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漢語詞語)

集合(漢語詞語)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6個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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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分散的人或事物聚集到一起,使聚集,緊急集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集合
  • 外文名:assemble;collect;congrate;converge;muster;rally;gether;call together
  • 拼音:jí hé
  • 注音:ㄐㄧˊ ㄏㄜˊ
  • 結構:動補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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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證解釋

1.許多分散的人或物聚集在一起。《漢書·匈奴傳下》:“發三十萬眾,具三百日糧……計其道里,一年尚未集合,兵先至者聚居暴露。” 章炳麟《文學說例》:“若《釋詁》所陳……誠以八代殊名,方國異語,靡不集合焉爾。” 魏巍東方》第四部第十八章:“ 毛主席上井岡山 ,開頭人很少,吹一聲哨子就集合起來了。”如:集合隊伍。
2.集體,團體。魯迅《書信集·致許壽裳》:“惟近來出雜誌一種曰《新潮》,頗強人意,只是二十人左右之小集合所作,間亦雜教員著作。”
3.數學名詞。指若干具有共同屬性的事物的總體。如全部自然數就成一個自然數的集合,一個單位的全體人員就成一個該單位全體人員的集合。簡稱“集”。

詞語辨析

【近義詞】匯合、會合、集中、聚集、蟻合湊集、調集、召集會集、齊集、鳩合、結合、糾合、糾集、集結、薈萃、聚合、鳩集、聚會、聚積、群集、鹹集、聚攏
反義詞解散遣散分散

其它含義

集合是具有某種特定性質的事物的總體。 這裡的“事物”可以是人,物品,也可以是數學元素。例如: 1、分散的人或事物聚集到一起;使聚集:緊急~。 2、數學名詞。一組具有某種共同性質的數學元素:有理數的~。 3、口號等等。集合在數學概念中有好多概念,如集合論:集合是現代數學的基本概念,專門研究集合的理論叫做集合論。康托(Cantor, G.F.P.,1845年—1918年,德國數學家先驅)是集合論的創始者,目前集合論的基本思想已經滲透到現代數學的所有領域。它有幾個性質,像確定性、互異性、無序性這都是集合的基本性質。
確定性:某一元素是否屬於某個集合是確定的,即任何對象都能明確它是或不是這個集合的元素,二者必居其一,這是判斷一組對像是否構成集合的標準。
互異性:給定集合的元素是互不相同的,相同的元素在集合中只能算一個。
無序性:集合與組成它的元素的順序無關。
集合是現代數學中一個重要的基本概念。集合論的基本理論直到十九世紀末才被創立,現在已經是數學教育中一個普遍存在的部分,在國小時就開始學習了。這裡對被數學家們稱為“直觀的”或“樸素的”集合論進行一個簡短而基本的介紹;更詳細的分析可見樸素集合論。對集合進行嚴格的公理推導可見公理化集合論
集合(或簡稱)是基本的數學概念,它是集合論的研究對象。最簡單的說法,即是在最原始的集合論─樸素集合論─中的定義,集合就是“一堆東西”。集合里的“東西”,叫作元素。若然x是集合A的元素,記作xA
簡單來說,所謂的一個集合,就是將數個對象歸類而分成為一個或數個形態各異的大小整體。 一般來講,集合是具有某種特性的事物的整體,或是一些確認對象的匯集。構成集合的事物或對象稱作元素或是成員。集合的元素可以是任何事物,可以是人,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字母或數字等。
在計算機科學中,集合是一組可變數量的數據項(也可能是0個)的組合,這些數據項可能共享某些特徵,需要以某種操作方式一起進行操作。一般來講,這些數據項的類型是相同的,或基類相同(若使用的語言支持繼承)。列表(或數組)通常不被認為是集合,因為其大小固定,但事實上它常常在實現中作為某些形式的集合使用。
集合的種類包括列表多重集,樹和圖。枚舉類型可以是列表或集。
列表中,數據項的順序是確定的,也可以存在多個相同的數據項。列表支持的操作包括查找項目並找到其位置(若存在),將項目從列表中刪除,在特定位置插入項目等。通常的佇列,或稱FIFO即是一個列表,該列表只能在一端添加項目,而在另一端刪除項目。而棧,或LIFO則只能在同一端添加或刪除項目。不管是佇列還是棧,集合中項目的順序都應當是一定的,因此這兩種情況只是列表的特例。其它列表支持的操作包括排序,再一次說明了其中順序的重要性。
列表的具體形式包括數組鍊表等。

古漢語解釋

原文

區物,一體也,說在俱一、惟是。
俱一,若牛馬四足。惟是,當牛馬。數牛,數馬,則牛馬二;數牛馬,則牛馬一。若數指,指五而五一。

解釋

區本作歐。
區物:在一個區域的物體。就是集合。
數牛,數馬,數牛馬。

翻譯

集合,是一個整體。說在俱備共同特徵、並且只考察這個特徵。
俱備共同特徵,比如牛馬都有四足。只考慮牛、馬有“四足”而不區分有角無角,牛集和馬集中的元素就都是牛馬集元素。只數牛,只數馬,則是考察牛、馬兩個集合;數牛馬,則是考察牛、馬的並集“牛馬集”。若數手指,拇、食、中、無名、小五個,而五指歸於一個手指集。

評論

墨經的定義,“共同,考察並且只考察”不僅嚴格而且完美。
現代定義:“集合是具有某種特定性質的事物的總體。”
數牛,數馬,是不唯“四足”,牛馬異則二。(有角無角)
數牛馬, 是唯“四足”,牛馬同則一。
數拇、食、中、無名、小,是不唯“長在手掌上,長條,可以彎曲,有指甲”,則五。(長度不同)
數指,是唯“長在手掌上,長條,可以彎曲,有指甲”,則一。(摘自《墨子·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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