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26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政府規章備案審查的規定
- 頒布時間:2004年03月26日
- 實施時間:2004年05月01日
- 頒布單位:雲南省人大常委會
2004年3月26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04年3月26日第一條 為了規範政府規章備案審查程式,加強政府規章備案審查工作,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2004年3月26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的《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政府規章備案審查的規定》同時廢止。 [1] 地方性法規(類別)雲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規定(草案)的說明 ...
第一條 為了規範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立法活動,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以下簡稱立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
雲南省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備案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和備案,加強對規範性檔案的監督,提高規範性檔案質量,維護法制統一,促進依法行政,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
雲南省人民政府 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和備案活動,加強對規範性檔案的監督,保證規範性檔案質量,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促進依法行政,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
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按照《雲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條例》執行。第三條 立法應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省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在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行使職權,進行工作。第三條 常務委員會必須以黨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理論、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
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暫行規定 (1985年10月14日雲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1985年10月14日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公布施行)一、為加強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做好制定地方性法規的工作,根據中華人民...
雲南省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0日 檔案全文 雲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雲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產生的新一屆省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
第一條 為保障雲南省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監督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雲南省實際,制定本...
目前,立法法已經授予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對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的事項享有規章立法權。近期修訂的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式條例》《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工作條例》對立法工作作出了新的規定。因此,有...
雲南省預算審查監督條例 (2016年3月31日雲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預算的審查和監督,規範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
《法規、司法解釋備案審查工作辦法》是2019年12月1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委員長會議根據憲法、立法法、監督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制定的規範性檔案。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備案審查工作,加強備案...
《雲南省政府關於法規規章制定程式的規定》是一部雲南省政府相關部門於1993年08月09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簡介 【發布單位】82302 【發布文號】雲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號 【發布日期】1993-08-09 【生效日期】...
第一條 為保障雲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以下簡稱監督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1983年1月7日雲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5次會議通過的《關於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組織和工作程式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予以廢止。議事規則 (1989年3月9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
1997年12月3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關於修訂地方性法規的規定,決定對《雲南省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等15件地方性法規作如下修改:...
第一條 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法規即地方性法規草案,是指省人民政府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審議的“條例”、“規定”、“實施辦法”、“實施細則”等規範性檔案。本規定所稱規章,是指省人民政府根據法律和...
第一條 為保障雲南省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監督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雲南省實際,制定本...
依照地方組織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審查批准我省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第六條 討論、決定我省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科技、衛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項。根據省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的廳、局、委員會等工作部門的設立、調整和縣級行政區劃變更、區域名稱調整應當報省人大常委會備案。第六條 重大事項應當以議案或者報告的形式提出,其提出和審議的程式按照《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規定的程式辦理...
(1988年7月15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結合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實踐經驗,制定本...
(2014年7月27日雲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雲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2014年7月27日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受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設專職或者兼職的法制督察,從事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法制督察的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的廳、局、委員會等工作部門的設立、調整和縣級行政區劃變更、區域名稱調整應當報省人大常委會備案。第六條 重大事項應當以議案或者報告的形式提出,其提出和審議的程式按照《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規定的程式辦理...
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對省人民政府提請修改和廢止16件涉及行政許可的地方性法規作如下決定:一、雲南省環境保護條例(一)刪去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第四十八條第一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有關規定的精神,對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組織和工作程式的若干問題,作如下暫行規定:一、關於議案1、省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主席...
國務院法制機構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負責國務院的法規、規章備案工作,履行備案審查監督職責。第六條 依照本條例報送國務院備案的法規、規章,徑送國務院法制機構。報送法規備案,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法規備案的有關規定執行。報送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