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2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任務

2022年8月1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江西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2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2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任務
  • 發布單位: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2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
贛府廳字〔2022〕83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江西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2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任務》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2022年8月18日

內容全文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和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推進健康江西建設,深入推廣三明醫改經驗,持續推進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提出以下重點工作任務。
一、加快構建有序的就醫和診療新格局
(一)推進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加快推進4所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落實支持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政策清單各項工作任務。積極推動3所“輔導類”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儘早創建。對接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力爭在江西設定分中心。按照“省市共建、格線布局、均衡配置”的思路,加快建設4所省級區域醫療中心,最佳化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布局,完善省內臨床醫學協同創新網路,推動省域內優質醫療資源有序下沉。(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和相關設區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增強市縣級醫院服務能力。加快推進九江、贛州、上饒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試點,完善體制機制,積極探索醫療集團內人、財、物統一管理模式,率先在全省形成經驗。全面開展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加快構建縣鄉一體化、鄉村一體化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在醫共體管理體制、運行機制、服務模式等方面改革取得積極進展和成效。支持社會辦醫持續健康規範發展,支持社會辦醫療機構牽頭組建或參加醫療聯合體。開展市級醫院達標建設,實施縣級醫院提標擴能建設,最佳化省域內高水平醫療機構布局,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向市縣延伸。(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和各市、縣〔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負責,不再列出)
(三)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實施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和社區醫院建設,強化鄉鎮衛生院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功能,提高鄉鎮衛生院首診能力。全面推進鄉村醫生“鄉聘村用”。落實和完善村醫待遇保障與激勵政策。加強基層醫療機構和家庭醫生(團隊)健康管理服務,推廣長期處方服務並完善相關醫保支付政策。推進“網際網路+簽約服務”,提高簽約履約服務水平和質量效果。(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持續推進分級診療和最佳化就醫秩序。落實國家疾病分級診療技術方案和入出院標準,引導有序就醫。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總額付費,加強監督考核,結餘留用、合理超支分擔,促進區域或醫療聯合體內合理就醫。(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深入推廣三明醫改經驗
(五)加大三明醫改經驗推廣力度。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於進一步推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經驗的若干意見〉的通知》等要求,健全完善深化醫改領導體制和運行機制,充分發揮醫改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作用。落實季調度、年通報制度,及時跟蹤評估各地深入推廣三明醫改經驗工作進展,對工作滯後的及時通報並督促整改。(責任單位:省醫改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開展藥品耗材集中帶量採購工作。制定出台常態化制度化推進藥品集中帶量採購工作實施意見。擴大採購範圍,力爭國家和地方採購藥品通用名數合計超過350個。對國家組織採購以外用量大、採購金額高的藥品耗材,實施省級集中帶量採購或參與聯盟採購,提高藥品、高值醫用耗材網采率。落實藥品耗材集中採購醫保資金結餘留用政策,完善結餘留用考核,激勵合理優先使用中選產品。加強醫用耗材價格監測。(責任單位: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年底前將醫療服務價格調出成本監審和價格聽證目錄。指導各地科學設定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的啟動條件、觸發標準及約束條件,年內開展1次調價評估,符合條件的及時調價。指導贛州市開展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探索價格調整總量確定規則、調價綜合評估指標體系等配套措施。(責任單位:省醫保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在全省40%的統籌地區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或按病種分值(DIP)付費改革工作,DRG付費或DIP付費的醫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條件住院醫保基金支出的比例達到30%。實施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畫。推進門診按人頭付費相關工作。(責任單位: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深化公立醫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按照“總量控制、備案管理、試點先行”的原則,在地方現有編制總量內,確立公立醫院編制總量,逐步實行備案制。探索對符合條件的現有編外聘用專業技術人員,通過公開招聘等嚴格規範的程式擇優聘用,納入編制管理。落實“兩個允許”要求,實施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鼓勵探索實行年薪制、崗位薪酬制、協定工資制、項目工資等薪酬形式。統籌編制資源,創新管理方式,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落實公立醫院用人自主權,對編制內外人員待遇統籌考慮。鼓勵醫療水平高、技術能力強、人事管理制度完善、具有自主評審能力和意願的公立三甲醫院開展高級職稱自主評審。鼓勵支持地方探索有利於調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積極性的薪酬分配政策,探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益一類財政保障、公益二類績效管理”運行新機制。(責任單位:省委編辦、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綜合監管。進一步推進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建設,嚴格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職責和相關部門職責範圍內的監管責任,推動地方全面落實屬地監管責任。綜合運用江西省衛生健康信用信息平台,推動事前信用承諾與誠信教育、加強事中信用分級監管、完善事後信用懲戒,構建事前、事中、事後全監管環節的新型監管機制。持續推進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協調機制,不斷完善常態化督察制度,推進“信用+綜合監管”體系建設。督促指導地方規範醫療機構收費和服務,把合理用藥、規範診療情況作為醫療機構信息公開的重要內容,定期向社會公布。依法依規嚴厲打擊欺詐欺取醫保基金行為。加強醫藥領域價格監管。加快推進重點品種追溯體系建設,全力做好疫苗、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全過程追溯,繼續推進血液製品、集采中選藥品追溯工作,同步啟動其他生物製品(試劑除外)追溯體系建設,醫療機構應按照《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導則》等標準和規範要求,配合持有人做好藥品追溯體系建設,按規定提供追溯信息。(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著力增強公共衛生服務能力
(十一)提升疾病預防控制能力。健全疾病預防控制網路、管理體系和運行機制,完善防治結合、聯防聯控、群防群控機制,全面提升重大疫情防控和救治能力,織牢織密公共衛生防護網。深化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進一步完善采供血服務體系和院前急救體系建設,完善評價激勵機制。推進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委編辦、省民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醫防協同。推進實施癌症、腦卒中、心血管病、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高危篩查干預項目。推進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三高”共管試點,完善慢性病健康管理適宜技術和服務模式,推進基層慢性病醫防融合管理。推進公立醫療機構設立公共衛生科等直接從事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科室,探索設立醫療衛生機構專兼職疾病預防控制監督員。全省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要建立健全公共衛生工作機制,成立公共衛生工作管理委員會,三級公立醫院要全面實行公共衛生首席專家制度。依託綜合醫院、職業病專科醫院,加強塵肺病、化學中毒等職業病診斷救治康復能力建設。(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落實“四早”要求,堅持“人、物、環境”同防,重點做好監測預警、人員排查、流調溯源、核酸檢測、隔離管控、院感防控、醫療救治等工作,穩妥有序推進疫苗接種,科學精準務實高效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深入實施健康江西專項行動。以提高全民健康素養為切入點,大力實施“15+3”健康江西行動。強化健康江西行動考核,推動考核結果套用,推動“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結合慢病防控示範區建設、衛生城鎮創建、健康促進縣(市、區)建設,開展健康江西行動示範市、縣建設活動。(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進醫藥衛生高質量發展
(十五)推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和高質量發展。遴選部分地方和省、市、縣級醫院先行先試,積極發揮高水平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示範引領作用。完善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監測評價方式,與公立醫院績效考核等相銜接。推進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試點,加強調研指導,挖掘、總結、提煉、推廣典型經驗,以點帶面推動全省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取得實效。加強公立醫院、婦幼保健機構績效考核。(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省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發揮政府投入激勵作用。堅持公益性,落實政府在衛生健康領域的投入責任,指導地方按規定落實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公立醫院的投入政策。落實對中醫醫院和傳染病醫院、精神病醫院、兒童醫院、婦幼保健院等專科醫院的投入傾斜政策,加強公立醫院衛生應急投入保障水平。積極申報公立醫院改革與高質量發展示範項目、深化醫改真抓實幹成效明顯的地方表彰獎勵。(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促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發展。積極探索基本醫保省級統籌。完善全省規範統一的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制度。進一步擴大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每個縣至少有一家定點醫療機構能夠提供包括門診費用在內的醫療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服務。推進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對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醫實行差別化支付政策,逐步將多發病、常見病的普通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加快商業健康保險發展,發揮商業健康保險在減輕民眾醫療費用負擔上的積極作用,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務能力。(責任單位:省醫保局、省財政廳、江西銀保監局、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強化藥品供應保障能力。持續深化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加快創新藥上市,持續推進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工作。完善公立醫療機構優先配備使用基本藥物政策,鼓勵城市醫療集團、縣域醫共體等建立藥品聯動管理機制,促進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健全藥品協同監測機制,強化藥品短缺分級應對。加強罕見病用藥保障。健全藥品臨床綜合評價工作機制和標準規範,將評價結果作為醫療機構用藥目錄遴選、上下級用藥銜接等的重要依據。分類推進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實施工作,深化唯一標識在監管、醫療、醫保等領域的銜接套用。探索完善藥品流通新業態新模式。(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藥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推動中醫藥振興發展。深化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範區建設。積極推進中國中醫科學院中醫藥健康產業研究所、贛江中藥創新中心等中醫藥科研機構建設,繼續開展“定製藥園”項目建設,統籌推動熱敏灸產業發展,推進中醫藥與養生、養老、旅遊等融合發展。持續推進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和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建設,力爭實現全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定中醫館、配備中醫醫師。(責任單位:省中醫藥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積極推動精準醫療創新發展模式。積極實踐精準醫療理念,整合協同能力強的醫療機構和重點實驗室、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支持精準醫療綜合創新平台建設,有效開展精準醫療臨床研究與套用,重點聚焦在惡性腫瘤、神經系統疾病、心腦血管疾病、代謝系統疾病、呼吸系統病、免疫性疾病、腎臟病、傳染病、地方病和遺傳罕見病等領域。規範各類數據資源標準,建設標準統一、開放共享的生物醫學樣本資料庫,為精準醫學數據獲得和存儲提供支撐。推進現代基因組學技術、生物晶片革新技術、生物醫學大數據等先進手段使用,構建以精準預防、精準診斷、精準治療、精準預後為體系的精準醫療創新發展新模式,逐步實現複雜疾病醫學診療智慧化、科學化、個性化。(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科技廳、省信息中心、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協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推動出台我省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實施意見,加快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落實醫療衛生機構延伸養老服務等醫養結合工作。深入實施“網際網路+醫療健康”“六個一”便民惠民服務行動,加強智慧醫院建設,提升網際網路醫院、遠程醫療等便捷化智慧型化線上服務水平。推動健康醫療大數據發展套用,打造一批套用樣板。完善細化“網際網路+”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促進網際網路醫療服務發展。(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省信息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持續深化醫改。要加強部門溝通協調,深化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要加強督導評價,跟蹤監測改革任務推進情況,強化定期調度和通報。要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加強典型經驗宣傳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增強改革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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