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信息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
雲政辦發〔2023〕67號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
《雲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工作任務》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2月7日
工作任務
雲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工作任務
為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決策部署,深入落實全省衛生健康大會精神和《雲南省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要求,聚焦推動解決基層和民眾“急難愁盼”問題,促進醫保、醫療、醫藥協同發展和治理,推進我省醫藥衛生事業高質量發展,提出近期重點工作任務。
一、構建優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一)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
1.加快建設國家心血管病、呼吸、腫瘤區域醫療中心。推進腫瘤區域醫療中心問題整改,力爭儘早完成整改銷號。根據要求申報國家創傷、神經、中醫區域醫療中心。(省發展改革委、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藥監局、省醫保局和有關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制定完善省級區域醫療中心管理辦法、設定標準和支持政策。指導州、市三級醫院加強與省內外優質醫療機構合作共建省級區域醫療中心。(省衛生健康委、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保局和有關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推進省婦幼保健院新院、省癌症中心、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等省級重大項目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疾控局和昆明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百縣工程”,對入選醫院給予“以獎代補”資金支持。持續實施縣級醫院提標擴能建設,啟動縣醫院重症監護、腫瘤防治、麻醉疼痛診療、微創介入和慢病管理臨床服務“五大中心”建設。(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和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5.完成雲南省衛生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平台可研、初設、造價等前期工作。推進雲南健康碼與居民電子健康碼(卡)融合,依託雲南健康碼打造衛生健康官方公益平台和面向公眾服務的統一門戶,著力解決民眾就醫“一院一卡、重複發卡、互不通用”的堵點難點問題,實現預約掛號、檢驗檢查結果查詢。(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和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織密補牢基層服務網底
6.推進“省管縣用”對口幫扶提質擴面。研究制定“滬滇合作”上海支援專家優待措施。用好“組團式”幫扶政策。對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持續開展三級醫院對口幫扶工作,加強派駐人員管理,落實對幫扶醫院、受援醫院幫扶實效的雙考核制度。(省衛生健康委、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7.深入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暨創等達標工作,全省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達到國家標準比例不低於80%,遴選建設150個基層心腦血管救治站和300個標準化慢性病診療專科。(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和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8.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行動,按示範標準建成50個社區(鄉鎮)醫養結合機構和30個醫養結合優質服務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和有關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
9.加強中醫醫院康復科和老年醫學科建設,二級以上中醫醫院康復科、老年病科設定比例不低於60%。(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和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0.加快縣級公立中醫醫院服務能力提升,達到國家推薦標準的醫院不低於20家。建設130箇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新增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10項以上。支持縣級中醫醫院建設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工作室。(省衛生健康委和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促進公立醫院改革與高質量發展
(一)加快醫療服務新技術、新項目立項
11.加快立項一批。認真梳理各級醫療機構確有現實需求的醫療服務項目,指導醫療機構積極申報,進一步最佳化簡化審批流程,加快醫療服務項目立項和定價。(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2.爭取平移一批。全面梳理在建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及省外醫療專家在我省開展對口幫扶中需要在受援醫院和地區開展的新技術、新項目清單,爭取國家支持將省外醫療專家在我省開展對口幫扶過程中開展的新技術、新項目平移推廣到我省開展臨床套用。(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3.儘快盤活一批。指導各級醫療機構用好已立項但未使用的醫療服務項目,盤活現有項目資源。(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4.定期梳理不納入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項目清單。研究制定我省政策措施,提出不納入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的創新藥物、醫療器械、醫療服務項目清單,動態更新。(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進一批醫院實現爭先進位目標
15.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加大對省第一人民醫院、昆明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昆明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省阜外心血管病醫院、省腫瘤醫院、省中醫醫院、昆明市兒童醫院等7家三甲醫院(以下簡稱7家醫院)科研項目安排和經費支持,指導醫院做好科研項目申報和國家安排科研資金的配套工作。在省級臨床醫學中心項目建設中根據實際提高科研比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和昆明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6.指導昆明理工大學、昆明醫科大學、雲南中醫藥大學在醫療人才培養、科研立項等方面加大對7家醫院的支持力度,加強科研人才、項目的整合,支持開展科研項目聯合申報,鼓勵7家醫院與省外高水平醫院積極開展科研項目合作。(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和昆明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7.指導7家醫院加強藥物臨床試驗的質量管理,有效提升GCP(藥物臨床試驗管理規範)機構在同行業的競爭力。(省藥監局、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和昆明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8.指導7家醫院全面準確把握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指標要求,進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有效提升醫療質量指標水平,努力在績效考核中實現爭先進位。(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和昆明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9.指導7家醫院完善績效考核與醫務人員績效工資掛鈎機制,充分發揮院內績效考核導向作用,對績效水平較低的醫院給予政策支持,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省衛生健康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0.指導7家醫院創新人才工作機制,加強對麻醉、兒科、重症、病理、感染、中醫等六類緊缺醫師的招聘和培養。完善院內醫師流轉調劑機制,提升六類緊缺醫師的占比。(省衛生健康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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