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土資源部39號令等法律法規,經青川縣人民政府批准,青川縣國土資源局以拍賣方式公開出讓2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控制指標:
二、競買人資格: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需單獨申請。但競買人存在欠繳土地出讓價款或自身原因閒置土地或違背出讓契約約定開發利用土地等違法違約行為的,在結案和問題查處整改到位前,不得參加本次土地競買活動。
(二)參加喬莊鎮XB-01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活動的競買單位或個人,除應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檔案、繳納競買保證金外,還必須說明資金來源並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於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三、特別約定:
參加喬莊鎮XB-01號地塊的競拍人在競拍成功後,需在該地塊內配套建設拆遷安置房、棚改房等政府保障性、安置性住房108套,總建築面積11500平方米,住宅建設套型三室兩廳一廚一衛,建成後,由政府按(1733+樓面地價)元/平方米回購。樓面地價按成交價計算。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採用增價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訊和具體要求,詳見拍賣出讓檔案。申請人可於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2月12日,到青川縣國土資源局獲取拍賣出讓檔案。
六、申請人可於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2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青川縣國土資源局提出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12日17時00分(以到賬時間為準)。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定繳納競買保證金並經核實到賬,且具備競買條件的,青川縣國土資源局將在2017年12月13日12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發放《競買資格確認通知書》,
競買人需持《競買通知書》參加本次拍賣出讓活動。
七、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會定於2017年12月14日上午10時00分在青川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一樓拍賣大廳舉行。
青川縣國土資源局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