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2年重點工作任務

《白銀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2年重點工作任務》已經白銀市政府同意,白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31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銀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2年重點工作任務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31日
  • 發布單位:白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2022年,全市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決策部署,按照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2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甘政辦發〔2022〕84號)要求,因地制宜、深入推廣三明醫改經驗,分級診療、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均衡布局,健全疫情防控體系、增強公共衛生服務能力,深化“三醫”(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推進醫藥衛生高質量發展,持續推動從以治病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為中心轉變,持續推進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一、深入推廣三明市醫改經驗
(一)強化推廣三明醫改經驗的領導機制。認真落實《白銀市深入推廣福建省三明市經驗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健全由各縣區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或一位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醫改領導小組組長的工作機制。年度內組織相關部門對各縣區推廣三明經驗情況進行評估,對工作滯後的及時通報並督促整改。(市醫改辦、市衛生健康委等部門和縣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縣區人民政府負責,不再列出)
(二)開展藥品耗材集中帶量採購。嚴格執行國家組織的藥品、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結果及要求,積極參加省際聯盟藥品耗材集采,不斷擴大集采範圍。落實藥品耗材集中採購醫保資金結餘留用政策,完善結餘留用考核,激勵醫療機構合理、優先使用中選產品,調動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參與集采工作的積極性。落實省上對抗菌藥物等具有特殊性的藥品集采規則和使用方案。加強藥品、醫用耗材價格監測,提高藥品、高值醫用耗材網采率。(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衛生健康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落實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相關政策,年底前將醫療服務價格調出成本監審和價格聽證目錄。各縣區科學設定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的啟動條件、觸發標準及約束條件。9月底前市醫保局完成全市2021年度動態調整評估綜合報告,根據年度綜合報告情況,對符合條件的及時進行調價。(市醫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實施白銀市按病種分值(DIP)付費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畫,確保年底前全市40%以上開展住院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納入DIP付費,且實行DIP付費的醫保基金支出占市域內住院醫保基金支出的比例達到30%。推進門診按人頭付費相關工作,完善有關技術規範。(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深化公立醫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用活用好編制資源,放寬醫療衛生領域事業單位的用編審核條件,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不受10%預留空編限制。逐步消化現有編外聘用專業技術人員,對符合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現有編外聘用專業技術人員,在空編內探索通過公開招聘等嚴格規範的程式擇優聘用,納入編制管理。落實“兩個允許”要求,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健全體現公益性、知識價值導向的考核分配機制。在白銀市醫療集團、景泰縣縣域醫共體內探索二級以上公立醫院院長年薪制。年底前在市第一人民醫院試點開展高級職稱自主評審。(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均衡布局
(六)增強市縣級醫院服務能力。最佳化整合市屬醫療衛生資源,推進白銀市第一人民醫院稀土分院機構改革,推進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加強縣級醫院綜合服能力和兒科、麻醉、精神、康復等薄弱專科建設。依託現有資源,由市第一人民醫院、市第二人民醫院、市中心醫院分別牽頭,開展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試點。2022年12月底前組建白銀市醫療集團、白銀區醫療集團、平川區醫療集團等3個城市醫療集團完善體制機制,實行格線化布局和規範化管理。加快緊密型縣域醫共體試點,景泰縣於2022年10月底前組建縣總醫院,由總醫院牽頭打通鄉鎮衛生院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聯通村(社區)衛生室。實行行政、人事、財務、業務、藥品、信息系統等統籌管理,加強監測評價,強化評價結果套用。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總額付費,加強監督考核,結餘留用、合理超支分擔,促進區域或醫療聯合體內合理就醫。在縣域推廣臨床服務、急診急救新模式。支持社會辦醫持續健康規範發展,支持社會辦醫療機構牽頭組建或參加醫療聯合體。(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水平。落實鄉村醫生收入和養老待遇,推動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推進健康鄉村建設,鞏固推進縣域內衛生專業技術人才“縣管鄉用、鄉聘村用”,確保村級醫療衛生服務全覆蓋。加強基層醫療機構和家庭醫生(團隊)健康管理服務,有序擴大家庭醫生隊伍來源渠道,創新服務方式,為符合條件的簽約慢性病患者提供長期處方服務並完善相關醫保支付政策。深入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力爭年內12家基層醫療機構達到國家推薦標準,其中會寧縣、靖遠縣各3家,景泰縣、白銀區、平川區各2家。(市衛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鄉村振興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持續推進分級診療制度。落實疾病分級診療技術方案和出入院標準,引導有序就醫。動態調整分級診療病種數量,推動基層建立首診制度。鼓勵各縣區積極推進縣鄉人事、財務、業務、用藥、信息化等統籌管理,健全縣域檢驗、心電、影像、病理、消供等5個醫學中心內部運行機制,推動落實“鄉檢查、縣診斷、鄉治療”,提高鄉級醫療機構診療量占比。(市衛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醫保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健全完善中醫藥服務體系。總結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經驗,形成並推廣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推進84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館建設,年底實現全市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館100%覆蓋,鄉、村兩級中醫適宜技術100%覆蓋。落實醫保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相關政策,推動中醫優勢病種按病種付費。(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醫保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推廣普及新中醫診療體系。推進培訓師資隊伍、創新診療模式、試點技術推廣、建立專科聯盟、凝練科研項目和政策法規保障等重點工作,依託市第一人民醫院王自平新中醫專家工作室,建立全市新中醫診療專科聯盟。加快制定符合實際的醫保支持政策措施,積極申報全國公共衛生慢病治療和技術突破套用試點,打造新中醫診療體系和慢病防控可推廣、可複製的“白銀樣板”。(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科技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著力增強公共衛生服務能力
(十一)提升疾病預防控制能力。平穩有序推進疾控體制改革。健全疾病預防控制網路、管理體系和運行機制。完善防治結合、聯防聯控、群防群控機制。加強公共衛生隊伍建設,提高重大疫情監測預警、流調溯源和應急處置能力。探索建立符合疾控機構高效運轉的績效工資制度,落實疾控人員待遇,逐步縮小與當地同級綜合性醫療機構人員的收入差距。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達到100%。(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編辦、市民政局等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醫防協同發展。鼓勵緊密型縣(區)域醫共體主動開展醫防融合,做實做細公共衛生及家醫簽約服務,從根源上讓患者少生病、慢病患者少生大病。實施癌症、腦卒中、心血管病、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高危篩查干預項目。搭建人工智慧賦能老年人慢病管理平台和人工智慧輔助診療系統,提升老年人慢性“四病”健康管理水平。加強慢性病綜合防控示範區建設,全面提升建設質量。推進公立醫療機構設立公共衛生科等直接從事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科室,探索設立醫療衛生機構專兼職疾病預防控制監督員。依託綜合醫院、職業病專科醫院,加強塵肺病、化學中毒等職業病診斷救治康復能力建設。鼓勵支持轄區塵肺病患者數量較多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塵肺病患者康復工作。(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健全完善扁平化應急指揮體系,加強常態化疫情防控應急演練,落實“四方責任”和“四早”要求,做好外防輸入工作,加強重點場所和重點人群管控,防範跨市區疫情傳播風險。持續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工作。切實做好大規模奧密克戎疫情應對處置工作,努力用最小的代價實現最大的防控效果。(市衛生健康委和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深入實施健康白銀行動。辦好《健康白銀》電視專題欄目,健全完善市級健康科普專家庫和資源庫,面向社會、家庭和個人普及健康知識,確保居民合理膳食、適量運動、戒菸限酒、心理平衡等18個專項行動達到2022年的階段性目標任務。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鞏固國家衛生城市創建成果,大力推進衛生城鎮村創建,營造文明健康人居環境。加強醫院健康促進和健康教育工作,持續開展健康促進醫院創建。(市衛生健康委、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體育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醫藥衛生高質量發展
(十五)推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和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健全三醫聯動改革機制,探索構建整合型醫療服務體系。推動市第一人民醫院、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市第二人民醫院等3家省級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試點醫院各項任務落實,確保取得實效。大力推廣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試點工作的成功經驗,以內部治理為核心,推進公立醫院管理制度建設。組織開展公立醫院、婦幼保健機構績效考核。進一步深化醫療衛生領域軍民融合。(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白銀軍分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發揮政府投入激勵作用。堅持公益性,嚴格落實政府對醫療衛生機構符合規劃的基本建設及設備購置,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政策性虧損,以及承擔公共衛生任務、緊急救治、支邊、支農公共服務等的投入責任。積極爭取國家、省級財政對承擔試點工作和推廣三明醫改經驗成效明顯的地區予以資金傾斜的政策,支持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和高質量發展。按照公立醫院債務化解辦法測算、認定、清理公立醫院合規債務。按照全省統一規定,落實縣級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經費補償。(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健康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促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發展。全面做實市級統籌,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完善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辦法,進一步擴大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每個縣至少有1家定點醫療機構能夠提供包括門診費用在內的醫療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服務。於2023年1月1日起實施職工基本醫保門診共濟保障,不同級別醫療機構設定差別化支付比例,逐步將多發病、常見病的普通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開發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更好覆蓋基本醫保不予支付的費用,探索推進醫保信息平台按規定與商業健康保險信息平台信息共享。(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稅務局、市銀保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強化藥品供應保障能力。深入推進審批備案事項清單化、電子化,簡化最佳化行政許可相關程式,提高行政審批效率。鼓勵市內醫療機構進行藥物臨床試驗機構備案,支持優先開展市內品種的生物等效性試驗研究,主動為一致性評價品種提供技術服務。堅持基本藥物主導地位,推進公立醫療機構基本藥物配備使用管理,鼓勵城市醫療集團、縣域醫共體等建立藥品聯動管理機制,促進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建立健全基本藥物考核激勵機制,做好國家基本藥物補助項目績效運行監控健全短缺藥品聯動協作機制,強化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和分級應對。做好小品種藥(短缺藥)生產企業協調服務和日常監測工作。加強罕見病用藥保障。對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罕見病藥品進行重點監測。建立健全藥品臨床綜合評價工作機制和標準規範,逐步擴大試點醫療機構範圍,分類分批組織開展藥品臨床綜合評價。拓寬實施醫療器械唯一標識的品種和範圍,深化唯一標識在醫療器械生產經營、招標採購、臨床使用等環節的套用。支持藥品批發企業開展第三方藥品儲存配送業務和異地設庫。(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加強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持續推進衛生健康領域“雙隨機、一公開”和部門聯合監管工作,強化地方政府屬地化監管責任,運用信息化手段,實現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監管。規範醫療機構收費和服務,將合理用藥、規範診療情況作為醫療機構信息公開的重要內容,定期向社會公布。健全完善醫保基金監督檢查工作機制,組織開展日常稽核、自查自糾、抽查複查三個“全覆蓋”檢查,持續開展打擊欺詐欺保專項整治行動。加強醫藥領域價格監管,嚴厲查處價格違法違規行為。推進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加強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全生命周期監管。配合做好甘肅省藥品使用監測平台建設,擴大監測範圍,實現公立醫療衛生機構100%覆蓋。(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推進醫養結合。組織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行動,推動基層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有效銜接,滿足轄區內老年人健康和養老服務需求。開展第一批全國醫養結合示範縣(區)和示範機構創建工作。支持職業院校增設“一老一小”等健康服務產業相關專業。(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加強人才培養。認真落實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項目,通過全科醫生轉崗培訓項目、全科醫生特崗計畫和基層全科醫生培訓項目等多種途徑培養培訓全科醫生。積極選派人員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重點向全科、兒科、精神科等緊缺專業傾斜。在人才招聘、職稱晉升等方面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人社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加強信息化建設。深入推進“網際網路+醫療健康”“五個一”服務行動。持續推進居民電子健康卡套用,市域範圍內醫療機構就診實現“電子健康卡一卡通用”。鼓勵二級以上醫院(包括民營醫院)建設醫院信息化平台。進一步推進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實現二級以上醫院(含中醫院、婦幼保健院)檢查檢驗結果互認100%覆蓋。積極推進電子病歷、醫學影像資料等醫療健康信息調閱共享。結合5G技術套用,全面推進遠程醫學平台延伸進科室套用工作。推進遠程醫療服務縣區100%覆蓋,並逐步向基層延伸。加快推進衛生健康領域政務服務事項“一網通辦”。依託白銀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設全市統一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信息系統。(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醫保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信局、市大數據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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