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2年重點工作任務

《雲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2年重點工作任務》由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

發展歷史,檔案全文,

發展歷史

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中央駐滇有關單位:
《雲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2年重點工作任務》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8月8日

檔案全文

雲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2022年重點工作任務
2022年全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2年重點工作任務》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推廣三明醫改經驗,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均衡布局,持續推動從以治病為中心轉變為以人民健康為中心,著力解決人民民眾看病就醫難題。
一、構建有序的就醫和診療新格局
(一)發揮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省級高水平醫院的輻射帶動作用。加快推進心血管病、呼吸、腫瘤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積極爭取創傷、神經等區域醫療中心項目納入國家項目。以省級醫院為依託,打造省級高水平臨床診療中心、高水準臨床科研創新平台和高層次人才培養基地。引導優質醫療資源擴容下沉。(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負責,不再列出)
(二)增強州市級醫院服務能力。推動重點專科和專科聯盟建設,有效提昇州市級醫院醫療救治水平和州市域內就診率。在玉溪市、保山市、臨滄市開展城市醫療集團建設試點,試行格線化布局和規範化管理,完善體制機制,統籌負責格線內居民預防、治療、康復、健康促進等一體化連續性服務。支持社會辦醫療機構參與城市醫療集團、縣域醫共體、遠程醫療協作網和專科聯盟建設。(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全面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全面推進醫共體建設和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制機制改革,出台關於全面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的實施意見,鼓勵以州、市為單位整體推進縣域醫共體建設,市轄區可結合實際探索加入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建設。同步推進縣域醫共體醫保資金打包付費改革,加強監督考核,出台打包付費評價指標。(省衛生健康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醫保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夯實基層醫療衛生“網底”。深入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推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引導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和非公立醫療機構醫師加入家庭醫生隊伍,允許服務關係穩定的家庭醫生和簽約居民簽訂2—3年有效期的服務協定,推行長期處方服務並完善相關醫保支付政策。採取巡診、派駐等方式確保村級醫療衛生服務全覆蓋,落實鄉村醫生多渠道補償政策,支持和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基層衛生人才能力提升和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推動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鞏固拓展健康扶貧成果,確保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空白點”動態清零,縣、鄉、村三級醫療機構動態達標。(省衛生健康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保局、省鄉村振興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持續推進分級診療和最佳化就醫秩序。推動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督促指導各級醫院按照國家疾病分級診療技術方案和入出院標準,引導有序就醫。持續推進保山市、文山市、景洪市國家城市醫聯體試點工作。做好第一批10個專業省級專科聯盟遴選和建設管理,進一步推進分級診療各項工作。(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深入推廣三明醫改經驗
(六)持續推廣三明醫改經驗。全面落實《雲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於深入推廣福建省三明市醫改經驗深化三醫聯動改革的若干措施》(雲醫改發〔2022〕2號),推動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或一位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醫改領導小組組長,由一位政府負責同志統一分管醫療、醫保、醫藥工作,充分發揮醫改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省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負責)
(七)持續開展藥品耗材集中帶量採購。全面落實國家藥品耗材集中帶量採購政策,分批分類推進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以推進跨省聯盟、帶量價格聯動等方式,不斷擴大集中帶量採購品種覆蓋面。落實藥品耗材集中採購醫保資金結餘留用政策,完善結餘留用考核,激勵合理優先使用中選產品。以醫保支付為基礎,推進建立招標、採購、交易、結算、監督一體化的省級招標採購平台,提高平台服務能力和技術支撐。(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機關事務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八)持續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落實醫療服務價格重要事項報告制度。修訂《雲南省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實施方案(試行)》,將醫療服務價格調出價格聽證目錄。完善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的啟動條件、觸發標準及約束條件,按照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許可權及有關職能開展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綜合評估,符合條件的及時啟動價格調整工作。實施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線上申報、審核及論證,及時提出價格項目意見。(省醫保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九)持續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指導所有統籌區啟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或按病種分值(DIP)付費改革,統一全省DRG付費分組方案和權重。規範全省日間手術醫保付費政策,探索門診按人頭付費相關工作。(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持續深化公立醫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實優質醫療資源“省管縣用”對口幫扶機制的實施方案。按照“兩個允許”要求,落實雲南省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科學合理確定並動態調整公立醫院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總量內,公立醫院可採取多種方式自主分配,可自主設立體現醫療行業特點、勞動特點和崗位價值的薪酬項目,最佳化內部分配辦法,在整體水平提高的基礎上,合理擴大醫生的分配比例,健全以公益性考核為導向的考核評價機制,制定完善公立醫院負責人績效考核評價辦法。支持符合條件的三級醫院開展高級職稱自主評審試點工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委編辦、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持續加強醫療衛生綜合監管。發揮好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聯席會議制度作用,有效提升監管合力。大力推行醫療衛生行業“網際網路+監管”,持續推行“雙隨機、一公開”飛行檢查等精準監管機制,加強醫保基金智慧型監控套用,深入開展打擊欺詐欺保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各類定點醫藥機構欺詐欺保行為。加強醫藥領域價格監管。在全省穩步推進醫療機構合理用藥考核及藥品使用監測工作。推進統一醫保信息業務編碼動態維護和深化套用。(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醫保局、省藥監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著力提升公共衛生能力
(十二)提升疾病預防控制能力。加強疾控機構設施設備更新配備,提升監測預警、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和現場應急處置能力。平穩有序做好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改革有關工作。(省衛生健康委、省委編辦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推進醫防協同。以深入推進國家公共衛生項目為抓手,通過實施癌症、心血管疾病、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高危篩查干預項目,強化醫療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慢性病預防、早期篩查和綜合干預的深度融合。推進公立醫療機構設立公共衛生科等直接從事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科室。充分發揮職業病專科醫院、綜合醫院的作用,加強塵肺病、化學中毒等職業病診斷救治康復能力建設。(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十四)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落實“四方責任”和“四早”要求,加強疫情源頭控制,突出口岸地區疫情防控,嚴格落實高風險人員閉環管理,科學精準處置局部疫情,抓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工作,不斷最佳化完善防控措施,堅決守住不出現疫情規模性反彈的底線,統籌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努力用最小的代價實現最大的防控效果。(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省外辦、省醫保局、省藥監局、省口岸辦、昆明海關、雲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民航雲南安全監管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持續推進健康雲南行動。制定健康雲南行動年度實施方案,確保完成2022年階段性目標任務。推進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的績效考核機制建設。深化拓展愛國衛生“7個專項行動”,開展“綠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鍛鍊、管慢病、家健康”為主題的健康縣城建設三年行動,推動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貫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及各環節,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省衛生健康委、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體育局、省婦聯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統籌推進醫藥衛生高質量發展
(十六)推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和高質量發展。著力推進以藥品耗材採購方式、人員總量管理、醫保支付方式、人事薪酬制度、醫療服務價格、財政補助方式等為重點的改革。研究制定公立醫院臨床醫技科室雙培養、雙帶頭人工作方案。開展公立醫院高質量監測督導評價工作。推進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試點。推進落實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設立總會計師崗位制度。持續推動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將所有二級、三級公立醫院和婦幼保健機構納入年度績效考核範圍。(省衛生健康委、省委編辦、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保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強化政府投入責任。堅持公益性,落實各級政府在衛生健康領域的投入責任,指導州、市按照規定落實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公立醫院的投入政策。按照國家要求,開展公立醫院改革與高質量發展有關工作,探索推行省屬公立醫院財政投入保障機制改革,激勵引導省屬公立醫院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完善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辦法,每個縣、市、區至少有一家定點醫療機構能夠提供包括門診費用在內的醫療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服務。所有統籌區均開通高血壓、糖尿病、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等5種特慢病有關治療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服務。積極推進昆明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及時總結可複製、可推廣的試點經驗,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穩步擴大試點地區覆蓋範圍。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開發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更好覆蓋基本醫保不予支付的費用,探索推進醫保信息平台按照規定與商業健康保險信息平台信息共享。(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稅務局、雲南銀保監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提升藥品供應保障能力。持續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有臨床價值的創新藥上市。制定出台雲南省關於加快化學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將通過化學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品種列入2022年藥品省級監督抽樣的重點品種,嚴把藥品質量關。堅持基本藥物主導地位,促進基本藥物優先配備、合理使用。修訂我省藥品和醫用耗材動態掛網方案,完善掛網、撤網及配送企業考核等管理規則,加強藥品的供應保障。加強用藥指導和幫扶,強化城市醫療聯合體、縣域醫共體內部上下級用藥銜接。擴展藥品短缺信息監測覆蓋面,不斷強化短缺信息共享、分級應對。持續推進藥品臨床綜合評價工作。推進醫藥企業信用評價制度建設,依法依規完善信用評價、修復、通報、價格函詢、約談等制度。探索藥品流通新業態新模式。(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機關事務局、省醫保局、省藥監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提高藥品流通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完善醫用耗材信息化追溯機制,推進醫療器械唯一標識(UDI)實施,加強藥品和醫用耗材監管能力建設。推進我省藥品集中採購平台與省醫保平台、省商務廳“兩票制”驗票平台數據對接。推動雲南省“網際網路+藥品流通”公共服務平台大數據開發利用,探索醫療器械耗材信息化管理,提高“兩票制”驗票平台對公立醫療機構的覆蓋率,積極試點推動民營醫療機構和定點醫保藥店上線運營。(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機關事務局、省藥監局、省稅務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推動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推進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中醫特色重點醫院和省民族醫醫院等項目建設。強化中醫臨床重點學科、專科建設,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推動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中醫藥工作,爭取國家支持建設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旗艦”科室。落實醫保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有關政策,探索中醫藥特色病種(組)在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按病種分值(DIP)付費等支付方式改革中的套用,實施DRG和DIP付費的地區,對中醫醫療機構、中醫優勢病種的係數和分值給予傾斜。針對中醫優勢病種試行按中醫療效價值付費,實現中西醫同病同效同價。開展符合中醫藥服務特點的支付方式改革,一般中醫藥診療項目可繼續按項目付費。(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醫保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協同推進有關領域改革。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行動。通過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全科醫生轉崗培訓等多種途徑,持續加強全科醫生培養。持續開展專科護士培訓,重點加強老年、兒科、重症、傳染病專科護士培養培訓,促進專科護士培訓同質化管理,提升專科護士培訓質量。支持職業院校增設“一老一小”等健康服務產業和托育服務有關專業。以“網路通、數據通、業務通”為抓手,推進全省縣域衛生健康信息互通共享。(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及時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各級醫改牽頭協調機構要切實履行職能作用,全面做好醫改統籌協調、指標監測、督導評價、宣傳引導、績效考核等工作,確保各項醫改工作任務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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