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經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批准,本局決定公開出讓位於本縣玉溪鎮街上的兩宗存量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自治縣國土資源局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公開出讓公告
- 批准單位:道真縣人民政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經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批准,本局決定公開出讓位於本縣玉溪鎮街上的兩宗存量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經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批准,本局決定公開出讓位於本縣玉溪鎮街上的兩宗存量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經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批准,本局決定公開出讓本縣高原大道黨政辦公樓北側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道國土資告字〔2006〕4號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全縣耕地後備資源調查和評價;編制全縣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和年度計畫;建立縣級項目庫,受理鄉(鎮)人民政府項目申請,組織項目初審和申報,指導開展項目可行性研究、規劃計畫和預算編制,審查項目實施方案,監督項目招投標、工程...
第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出讓之前,出讓方應當向有意受讓方提供下列檔案和資料:(一)出讓地塊的有關批准檔案;(二)出讓地塊的坐落、四至界線、面積、地面現狀及地形圖;(三)出讓地塊的規劃用途、建築容積率、建築密度和淨空限制,建設項目...
本市範圍內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招標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出讓人)發布招標公告,邀請特定或者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6、清理檢查經營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中存在的問題,由國土資源部門和監察部門負責。(二)時間步驟。對新上項目用地情況和自查由縣計委、經貿、交通、水利、建設、鄉企、煤炭和電力、郵政、電信等單位負責,務必在2004年6月18...
(五)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為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具體辦法的擬定和組織實施;縣財政部門負責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補助的資金籌集及監管工作;縣國土資源局部門負責在征地過程中,監督用地單位足額支付土地補償...
招標出讓土地程式 1.土地交易的招標可採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通過土地市場載體、媒體等形式發布招標公告而進行的招標。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向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發出招標書面邀請進行的招標。招標人應是國土資源行政主管...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及有關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登記,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依法辦理。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土地管理部門依照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的職權劃分,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管理全...
第十一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由市國土資源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出讓契約。契約應包括出讓地塊位置、面積、出讓年限、土地用途和利用要求、投資開發期限、地價款及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內容。第十二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按下列...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及有關的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登記,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依照法律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辦理。 登記檔案可以公開查閱。 第二章 土地使用權出讓 ...
建部以來,國土資源部和地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大力推行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999年資源部部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推行招標拍賣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通知》;2001年,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
綏陽縣2009年第三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公告是經綏陽縣人民政府批准,綏陽縣國土資源局決定對以下一宗國有土地使用權實施公開出讓所作的公告。內容 經綏陽縣人民政府批准,綏陽縣國土資源局決定對以下一宗國有土地使用權實施公開出讓,現將有...
2、已建建築物的出讓用地、行政劃撥用地和歷史用地,且產權屬同一主體的,在符合現行規劃前提下,土地使用者選擇轉讓他人改造或與他人合作改造的;3、減免地價或交納協定地價的土地使用權轉讓;4、為實現抵押權進行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
第六條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及有關的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登記,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依照法律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辦理。第二章 土地使用權出讓 第七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將土地...
其拍賣行為按本辦法規定實施。第二十八條 集體非農業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招標、拍賣參照本辦法實施。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安順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二OO二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3.縣建設局每月負責向縣地稅局提供房地產開發項目《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發放及建設項目規劃平面布置總圖、規劃調整、竣工驗收備案等情況。4.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向縣稅務部門提供土地出讓、轉讓及《國有土地使用證》...
土地出讓收入由財政部門負責徵收管理,可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具體徵收。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督促土地使用者嚴格履行土地出讓契約,確保將應繳的土地出讓收入及時足額繳入地方國庫。地方國庫負責辦理土地出讓收入的收納、劃分、留解...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可依照本規定,在本市城區、新城區、郊區和永寧縣、賀蘭縣的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進行土地開發、利用、經營活動。但地下資源、...
(六)建築物出售及管理的有關規定。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可採取招標、拍賣方式,有重大項目的也可採取協定方式,具體程式和步驟由市土地局另行規定。以招標、拍賣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應提前30天登報公告有關事宜。第十三條土地使用權...
根據《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土資源部39號令等法律法規,經青川縣人民政府批准,青川縣國土資源局以拍賣方式公開出讓2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控制指標:二、競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