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規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有關工作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規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有關工作的通知》是2022年6月湖南省人社廳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印發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規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有關工作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
  • 發布單位:湖南省人社廳職業技能鑑定中心
制定經過,內容解讀,

制定經過

2022年6月,湖南省人社廳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有關工作的通知》。

內容解讀

《通知》要求各級職業技能鑑定(技能人才評價指導)中心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嚴格條件、擇優遴選、動態調整的原則備案評價機構。其中,新增備案機構、增加認定職業(工種)、提高認定等級,優先選擇已實現智慧型化考試的機構。
《通知》要求報備考務計畫。已備案的評價機構須統籌規劃認定工作,制定本機構年度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計畫,明確職業(工種)、評價等級、參評人員、評價時間地點、收費標準、聯繫人電話等,開展認定工作應提前7個工作日將具體認定的批次計畫報屬地鑑定中心備案。
《通知》對參評人員的資格審核、收費標準等作了明確要求,強調堅決杜絕不評價或評價走過場直接發證的行為,確保評價質量。
《通知》除對評價機構制度、人員、安全、檔案管理進行明確外,還要求強化管理服務,省鑑定中心將建立完善的省級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題庫,各級鑑定中心要做好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管理人員、考評人員、督導人員和專家隊伍建設規劃,積極主動開展政策宣傳,提供技術支持和指導。
《通知》從健全監管體系、深化督導檢查、動態調整機構、規範廣告宣傳、嚴肅工作紀律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加大社會監督力度。建立退出機制,對評價行為不規範、評價質量不高、社會反響不好的評價機構實行動態調整。要求評價機構不得利用廣告或其他方法,進行評價“包過”“保過”“包獲證”等虛假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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