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實施方案

《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實施方案》於2023年10月24日由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

內容全文
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完善全省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意見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要求
按照“能力現代化、體系整合化、服務優質化、管理精細化、治理科學化”的要求,到2025年,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資源配置和服務均衡性逐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應急處置能力明顯增強,中西醫發展更加協調,有序就醫和診療體系建設取得積極成效。到2035年,形成體系完整、分工明確、功能互補、連續協同、運行高效、富有韌性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醫療衛生服務公平性、可及性和優質服務供給能力明顯增強,促進人民民眾健康水平顯著提升。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
1.改革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推進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最佳化職能設定,明確功能定位,理順體制機制。加強醫療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公共衛生科室標準化建設。規範面向社會提供的公共衛生技術服務。爭創國家區域公共衛生中心。
2.全面提升疾病防控專業能力。各級疾控機構專業技術崗位占單位崗位總量的比例達到85%,提高專業技術高級崗位比例。實行分領域首席專家制度,發揮各級疾控專家委員會作用,提升“一錘定音”檢測能力、應急處置能力。推進現場流行病學和疾控骨幹人才培養項目,支持公共衛生重點學科和重點實驗室建設。推進省統籌區域傳染病監測預警與應急指揮信息平台建設。
3.健全重大疾病防治體系。統籌推進國家、省、市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建設。推進省級公共衛生臨床中心建設。完善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分級分類組建公共衛生應急隊伍。加強傳統流行重大疾病、新發傳染病、重大慢性疾病、血吸蟲病等地方病綜合防治,加強心理健康服務和精神衛生綜合管理。
(二)推進醫療服務體系建設
4.推進醫學醫療中心建設。支持中南大學湘雅醫院創建綜合類國家醫學中心、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建設國家精神醫學中心和國家緊急醫學救援基地,積極創建國家區域醫療中心。持續推進國家級和省級臨床重點專科建設,“十四五”期間,建設不少於60個國家級、300個省級、400個市級、500個縣級臨床重點專科。
5.加強市、縣級醫療服務能力建設。推進岳陽市中心醫院、常德市第一人民醫院、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湖南醫藥學院總醫院等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開展省級專科類和省級邊界類區域醫療中心建設。發揮縣級醫院縣域龍頭作用。以“千縣工程”建設為抓手,“十四五”期間,50%的縣級醫院達到三級醫院服務能力。提升市級、縣級醫院重症救治能力,實現縣級醫院ICU標準化建設全覆蓋,推動二級及以上醫院建立胸痛、卒中、危重孕產婦、危重新生兒和兒童、創傷等重大急性病救治中心。建設5G智慧化急救體系。
6.推進緊密型醫聯體建設。在城市格線化布局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形成以市帶區、區社一體、多元化的發展模式。推進長沙市、湘潭市、郴州市國家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建設試點。全面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到2025年底,全省80%的縣市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財物統一管理、權責清晰、運行高效、分工協作、服務連續的縣域醫共體。
7.鞏固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底。加強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因地制宜開展縣域醫療衛生次中心建設。實現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全覆蓋。充分發揮計生協作用,推進健康家庭建設。落實家庭醫生制度,完善簽約服務籌資機制,簽約服務費由基本公共服務經費、醫保基金和簽約居民付費等分擔。健全簽約服務收付費機制。落實簽約居民在就醫、轉診、用藥、醫保等方面的差異化政策。加強用藥銜接,提升上下級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目錄重合率。
(三)加快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範區建設
8.健全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中醫疫病防治基地、中醫緊急醫學救援基地。推進市級中醫醫院建設一批國家中醫特色重點醫院。到“十四五”末,實現縣級公立二級甲等以上中醫醫院全覆蓋,其中35%達到三級水平。加強中醫醫院急診急救能力建設。建設中醫醫院治未病中心。實施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建設省市級中醫康復中心、縣級中醫康復科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按標準配備中醫藥服務的場地、設備、人員。推廣“智慧診療、上下聯通,智慧藥房、醫藥聯合,智慧管理、政策聯動”基層中醫藥服務模式。
9.促進中西醫協同發展。高質量建設4家國家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強化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和婦幼保健院中醫能力建設。創新中西醫結合診療服務模式,開展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攻關,推廣一批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
(四)全面提升醫療服務質量
10.保障醫療質量安全。完善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規範,嚴格落實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全面實施臨床路徑管理,嚴格執行公立醫院等級評審標準,健全省、市、縣醫療質量控制組織,實現死亡病例質控全覆蓋。健全省、市、縣短缺藥品監測處置體系,強化短缺藥品會商聯動機制。
11.提高服務連續性、便捷性、舒適性。開展卓越服務示範醫院創建工作。完善雙向轉診制度,重點暢通患者下轉通道。推動多學科聯合診療制度化,開展多學科病例討論和聯合查房。提升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及腫瘤、兒童、精神等專科醫院臨床營養服務能力。廣泛開展改善就醫感受提升患者體驗主題活動。逐步拓展日間醫療服務,擴大遠程醫療覆蓋範圍。支持社會力量舉辦護理院和康復醫院。最佳化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
(五)構建全人群全生命周期衛生健康服務體系
12.加強婦幼健康服務。推進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到“十四五”末,力爭實現市、縣級均有1所政府舉辦、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機構,市級婦幼保健機構基本達到三級標準,80%以上的縣級婦幼保健機構達到二級標準。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標準配齊婦幼專乾和提供兒童基本醫療服務的全科醫生、從事兒童保健的醫師,保障村級有培訓考核合格人員,承擔婦幼健康工作。積極推進新生兒相關證件多證聯辦。
13.加強老年健康服務。深化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建設,加強老年醫學科建設,“十四五”期間,設老年醫學科的二級及以上公立綜合性醫院比例保持90%以上。建設“安寧療護試點省”,“十四五”期間,市州至少建成1個安寧療護示範病房,縣市區至少1家醫療機構開展安寧療護服務。推進醫養結合,全省養老機構和醫療機構簽約率保持100%,鼓勵發展社區和居家醫養結合服務。
14.促進醫防融合。全面推進醫療機構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深度協作,探索疾控專業人員參與醫聯體工作。加強職業人群健康服務和職業病綜合防治,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等制度,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和專項治理工作。建立省、市、縣聯動的出生缺陷防治中心。完善癌症、高血壓、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統疾病等慢性病防治網路。
(六)發展壯大醫療衛生隊伍
15.實施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支持計畫。每年選拔10名醫學學科領軍人才、50名學科帶頭人、100名學科青年骨幹人才。高層次人才所在單位落實領導班子成員聯繫高層次人才制度。在公開招聘中對高層次人才實行隨到隨招、一事一議。
16.實施急需緊缺人才培養行動。加大全科、兒科、重症醫學、呼吸、精神科、傳染病、老年醫學、康復醫學、婦幼保健、托育照顧、產科、臨床藥學、公共衛生、中醫藥、臨床營養等領域急需緊缺人才培養力度。
17.加強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做好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和鄉村醫學人才本土化培養工作,強化就業安置,依法加強履約管理。落實執業醫師服務基層制度,鼓勵醫師多點執業。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繼續加強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和轉崗培訓。開展村醫分級管理試點,激勵鄉村醫生參加學歷教育、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加強縣域醫療衛生人才一體化配備和管理,積極探索縣管鄉用和鄉聘村用等方式。縣市區可採取縣域整體參加醫療責任保險、設立專項基金等方式,建立適合鄉村醫生特點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落實鄉村醫生待遇和社會保障。
(七)加快醫學科技創新
18.加強科研體系與能力建設。積極推進芙蓉實驗室建設。依託高等院校、高水平醫療衛生機構及科研機構,創建國家衛生健康委重點實驗室、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國家工程中心等重大科技創新平台,建設一批省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建設高水平生物安全實驗室,打造全省共享的公共實驗平台。支持三級公立醫院成為高校附屬醫院,加快創新型醫院建設,三甲醫院每年科研經費投入不低於本單位年度業務總收入的1%。實施中醫藥科技創新工程,圍繞臨床重大、難治、罕見疾病,湖湘中醫藥優勢特色病種以及湖湘中藥材種質資源保護與創新等實施一批重大科研項目。
19.促進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套用。加強臨床醫學、公共衛生和醫藥器械研發體系與能力建設,發展組學技術、幹細胞與再生醫學、新型疫苗、生物治療、精準醫學等醫學前沿技術。依託國家醫學中心和區域醫療中心,強化重大疾病防治研究,重點圍繞癌症、心腦血管、呼吸和代謝性疾病等開展集成攻關。完善科技攻關成果轉化機制,支持公立醫院與骨幹醫藥企業、生物醫藥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等聯合建立研發機構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中心,推動形成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創新產品。
(八)深化體制機制改革
20.完善政府投入機制。科學編制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強化規劃在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方面的規範作用。按規定落實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投入政策。落實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財政保障。建立持續穩定的中醫藥發展多元投入機制。
21.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堅持和加強黨對醫院工作的全面領導,認真落實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健全公立醫院議事決策制度,構建黨委統一領導、黨政分工合作、協調運行的工作機制。全面推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支持中南大學湘雅醫院國家高質量發展試點醫院建設,開展全省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示範性醫院建設。實行全面預算績效管理,嚴格控制公立醫院債務規模。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和高質量發展評價與重大項目及資金安排、醫院薪酬績效管理等掛鈎。
22.健全服務購買機制。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建立分類管理、醫院參與、科學確定、動態調整的醫療服務價格機制。完善“網際網路+”醫療服務、上門提供醫療服務等收費政策。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健全符合中醫藥特點的醫保支付方式。探索對緊密型醫聯體實行總額付費,加強監督考核,實行結餘留用、合理超支分擔。加大醫保對基層醫療機構和中醫醫療機構傾斜支持力度,逐步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服務在醫療服務總量和醫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全部納入門診統籌醫保定點。積極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積極發展商業健康保險。推動完善藥學類醫療服務收費項目。
23.完善編制和人事制度。全面落實國家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標準,建立動態核增機制。推動醫聯體內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編制分別核定、統籌使用,人員統一招聘和管理。合理提高醫療衛生機構特別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高級崗位比例,推進中初級專業技術崗位打捆計算、統籌使用。全面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聘用制度。落實艱苦邊遠地區縣鄉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傾斜政策,簡化基層醫療機構招聘程式。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科學設定評價標準,把醫德醫風放在人才評價首位。向符合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下放高級職稱評審許可權,不斷完善基層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體系。
24.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實“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於人員獎勵”要求,建立健全適應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全面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核定、動態調整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保障公共衛生醫師待遇,醫療機構公共衛生科室人員收入不低於所在醫療機構人員平均工資水平。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政策,合理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推行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績效工資單列政策,落實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納入績效工資管理。
25.發揮信息技術支撐作用。加強系統和資源整合,推進數據統一採集、整合共享、多方套用,探索開展醫衛、醫保、醫藥、醫德、醫風、醫教研聯動,推進醫德醫風統一監管平台建設。分類分層推進智慧醫院等信息化建設,促進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套用。加快健康醫療數據安全體系建設。
26.加強綜合監管。健全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不斷健全“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加強服務要素準入、質量和安全、公共衛生、機構運行、從業人員、服務行為、醫療費用、行業秩序和健康產業監管。建立健全醫療衛生行業行風建設工作體系,深入開展醫藥領域腐敗問題集中整治。推進醫療機構和執業人員誠信體系建設。依法規範社會辦醫療機構執業行為。
三、組織實施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建設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將其列入政府工作目標和績效考核內容。省直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作配合,制定切實可行、操作性強的措施,形成推進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的工作合力。圍繞改革目標和重點任務,積極宣傳工作進展和成效,及時推介典型經驗做法,做好政策解讀和相關培訓,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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