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白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白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是白銀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白銀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 所屬部門:白銀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白銀市
  • 現任領導:達春和(主任)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衛生健康方針政策和國家、省衛生健康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中醫藥事業發展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草案,擬訂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加大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落實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依據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制定全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療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方案;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醫療衛生救援,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市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藥品目錄工作的實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依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及甘肅省藥品增補目錄,指導落實基本藥物的採購、配送、使用政策措施。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負責國家和省級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和追蹤評價。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建立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負責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負責醫療廣告的審查和保健相關產品(保健食品除外)的廣告證明、網際網路醫療保健服務信息、消毒產品的審核職責。牽頭《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
(七)制定全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負責組織實施醫療機構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全市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九)擬訂並實施全市基層衛生、婦幼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做好全科醫生隊伍建設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負責全市衛生健康人才隊伍、科技發展和繼續醫學教育,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衛生健康宣傳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統計調查。組織開展衛生行業國際交流合作、援外工作和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
(十一)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和地方技術標準。完善中醫藥發展政策措施,加強基層、醫療機構和公共衛生領域的中醫藥建設,加大中醫藥人才培養力度,協調推進中醫藥服務貿易和中醫藥相關產業建設。
(十二)負責市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全市重大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三)負責公眾健康權益保障工作,維護患者在就醫過程中的基本權益和老年人合法權益。
(十四)承擔白銀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白銀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信息、保密、機要、會務、檔案、信訪、政務公開、督查考核、後勤接待等工作。
(二)人事科。制定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職稱評審、幹部教育培訓、幹部和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全市衛生健康專業人員資格、職稱考試組織和考務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負責退休幹部工作。
(三)規劃財務與信息科。承擔健康白銀建設協調推進工作,負責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事業政策草案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衛生健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落實衛生健康項目,推進健康服務業工作。管理全市大型醫用設備配置。承擔機關和預算單位預決算、財務和資產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擬訂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制度。承擔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牽頭履約工作。
(四)衛生監督科(行政審批服務科)。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法律解釋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依法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職業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督辦重大違法案件。承擔醫療廣告審核備案工作。承擔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工作,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統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協調辦理行政審批事項,負責政務服務視窗管理和服務工作。
(五)體制改革科。承擔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協調推進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對各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進行考核和評估。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提出醫療服務和基本藥物價格政策建議,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監測預警。承擔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疾病預防控制科(衛生應急辦公室)。擬訂重大疾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等防治規劃,實施國家免疫規劃。指導全市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建設,承擔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食品安全、食品營養健康標準,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負責實施全市國民營養規劃、計畫,指導全市食品營養工作。指導衛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承擔重大活動醫療衛生保障任務。
(七)醫政醫管科。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與服務體系建設。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指導全市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制定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協調全市衛生健康重點學科建設。制定衛生健康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指導基層依法調解處理衛生健康服務糾紛,引導公眾維護合法健康權益。指導科研項目管理、新技術套用、科研基地建設。指導行業學術團體管理工作。
(八)基層衛生科(健康扶貧科)。負責擬訂全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市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管理、培訓等工作。擬訂艱苦邊遠山區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傾斜照顧政策,促進醫療衛生事業均衡發展。研究制定健康幫扶政策措施,負責健康專乾業務指導與管理。保障貧困人口享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提升貧困地區醫療服務能力和醫療保障水平。
(九)婦幼與老齡健康科。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及業務工作,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研究提出促進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和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建議。落實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做好老年人維權和優待工作。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中醫藥發展科。負責中醫藥事業發展,包括中醫醫政、科研、教育及人才培養、中醫藥信息化建設、中醫機構人員準入等。制定並實施全市中醫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全市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規劃。組織實施基層中醫藥工作,指導其他醫療衛生健康機構中醫藥工作,規範中醫醫療服務。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及名中醫評選等相關人才培訓工作。協助推進中醫藥產業發展、中醫藥文化建設、養生保健及旅遊產品開發。制定及組織實施中醫藥醫養結合政策,開展全市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牽頭制定全市中醫藥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中醫藥的扶持政策。協助推進中醫藥服務貿易、交流合作和中醫藥相關產業建設。
(十一)健康教育科。擬訂衛生健康宣傳教育規劃,指導全市衛生健康系統宣傳網路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和健康教育師資培訓,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對外宣傳、新聞發布和先進典型的宣傳報導工作。
(十二)黨建科。負責本部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指導全市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工作。指導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團組織工作。承擔統戰、意識形態等工作。

下屬單位

(一)市計畫生育協會。團結熱心於計畫生育工作的各界人士,為育齡夫婦做好服務;在計畫生育方面為領導決策當她參謀和助手,積極開展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和學術研究活動;幫助育齡夫婦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團結互助,自覺實行計畫生育。
(二)市健康教育所。制定全市各級健康教育專業機構、社區、醫院、學校等公共場所的健康教育工作規範、工作制度、崗位職責和考核標準;負責提出全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的中長期規劃、管理和指導,並組織實施、考核和評估工作;負責國家衛生城市復驗中全市健康教育工作;完成上級健康教育機構下達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市保健局。負責擬訂全市幹部醫療保健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幹部醫療保健專家隊伍建設及人員培訓;負責保健對象的康復療養等工作。
(四)地方病防治辦公室。負責宣傳貫徹地方病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定本行政區域地方病防治規劃;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地方病(疫)情的防治措施和應急對策;組織、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履行地方病防治職責;組織有關部門對地方病病因和防治藥品、防治技術的研究和推廣;宣傳、普及地方病防治科學知識,組織開展地方病防治的合作與交流。
(五)基本藥物管理辦公室。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指導醫療機構開展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監督指導基本藥物網上採購、配送、使用、管理、結算工作;定期開展基本藥物制度統計監測和評估考核;負責基本藥物制度政策法規的宣傳、培訓工作。
(六)市衛生計生統計信息中心。負責全市衛生計生統計信息網路建設;承擔全市衛生計生系統計算機及網路技術的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等管理工作;執行國家和省上衛生計生統計調查任務,指導、管理和協調全市衛生計生統計與信息工作;承擔委機關辦公自動化系統及網路的建設和維護任務;組織並指導全市衛生信息技術人員、衛生統計人員和各級衛生機構計算機人員的業務學習和培訓;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七)市緊急醫療救援指揮中心。負責指揮調度白銀地區的急救機構和醫療衛生單位的急救指揮工作;統一管理和使用120醫療急救公共信息資源,24小時受理、反饋醫療急救信息和下達醫療急救任務;建立完善全市醫療急救網路體系;檢查督導全市各級急救站的院前急救工作;統一指揮、調度、協調全市院前醫療急救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醫療救援工作;建立健全社會醫療急救網路信息管理、統計報告等制度;承擔全市重大活動醫療救治工作;開展急救醫學、醫學社會學領域的科研、培訓及學術交流;宣傳普及急救醫學常識。

現任領導

白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達春和
白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徐志國、張振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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