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電和防護及防雷工程管理》是2009年氣象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雷電和防護及防雷工程管理
- 作者:肖穩安
- 出版時間:2009年11月01日
- 出版社:氣象出版社
- 頁數:326 頁
- ISBN:9787502948610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雷電和防護及防雷工程管理》是2009年氣象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接地是防雷工程的最重要環節,不論是直擊雷防護還是雷電的靜電感應、電磁感應和雷電波入侵的防護技術,最終都是把雷電流送入大地。因此沒有良好的接地技術,就不可能有合格的防雷過程。保護接地的作用就是將電氣設備不帶電的金屬部分與...
公路、水路、鐵路、水利、電力、通信等建設工程的主管部門,負責相應領域內建設工程的防雷管理。第九條 下列建設工程安裝雷電防護裝置,應當經氣象主管機構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未經設計審核或者設計審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未經竣工驗收或者...
本辦法所稱防雷裝置,是指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電涌保護器及其連線導體等構成的,用以防禦雷電災害的設施或者系統。第十二條 對從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和施工的單位實行資質認定。本辦法所稱防雷工程,是指通過勘察設計和安裝防雷裝置...
第三章 雷電防護裝置安裝與維護 第十三條 建(構)築物、場所和設施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定安裝雷電防護裝置。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的雷電防護裝置,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第十四條雷電防護產品應當...
《雷電和防護及防雷工程管理》是2009年氣象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雷電和防護及防雷工程管理》中介紹了雷電的形成和分類、雷電的危害及現代防雷技術的框架、防雷管理及相關法規、建築物外部防雷保護、建築物內部防雷保護等內容,具有...
由於雷電無孔不入地侵襲電子信息系統,雷電防護將是個系統工程。雷電防護的中心內容是泄放和均衡。1.泄放是將雷電與雷電電磁脈衝的能量通過大地泄放,並且應符合層次性原則,即儘可能多、儘可能遠地將多餘能量在引入通信系統之前泄放入...
防雷裝置是特種防護設施,使用單位必須做好經常的維護管理工作,並指定專人負責。發現防雷裝置損壞或不符合國家防雷技術規範等問題,應及時請具有相應技術資質的防雷工程公司進行修整、改造或增建。第七章 災害調查與鑑定 第二十條 雷電災害...
第七條 市、縣防雷中心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防雷減災技術、防雷產品以及雷電監測、預警系統的研究和開發。第三章 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與施工 第八條 新建、擴建、改建的一、二、三類建(構)築物和其他需要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設施,應按...
雷電防護裝置施工單位應當按照通過審查的設計檔案和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施工。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範,根據施工進度進行分項檢測,出具檢測意見,並對檢測數據的真實性負責。建設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根據施工進度對雷電防護裝置...
為了加強雷電防護管理,防禦和減輕雷電災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適用範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防雷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和防雷裝置的檢測等雷電防護活動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適用...
2020年12月28日,地方標準《雷電敏感場所防雷工程實施規範》(DB44/T 2257-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1年3月28日,地方標準《雷電敏感場所防雷工程實施規範》(DB44/T 2257-2020)實施。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
公路、水路、鐵路、民航、水利、電力、核電、通信等專業建設工程的主管部門,依法負責相應領域內建設工程的防雷管理。第十六條 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和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以及業主單位等應當履行在防雷工程質量安全方面的相應責任。取得...
第六條 各級氣象主管機構要加強雷電災害預警系統建設,提高雷電災害的預測水平;負責防雷裝置檢測、防雷工程設計施工、質量驗收和從業資質審驗及防雷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雷電災害的調查、統計、鑑定等工作,並及時將有關情況向上級氣象主管...
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氣象等部門負責對新建重大建設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人員密集場所、大型太陽能、風能開發利用項目及生命線工程等進行雷電災害風險及防範審查。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對所轄大型企業、行業防雷安全的指導和監督。住房城鄉建設...
主編單位: 中國中元國際工程公司 參編單位: 五洲工程設計研究院 中國氣象學會雷電防護委員會 北京市避雷裝置安全檢測中心 中國石化工程建設公司 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林維勇、黃友根、焦興學、陶戰駒、王素英、 楊少傑、宋平健...
第十條 必須安裝防雷裝置的新建、擴建、改建的建(構)築物、場所和設施,建設單位應當將防雷裝置的建設納入計畫,與主體工程或者整體項目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第十一條 從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防雷裝置檢測的企業和單位...
(2)工程服務與技術服務相結合,以技術為先 雷電防護專項技術服務是工程服務與技術服務的統一,但是以技術服務為主。《防雷減災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令第8號)規定:防雷工程專業設計和施工實行資質認定製度。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單位...
第十六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氣象主管機構等有關部門在城鄉顯著位置、交通樞紐、公共活動場所、戶外旅遊景點、重點工程所在地、防災避難場所以及雷電災害易發區域設立明顯的雷電防護警示標識。第十七條 雷電災害性天氣發生時,當地人民...
第十條 雷電防禦裝置的設計方案應當經氣象主管機構審核;未經審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建設、規劃主管部門依法對必須安裝防雷裝置的建設工程實施行政許可時,應當要求建設單位提供由氣象主管機構出具的防雷裝置設計審核意見書。第十一條 氣象...
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雷電易發區內的礦區、旅遊景點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單獨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場所,以及雷電風險高且沒有防雷標準規範、需要進行特殊論證的大型項目等的防雷安全管理,其他防雷安全管理可參照...
第十六條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的雷電防護裝置的設計、施工,可以由取得相應石油化工、民爆、軍工、建設、公路、水路、鐵路、民航、水利、電力、核電、通信等專業工程設計、施工資質的單位承擔。第十七條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的...
將第十三條改為第十二條,修改為:“各類建(構)築物、場所和設施安裝雷電防護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防雷標準的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建(構)築物、場所和設施的雷電防護裝置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新建、...
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雷電防護裝置的設計審核、竣工驗收由住建部門監管。公路、水路、鐵路、民航、水利、電力、核電、通信等專業建設工程的防雷管理,由各專業部門負責。第十一條 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機構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
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和煙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雷電易發區內的礦區、旅遊景點或者投入使用後又單獨安裝防雷裝置的建(構)築物、設施,以及雷電風險高且沒有防雷標準規範、需要進行特殊論證的大型項目,建設...
(二)加強雷電監測設備數據管理,實現信息共享和有效利用;(三)組織研究和開發雷電監測產品,提高雷電監測的科學性、及時性和準確性。第九條 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和協調相關科研機構加強對雷電防護基礎理論、防雷套用技術...
(一)雷電災害是指因直擊雷、雷電感應或者雷電波侵入等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二)防雷工程是指用於防禦雷電災害的建設項目,包括直擊雷防護工程、雷電電磁脈衝防護工程、防雷抗靜電工程。(三)防雷裝置是指接閃器、引下線、接地...
依法取得建築工程設計、施工資質的單位,可以在核准的資質範圍內從事建築工程的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省外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單位在本縣內從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應當向省氣象主管機構申請備案並接受當地氣象主管機構監督管理。第...
第三章 防雷工程 第十一條 新建、擴建、改建的建(構)築物和其他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以下簡稱防雷裝置),應當符合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規定的使用要求,並由具有相應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資質的單位承擔設計或者施工。本辦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