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18〕51號),建立嚴格規範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經市政府同意,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慶市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12月4日
  • 實施時間:2019年12月4日
  • 發布單位:安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一、工作目標
到2020年,建立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科學有效的綜合監管制度,健全機構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形成專業高效、統一規範、文明公正的衛生健康執法監督隊伍,實現全市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法治化、規範化、常態化。
二、工作任務
(一)綜合施策,精準發力,完善全行業全過程的綜合監管
1.最佳化醫療衛生服務要素準入。加快落實醫藥衛生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按職責建立行政審批事項清單並向社會公示。進一步最佳化醫療衛生機構、從業人員以及醫療技術、藥品、醫療器械等準入和行政許可流程,簡化醫療機構審批申請材料,對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設定審批和執業登記“二證合一”,推行醫療機構、醫師和護士電子化註冊。衛生健康、發展改革、市場監管、民政、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消防等部門要聯合制定落實社會辦醫療機構設定的跨部門、全流程綜合審批辦法和事項清單。
2.加強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監管。完善全市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制度建設和組織體系,積極推進市、縣兩級醫療質量控制體系建設。規範開展醫療服務質量評價,加強對重點部門、重點專業、重要崗位等人員的監管。健全醫療機構評審評價體系,對社會辦醫療機構和公立醫療機構的評審評價實行同等標準。
加強對醫療機構採購和使用藥品、耗材、醫療器械等醫療相關產品的監管。推行臨床路徑管理和臨床藥師制度,落實處方點評制度。強化藥品質量監管,健全藥品遴選、採購、處方審核、處方調劑、臨床套用和評價等標準規範,強化藥事管理和藥事服務。建立完善臨床用藥超常預警制度和對輔助用藥、高值醫用耗材等的跟蹤監控制度,開展大型醫用設備使用監督和評估。
3.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運行監管。充分發揮各級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作用,加強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綜合績效考核和破除以藥養醫機制的重點監管,落實藥品、耗材採購制度和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建立科學合理的內部薪酬分配機制,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加強醫療、醫保、醫藥聯動,健全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健全公立醫院全面預算管理、成本管理、財務報告、信息公開以及內部和第三方審計機制,對公立醫院人員支出、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支出、負債、對外投資、資金結餘使用等加大監管力度。監管結果與醫療衛生機構的評定,以及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晉升、獎懲直接掛鈎。審計機關依法對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審計監督。
嚴格執行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醫療機構分類管理要求。加強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資金結餘使用等方面的監督管理,其所得收入除符合規定的合理支出外,只能用於醫療機構的繼續發展,不得違反經營目的,不得將收支結餘用於分紅或變相分紅。加強對營利性醫療機構盈利率的管控,依法公開服務價格等信息。對醫療機構損害患者權益、謀取不當利益的,依法依規懲處。
積極發揮各類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行為的引導與監督制約作用,加強對醫療費用的調控。落實《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全面推開醫療保險智慧型監控,建立健全基本醫療保險社會監督機制,將醫保監管延伸到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嚴厲打擊欺詐欺保行為,建立完善醫保協定醫療機構動態退出機制,提高醫療機構自我管控的主動性。
4.加強公共衛生服務監管。依法加強對環境保護、食品安全、職業衛生、精神衛生、放射衛生、傳染病防治、醫療廢物管理、實驗室生物安全、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等公共衛生服務的監管,加強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加強對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情況的績效考核和監管,重點監管資金使用效益、滿足民眾健康需求情況。加強對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社會辦醫院完成公共衛生服務、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緊急醫學救援等任務的指導和考核。充分發揮醫療衛生機構對健康危害因素的監測、評估、預警作用,為綜合監管提供依據。
5.加強醫療衛生從業人員監管。強化從業人員執業行為監管,加強對醫師資格證、醫師執業證的監管。加大醫療衛生行業行風建設力度,落實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制度,將行風考核評價結果納入幹部任用、職稱晉升、評優評先等工作中,實行醫德醫風“一票否決”制。繼續加強“九不準”等相關制度執行。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和違反醫德醫風的執業行為,將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納入醫療衛生行業信用體系。
6.加強醫療衛生服務行業秩序監管。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服務行業行政處罰和刑事司法銜接聯繫會議、失信人員聯合懲戒等聯防聯控機制。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加強對電視、廣播、網際網路等醫療養生類節目和醫療廣告宣傳的管理,督促各類廣告媒介加強自律,嚴禁發布虛假違法醫療廣告。嚴肅查處假冒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宣講醫療和健康養生知識、推銷藥品、推薦醫療機構等非法行為。嚴厲打擊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行為,嚴懲使用假冒偽劣藥品、醫用器材等違法犯罪行為,強化案件查辦力度。嚴厲打擊騙取、套取公共衛生資金行為。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完善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機制,加強平安醫院建設。健全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制度,保護醫務人員和患者合法權益。
7.加強健康產業監管。建立健全覆蓋健康產業全鏈條、全流程的包容、審慎、有效監管機制。制定完善新型健康服務監管政策,加強對醫療衛生與養老、旅遊、網際網路、健身休閒、食品等領域融合產生的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監管,完善對相關新技術的審慎監管機制。
(二)規範管理,創新機制,加速提升監管的水平和技能
1.完善規範行政執法機制。健全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以及行政裁量權基準等制度,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落實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探索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完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程式。
2.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完善抽查清單,健全檢查對象庫、檢查人員名錄庫,科學制定年度抽查計畫和目錄,公開公告抽檢情況及查處結果,推進醫療衛生行業跨部門綜合執法、聯合監管。對投訴舉報多、安全隱患大、有失信行為和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的醫療衛生機構,增加抽查頻次,加大查處力度,依法向社會公開監管信息。
3.建立健全醫療衛生行業信用機制。將醫療衛生行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納入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台。其中涉及企業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等信息,通過安徽省事中事後監管平台統一歸集於企業名下並依法公示。充分利用安徽省醫療服務綜合監管平台,落實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不良執業行為記分制度。完善以執業準入註冊、不良執業行為記錄為基礎的醫療衛生行業信用記錄資料庫。建立醫療衛生行業黑名單制度,加強對失信行為的記錄、公示和預警。建立健全依法聯合懲戒體系,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4.健全信息公開機制。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完善相關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目錄,明確信息公開主體、公開事項和時限要求。通過網際網路、廣播電視及報刊等多種方式,定期公開醫療衛生機構的執業資質、人員信息、服務項目、收費標準以及相關許可、檢查、考核評估、不良執業行為及記分情況和行政處罰等信息。
5.建立風險預警和評估機制。建立醫療衛生風險分級管控機制,逐步形成統一的醫療衛生服務質量、安全和費用風險監測評估網路。充分運用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整合抽查抽檢、定點監測、違法失信、投訴舉報等相關信息,加強風險評估和分析,提高發現問題和防範化解重大風險能力。
6.形成格線化管理機制。將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工作納入城鄉社區格線化服務管理,合理配置監管協管力量,做到“定格、定員、定責”,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各方聯動、協調處理、考核評價等制度。加強醫療衛生日常巡查、專項督查、專項整治、處罰後複查等監管工作,建立健全線上線下一體化的監管方式。
7.建立綜合監管結果協同運用機制。建立健全綜合監管結果與醫療衛生機構校驗、等級評審、醫保定點協定管理、重點專科設定、財政投入、評先評優等的掛鈎機制,以及從業人員醫療衛生服務監管結果與職稱評聘、職務晉升、評先評優、績效分配等的掛鈎機制,建立完善信息互通機制,推進綜合監管結果統籌運用。
(三)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全方位為綜合監管提供保障
1.落實部門責任。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是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的主要負責部門,其他相關部門依法承擔相應監管職責。
2.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嚴肅查處各級政府相關部門責任人員在監管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對發現問題多、社會反映強烈、監管效果不明顯的地方、部門和人員嚴肅追責問責。
3.建立有效的督察機制。建立由市政府領導、市衛生健康委牽頭組織、各相關部門參與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督察機制,每兩年對各縣(市、區)督察一遍,主要針對各縣(市、區)的綜合監管政策貫徹、政府分管領導的領導責任落實等情況開展督察。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地方和負有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不定期開展專項督察。督察結果作為對相關領導幹部考核評價任免的重要依據和地區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重大問題報市政府,涉及違紀違法案件線索及時移交相關部門。
4.加強隊伍和能力建設。充實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力量,加強業務培訓,推進綜合監管隊伍專業化、規範化、職業化。加強衛生健康監督機構資源配置及規範化建設,完善所需業務用房、設備裝備以及執法經費等政策保障。逐步實行衛生健康執法人員職位分級管理制度。加強作風和紀律建設,打造公正廉潔、執法為民、敢於擔當的醫療衛生行業執法監督隊伍。
三、具體要求
(一)各縣(市、區)要將縣直相關部門的綜合監管工作履職情況與年度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相掛鈎,納入重大事項督查範圍,切實提高監管效能。
(二)各市直相關部門要在年底前完善相關監管制度,落實綜合監管各項措施。
附屬檔案: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部門職責分工

印發的通知

安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安慶市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安慶市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安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2月4日

解讀

為全面貫徹《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18〕51號),建立嚴格規範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推進醫療衛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市衛生健康委結合我市實際,在徵詢相關市直部門意見和建議基礎上,擬定了《安慶市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實施方案》,報請市政府印發。現就方案基本情況作如下解讀:
一、制定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實施方案的原因及依據
制定原因:一是因為2018年11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18〕51號),就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市政府也要求我委出台實施方案。二是由於新近完成的機構改革中,市直相關部門的撤併及職能調整範圍較大,省實施意見中綜合監管部門原先界定的職責分工已不能適用。三是考慮到要增設部分綜合監管內容,如相關部門對醫療服務類規上服務業的相關監管、指導、服務職責。
內容依據:參照省實施意見,依據我市實際,對市級不適用的內容、機構改革後職能調整的內容進行了刪除或修改,對統計、財政等部門增加了與醫療類規上服務業相關的監管、指導、服務職責。
二、《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共包括三個部分和一個附屬檔案,分別為:
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標。到2020年,建立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科學有效的綜合監管制度,健全機構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形成專業高效、統一規範、文明公正的衛生健康執法監督隊伍,實現全市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法治化、規範化、常態化。
第二部分是工作任務。一是綜合施策,精準發力,完善全行業全過程的綜合監管;二是規範管理,創新機制,加速提升監管的水平和技能;三是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全方位為綜合監管提供保障。
第三部分是具體要求。要求各縣(市、區)要將縣直相關部門的綜合監管工作履職情況與年度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相掛鈎,納入重大事項督查範圍,切實提高監管效能;要求各市直相關部門在年底前完善相關監管制度,落實綜合監管各項措施。
附屬檔案內容為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部門職責分工。
三、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的重點領域
《實施方案》要求完善綜合監管措施,加強全行業全過程監管,針對七個重點領域提出“一最佳化、六加強”的具體要求。“一最佳化”即最佳化醫療衛生服務要素準入,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六加強”即加強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監管,嚴格落實醫療質量和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運行監管,嚴格執行醫療機構分類管理要求;加強公共衛生服務監管,推動提升服務水平;加強醫療衛生從業人員監管,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強醫療衛生服務行業秩序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健康產業監管,建立包容、審慎、有效的監管機制。
四、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的主要手段
《實施方案》要求創新綜合監管機制,提升監管水平和能力。重點從七個方面創新監管機制,一是完善規範行政執法機制;二是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三是建立健全醫療衛生行業信用機制;四是健全信息公開機制;五是建立風險預警和評估機制;六是形成格線化管理機制;七是建立綜合監管結果協同運用機制。
五、綜合監管制度的保障措施
《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加強政策保障落實。一是落實部門責任。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是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的主要負責部門,各部門依法承擔相應監管職責。二是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嚴肅查處各級政府相關部門責任人員在監管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對發現問題多、社會反映強烈、監管效果不明顯的地方、部門和人員嚴肅追責問責。三是建立有效的督察機制,對相關政策貫徹落實等情況開展督察,每兩年對各縣(市、區)督察一遍。四是加強隊伍和能力建設,打造公正廉潔、執法為民、敢於擔當的醫療衛生行業執法監督隊伍。
六、建立綜合監管協調機制的意義和目的
建立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協調機制具有重要意義,符合省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大綜合監管力度的要求。醫療衛生行業監管業務性、綜合性較強,涉及多個部門職責。存在監管力量分散、監管信息共享不足、監管職能難以有效銜接、監管結果未能聯合套用等問題,嚴重製約了綜合監管的成效,難以適應“放管服”改革的要求。通過建立由衛生健康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協調機制,有利於形成密切協作聯動機制和常態化的綜合監管模式,補齊監管短板,系統防範風險,加大監管力度,有效解決醫療衛生行業存在的問題。
七、建立綜合監管督察機制的意義和目的
醫藥衛生領域貼近人民民眾,是重大的民生問題,需要明確監管目標、監管方式,更需要建立有效的任務落實機制。《實施方案》提出建立由市政府領導、市衛生健康委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督察機制,主要目的是通過加強制度建設,進一步明確和落實政府及相關部門對醫療衛生行業的監管責任,加大追責問責力度,保障綜合監管的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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