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0年全市發展散裝水泥工作的意見

2010年,全市發展散裝水泥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搶抓經濟回升和結構轉型升級機遇,配合我市城區大拆遷、大建設,加快小城鎮建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鞏固城區“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的成果,全力推進預拌砂漿的生產和套用,深入開展農村發散工作,全面提升我市發散水平,實現散裝水泥工作的跨越式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2010年全市發展散裝水泥工作的意見
  • 所屬類別:政府檔案
一、工作目標:
1.全年完成散裝水泥供應量850萬噸,平均散裝率83%。鎮江市主城區基本實現水泥散裝化,各轄市區散裝水泥開始在鄉鎮普及並逐步進村到戶。
2.全市預拌混凝土供應量450萬立方米。市區建設工程基礎和主體全部使用預拌混凝土,農村小城鎮建設開始普及預拌混凝土。
3.普通預拌砂漿實際使用取得零的突破,爭取達到5萬噸,鎮江市區正式啟動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
4.全市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徵收率達到90%以上。
根據以上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2010年全市散裝水泥工作要重點抓好以下方面:
二、加快發展預拌砂漿
一是根據鎮江城區位置,合理布局,爭取建成1-2家高規格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總供應量在60萬噸左右,基本滿足我市目前的砂漿套用要求;二是鎮江市區預拌砂漿在試點使用的基礎上全面推開,各個建設工程都要使用,部分大型建設項目全部使用。散裝水泥主管部門對初期試點企業,給予政策傾斜,對未使用預拌砂漿的建設項目,不予返退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三是經信、住建和環保等部門密切配合,共同抓好預拌砂漿的生產套用和現場管理;四是各轄市區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加快出台發展預拌砂漿管理檔案,確立所在地預拌砂漿使用的試點單位進行生產和套用試點。
三、努力加快農村發散步伐
各轄市、區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要將農村發散工作納入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規劃,進一步制定完善農村發散工作目標和實施辦法,並把工作目標分解落實到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大農村發散的資金投入力度,加快農村散裝水泥網點建設,切實解決農村用散的運輸、儲存和管理等突出問題。對散裝水泥用量大的農戶,在資金上給予一定的補助,增加農民用散的積極性,提高農村市場水泥散裝率。要通過召開現場會、推進會等方式推廣成功經驗。實施轄市、鄉鎮、村三級聯動的農村發展機制,充分發揮縣級散辦、鄉鎮建管站和村委會的作用,做到農村發散有人負責,農民用散有人服務。今年(2010年)要在全市選擇“四鄉八村”,開展“發展散裝水泥模範鄉村”創建活動。爭取2家、確保1家縣級城區“禁現”達標通過省級考核驗收。
四、加強宣傳執法工作
抓住《江蘇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與套用條例》出台的契機,全面宣傳,增強各方面的法制意識。要利用各種媒體、會議、宣傳資料、活動,拓寬宣傳途徑,形成宣傳聲勢。同時,要加強執法檢查,散裝水泥主管部門要規範執法程式,增加執法力量,加大執法頻次,經信、住建、環保、質檢等部門必要時可組織聯合執法,共同查處違規現象。要將執法檢查與宣傳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將宣傳工作做到現場,將政策送到手裡,送到工地。加強輿論監督,提高公眾參與度,對違反有關規定使用袋裝水泥和現場攪拌混凝土(砂漿)的行為及時進行曝光和查處,對提供線索的單位和民眾給予一定獎勵。
五、強化專項資金引導作用
結合國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修訂和江蘇省實施細則的制定,加強專項資金征管。要嚴格遵守專項資金徵收規定,做到應徵盡征,進一步提高徵收率。及時核對稽查,防止專項資金漏征。嚴格按規定辦事,堅決杜絕違反規定減免專項資金行為。既要做到應退必退,又要防止專項資金流失。加大專項資金對項目的支持力度,扶持預拌砂漿生產運輸,鼓勵初期套用試點單位,培育預拌砂漿物流體系,有效保障預拌砂漿生產和使用的無縫對接。設立市級科研技術創新項目獎勵資金,極積幫助企業向上爭取科研經費,促進企業加快技術創新步伐。
六、全面提升發散工作水平
各地要結合機構改革,及時調整充實散裝水泥工作領導小組,理順各級散辦的管理關係,賦予相應職能,配強工作班子,加強職工隊伍建設。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發散工作的認識,各新聞媒體要加大對發散工作的宣傳報導,要將發散工作提升到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高度,共同推動我市發散工作從建設領域向交通、水利領域擴展。加強問題研究和情況溝通,形成合力,齊抓共管,推進全市散裝水泥工作跨越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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