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解讀
《方案》明確,到2023年,初步建立氣象雷達裝備技術研發、運行保障、資料套用、監測預警組成的雷達氣象業務體系,雷達氣象業務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到2025年,雷達氣象業務能力顯著提升,基本建成功能齊全、運行高效、裝備先進、套用效益顯著的雷達氣象業務體系,災害性天氣短時臨近監測預報預警服務能力明顯提升。
《方案》提出5方面20項主要任務。
一是大力發展氣象雷達裝備技術。構建氣象業務部門主導的氣象雷達研發機制,強化氣象雷達技術標準和新技術研究套用,強化氣象雷達研發支撐和業務套用試驗,加強氣象雷達裝備質量管理。
二是提升雷達氣象業務運行及保障能力。推進雷達氣象業務技術體制改革,加強多體制氣象雷達協同觀測業務試驗,加強氣象雷達運行監控和標定業務管理,最佳化氣象雷達的運行保障和質量評估。
三是完善氣象雷達資料套用能力。最佳化氣象雷達觀測資料質控業務,完善氣象雷達監測產品體系,加強氣象雷達資料在數值模式中的同化套用。
四是提升氣象雷達對強對流天氣實況的臨近監測預警能力。最佳化氣象雷達天氣套用業務布局,發展快速精準的強對流天氣自動監測識別技術,健全強對流天氣實況監測產品,完善強對流天氣的臨近監測預警業務,發展人機結合的強對流天氣臨近監測技術,完善與各地實際相適應的短時臨近監測預報預警業務體系。
五是強化雷達氣象業務科技和人才支撐。推動雷達氣象相關學科建設和科技創新,加強雷達氣象人才培養,強化雷達氣象業務技術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