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懷市開展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情況專項清理工作實施方案

為全面落實中央關於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重大決策,切實加強土地調控,嚴肅查處並糾正土地出讓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預防和治理土地出讓領域的腐敗問題,根據《貴州省開展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情況專項清理工作實施方案》(黔監發〔2007〕12號)、《遵義市監察局關於認真開展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市監發〔2007〕12號),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仁懷市開展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情況專項清理工作實施方案
  • 地區:仁懷市
  • 目標:掌握土地使用權
  • 時間:2007年
指導思想,工作目標,清理的範圍和具體內容,清理的方法和步驟,有關要求,時間,

指導思想

此次專項清理,以胡錦濤總書記6月25日在中央黨校的重要講話和中央紀委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石宗源書記關於土地管理必須依法監管、嚴格審批、嚴查腐敗行為的批示精神和省紀委全會的要求,嚴格執行土地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鞏固土地市場治理整頓成果,推動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促進土地調控政策的落實。

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清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以及土地出讓金徵收、管理和使用的情況,查處並糾正土地審批、土地出讓以及出讓金收支管理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土地出讓中的腐敗問題。督促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制度規定,嚴格依法規範土地審批和出讓行為,加強土地出讓收入徵收管理。

清理的範圍和具體內容

對我市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供應的所有建設用地逐宗進行清理。清理的主要內容是:
(一)宗地供應前規劃情況。城鄉規划行政主管部門是否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出具規劃設計條件和附圖;規劃設計條件是否明確出讓宗地的面積、土地使用性質、容積率、建築密度、停車泊位、主要出入口、綠地比例、必須配置的公共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建築界線、開發期限等要求;附圖是否標明宗地區位與現狀、地塊坐標及標高、道路紅線坐標及標高、出入口位置、建築界線以及周圍地區的環境與基礎設施條件。
(二)供地方式的合法性。劃撥用地是否符合劃撥用地目錄;協定出讓是否符合協定出讓土地使用權範圍、是否應當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供應土地的用途是否符合國家土地供應政策。
(三)供地過程的規範性。土地出讓是否符合規定的程式;出讓計畫、出讓公告及出讓結果是否按照規定在中國土地市場網上公布;出讓底價是否經過評估、是否經過集體決策,宗地的出讓價格是否低於最低價標準、是否低於底價;簽訂出讓契約是否規範。
(四)土地出讓金徵收、管理和使用情況。是否按照出讓契約的約定按期足額徵收土地出讓收入;是否擅自減免或同意緩交土地出讓收入;是否以各種名義向用地單位返還或“借出”資金;2005年、2006年徵收的土地出讓收入是否按照國家規定及時繳入財政專戶和國庫;2007年徵收的土地出讓收入是否全額繳入地方國庫;土地出讓金徵收、管理和使用情況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五)供地後宗地使用情況。供地後是否存在擅自改變用途、容積率等規劃條件的情況;經批准改變用途、容積率等規劃條件後,是否重新簽訂契約並按照市場價補交土地出讓金;供地後是否存在改變建設要求、規避土地有償使用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情況,有無經濟適用房用地改變為商品房用地的行為。

清理的方法和步驟

清理工作採取自清自糾的方式分三個步驟進行。
(一)建立組織協調機構。此次清理由市監察局牽頭,市國土資源局、財政局、建設局、審計局按照上級統一部署共同組織開展工作,對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共同研究處理。市建立專項清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專項清理工作實施和指導。辦公室設在市監察局執法室,具體負責專項清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各參與單位要加強協作、相互支持和配合。
(二)、自清自糾。各單位根據職責劃分各司其職,在2007年12月31日前,按照方案確定的範圍、內容和要求認真開展自清自糾,分別填報《宗地供應情況登記表》、《劃撥用地統計表》、《協定出讓用地統計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用地統計表》、《2005-2006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情況統計表》和《2007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情況統計表》(黔監發〔2007〕12號附屬檔案)。
(三)迎接檢查,總結報告。認真開展工作,做好隨時迎接遵義市、省和國家五部(署)檢查的準備;自清自糾結束收,由專項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單位共同起草清理工作報告,分別報遵義市專項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監察局、國土資源局、財政局、建設局、審計局和市人民政府。

有關要求

(一)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突出工作實效。要突出重點,圍繞是否將應當出讓的土地作劃撥處理、是否將應當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土地以協定方式出讓、出讓金的定價以及收支是否合法合規、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後有無違反規定改變用途等規劃條件四個主要環節進行清理。加強對土地出讓金徵收、管理和使用情況的檢查,注意通過清查用地單位的財務賬目,發現有無違規使用土地出讓金和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問題。要逐一通過查資料、核賬目、看現場等方式,對照檢查宗地審批手續和供地方式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是否吻合、檔案資料與土地實際利用情況是否吻合、應當繳納土地出讓金數額與財政部門實際收取數額是否吻合、土地出讓金實際使用情況與政策規定的使用範圍是否吻合、用地單位實際使用情況與國土資源部門用地要求是否吻合,務求搞清真實情況。
(二)認真整改糾正,嚴肅責任追究。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準確把握政策界限,認真負責地開展專項清理,防止出現搞形式、走過場和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等行為;對發現的問題,要認真制定並落實整改措施,堅決予以糾正。對專項清理不認真、不按規定整改和糾正問題的,要嚴肅處理並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三)按時報送有關工作表格

時間

2007年10月30日前報送2005年度有關表格;2007年11月25日前報送2006年度有關表格;2008年1月4日前報送2007年度有關表格。上報材料經市專項清理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返回各單位對口上報遵義市監察局、國土資源局、財政局、建設局、審計局,並同時上報Excel表格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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