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行政機關政策解讀工作辦法

《雲南省行政機關政策解讀工作辦法》是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在2023年3月6日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行政機關政策解讀工作辦法
  • 發布單位: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實施時間:2023年3月6日
檔案內容,政策解讀,

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全省各級行政機關政策解讀工作,增進公眾對政府重大決策、重要政策的理解認同,增強政府公信力和政策執行力,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和治理能力提升,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政務公開的決策部署,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策解讀,是指政策起草部門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專業性較強、與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政策性檔案出台背景和目的、核心概念、影響範圍、管理執行標準、利企惠民舉措及享受條件等實質性內容所作的解釋性說明。
第三條 各級政府辦公廳(室)是本行政區域政策解讀工作的主管單位,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政策解讀工作。各級司法行政、政府新聞、網信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在同級政府辦公廳(室)的統一協調下,協同推進政策解讀有關工作。
第四條 政策解讀堅持“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以政府或者政府辦公廳(室)名義印發的政策性檔案,由起草部門負責做好解讀工作。以政府部門名義印發的政策性檔案,由制發部門負責做好解讀工作;多個部門聯合起草、聯合發文的,由牽頭部門組織其他聯合發文部門做好解讀工作。
第五條 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政策解讀工作制度機制,明確政策解讀機構、流程、責任等,做好解讀材料保密審查,推動政策解讀工作有序有效實施。
第六條 行政機關應當以“社會公眾準確理解政策、下級機關準確執行政策”為目的,堅持“行政機關對社會公眾、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解讀並重”的原則,開展實質性、形象化、通俗化的政策解讀工作。
第七條 政策解讀應當按照政策性檔案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實施。
政策性檔案起草時,應當加強調查研究、堅持實事求是,規範做好合法性審核、風險評估,統籌考慮政策措施的公開屬性、社會關注度、可操作性等問題,避免空話套話,確保政策出台後可公開、易解讀、能落地。
第二章 解讀範圍
第八條 主動公開的政策性檔案,屬於下列情形之一,應當進行解讀:
(一)地方政府規章;
(二)政府及其部門制定的行政規範性檔案;
(三)以政府或者政府辦公廳(室)名義以及政府部門名義印發的,不屬於行政規範性檔案,但具有管理公共事務作用,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會組織權利義務、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社會關注度高,需要廣泛知曉,或專業性較強的政策性檔案(其標題含“意見”、“措施”、“方案”、“辦法”、“規則”、“細則”、“計畫”、“規劃”、“綱要”等字樣的檔案);
(四)其他需要解讀的政策性檔案。
各地各部門可在此基礎上,結合實際進一步確定政策解讀的範圍。
第九條 地方政府規章、行政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決策和政策措施等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起草部門應當同時發布徵求意見稿起草說明、編制說明等,增進公眾對擬出台政策的認同和支持。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十條 政策起草部門起草政策性檔案時,應當同步謀劃、編制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
解讀方案主要包括檔案標題、檔案類別、解讀形式、文字材料、發布渠道、發布時間等內容(見附屬檔案)。
解讀材料應當注重針對性和實用性,可根據政策性檔案的主要內容、理解難點以及公眾關注重點重新歸納組織文字,不能簡單地複製摘抄檔案內容或者以檔案精簡版方式呈現。解讀材料應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政策性檔案的出台背景、制定依據、目的意義、主要內容、核心舉措;
(二)政策性檔案中的關鍵字、專業術語,以及社會公眾可能誤解、存疑、質疑的內容;
(三)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會組織權利義務、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需要社會公眾知悉、執行、配合的條款,說明具體做法、制定依據及合法性、合理性;
(四)涉及辦事服務事項的,根據政策性檔案內容說明受理單位和地址、聯繫方式、辦事條件、資料、程式、時限以及其他注意事項;
(五)涉及行政執法事項的,說明執行範圍、執行程式、執行標準等;
(六)屬於對原有政策進行修訂的,說明修訂的理由和新舊政策的銜接及差異;
(七)屬於貫徹執行上級政策的,說明與上級政策的異同、特點。
第十一條 政策解讀應當與公文辦理環節有機融合、協同推進。以政府或者政府辦公廳(室)名義印發的政策性檔案,或者擬冠經本級人民政府同意以部門名義印發的政策性檔案,起草部門報送代擬稿時,應當將本部門主要負責人審簽後的政策解讀方案、解讀材料一併報送政府辦公廳(室)。隨同政策性檔案代擬稿送審的解讀材料一般為文字解讀材料。政府辦公廳(室)檔案承辦機構應當對解讀材料的內容質量進行嚴格把關。
未報送政策解讀方案、解讀材料的,政府辦公廳(室)收文機構應當予以退文。若起草部門認為報批的政策性檔案無需解讀的,應當在報送檔案時作出書面說明,政府辦公廳(室)收文機構收文後進行分辦,由檔案承辦機構與政務公開機構會商並作出研判;若認為有必要解讀而沒有解讀的應當予以退文,由起草部門補充政策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後重新報送。
政府辦公廳(室)檔案承辦機構辦件時應當將政策解讀方案、解讀材料與政策性檔案一併報送政府領導審簽。提請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的政策性檔案應當附解讀方案和文字解讀材料。
地方政府規章由起草部門組織編制解讀方案、解讀材料,與規章草案一併送司法行政部門審查。地方政府規章有立法解釋的,其政策解讀應當結合立法解釋進行全面解讀。
政策性檔案正式印發後,起草部門應當根據定稿檔案對解讀材料作相應修改完善後,報送政府辦公廳(室)政務公開機構。
第四章 解讀發布
第十二條 政府網站是政策解讀的第一發布平台,應當設定“政策解讀”專欄,匯總發布本行政機關各種展現形式的解讀材料,並與對應的政策性檔案相互關聯。其他平台需要發布政策解讀的,應當與政府網站保持內容一致。
政策性檔案的文字解讀材料原則上與政策性檔案同步發布、關聯發布;若有延後,應當於政策性檔案公開後3個工作日內在政府網站“政策解讀”專欄發布,並做好與政策性檔案的相互關聯。
第十三條 政策解讀應當積極運用新聞發布會、網路問政、接受訪談、媒體專訪、簡明問答、政策宣講等方式開展,鼓勵增加圖片圖表、音頻視頻、卡通動漫等民眾喜聞樂見的展現形式,使政策可視、可讀、可感。以政府或者政府辦公廳(室)名義印發的政策性檔案,應當提高多元化方式解讀比例。對專業性較強的政策性檔案,應當注重發揮專家學者作用,提升解讀的科學性、權威性。
第十四條 行政機關應當充分利用政務新媒體傳播速度快、客群面廣、互動性強的特徵,製作發布適合新媒體展現的政策解讀材料,不斷提高傳播力和到達率。
第十五條 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確定的政策性檔案出台後,起草部門可通過新聞發布會進行解讀。其中,涉及全局性重大民生問題、社會高度關注的重要政策措施,應當以本級人民政府名義召開新聞發布會,及時進行全面解讀發布。
第十六條 行政機關應當在同級政府新聞部門的指導下,通過新聞媒體開展政策解讀,增強政策的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
主要包括以下方式:
(一)發布政策解讀新聞通稿;
(二)召開新聞發布會、媒體吹風會等;
(三)行政機關負責人接受媒體專訪等。
第十七條 屬於解讀範圍的政策性檔案,起草部門可準備新聞通稿,交由同級政府新聞部門協調主流新聞媒體發布。
第十八條 新聞媒體自主編髮的政策解讀類新聞稿件,應當避免斷章取義、誤解誤讀。政策起草部門發現新聞媒體自主編髮的政策解讀類新聞稿件存在誤解誤讀的,應當及時協調新聞媒體予以糾正。
第十九條 通過新聞發布會、媒體吹風會開展政策解讀的,應當按照《雲南省黨務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管理實施辦法》(雲辦發〔2019〕10號)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各級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應當履行重要政策“第一解讀人”職責,通過參加新聞發布會、接受訪談、接受媒體專訪等方式,帶頭解讀政策,傳遞權威信息。與巨觀經濟和民生密切相關以及社會關注事項較多的政策起草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年帶頭開展政策解讀應當不少於1次。
第二十一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應當結合基層實際,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充分利用信息公示欄、流動宣傳車、益農信用社、村(居)民微信群、廣播、大喇叭等方式進行政策宣講,擴大政策傳播範圍。
第五章 解讀套用
第二十二條 行政機關應當建設政策諮詢問答庫,對本行政機關現行有效政策性檔案中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重點、疑點進行整理提煉,以問答形式集中展現,並同步推送到本級人民政府入口網站互動交流平台、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及政務(便民)服務中心(站)政策諮詢綜合服務視窗、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知識庫。
第二十三條 行政機關應當依託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或者常用的對外聯繫電話,為企業和民眾提供政策諮詢“一號答”服務;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應當依託公開信箱、網民留言、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網路受理平台等互動交流渠道,為企業和民眾提供政策諮詢“一網答”服務;政務(便民)服務中心(站)應當依託綜合服務視窗,強化政策諮詢功能,聚焦生育、上學、就業、創業、養老、醫療、納稅等方面問題,為企業和民眾提供政策諮詢“一站式”服務。有條件的,可建設智慧型化政策問答平台,圍繞各類高頻政策諮詢事項開展智慧型問答。
第六章 解讀回應
第二十四條 政策起草部門應當密切關注政策性檔案及其解讀材料發布後的各方反映,把握節奏和力度,推行跟蹤解讀、多輪解讀,防止政策性檔案和解讀材料被誤解誤讀,造成負面影響。對民眾關切和社會熱點,應當主動快速引導、釋放權威信號、正面回應疑慮,以解決問題的具體舉措實質性回應社會關切。
第二十五條 社會公眾對政策性檔案提出合理建議的,起草部門應當進行研判,有助於政策完善的,應當及時吸納。
第二十六條 社會公眾對政策性檔案不理解、存在模糊認識的,起草部門應當主動解疑釋惑,澄清事實;對於錯誤看法或者誤解誤讀,應當及時發布權威信息,進行引導和糾正;對於虛假和不實信息,應當及時回應,並將涉嫌違法的有關情況和線索移交公安、網信部門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第二十七條 各級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或者社會關注度高的其他政策引發的政務輿情,起草部門應當在24小時內予以回應;其他政策引發的政務輿情,起草部門應當在48小時內予以回應。
第二十八條 重要政策性檔案發布前,起草部門應當加強輿情風險評估,有關情況及時通報同級網信部門。各級網信部門應當加強對同級政府重要政策施行情況的網路輿情監測,發現網路輿情及時向起草部門通報,指導、督促其妥善應對處置輿情。
第七章 監督保障
第二十九條 行政機關應當加強政策解讀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好必要的人員和經費保障。
第三十條 政策解讀工作主管單位應當加強對下級行政機關的日常指導和監督檢查,將政策解讀工作納入政務公開年度業務培訓,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政策解讀情況檢查,檢查結果在本級人民政府入口網站公開發布。
第三十一條 政策解讀工作主管單位應當建立包括政策起草部門、政府新聞部門、同級網信部門和政府入口網站承辦單位在內的協同聯動機制,及時溝通解讀工作具體事項。
第三十二條 政策解讀工作主管單位應當將季度政策解讀情況檢查結果運用於政務公開年度考評。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行政機關政策檔案解讀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雲政辦發〔2018〕53號)同時廢止。

政策解讀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雲南省行政機關政策解讀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便於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現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8年7月,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雲南省行政機關政策檔案解讀工作實施辦法》(雲政辦發〔2018〕53號),該辦法的實施對於指導全省各級行政機關開展政策解讀工作發揮了積極作用。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深化政務公開的決策部署,國務院辦公廳對於更好開展政策解讀工作提出了諸多新要求。為規範政策解讀工作流程,明確政策解讀工作責任,進一步提升全省各級行政機關重要政策性檔案解讀質效,在雲政辦發〔2018〕53號檔案基礎上,充分學習借鑑其他省市經驗做法,並徵求吸收各地各部門意見,形成了《辦法》。《辦法》貫徹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政務公開特別是政策解讀工作的新要求,同時進一步細化了政策解讀工作流程,提出了規範要求,科學性、可操作性更強。
二、主要內容
《辦法》共7部分33條。
(一)總則。明確政策解讀的概念、主管單位職責,要求各級行政機關建立健全政策解讀工作制度機制,提出“行政機關對社會公眾、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解讀並重”的原則,體現了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有關精神。
(二)解讀範圍。規定4類主動公開的政策性檔案應當進行解讀,以及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時,起草部門應當同時發布徵求意見稿起草說明、編制說明。
(三)工作流程。明確政策解讀方案、解讀材料應當包含的具體內容。要求政策解讀與公文辦理環節有機融合、協同推進,明確了政策起草部門和政府辦公廳(室)收文機構、承辦機構、政務公開機構等的具體職責。
(四)解讀發布。明確政府網站是政策解讀的第一發布平台,應當設定“政策解讀”專欄集納發布相關解讀材料。對文字解讀材料發布時限作了要求。提出鼓勵增加圖片圖表、音頻視頻、卡通動漫等展現形式,提高多元化解讀比例。明確了通過新聞媒體開展政策解讀的方式。對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解讀人”職責提出具體要求。
(五)解讀套用。提出行政機關要建設政策諮詢問答庫,依託熱線、公開信箱、網民留言、政務(便民)服務中心(站)等平台渠道,為企業和民眾提供政策諮詢服務;同時鼓勵有條件地區建設智慧型化政策問答平台。
(六)解讀回應。要求政策起草部門密切關注政策性檔案及解讀發布後的各方反映,對引發政務輿情予以回應的時限作了規定。
(七)監督保障。提出行政機關要做好政策解讀工作的人員經費保障,要求政策解讀工作納入政務公開年度業務培訓,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解讀情況檢查。要求建立協同聯動機制,確保政策起草部門、政府新聞部門、網信部門等能及時溝通解決相關事項。
三、《辦法》亮點
(一)明確工作責任。《辦法》明確各級政府辦公廳(室)是本行政區域政策解讀工作的主管單位,各級司法行政、政府新聞、網信部門根據職責協同推進解讀有關工作。其中,司法行政部門負責規章及其解讀方案、材料的審查;政府新聞部門負責指導同級行政機關運用新聞發布會、媒體吹風會、媒體專訪等方式開展解讀;網信部門負責對同級政府重要政策施行開展網路輿情監測,並指導督促政策起草部門應對處置輿情。
(二)更具操作性。《辦法》進一步對政策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的內容做了規範,明確政策起草部門和政府辦公廳(室)收文機構、承辦機構、政務公開機構在解讀起草、分辦、審核、公開等環節的職責,保證責任明晰、流程規範,對於各級行政機關規範開展政策解讀具有較強指導作用。
(三)提出建設政策諮詢問答庫。國務院辦公廳近年印發的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提出要不斷改進政策解讀工作方式,加強政策諮詢服務。《辦法》貫徹落實要點精神,明確要求行政機關建設政策諮詢問答庫,並與政府網站互動交流平台、熱線等加強對接,有利於引導各級行政機關不斷提高政策諮詢服務水平,更好解答與人民民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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