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市委、市政府的組織機構和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主任:喬長恩
主要職能
(二)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措施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
(三)參與分析研究全市財政、金融運行情況,研究提出政府融資的措施,貫徹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土地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價格措施。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負責組織制定和調整市管重要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等。負責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全市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五)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申請中央政府投資、省政府投資、安排市級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指導政策性貸款建設資金使用方向和市政府政策性投資公司固定資產投資活動。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措施。審批市政府投資項目和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概算和初步設計。指導全市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我市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現代城鎮體系、自主創新體系的戰略、目標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措施,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措施,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措施並組織實施; 統籌產業集聚區發展規劃、措施的制定實施,綜合協調機制建設、考核評價等;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統籌信息化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
(七)承擔組織編制全市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措施,負責區域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組織實施國家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措施;研究提出全市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措施,組織擬訂市(區)、縣區域空間布局等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八)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監督執行全市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及時與國家、省銜接調整進出口總量計畫,提出糧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市級儲備計畫。
(九)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措施,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措施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措施。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節能減排、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節能減排重大項目,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一)承擔全市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和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的責任;起草全市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和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的有關措施;研究提出年度重點項目選擇指導目錄;組織對重點項目建設工程進度實施全過程監管,協調解決重點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全市稽察監管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和政府投資項目稽察;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依法對全市重點項目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十二)擬定全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措施和年度計畫;實施對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等能源的規劃建設管理;提出發展新能源和能源行業節能的措施。
(十三)負責管理和協調全市口岸工作。
(十四)起草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措施。
(十五)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發展
機構榮譽
2. 2月9日,中共南陽市委、南陽市人民政府宛文[2012]11號授予我委“全市‘兩爭一迎’工作先進單位”稱號。
3. 2月13日,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授予我委“2011年度環境保護工作先進單位”稱號;姜增川同志被評為“2011年度環境保護工作先進個人”。
4. 在2012年全省發展和改革工作會議上,我委被授予“2011年度全省發展改革系統國民經濟綜合工作優秀單位”、“全省發展改革系統投資工作優秀單位”、“全省發展改革系統‘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優秀單位”。
5. 我委被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發改委等九家單位(豫科協文〔2011〕77號)聯合授予“河南省全民科學素質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6. 被中共南陽市委、南陽市人民政府(宛文〔2012〕18號)授予“2011年度全市維護穩定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7. 被中共南陽市委、南陽市人民政府(宛文〔2012〕20號)授予“2011年度信訪工作先進單位”稱號,授予黃規模“2011年度信訪工作先進個人”稱號。
8. 被中共南陽市委、南陽市人民政府(宛文〔2012〕40號)授予“2011年度實施‘四個帶動’優秀組織單位”稱號,授予石冰川“2011年度實施‘四個帶動’先進個人”稱號。
9. 被南陽市人民政府(宛政〔2012〕28號)授予“2011年度南陽市企業服務工作先進單位”稱號,授予張爽“2011年度南陽市企業服務工作先進個人”稱號。
10. 被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宛政辦〔2012〕19號)授予“2011年度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先進單位”稱號。
11. 陳燕被南陽市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協調領導小組和南陽市委宣傳部(宛宣〔2012〕7號)授予“爭創學習型黨組織爭當學習型黨員先進個人”稱號。
12. 被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宛政辦〔2012〕42號)授予2011年度信息公開工作先進單位、2011年度目標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兩項榮譽稱號。
13. 被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宛政辦〔2012〕56號)授予2011年度全市防震減災工作先進單位。
14. 被南陽市人社局、統計局、第六次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宛人社公管〔2012〕2號)聯合授予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先進集體稱號。
15. 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服務民營企業先進單位稱號。
16. 被省發改委(豫發改培〔2012〕13號)授予2011年度培訓工作優秀單位稱號。
17. 王昊撰寫的《南陽三次產業發展現狀及對策分析》參加省第三屆“青年創新發展論壇”並獲三等獎。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政務公開、督辦查辦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二)發展規劃科(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研究提出關於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措施;組織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組織落實國家、省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擬訂並組織實施我市國民經濟動員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起草國民經濟動員的有關措施;審核國民經濟軍民結合平戰轉換能力建設項目、軍民兩用技術推廣套用項目;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三)國民經濟綜合科(經濟運行調節辦公室)。
監測分析全市巨觀經濟形勢和國內外經濟發展變化,進行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提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結構調整、穩定物價等經濟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措施的建議;組織擬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承擔新聞發布和信息引導等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運行調節,組織煤、電、油、氣及其他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運輸協調,保障經濟運行平穩;組織應對有關重大突發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應急物資儲備和動用國家、省、市級物資儲備的建議。
(四)固定資產投資與設計審批科(南陽市人民政府大型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監測分析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措施;起草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措施;提出深化全市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銜接平衡重大建設項目;引導民間資金投向;指導和監督市政府政策性投資公司固定資產投資方向和重大投資活動;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安排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全市工程諮詢業發展;研究擬訂全市建設項目設計審批的措施;負責市級財政性投資項目、擔保項目和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工程初步設計和概算調整等審批事宜;協調建設工程造價有關計價標準的擬訂。
(五)利用外資與財政金融科(行政審批服務科)。
綜合分析國際資本動態及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狀況;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措施,協調有關重大政策;承擔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提出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備選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外商投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承擔外商直接投資和國外貸款項目採購設備減免稅確認工作;參與研究貫徹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分析全市財政、金融運行情況並提出措施建議;研究提出全市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措施建議,協調推進建設項目融資工作;研究提出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管理的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初審上報工作,參與企業上市有關工作。
(六)地區經濟科。
組織擬訂全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的重大措施;協調落實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銜接重要礦產資源最佳化配置;組織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指導協調對口支援工作;指導協調縣域經濟發展工作;協調落實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
(七)農村經濟科(農業資源區劃辦公室)。
綜合分析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措施建議,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全市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按規定許可權,辦理農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有關事宜;管理農業資源及其區劃工作;組織監測農業資源消長動態,編制農業資源開發利用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
(八)城市發展科(南陽市城鎮化工作辦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城鎮化發展戰略、目標、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城鎮化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現代城鎮體系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城鎮基礎設施、房地產開發、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設發展規劃和重大措施;按規定許可權,辦理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有關事宜。
(九)工業發展科(產業集聚區發展辦公室)。
綜合分析工業發展的重大問題,貫徹實施國家、省綜合性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綜合性措施建議;統籌工業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戰略支撐產業、重大產業基地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促進產業集聚區發展的措施,指導編制實施產業集聚區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全市產業集聚區發展戰略和重大措施,協調產業集聚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落實產業集聚區發展目標任務,制定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完善產業集聚區部門、市縣工作考核評價機制,負責產業集聚區發展的督查考核;組織實施工業重大生產力布局,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
(十)基礎產業科(南陽市鐵路航空建設工作辦公室)。
統籌全市能源、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全市能源和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措施建議;協調參與鐵路、公路、航空發展的戰略、規劃的擬定,協調實施鐵路、航空建設;按規定許可權,辦理交通運輸建設項目有關事宜。
(十一)高技術產業科。
綜合分析全市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措施;做好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推進高技術產業基地和產業化項目建設;統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組織推動技術創新、產學研聯合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按照規定許可權,辦理建設項目有關事宜。
(十二)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南陽市節能減排工作辦公室)。
綜合分析全市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訂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組織開展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應對氣候變化和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
(十三)社會發展與就業收入分配科。
綜合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事業、教育、衛生、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按規定許可權,辦理社會事業投資項目有關事宜;綜合分析全市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措施建議;推進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
(十四)人事科(離退休幹部工作科)。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和代管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離退休幹部工作。
(十五)政策法規與體制改革辦公室。
組織研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改革開放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措施建議;組織實施機關行政處罰,監督行政執法;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擬訂和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全市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按規定指導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
(十六)經濟貿易科。
監測分析全市市場狀況,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相關工作;組織實施並監督執行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方面管理糧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的市級儲備;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促進會展業、商貿服務業發展。
(十七)服務業發展辦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措施,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統籌服務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組織擬訂服務業發展指導目錄;安排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規劃布局和組織實施服務業重大項目,指導市服務業重點企業發展;組織開展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擬訂全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措施並監督實施。
(十八)口岸辦公室。
負責管理和協調全市口岸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口岸發展規劃和年度開放計畫;組織驗收和審查上報口岸的開放與關閉;監督檢查和協調口岸檢查檢驗單位的有關工作;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
(十九)能源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能源法律、法規和發展戰略、規劃及產業政策;負責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煤層氣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規劃建設管理;推進能源資源最佳化配置;協調解決能源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預測監測能源發展情況,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配合國家、省對石油儲備進行管理;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和審核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全市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配合國家、省開展能源重大設備研發、成套設備引進消化創新和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建設。參與制定與全市能源發展相關的資源、環保等措施,提出能源產品價格調整和進出總量建議,承辦能源對外合作有關事宜。
(二十)紀檢監察室(機關黨委、信訪工作科)。
負責委機關及直屬單位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接待民眾來信來訪,查處違法違紀案件。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