對主動性不強、無明顯進展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為進一步深化改善農牧區支付服務環境建設工作奠定基礎。
五、規劃措施
(一)大力推廣惠農銀行卡,奠定惠農支付服務業務開展基礎。鼓勵各家金融機構特別是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加快以卡換折的工作進度,結合惠農政策的落實,繼續向鄉鎮以下網點推廣普及銀行卡,向農牧民宣傳普及使用銀行卡辦理惠農補貼款基礎業務,逐步改變農牧民的支付習慣,讓農牧民真正體驗到惠農支付服務的便利、安全。
(二)根據農牧民金融需求,確定惠農支付服務業務推廣鄉鎮。經金融服務空白鄉鎮商戶申請、當地政府推選、人民銀行審核,確定1—2個遵紀守法、信譽度高、有穩定現金流、基本素質較高的商戶,如糧油批發站、日用品零售店、中國移動繳費站等滿足當地農牧民基本消費需求的經營機構,通過在經營場地布放POS終端,為農牧民提供持卡小額取現、轉賬、消費、查詢和繳費等業務,逐步解決邊遠農牧區金融機構缺失造成的金融需求問題。
(三)建立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專項補貼及稅收、通訊費用減免優惠機制。對於確定的惠農支付服務點,政府相關部門應本著服務“三農”、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原則,給予一定的費用減免及優惠政策。通過稅收減免,POS終端通訊費用優惠,網路、自助設備及POS機配置費用補貼,銀聯通過銀行卡費率優惠等方式,減輕惠農支付服務點承擔的各項繳費壓力。適度降低支付服務點的準入門檻,對於無法提供稅務登記證的,可以使用土地使用證、戶口簿、村委會證明等材料替代,免除服務點受理終端機具押金,充分調動服務點積極性,推動惠農支付服務業務長期有效開展。
(四)各司其職、凝智聚力,確保惠農支付服務業務穩步推進。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工作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視窗指導”作用,落實好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工作的組織推廣、指導協調及審核監督。召開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工作碰頭會議,及時通報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建立工作進展情況通報機制和激勵機制,以此督促惠農支付業務快速發展。
各級地方政府要圍繞省政府新農村建設戰略,以服務“三農”為宗旨,加大對惠農支付點的扶持力度,積極推進此項業務快速發展,滿足當地農民民眾最基本的金融支付服務需求,讓農牧民民眾真正享受到黨的惠民政策。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要制定惠農支付服務業務管理辦法,加強對惠農支付業務的監督管理,規範各方行為,切實防範業務風險。各級財政部門要本著立足“三農”、服務“三農”的原則,建立省、州(地、市),縣三級共同負擔的惠農支付服務點財政補貼機制,保障惠農支付業務順利開展。稅務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和省上制定的惠農稅收優惠政策,確保惠農政策落實到位。公安部門要加強日常巡查,確保惠農支付服務點周邊環境的安全。省通信管理部門要協調電信企業,對網路已覆蓋的鄉鎮,按比例統一降低惠農支付服務點POS終端現行網路通信費用。
中國銀聯青海分公司應合理規劃系統改造項目,逐步拓展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功能,為農牧民提供更多金融服務。負責惠農服務點的入網和業務信息轉接,對開通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功能的機構進行系統測試。與各金融機構溝通協調,繼續增大農牧區銀行卡的發放數量,加大POS設備投放力度,不斷夯實用卡環境。
涉農金融機構要嚴格執行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和相關技術規範,根據本實施意見制定業務操作實施細則。及時完成系統內惠農支付服務業務清算和差錯處理,受理交易查詢和投訴,負責完成對本系統內從業人員惠農支付服務業務的培訓。積極與當地政府溝通協調,逐步實現各項補貼資金全部通過惠農支付服務點領取。
各惠農支付服務點應遵守國家制定的銀行卡相關法律、法規;申請開辦業務時應向收單機構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基本信息;支取現金應遵守現行現金管理規定;接受收單機構相關業務受理培訓、指導和監督,負責POS機具的保管和日常維護。
(五)強化惠農支付服務點風險防控,營造安全支付服務環境。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工作領導小組應依法加大對惠農支付業務的監督力度,引導農牧區金融機構不斷增強合規意識和風險防控能力,確保農牧區支付結算工作的安全有效開展。參與惠農支付服務業務的各金融機構應嚴格執行會計結算制度,加強管理,妥善處理糾紛,維護農牧民辦理惠農支付業務的信心。嚴把惠農支付服務點準入關,建立健全商戶信息登記制度,加強對惠農支付服務點的資質審查、操作規範和風險管理以及POS機具的監控與維護。建立惠農支付服務點走訪制度,不定期開展業務培訓,加強對惠農支付服務點日常交易監控,建立惠農支付服務業務交易風險應急處理機制。
六、相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開展惠農支付服務業務。惠農支付服務業務是改進和提升農牧區支付服務環境的創新工作,是解決金融網點缺失地區金融服務的有效途徑,也是一項得民心、惠民生的系統工程,關係到農牧區的發展和農牧民的切身利益,各單位應高度重視,精心布置,確保惠農支付服務業務的順利開展,徹底消除金融盲區的不利影響,徹底消除耗時耗力的惠農補貼支取成本,徹底消除補貼集中發放農村金融網點排長隊現象,為農牧民帶去實實在在的便利。
(二)多方聯動、做好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宣傳工作。各單位應在加大農村地區使用銀行卡宣傳的基礎上,結合惠農政策落實,組織業務人員深入金融機構缺失地區的糧油採購店、日用品零售店及移動交費點等商戶營業場地,現場演示POS機具取現、查詢、轉賬等業務功能,讓農牧民聽得懂、看得明、信心足,引導農牧民逐漸增強使用銀行卡支配惠農補助資金的現代意識,不斷提升金融服務“三農”質量,切實改善農村地區支付服務環境,促進我省城鄉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服務“三農”為宗旨,按照《青海省改善農村牧區支付服務環境建設規劃》,在金融服務缺失鄉鎮推出惠農支付服務業務,構建支農、惠農、便農的“支付綠色通道”,有效滿足邊遠地區農牧民存取款等支付服務需求,促進惠農政策深入落實,推動城鄉金融協調發展。
二、總體目標
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推廣工作將堅持“合法、安全、可行和低成本”的原則,按照“鄉鎮先行、逐級推進”的方針,藉助惠農卡和POS終端,發揮涉農機構服務“三農”的品牌資源優勢,力爭在全省不具備設立金融機構網點條件而缺失金融服務鄉、鎮、村全面拓展POS小額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切實把安全、經濟、便捷的現代化支付服務延伸到農戶身邊,重點解決廣大農牧民“取款難、繳費難”問題,有效支撐和配合財政部門“支農、惠農”補貼款發放政策。2011年,在全省全面啟動惠農支付服務業務推廣工作,未來三年內,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逐步實現“新農保”保障金通過POS或轉賬電話發放;農信社142個金融服務缺失鄉鎮全部實現POS小額取現及轉賬業務。至2013年底,全省符合條件的金融服務缺失鄉鎮的惠農支付服務點覆蓋率逐步達到100%;在實現農牧民人均持卡1張的基礎上,確保糧食直補、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等多項財政補貼全部通過惠農銀行卡發放,讓農牧民真正享受到國家助農政策帶來的實惠,從而促進我省農村牧區繁榮和地方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三、工作機制
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推廣執行“政府搭建平台、央行監督推動、金融機構具體操作”工作機制。為加強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推廣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推廣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領導小組由省金融辦、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青海銀監局、省財政廳、公安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中國銀聯青海分公司相關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支付結算處。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推廣工作執行辦公會議機制,定期召開專項會議,協調解決各單位在開展此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監督落實各階段工作任務,確保此項工作有計畫、有步驟整體推進。
人民銀行各州、地中心支行組織成立轄內惠農支付業務推廣領導小組,負責本地區惠農支付業務推廣和業務開展過程中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
四、實施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2011年3月—6月)
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各涉農金融機構,在全省範圍內開展金融服務盲區現狀調研,組織召開銀行業金融機構支付結算工作會議暨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工作會議,並結合鄉鎮金融服務缺失狀況和農牧民支付服務需求,制定《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各單位工作目標和實施步驟,全面啟動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推廣工作。人民銀行各州、地中心支行在“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初步確定1—2個“惠農支付服務點”開展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工作,要加強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及時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工作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對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及時總結先進經驗並在全省範圍內予以通報。
(二)正式推廣階段(2011年7月—2013年12月)
1.總結先期有效經驗,推廣全省逐步展開。組織召開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專項會議,全面總結第一階段工作經驗,將好的做法推廣到全省其他金融機構缺失鄉鎮,引導轄內各金融機構結合惠農補貼發放政策,積極爭取地方支持,大力發展優質特約商戶,滿足農牧民支付需求。研究解決第一階段出現的問題,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及目標,有效運用考評督導和激勵機制,督促全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工作落到實處,確保農村牧區支付服務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2.啟動宣傳機制,提高社會認知度。各級人民銀行將聯合當地政府、公安部門,組織涉農金融機構、惠農支付服務點經營者開展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宣傳活動。通過召開座談會、業務培訓班、現場演示等形式,向農牧民介紹此項業務的安全、快捷的特點,確保支付服務點商戶掌握POS機具操作、日常維護及簽購單保管等基本常識,夯實惠農支付服務業務順利推廣的社會基礎。
3.提高發卡量,實現銀行卡辦理惠農補貼業務。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聯合中國銀聯青海分公司和各發卡機構開展銀行卡安全用卡宣傳及青海省銀行卡聯合推廣活動,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聯社要藉助各類行銷活動,向農牧區大力拓展銀行卡業務,增強農牧民辦卡、用卡意識。爭取地方政府支持,確保惠農補貼全部通過銀行卡發放,滿足農牧民支付需求的同時,不斷提高銀行卡使用率。
4.加大硬體投入,積極改善用卡環境。各涉農金融機構應逐步加強對農牧區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加大金融服務空白鄉鎮ATM和POS的安裝數量,合理增加手機支付、自助轉賬電話等投放力度,在金融機構缺失鄉鎮實現ATM、POS機具布放零突破。
(三)總結及考評階段(2013年12月)
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工作領導小組在認真總結各階段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基礎上,對全省各州、地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考核,對取得突破性成果的單位在全省範圍內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對主動性不強、無明顯進展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為進一步深化改善農牧區支付服務環境建設工作奠定基礎。
五、規劃措施
(一)大力推廣惠農銀行卡,奠定惠農支付服務業務開展基礎。鼓勵各家金融機構特別是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加快以卡換折的工作進度,結合惠農政策的落實,繼續向鄉鎮以下網點推廣普及銀行卡,向農牧民宣傳普及使用銀行卡辦理惠農補貼款基礎業務,逐步改變農牧民的支付習慣,讓農牧民真正體驗到惠農支付服務的便利、安全。
(二)根據農牧民金融需求,確定惠農支付服務業務推廣鄉鎮。經金融服務空白鄉鎮商戶申請、當地政府推選、人民銀行審核,確定1—2個遵紀守法、信譽度高、有穩定現金流、基本素質較高的商戶,如糧油批發站、日用品零售店、中國移動繳費站等滿足當地農牧民基本消費需求的經營機構,通過在經營場地布放POS終端,為農牧民提供持卡小額取現、轉賬、消費、查詢和繳費等業務,逐步解決邊遠農牧區金融機構缺失造成的金融需求問題。
(三)建立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專項補貼及稅收、通訊費用減免優惠機制。對於確定的惠農支付服務點,政府相關部門應本著服務“三農”、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原則,給予一定的費用減免及優惠政策。通過稅收減免,POS終端通訊費用優惠,網路、自助設備及POS機配置費用補貼,銀聯通過銀行卡費率優惠等方式,減輕惠農支付服務點承擔的各項繳費壓力。適度降低支付服務點的準入門檻,對於無法提供稅務登記證的,可以使用土地使用證、戶口簿、村委會證明等材料替代,免除服務點受理終端機具押金,充分調動服務點積極性,推動惠農支付服務業務長期有效開展。
(四)各司其職、凝智聚力,確保惠農支付服務業務穩步推進。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工作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視窗指導”作用,落實好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工作的組織推廣、指導協調及審核監督。召開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工作碰頭會議,及時通報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建立工作進展情況通報機制和激勵機制,以此督促惠農支付業務快速發展。
各級地方政府要圍繞省政府新農村建設戰略,以服務“三農”為宗旨,加大對惠農支付點的扶持力度,積極推進此項業務快速發展,滿足當地農民民眾最基本的金融支付服務需求,讓農牧民民眾真正享受到黨的惠民政策。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要制定惠農支付服務業務管理辦法,加強對惠農支付業務的監督管理,規範各方行為,切實防範業務風險。各級財政部門要本著立足“三農”、服務“三農”的原則,建立省、州(地、市),縣三級共同負擔的惠農支付服務點財政補貼機制,保障惠農支付業務順利開展。稅務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和省上制定的惠農稅收優惠政策,確保惠農政策落實到位。公安部門要加強日常巡查,確保惠農支付服務點周邊環境的安全。省通信管理部門要協調電信企業,對網路已覆蓋的鄉鎮,按比例統一降低惠農支付服務點POS終端現行網路通信費用。
中國銀聯青海分公司應合理規劃系統改造項目,逐步拓展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功能,為農牧民提供更多金融服務。負責惠農服務點的入網和業務信息轉接,對開通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功能的機構進行系統測試。與各金融機構溝通協調,繼續增大農牧區銀行卡的發放數量,加大POS設備投放力度,不斷夯實用卡環境。
涉農金融機構要嚴格執行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和相關技術規範,根據本實施意見制定業務操作實施細則。及時完成系統內惠農支付服務業務清算和差錯處理,受理交易查詢和投訴,負責完成對本系統內從業人員惠農支付服務業務的培訓。積極與當地政府溝通協調,逐步實現各項補貼資金全部通過惠農支付服務點領取。
各惠農支付服務點應遵守國家制定的銀行卡相關法律、法規;申請開辦業務時應向收單機構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基本信息;支取現金應遵守現行現金管理規定;接受收單機構相關業務受理培訓、指導和監督,負責POS機具的保管和日常維護。
(五)強化惠農支付服務點風險防控,營造安全支付服務環境。青海省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工作領導小組應依法加大對惠農支付業務的監督力度,引導農牧區金融機構不斷增強合規意識和風險防控能力,確保農牧區支付結算工作的安全有效開展。參與惠農支付服務業務的各金融機構應嚴格執行會計結算制度,加強管理,妥善處理糾紛,維護農牧民辦理惠農支付業務的信心。嚴把惠農支付服務點準入關,建立健全商戶信息登記制度,加強對惠農支付服務點的資質審查、操作規範和風險管理以及POS機具的監控與維護。建立惠農支付服務點走訪制度,不定期開展業務培訓,加強對惠農支付服務點日常交易監控,建立惠農支付服務業務交易風險應急處理機制。
六、相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開展惠農支付服務業務。惠農支付服務業務是改進和提升農牧區支付服務環境的創新工作,是解決金融網點缺失地區金融服務的有效途徑,也是一項得民心、惠民生的系統工程,關係到農牧區的發展和農牧民的切身利益,各單位應高度重視,精心布置,確保惠農支付服務業務的順利開展,徹底消除金融盲區的不利影響,徹底消除耗時耗力的惠農補貼支取成本,徹底消除補貼集中發放農村金融網點排長隊現象,為農牧民帶去實實在在的便利。
(二)多方聯動、做好惠農支付服務業務宣傳工作。各單位應在加大農村地區使用銀行卡宣傳的基礎上,結合惠農政策落實,組織業務人員深入金融機構缺失地區的糧油採購店、日用品零售店及移動交費點等商戶營業場地,現場演示POS機具取現、查詢、轉賬等業務功能,讓農牧民聽得懂、看得明、信心足,引導農牧民逐漸增強使用銀行卡支配惠農補助資金的現代意識,不斷提升金融服務“三農”質量,切實改善農村地區支付服務環境,促進我省城鄉經濟又好又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